小區會所舞蹈室使用注意事項
1、任何人在使用舞蹈室時需愛護室內的一切設施,未經會所負責人允許,不得私自帶出或外借使用。發現器械有丟失或損壞,應盡快告知會所負責人。
2、保持舞蹈室衛生整潔,業主在使用完后要將垃圾帶走,如遇打掃衛生,服從負責人安排。
3、各使用人要保管好自己的衣物,如有丟失,盡快告知會所負責人。
4、在舞蹈室內訓練時,不要將音樂聲調的過大,以免影響周圍他人。
5、非本小區人員使用舞蹈室,需先經過會所負責人允許,并提前向會所負責人確定舞蹈室空閑時間。
6、任何人不得穿過硬底的鞋(如皮鞋)在室內活動,需換上練功鞋或軟底運動鞋。
7、最后一個離開舞蹈室的人員請檢查空調、音響、窗戶、日光燈等設施是否關好。非本小區人員使用時需等待會所負責人檢查完畢后方可離去。
8、請各人員遵守以上規則,如損壞或丟失設備,照價賠償。
**區管理處
篇2:學校舞蹈室活動管理制度(二)
學校舞蹈室活動管理制度(二)
1、舞蹈室是教學、興趣小組活動和排練節目的場所,非教學和訓練原因不得隨意進入。
2、進入舞蹈室,應穿軟底鞋或舞蹈鞋,嚴禁穿硬底鞋入內。
3、舞蹈室內不準打鬧、追逐,運動時應注意他人所處位置,以免造成傷害事故。
4、舞蹈室內嚴禁吸煙,不得隨地吐痰,不得亂丟果皮紙屑,保持室內清潔。
5、愛護室內一切設施設備,如有損壞,照價賠償,對蓄意損壞者,除賠償罰款外,應嚴肅處理。
6、每次使用后,應切斷室內所有電器的電源,關好門窗,方可離開。文章來源自 物業經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