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項目顧問工作定期檢查制度
為保證顧問工作的適用性、有效性,使顧問項目的物業管理嚴格按照"物業管理策劃與設計"書的標準來進行運作,完成階段工作目標。公司咨詢部和駐場經理需對顧問項目的物業管理工作、顧問效果進行定期檢查。
一、駐場經理對項目管理情況、物業硬件情況及顧問顧問工作效果進行周檢,并記錄在"工作日志"上。
二、駐場經理應組織人員對項目進行月檢,并形成書面記錄向公司總部和發展商匯報。已入伙的項目按我司《程序文件》QR-040-01《物業狀態評估表》、QR-040-02《管理狀態評估表》定期進行檢查。
三、公司顧問團每次現場工作,除完成本次工作內容向發展商提交顧問考察報告外,需對以往工作成效、駐場經理工作情況及項目管理狀況進行檢查評定。應與發展商充分溝通,取得其反饋意見。由此確定階段工作內容是否完成、工作目標是否達到。若產生偏差,應采取預防/糾正措施。
四、每年或合同期末,由顧問團、駐場顧問、發展商、物業管理商組成聯合檢查組,進行一次綜合檢查,并對項目狀況與顧問效果進行全面評價并形成書面文件。
篇2:學生公寓維修工作定期檢查制度
大學學生公寓維修工作定期檢查制度
以下各項設施檢查,報修工作由各樓長負責:
1. 供電方面
對各公寓樓配電室,要求每半月檢查一次,冬、夏季用電高峰期,每周檢查一次。學生房間觸電保護器、斷路器要求每月檢查一次。公共區域照明燈、樓梯燈、走廊燈、要求每周檢查不少于三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 給排水方面
對公共區域用水設備每天檢查一次,學生宿舍上、下水管道每周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 室內家具方面
對四人間(高檔家具)每周巡查一次,八人間家具每兩周巡查一次,對學生報修的室內設施及時維修并作記錄。
4. 安全設施方面
對消火栓、應急燈、安全出口燈、樓梯護欄每周檢查一次,公共衛生間、公共樓梯、公共走廊等塑鋼門窗每天檢查一次。
5. 對公寓中心所屬樓外的設施,如防盜門、臺階、扶手、落水管道等設施,每周巡查一次。
6. 對樓內屋面及墻皮情況每月檢查一次,做到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本著對學校、學生負責的態度,維修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維修工作定期檢查制度,對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維修,做到“小修不過夜,中修不過24小時,大修制定維修計劃,”對暫時難以解決的問題要向學生說明,力求以最快速度給予解決。
篇3:(小學)校舍、財產安全定期檢查工作制度
小學(學校)校舍、財產安全定期檢查工作制度
1.辦公桌椅、學生課桌椅要經常檢查,及時發現損壞情況,總務處負責,每學期集中大修理一次;平時根據損壞情況及時更換、修理。
2.體育器材由體育組每月檢查一次,并及時加固、更換,防止事故發生。
3、教學儀器實驗員要經常檢查,并進行維護和保養,防毒、防腐、防蟲。
4、對易燃易爆物品,有關人員要嚴加管理,以保安全。
5、房屋、門窗、玻璃、燈光設備、取暖設備等,都由使用部門設專人管理,總務處負責維修。
6、供電線路、開關設備由總務處負責請電工每學期檢查、保養一次,平時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以確保安全。
7、人人有責管好電、用好電。
8、一切財產設備,壞了要當日報告總務處登記,由損壞者賠償,丟了要立即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