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餐飲服務工作獎懲制度
為加強對餐飲服務工作的管理和監督,確保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更好地做好餐飲服務。本著“獎優罰差”原則,特制定此制度。
一、高度重視學校食品安全,餐飲服務中心全體工作人員負責監督和巡查。發現有下列嚴重影響食品安全情況之一的:違規使用液化氣罐、私接私改燃氣管道、超負荷用電涉及安全問題、留樣變質、餐廳無留樣、特殊調料、添加劑無審批記錄、食品變質、食品原材料魚或肉類變質、禁剩食品未及時處理、將剩食帶走后又帶回餐廳、回收使用一次性餐具和違禁物品。一律重罰1000元。
二、發現有下列影響食品安全情況之一的:從業人員離開、沒有關閉天燃氣閥門、燃氣報警器未接通電源、油鍋及湯鍋等無人看管、消防設施失效、過期、損壞、缺失,半成品變質、從業人員工作期間飲酒和患有妨礙食品衛生安全疾病的員工未調離工作崗位。一律罰款500元。
三、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堵塞燃氣閥門、電動車充電、從業人員離開崗位后未關閉(切斷)熱源設備、堵塞消防通道或消防設施或安全出口、食品未晾涼放入冰箱、冰箱內長期存放冷凍食品、餐具未消毒或消毒未達標、未及時做好出入庫臺賬記錄、員工后廚吸煙、留樣柜內放其它物品、后廚存放藥品或違禁化學物品或三無產品,冰箱內生熟或半成品成品未分開存放、未建立剩餐處置臺賬、更衣室存放食材、排煙罩上放食材、魚肉和蔬菜食品混放、油炸鍋內剩油未及時更換、油脂不達標、塑料容器儲存熱食類食品、留樣未及時放入留樣柜、開餐前未及時留樣和留樣食品未晾涼直接放入留樣柜。一次處罰200元。
四、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整體衛生差、整體規范差、死角垃圾多、員工水杯未統一存放、餐后灶臺衛生未及時清理、煙罩油膩、冰箱內整體存放亂臟且不規范、未按冰箱粘貼標識存放食物、冰箱內無生熟或葷素或半成品(葷素)標識、餐具未按要求刷洗(刷洗不干凈)、餐具落地存放、貨架原材料無原材料標識卡、冰箱內食品裸放或疊放或混放、原材料未洗先切、蔬菜未及時挑揀(毛菜腐爛、變質)、加工、售飯期間后廚未落鎖或有閑雜人員、留樣標識與實際留樣不符、留樣保存不當、滅火器放置在高溫區域、堵塞配電箱、私拉亂扯線路、電線老化或未絕緣或無防護措施和機械運轉過程中離人。一次罰款100元。
五、在監督和管理過程中,定期對衛生條件好、操作規范、服務質量高、食品物美價廉的商戶窗口提出表揚,并給予一定的獎勵。
六、本獎懲制度,由餐飲服務中心負責監督和管理,處罰交由各餐飲公司具體執行實施。
篇2:大學餐飲服務中心獎懲制度
餐飲服務中心員工手冊
大學餐飲服務中心獎懲制度
一、獎勵
1、工作表現突出,被學校、集團、餐飲中心評為先進個人的給予100~500元獎勵。
2、在上級各項檢查綜合評比中,排名前列的給予50~500元獎勵。
3、在上級組織的各類技術競賽中獲獎的給予200~500元獎勵。
4、對部門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被采納,取得較好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者,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5、排除事故苗頭,清除重大事故隱患,有較大貢獻的,給予100~500元獎勵。
6、勇于揭發違法亂紀行為,經核實,按違紀人被罰款額的50%給予獎勵。
7、完成崗位目標,部門社會經濟效益顯著,部門負責人可享受崗位目標管理獎,超額完成目標任務,按餐飲服務中心分配細則享受超產獎。
8、能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執行各項規章制度,超負荷工作,成績突出,得到領導和同志們一致好評者,給予50~500元獎勵。
9、為廣大師生提供熱情周到、主動耐心、文明優質的服務,受到就餐者一致好評或收到表揚信的,給予50~100元獎勵。
10、熱心公益、勤儉節約、拾金不昧、見義勇為等表現突出者,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11、設立衛生先進獎、優質服務獎、節約獎、突出貢獻獎和最佳服務員獎,獎勵全年在這幾方面做得突出的單位及個人。
二、懲罰
1、不服從管理、不服從工作分配的給予停職甚至待崗處理。
2、不遵守勞動紀律、工作出工不出力、消極怠工的,扣發當月獎金50%~100%。
3、工作不負責、不按操作程序操作并造成損失的,按損失金額20%~100%給予賠償,并扣發當月全部獎金。對造成嚴重損失的,除扣發當月獎金甚至全年獎金外,還將追究其責任。
4、不履行崗位職責、不遵守規章制度的,視情節輕重扣發當月獎金的10%~100%。
5、拿集體財物謀取私利的,除扣發當月獎金的10%~100%外,并按偷拿物品價格的10倍賠償。
6、遲到、早退、曠工、事假、病假按學校、集團規定給予相應處理。
7、破壞團結、無事生非、制造員工之間矛盾的,除批評教育外,罰款10~50元。
8、上班期間干私活、串崗、擅離崗位者,罰款10~50元。
9、無故不參加集體組織的學習、開會、加班及文體活動者,每次罰款20元。
10、言行不檢點、不注意形象、給單位聲譽造成較壞影響者,罰款50~200元。
11、就餐者一致反映服務態度較差的,扣發當月獎金的10%~100%。
三、其他未盡事宜參照《餐飲服務中心合作經營項目點考核辦法(試行)》、《餐飲服務中心合作經營項目點處罰條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