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城物業服務中心鑰匙管理規定
1.目的
為加強鑰匙管理,消除安全隱患
2.范圍
適用于**花城服務中心服務中心
3.方法和過程控制
3.1服務中心鑰匙分兩塊管理:控制中心負責公用設備房、消防通道鑰匙、管理用房(辦公區域、倉庫、宿舍、培訓室)的鑰匙管理;客戶服務組負責空置房、顧客鑰匙的管理;。
3.2控制中心安全班長為鑰匙管理員,負責各管理用房鑰匙的接收、制作鑰匙清單,定期核查、配置申請與實施,中心值班員負責鑰匙的發放、保管。
3.3鑰匙管理員在接收公用部位(管理用房、設備房、消防通道門)鑰匙時須填寫《鑰匙清單》,接收顧客鑰匙時須填寫《顧客鑰匙清單》。
3.4鑰匙管理員在接收鑰匙后須統一制作標識,掛在特制的鑰匙備用柜內,標識清晰,以便借領。
3.5由于工作需要領用鑰匙,由所在部門主管簽字同意并征得經理同意后中心方可發放,須在《鑰匙清單》持有人欄簽名領用。
3.6對非重要部位的鑰匙借用,鑰匙管理員根據工作需要進行操作,并按照體系文件要求做好借用的質量記錄。
3.7對重要部位的鑰匙借用,經經理或助理同意后,在《鑰匙使用登記表》上簽名后借用。
3.8對顧客委托鑰匙(返修除外)未經業主同意或書面委托鑰匙管理員不得私自借出,特殊情況經業主同意后方可借出,但必須在《顧客委托鑰匙登記表》上簽名借用。用于返修的鑰匙,應由返修組指定專人借、領、還。
3.9借用的鑰匙必須在當天下班前歸還,鑰匙管理員下班前清點,催收鑰匙。
3.10所有借用鑰匙的人員必須妥善保管鑰匙,隨身攜帶,不能轉借他人。
3.11當重要部位發現鑰匙丟失和損壞時,必須報告經理,經批準后24小時內更換,并在《鑰匙清單》上登記注明。
3.12非重要部位鑰匙丟失和損壞,應填寫《鑰匙配置申請表》,報經理同意后,鑰匙管理員方可配置。
3.13顧客鑰匙不能配置。
3.14重要部位包括:經理辦公室、高壓配電房、倉庫、電梯間、備用鑰匙柜、資料室。
篇2:樣板房鑰匙管理規定
樣板房鑰匙管理規定
1.1樣板房的房門鑰匙應明確鑰匙的持有責任人(安管部經理、物業部主管,
1.2保潔部主管)并登記簽名。
1.3每日早晨7:30分左右由清潔部主管打開房門,由清潔工進入房間清潔,清潔主管級以上人員保管一套鑰匙。
1.4物業服務部主管保管一套鑰匙,建立交接班記錄表,由樣板間管理員工交接班時領取使用,使用后交主管保存。
1.5樣板房的鑰匙由持有人自行保管,不得轉借他人,不準將鑰匙轉交他人開啟房門,如需轉移需到物業中心(主管或領班)進行登記。
1.6鑰匙如有遺失,應即刻上報物業部,由物業部對房門鎖芯進行處理,聯系工程部更換鑰匙。
1.7安管部按規定應將鑰匙封存,無特殊情況不隨意使用,晚間如遇特殊情況(如:遇火災、臺風、暴雨)需打開房門,需鑰匙持有人或主管級人員現場進行跟進。
篇3:學生宿舍門鎖與鑰匙管理規定(2)
> 學生宿舍門鎖與鑰匙管理規定(二)為加強學生宿舍門鎖與鑰匙管理,保證住宿學生財產、物品安全,特作如下規定:
(一)新生房間門鎖與鑰匙由公寓中心統一配備,由各院(部)輔導員于新生入學前到公寓樓長辦公室領取。新生入學后一周內仍未使用的剩余鑰匙,輔導員應及時退回。
(二)公寓中心設專人負責學生宿舍鑰匙,建立宿舍鑰匙領取借用登記表。
(三)學生不得擅自更換門鎖、配制鑰匙或將鑰匙轉借他人;門鎖已壞需要更換時,應及時報告公寓管理人員;因故未帶鑰匙不能進所在宿舍者,須持學生證到樓長辦公室登記,辦理臨時借用備用鑰匙手續。
(四)宿舍調整時,學生須到公寓中心辦理調整手續,并把宿舍鑰匙交回到公寓樓長辦公室,然后領取新房間的鑰匙。嚴禁私換,私配鑰匙和自調宿舍。
(五)學生畢業、退學、休學離校時,須將所在宿舍鑰匙交回公寓樓長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