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項目小區巡查簽到制度
1.0目的:
1.1為了加強巡查的監督力度,督促巡查工作的完成,特制定此制度。
2.0適用范圍:
2.1 ZZ項目保安隊、物業助理。
3.0領班巡查簽到制度
3.1領班在帶班時間內,要對所在崗位保安員的工作進行監督、實行不定時的抽查簽到。
3.2領班在沒有特殊情況時,必須在2小時之內對所負責的各崗位進行一次巡查簽到,并檢查各崗位隊員的工作情況。
3.3領班在巡查簽到時必須是著裝整齊,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起到全班的模范帶頭作用。
3.4領班巡查巡邏崗位時,每次抽查一個崗位要檢查所在崗位的具體位置、以及簽到時間與實際時間、報告位置是否相附合。
3.5領班巡查每2個小時至少對各巡邏區域點進行抽查三個到五個點。
3.6領班對在巡查中發現或巡邏人員報告公共設損壞或其它異常情況要及時詳細記錄,以便下步工作跟進。
3.7嚴格執行公司有關規定,對在巡查中發現巡邏人員有違反簽到規定者,要及時糾正、處理,并做好其思想工作。
3.8領班巡查時使用單車進行巡查,但要遵守單車使用管理規定,嚴禁使用機動車輛進行巡查。
3.9對值班期間出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向主管進行匯報。
4.0巡邏崗保安員巡查簽到制度
4.1各樓層巡邏人員要按照上級規定的巡查時間和要求,對所在樓層相關內容進行徹底巡查。
4.2巡查時,在貼有簽到表(簽到點)的地方,按照到達該項簽到表時的實際時間進行簽到,不得弄虛作假,嚴禁提前時間或推后時間、一次多簽到、少簽到、漏簽到等。
4.3正常情況下,各樓層巡查時間不得與規定巡查時間相差10分鐘以上。簽到表,簽完或丟失時要及時向進行領班匯報,要求更換新的簽到表,并進行簽到,不得故意撕毀簽到表。
4.4巡查過程中,沒有張貼巡查簽到表的地方,也要進行巡查。為了檢驗隊員工作及責任心,必要時可采用由領班張貼的不定時"流動簽到表"方式,對所在區域的巡邏人員的工作及責任心進行檢驗,獎優罰劣。
4.5巡查內容:
4.5.1小區內各天臺、平臺花園的巡查;
4.5.2小區內各樓層公共設施、消防設施、樓層通風窗的巡查。
4.5.3物業助理對小區內裝修戶的巡查每天至少2次,上、下午各一次。
4.5.4物業助理對小區內重點關系戶的巡查,不少于2小時的頻率。
4.5.5物業助理對小區內各住戶防盜的巡查及未鎖門毛坯房的巡查。
5.0車庫保安員巡查簽到制度
一、各值班隊員要按照上級規定的巡查時間和要求,對所相關范圍內容進行徹底巡查。
二、每次巡查內容:
1、所在車場停車秩序的巡查;
2、所在車場車輛狀況的巡查;
3、所在車場公共設施的巡查;
4、所在車場消防設施的巡查;
5、所在車場各幢樓電梯運行的巡查;
6、對停車場各共享廳玻璃門的巡查,不少于半小時的頻次,使其處于常閉狀態;
7、對各停車場出入口、小區內各路口擋車欄桿的巡查,不少于半小時的頻率,使其處于封閉狀態;
8、每日下午六點前對小區垃圾堆放點進行巡查,并將垃圾堆放情況向領班匯報;
一、巡查時,在設置貼有簽到表的位置進行簽到,按照到達該項簽到表的地點實際時間進行簽到,不得弄虛作假,簽上提前時間或推后時間、一次多簽到、少簽到、漏簽到的現象。
二、正常情況下,各地點的巡查時間不得與規定巡查時間相差5分鐘以上。
三、簽到表簽完或丟失、損壞時要及時向進行領班匯報進行更換,并進行按時簽到,不得故意前時間和后時間簽上。
四、各值班員要嚴格按照上級領導要求數次及熟悉崗位范圍的所在位置。
五、巡查過程中,沒有張貼巡查簽到表的死角處,更不斷的要進行巡查到位。
六、為了加強各隊員工作的積極性及責任心,張貼簽到表必須由領班指定位置,值班員不得自己張貼位置。
七、月底歸檔時,由領班統一交到中隊張處進行審閱歸檔,不得而知丟失。
篇2:某學校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 學校防火巡查、檢查制度4(一)學校應對執行消防安全制度和落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情況進行巡查和檢查,落實防火巡查、檢查人員填寫巡查、檢查記錄。
(二)學校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實施日常防火巡查,及時發現火災隱患,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措施。消防安全重點部門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在巡查記錄上簽字,存入單位消防檔案,學校應當加強夜間巡查。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全面的定期防火檢查,節假日放假、開學前后也應當組織一次全面的定期防火檢查,以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工作。定期檢查前,應確定檢查人員、部位、內容。檢查后,檢查人員、被檢查部門的負責人應在檢查記錄上簽字,存入單位消防檔案。
(四)日常防火巡查應以教室、宿舍等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為重點,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設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狀態,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4、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5、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五)定期防火檢查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3、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狀況;
4、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5、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6、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教職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7、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8、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
9、消防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
10、防火巡查情況;
11、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
12、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六)學校應加強建筑消防設施功能測試檢查。應明確各類建筑消防設施日常巡查部位,教學期間日常巡查應當每周至少一次,并按規定填寫記錄。
(七)學校教學期間建筑消防設施的單項定期檢查應當每月至少一次,開學前一月內必須開展單項定期檢查,并按規定填寫記錄。
(八)建筑消防設施的聯動檢查應當每年至少一次,主要對建筑消防設施系統的聯動控制功能進行綜合檢查、評定,并按規定填寫記錄。
(九)建筑消防設施的功能測試檢查的內容、方法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標準要求執行。
(十)防火巡查、檢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期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
篇3:飲食服務公司監控部巡查監控流程
飲食服務公司監控部日常巡查監控流程
為加強公司內部自律約束機制的建設,規范各餐廳生產、經營、安全、服務、管理等工作,特制訂本流程。
7:30-8:00,不定期到各校區餐廳巡查勞動紀律、規章制度、非在編員工宿舍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以及早餐供應中主副食的花色品種、價格、質量、衛生、服務態度及學生就餐情況。
8:30-9:30,巡查餐廳日常操作規范情況:葷素菜的洗切加工程序、規格、質量、衛生;倉庫、冰箱各種物品的分類存放及防潮、防蠅、防鼠措施;進出庫物品手續、驗收索證等管理情況;飯菜的烹制、冷菜加工制作的質量、衛生及餐器具的清洗消毒情況和安全生產情況。
9:30-10:30,巡查餐廳窗口供應前的準備工作:服務員的儀容儀表、個人衛生、餐器具衛生、餐廳(包廂)室內外環境衛生;各種菜肴的花色品種,高、中、低檔菜搭配比例,明碼標價;內部員工的用餐標準等。
11:00-12:30,巡查餐廳窗口供應及學生就餐情況:窗口服務員的精神面貌、服務質量;主副食的質量和品種、數量;保溫保暖措施;學生就餐動態和秩序。糾正員工和學生的違規行為,現場接受和處理師生的投訴,主動征詢師生員工對伙食供應、服務管理工作的意見或建議。
13:00-13:30,巡查非在編員工宿舍室內外環境衛生、配備設施的使用情況及有無私拉亂接電線、違規使用大功率電器和留宿外來閑雜人員。
15:00--17:30,把上述巡查情況記錄在案,并把巡查中發現的各種違規違紀行為和存在的問題及時反饋給餐廳主任,在要求立即整改的同時,根據《監控條例》有關條款對違規違紀人員或單位做出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