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安全用水、用電管理規定(十)
為保證業主正常用水,安全用電,遵照本規定:
一、接到市政供水、供電部門的停水、停電通知后或小區計劃內停水、停電,管理處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業主,通知中注明停水、停電的時間、范圍、原因。
二、對于突發性停水、停電,管理處人員應立即趕到現場,查明原因,若為市政停電,要及時與供電部門聯系,若為事故性停電,應迅速組織人員排除故障,恢復供電,并向業主及時做好解釋工作。
三、威脅設備和人身安全的緊急停水、停電,應立即斷開有關閘閥或開關,修復后恢復水、電供應,事后要向業主做好解釋工作。
四、住宅區內業主或商鋪,施工隊需接用水、電時,應向管理處申請,經查核獲準后由技工監督實施。
五、住宅區內任何單位或個人未經管理處同意,私自接駁水、電者,以偷水、偷電行為處理。
六、室內裝修時,電線的敷設應由專業人員施工,符合安全要求,不得將電線直接埋入墻內、地下。線路的改動要在裝修申請表中注明,批準后方可施工。
七、電線、開關要選用正規廠家生產的合格產品,電線的截面滿足用電負荷的要求,室內用電負荷不得超過樓房設計時分配給每戶的負荷。提倡業主在室內配備漏電保護開關,因業主違反安全用水、用電的規定而造成事故,業主應承擔責任。
八、室內電線不得亂拉亂接,開關跳閘、保險絲熔斷時應查明原因,不得強行合閘或加大熔絲容量。
九、使用電熱器具,如電熨斗、電烙鐵等時,要特別小心,防止短路,同時使其遠離易燃物,人要離開時,注意斷開電源。
十、業主長時間外出時要關閉房間內電閘和水閥,或知會管理處。
十一、業主應愛護公共用水、用電設施。不得有意損壞水表或電表。
十二、對公共管道、線路和業主房屋內管道、線路進行維修時,業主有義務提供方便,對因裝修或業主使用不當而導致的管道阻塞或線路損壞,管理處有權要求責任者疏通或修復。
篇2:安全用水用電管理規定
安全用水、用電管理規定
為保證居民正常用水,安全用電,遵照本規定。
一、住宅區內居民或商鋪,施工隊需接用水、電時,應向管理站申請,經查核獲準后由技工監督實施。
二、住宅區內任何單位或個人未經物業管理站同意,私自接駁水、電者,以偷水、偷電行為處理。
三、室內裝修時,電線的敷設應由專業人員施工,符合安全要求,不得將電線直接埋入墻內、地下。線路的改動要在裝修申請表中注明,批準后方可施工。
四、電線、開關要選用正規廠家生產的合格產品,電線的截面滿足用電負荷的要求,室內用電負荷不得超過樓房設計時分配給每戶的負荷。提倡居民在室內配備漏電保護開關,因居民違反安全用水、用電的規定而造成事故,居民應承擔責任。
五、室內電線不得亂拉亂接,開關跳閘、保險絲熔斷時應查明原因,不得強行合閘或加大熔絲容量。
六、使用電熱器具,如電熨斗、電烙鐵等時,要特別小心,防止短路,同時使其遠離易燃物,人要離開時,注意斷開電源。
七、居民長時間外出時要關閉房間內電閘和水閥。
八、居民應愛護公共用水、用電設施。不得有意損壞水表或電表。
九、對公共管道、線路和居民房屋內管道、線路進行維修時,居民有義務提供方便,對因裝修或居民使用不當而導致的管道阻塞或線路損壞,物業管理站有權要求責任者疏通或修復。
篇3:小區安全用水用電管理規定
小區安全用水、用電管理規定
為保證業主正常用水,安全用電,遵照本規定:
一、接到市政供水、供電部門的停水、停電通知后或小區計劃內停水、停電,管理處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業主,通知中注明停水、停電的時間、范圍、原因。
二、對于突發性停水、停電,管理處人員應立即趕到現場,查明原因,若為市政停電,要及時與供電部門聯系,若為事故性停電,應迅速組織人員排除故障,恢復供電,并向業主及時做好解釋工作。
三、威脅設備和人身安全的緊急停水、停電,應立即斷開有關閘閥或開關,修復后恢復水、電供應,事后要向業主做好解釋工作。
四、住宅區內業主或商鋪,施工隊需接用水、電時,應向管理處申請,經查核獲準后由技工監督實施。
五、住宅區內任何單位或個人未經管理處同意,私自接駁水、電者,以偷水、偷電行為處理。
六、室內裝修時,電線的敷設應由專業人員施工,符合安全要求,不得將電線直接埋入墻內、地下。線路的改動要在裝修申請表中注明,批準后方可施工。
七、電線、開關要選用正規廠家生產的合格產品,電線的截面滿足用電負荷的要求,室內用電負荷不得超過樓房設計時分配給每戶的負荷。提倡業主在室內配備漏電保護開關,因業主違反安全用水、用電的規定而造成事故,業主應承擔責任。
八、室內電線不得亂拉亂接,開關跳閘、保險絲熔斷時應查明原因,不得強行合閘或加大熔絲容量。
九、使用電熱器具,如電熨斗、電烙鐵等時,要特別小心,防止短路,同時使其遠離易燃物,人要離開時,注意斷開電源。
十、業主長時間外出時要關閉房間內電閘和水閥,或知會管理處。
十一、業主應愛護公共用水、用電設施。不得有意損壞水表或電表。
十二、對公共管道、線路和業主房屋內管道、線路進行維修時,業主有義務提供方便,對因裝修或業主使用不當而導致的管道阻塞或線路損壞,管理處有權要求責任者疏通或修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