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開歇業管理規定5
一、開歇業時間
平 日:9:00 ~ 19:00
節假日:9:00 ~ 19:30
具體開歇業執行時間以通知為準。
二、管理規定
1、在營商戶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準時開門營業和停止營業。
2、開業前10分鐘,商戶必須有人員到場,將鋪位內主或付光源打開、鋪位清潔好,作好營業(客人迎接)準備。
3、營業過程中,商戶人員必須遵守商場各項服務準則和產品質量標準,熟悉本經營品牌產品性能,做到對待客人熱情周到、滿意服務,提升商場和商鋪形象。
4、商場內禁止商戶帶寵物等禁止物品進入商場內影響商場經營。
5、歇業后,各商鋪必須將鋪位內水電或門窗關閉,避免造成災害。樓層管理人員應作好歇業前鋪位安全檢查工作,確保樓面、鋪位安全。
6、商戶如因特殊事由需延長歇業,必須提前半個小時通知商管部樓層主管人員,超延時間不得超過半小時。
7、歇業后,商戶人員不得在鋪位內留、寄宿。
8、每月最后2天為商戶盤店日,商場歇業時間順延1小時。
9、新進商戶裝修必須遵守商場裝修管理規定的時間進行,不得在營業期間進行。如因時間問題必須在營業期間進行的,必須以不影響商戶為原則,不得在節假日進行。
三、獎懲
1、商戶當月每晚開門營業和提前歇業一次,第一次罰款20元,以后遞增加倍處罰。
2、商戶當月歇業未關水電或門窗一次,第一次罰款20元,以后遞增加倍處罰。
3、商戶當月營業期間,每關門一次,第一次罰款100元,以后遞增加倍處罰。
4、商戶當月帶寵物入內或在鋪位內留、寄宿,第一次罰款100元,以后遞增加倍處罰。
5、商戶為遵照裝修時間管理規定,第一次罰款100元,以后遞增加倍處罰。
篇2:商場開歇業管理規定5
商場開歇業管理規定5
一、開歇業時間
平 日:9:00 ~ 19:00
節假日:9:00 ~ 19:30
具體開歇業執行時間以通知為準。
二、管理規定
1、在營商戶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準時開門營業和停止營業。
2、開業前10分鐘,商戶必須有人員到場,將鋪位內主或付光源打開、鋪位清潔好,作好營業(客人迎接)準備。
3、營業過程中,商戶人員必須遵守商場各項服務準則和產品質量標準,熟悉本經營品牌產品性能,做到對待客人熱情周到、滿意服務,提升商場和商鋪形象。
4、商場內禁止商戶帶寵物等禁止物品進入商場內影響商場經營。
5、歇業后,各商鋪必須將鋪位內水電或門窗關閉,避免造成災害。樓層管理人員應作好歇業前鋪位安全檢查工作,確保樓面、鋪位安全。
6、商戶如因特殊事由需延長歇業,必須提前半個小時通知商管部樓層主管人員,超延時間不得超過半小時。
7、歇業后,商戶人員不得在鋪位內留、寄宿。
8、每月最后2天為商戶盤店日,商場歇業時間順延1小時。
9、新進商戶裝修必須遵守商場裝修管理規定的時間進行,不得在營業期間進行。如因時間問題必須在營業期間進行的,必須以不影響商戶為原則,不得在節假日進行。
三、獎懲
1、商戶當月每晚開門營業和提前歇業一次,第一次罰款20元,以后遞增加倍處罰。
2、商戶當月歇業未關水電或門窗一次,第一次罰款20元,以后遞增加倍處罰。
3、商戶當月營業期間,每關門一次,第一次罰款100元,以后遞增加倍處罰。
4、商戶當月帶寵物入內或在鋪位內留、寄宿,第一次罰款100元,以后遞增加倍處罰。
5、商戶為遵照裝修時間管理規定,第一次罰款100元,以后遞增加倍處罰。
篇3:業主委托管理財物的工作規定
業主委托管理財物的工作規定
1.目的
妥善保管業主委托管理的財物,對其發生情況進行記錄。
2.范圍
適用于公司各服務項目。
3.定義
無
4.職責
部門/崗位工作職責
管理處負責人負責識別顧客財產問題,與業主明確責任
管業部負責對委托管理的鑰匙、業主(顧客)檔案等進行管理
安全部、工程部負責對房屋主體、公共區域、各類設備、設施等進行管理
5.方法及過程控制
5.1業主或業主共同擁有產權的財產,如房屋主體、各類設備、設施、委托管理物品,如鑰匙、車輛等、房屋租售信息、業主、顧客檔案(業主、顧客的身份、身份證號碼、車牌號碼、家庭住址、家庭成員、職業等)
5.2法律、法規規定須經公司檢驗的顧客財產
5.2.1房屋主體、公共區域、各類設備、設施的接管驗收,執行《物業接管驗收程序》
5.2.2房屋主體、公共區域、各類設備、設施的日常防護管理,執行《房屋本體維修管理程序》
5.2.3空置房屋管理執行《空置房屋管理程序》
5.3業主委托管理的物品
5.3.1業主如有委托管理的物品,管理處需由??谪撠熑藢ξ锲愤M行確認,業主所委托的物品應在物業管理服務范圍之內,如有必要須事前簽訂相關協議。
5.3.2托管物品應首先檢驗物品的外觀、規格、數量、質量、性能、使用等,登記在《顧客物品委托管理記錄單》。
5.3.3《顧客物品委托管理記錄單》由業主與管理處負責人共同簽字認可后方可辦理物品托管。
5.3.4非業主本人領取物品,必須持有業主授權書及本人身份證。
5.3.5業主委托鑰匙管理,執行《鑰匙管理程序》
5.4業主檔案
5.4.1業主入住時,管理處應對該業主建立檔案,執行《房屋交付手續辦理工作程序》
5.4.2管業部主管指派專人對業主檔案進行定期整理、歸檔。
5.4.3業主檔案需經管業部主管同意后才可以翻閱,登記《業主檔案查(借)閱記錄表》,如需復印須經管理處負責人同意。
5.4.4如工商、稅務、衛生、公安等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對業主進行調查,管理處應驗明證件并登記后予以配合。
5.5業主委托管理的物品發生丟失、損壞或發生不適用的情況,應管理處負責人確認后以書面形式報告給業主,并保持相關記錄。
6.支持性文件
TJVKWY7.5.4-G02《物業接管驗收程序》
TJVKWY7.5.1-G11《房屋本體維修管理程序》
TJVKWY7.5.1-K02《鑰匙管理程序》
TJVKWY7.5.1-K03《空置房屋管理程序》
TJVKWY6.1-K01《房屋交付手續辦理工作程序》
7.質量記錄
TJVKWY7.5.4-K02-F1《顧客物品委托管理記錄單》
TJVKWY7.5.4-K02-F2《業主檔案查(借)閱記錄表》
TJVKWY7.5.4-K02-F3《顧客財產丟失、損壞記錄》
TJVKWY7.5.1-K02-F5《顧客委托(收回)鑰匙登記表》
TJVKWY7.5.1-K03-F2《空置房屋設施檢查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