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承接驗收工作指導程序(三)
一、成立承接驗收小組
物業管理公司與委托方(建設單位、業主委員會)達成物業承接意向后,在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或物業服務合同簽定之前,及時抽調業務骨干組成“物業承接驗收小組”,代表公司具體負責驗收事宜。
二、承接驗收前的準備工作
“物業承接驗收小組”做好以下準備工作:
?。ㄒ唬┡c委托方溝通交接事項、交接日期、進度、驗收標準等。
?。ǘ┡蓪I技術人員前往物業管理區域摸底,制定好接管驗收計劃。
?。ㄈ嵭星捌谖飿I管理的,物業管理企業應提前參與建設單位申請的竣工驗收和機電設備最終安裝、調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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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業資料承接驗收登記表》;
2、《物業管理用房接管驗收表》;
3、《共用設施承接驗收表》;
4、《機電設備承接驗收表》;
5、《承接驗收遺留問題登記表》。
三、實施承接驗收
承接驗收小組根據驗收計劃,與委托方按照雙方確定的《物業承接驗收標準》逐項驗收并作好記錄。驗收方法采用觀感驗收法和使用驗收法(觀感是否合格、是否符合業主的使用要求)。
四、處理驗收遺留問題
對驗收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登記,記錄即時狀態和數據,雙方簽字確認。確需整改的,填入《承接驗收遺留問題登記表》,具體確定整改標準和再次驗收時間。對于短期內難以解決,將影響到今后物業管理的問題,物業管理企業應當以備忘錄的形式將問題登記,合同簽定時交委托方備考。
五、簽定《物業承接驗收報告》
根據各分項驗收情況,物業管理企業出具《物業承接驗收報告》,由委托方簽字認可,承接驗收報告應作為物業服務合同的要件。
篇2:論物業承接驗收制度
論物業承接驗收制度
堅持物業承接驗收制度是實施物業管理的重要環節
一、物業接管驗收的概念
物業承接驗收制度是《物業管理條例》七項重要制度之一,是物業管理工作的基礎和前提條件,也是物業管理工作真正開始開展的首要環節。
《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物業管理企業承接物業時,應當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明確規定了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在物業交接時必須經過物業企業的查驗和交接。
什么是物業接管驗收?是指物業企業在承接物業時,進行的物業的主體結構安全和滿足使用功能為主要內容的再檢驗,同時接受圖紙、說明文件等物業資料,從而著手實施物業管理。
承接驗收不同于竣工驗收,它是由物業企業依據建設部頒布的《房屋接管驗收標準》,接管開發商移交的物業時進行的驗收,接管驗收是在竣工驗收合格的基礎上,以主體結構安全和滿足使用功能為主要內容的再檢驗。其首要條件是竣工驗收合格,并且供電、取暖、給排水、衛生、道路等設備和設施能正常使用,房屋幢、戶編號經有關部門確認,同時接收相關資料。爾后,由物業企業依據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履行物業運行、維護和保養責任。
二、物業承接驗收中存在的問題在現實物業管理中,物業承接驗收往往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要么不經過物業承接驗收接管物業,要么物業承接驗收流于一種形式。留下很多隱患和問題,也是物業管理中矛盾和投訴的引發點,目前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個別開發商為追求效益的最大化,趕工期、偷工減料,施工不講規范,安裝不符標準,竣工驗收粗制爛造,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為追求加快資金流動,早日收回投資,忽略對物業建設質量的監控和對確保物業的投入。在竣工驗收時,他們往往爭取表面形式,私下內部處理和對外風險轉移,發包給一家急于要項目的物業企業,使物業接管驗收形同虛設。
2)由于“建”、“管”不分的體制決定,物業管理從屬于、依附于、受制于房地產開發商,當開發項目存在問題時候,處于不平等位置的物業管理企業和建設單位不能進行正常的承接驗收,有的甚至連合同都不簽。很多應由開發建設單位解決的矛盾和問題,諸如質量缺陷、配套設施不完善、基礎資料不齊、產權糾紛、不切實際的承諾等,都推給物業企業,造成開發商、物業企業對業主投訴相互推諉,問題不能得到及時解決。
3)一些物管企業行為不規范,在行業普遍虧損的情況下為求生存,片面追求擴大規模,一味滿足開發商的要求,有的企業不規范競爭,任意“殺價”,低價進入,存在“先接下來再說”的思想,不認真進行物業承接驗收就簽訂合同,留下很多隱患和潛在問題。
4)法制意識較差,對物業的承接驗收的重要性、復雜性認識不足。房屋的管網設施、隱蔽工程等存在的問題,有些往往在業主入住后才暴露出來,帶來產品的質量責任、施工安裝責任、管理維護責任不清,糾紛多,投訴多、業主和物業企業的合法利益沒受到有效保護,業主怨聲載道,物業管理企業代人受過。
三、搞好物業的接管驗收應該注意的問題
物業的接管驗收是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進行,物管企業可參加竣工綜合驗收。工程竣工驗收是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移交物業,按照國家標準進行抽樣和試驗檢查的驗收方式,而物業接管驗收是建設開發商向物業管理移交物業,按業主入住的使用要求進行檢查、查驗的一種驗收方式,把握驗收的內容和重點是物業驗收不可忽略的問題。
物業接管驗收大致分為現場驗收、資料交接、其他交接與接管驗收注意事項等方面的工作。
(一)首先建立健全項目接管驗收的組織與機構,根據分類建立不同專業人員的驗收小組,制定和安排物業的驗收計劃,還應對驗收組成員根據分工進行必要的培訓,提出要求,掌握標準,及時發現可能造成的隱患或妨礙今后日常維修維護的問題,列出遺漏工程項目,從物業管理角度提出相應的整改意見。
(二)掌握和熟悉現場驗收的主要項目和重點,掌握和明確驗收的主要內容,是搞好驗收的重要方面。在現場驗收中根據物業項目的不同,大致應該掌握以下重點內容和分類:
1)土建工程:包括屋面排水、伸縮縫、地面有無滲水,地下室墻面有無滲水;地面有無氣鼓及滲水、開裂;消防門、通道、樓梯等有無問題。
2)裝飾工程:包括各地面、護墻板、門和門框護欄及扶手、燈具及其他水電設施、外墻面(裝飾、涂料、玻幕)公共區域設施設備的裝飾、公共洗手間、垃圾轉運站、各設備及管理用房、信報箱等。
3)供配電系統:包括供配電設備,應急供配電設備、各強電檢查井內管線及電箱、避雷裝置、公共照明、用電器具等。
4)給排水系統:各供水、消防水泵及電機等、各水箱、給排水管網、接頭及接門等,檢查井內管線、水表及閥門等,化糞池及室外排污、雨水井、消防栓、消防供水管網、接頭、閥門等、人防工程及相應供水系統等。
5)電梯系統:各電梯運行、梯門、井道、機房及電機等。
6)空調系統:空調制冷機組、風柜、各盤管機、各風管及風口,空調風柜房地面排水坡度、下水口、回風系統、鼓風機、暖風系統,空調冷卻水系統、冷機塔、冷卻泵及電機、各檢修口等,避風及防排煙風機、風口、風管及控制系統等。
7)弱電系統:消防報警系統(消防控制中心報警聯動、自動溫煙感、警鈴及手動按鈕、防火卷簾門),樓宇自動化(模塊控制的空調、電力、電梯、保安等)弱電檢查井內的管線、接線箱等。
(三)、資料交接
資料交接是項目移交中的細致工作,也是交接中的薄弱環節。往往是資料不齊,交接不完整,影響了后期的管理,資料交接應注意以下方面:
1)產權資料:
項目批準文件、用地批準文件、建筑開工有關資料、報告等。
2)技術資料:
竣工圖(包括平面圖、建筑、結構、設備、附屬工程及隱蔽管線等),各類公共設施、設備說明書及調試報告、地質勘察報告、工程合同及開、竣工報告、工程預決算分項清單、圖紙會審記錄、工程設計變更通知及技術核定單(包括質量事故處理記錄)、隱蔽工程驗收記錄、故障觀察記錄(布置圖)、竣工驗收證明書。
鋼材及水泥等主要材料的質量保證書、新材料及購配件的鑒定合格證書,設備(水、電、電梯、空調)及衛生潔具的檢驗合格證書,砂漿及混凝土試塊試壓報告,供水管道的試壓報告,機電設備訂購合同、設備開箱技術資料、試驗記錄及系統調試記錄等。
3)驗收資料:
工程竣工驗收證書、消防工程驗收合格證、綜合驗收合格證書、用電許可證、供電協議書、用水審批表及供水合同書,電梯使用合格證書、電話、網絡保養及驗收協議等。
(四)、其他交接
1)設施設備的備品備件、施工剩余的材料備品等。
2)具有保修期設施設備或購買合同或保修協議等。
3)公共區域各通道門、設備及管理用房,洗手間、會議室、檢查管井、信報箱鑰匙等。
(五)、接管驗收注意事項
1)在接管驗收前,物業公司與開發建設單位協商接受驗收的相關問題,如:交接雙方的人員、驗收各分類的時間、注意事項等,統一思想、統一驗收標準,明確驗收程序,明確交接雙方的責、權、利。
2)接管驗收不但要注意檢查物業質量,還應該認真清點物業內的各種設施設備、公共物品、圖紙資料、綠化、雜品等數量、類型,并經交接雙方在驗收報告簽字后生效。
3)對查驗中發現問題,屬必須改正的,應書面報請建設施工單位返修,一時無法返修的項目要確定今后維修期限,屬于無法返修的項目,應與建設單位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備忘錄備案。
4)為保證設施設備的正常運行,對驗收完后的設施設備進行試運行測試。在此期間,工作重點應逐步由驗收交接向正常運行、保養及維修轉移,要注意物管公司管理處技術人員與設備安裝調試單位人員的銜接和培訓。
總之,物業的承接驗收是保證物業企業后期物業管理順利開展和規避物業管理風險的一個重要問題,萬萬不可粗心大意。
篇3:項目物業承接驗收工作內容
項目物業承接驗收工作內容
物業的承接驗收是物業管理的基礎工作,我公司將主動與發展商、承建單位協商交接問題和制訂驗收方案,統一驗收標準。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和建筑施工安裝標準對物業進行查驗,辦理物業承接驗收手續,承接發展商(或承建商)移交的有關資料。同時,通過這一管理程序進一步熟悉物業整體的各項性能與特點,對日后可能出現的問題,準備相應的方案。
1)物業承接驗收工作內容
物承接驗收工作內容:
1)工程全面竣工后由施工總包單位組織相關施工協作分包單位按流程①對工程項目進行自檢。
2)自檢合格后,工程總包單位將項目提交發展商及其委托的工程監理公司共同按流程①對工程項目質量進行自檢。
3)自檢合格后,按流程②由施工總包單位報請質量監督站實施工程質量驗收。
4)驗收合格后,按流程③由施工總包單位與發展商共同報請市規劃、市消防等政府主管部門對工程項目進行綜合驗收及評價。
5)由施工總包單位收集并整理工程竣工檔案兩套,一套報送市規劃局檔案館,一套交發展商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存檔管理。
6)由工程總包單位按流程④向發展商或發展商委托的物業公司對商品房按業主專有部位和共用部位兩大項進行分項分部位驗收。
7)在企業間驗收的同時,由工程總包方向發展商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移交工程分項資料(含工程技術資料、工程變更核定資料、隱蔽工程驗收資料、各類技術參數檢測測試資料、設施設備使用說明書、竣工圖紙、材料產品合格證、裝箱單、備品備件等)。
8)在企業間驗收的同時,工程建設發展商向其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移交工程規劃用地許可證、工程建設許可證、工程選址意見書、建筑紅線圖、建筑紅線驗線單、工程施工許可證、土地使用許可證等(可復印件)、工程綜合驗收合格文件。
9)按流程⑤由建設發展商向商品房買受人發出交房通知書。由發展商代表、施工總包方代表、物業管理公司代表共同組建聯合交房小組向商品房買受人(業主)交驗業主專有部位房屋及配套設施。
10)商品房買受人(業主)持入住通知書及商品房買賣合同到聯合交房小組按交房驗收單所列項目及程序交驗房屋。
11)同商品房買受人(業主)的交驗房屋完成后按流程⑥由商品房買受人(業主)到聯合交房小組交繳維修資金及物業管理費按金并領取房屋鑰匙、住戶手冊等。
12)商品房買受人(業主)若需辦理裝修事宜,應到物業管理公司按商品房裝飾裝修管理辦法辦理裝飾裝修手續。
13)發展商發出的入住交房通知書應注明交房時間期限,超過規定時間而未辦理入住手續的商品房買受人(業主),按規定的截止時間視同其完成交付辦理手續。
14)商品房法定保修期從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開始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