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業戶關于秩序、安全管理須知
1、實行24小時的秩序管理員值班,管理公司秩序管理員如同給用戶的人身、財產安全又加一道鎖。為使用戶更安全,還需業主(用戶)加強防范意識,配合秩序管理員共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配合秩序管理員共同做好防范工作。并請注意以下幾點:
1)若發現任何可疑人物及跡象,請在安全情況下通知管理人員。
2)住宅單元用戶切勿隨便開門給陌生人,開門前必須辨別來訪客人身份。
3)與鄰近用戶互相認識,保持聯系,以便大家能互相照應。
2、如遇緊急情況可直接報警(撥電話:110)
3、攜帶大件物品及搬運貨物出入小區時,須持有效證件進行登記,并開具出門許可證。
4、為保證小區安全,每天21:00時以后應從小區指定的通道出入。
5、房間無人時,關閉所有電器用具,關好煤氣、水閥等。定期檢查、維修電器設備、電線、煤氣等用具。
6、不要在禁止吸煙場所吸煙,發現不明氣體時,不可開關電器,包括使用電話。
7、各用戶如需在單位范圍內,自行聘用專職并穿著制服的保安員,必須事先向管理公司書面申請,詳列人員數目,值班時間及所屬單位名稱等,并須保證這些專職人員不得穿著制服在公共地方活動,以免造成管理混淆等引起誤會。
篇2:實小學生安全管理須知
實驗小學學生安全管理須知
為確保學生人身和財產安全,堅持"預防為主""群防群治""常抓不懈"的原則,增強安全意識,消除種種隱患,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學生安全須知》。
(一)人身安全
1.學生不得在校園內追逐、打架和械斗,不逞強*。
2.學生不得私藏和攜帶管制刀具。不準帶水果刀等利器、兇器進入校園。同學之間不得玩尖利器具或有毒、有害的化學藥品。
3.學生不得翻爬校墻,不在墻頭上走動。在樓上不要將身體移向欄桿以外。
4.不玩弄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學生不得在校內及周邊燃放鞭炮。
5.學生不得私自外出春游和私自到江、河、湖、海、溪流或低洼地游泳戲水。要游泳必須到正規的游泳池,并由家長帶。
6、上下樓梯靠右行,輕步上樓慢步下,不得擁擠,上下樓梯如遇突然停電,不得起哄、推搡、嚴防擠壓等事故發生。
7.教室、走廊等教學場所嚴禁追跑嬉鬧,學生不得在樓頂邊沿戲鬧、閑談。學生打水、打飯要自覺排隊,防燙傷、擠傷。
8.學生不得向樓下亂扔東西,開窗不要把窗外的硬物推下樓,不得向窗外拋扔任何雜物、防止砸傷他人。
9.不攀爬高樓、欄桿、陽臺、建筑物頂層和有危險的建筑物、景點。
10.在高處擦教室窗戶玻璃、電風扇、日光燈、多媒體投影儀時,要特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擦拭二樓以上的玻璃,不得將身體移出窗外。
11.學校組織集體外出,應遵守紀律、聽從指揮、有序步行,活動期間,嚴禁擅自離隊游玩。班主任、科任教師自行組織學生赴校外活動,應事先向學校等上級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并確保學生人身安全。
12.放學、*和組織集體活動,學生要有秩序,防擠傷,防踏傷。
13.偶遇緊急情況,不要驚惶失措,要采取緊急避險自救措施。(如發生地震、火災時,不要跳樓,也不要手拿凳子,頭頂桌子等)。
14.新生入學后,均應接受學校統一安排的體檢,建立健康檔案,如有特殊病史,不得隱瞞。
15.建議家長為子女辦理保險,如家長不同意子女保險,須由家長提出書面申請,學校存檔。
16.在校期間,如有身體不適,應及時向老師報告,防止延誤治療時機。
17.學生遭遇挫折或心情煩惱,而自身又無法排除時,應及時告訴家長或向班主任、學校心理咨詢室咨詢,調整好心態,防止意外發生。
18.按時到校、離校,準時回家,不在路上逗留,低年級學生家長接送孩子上學。
19.當與他人發生矛盾,而自身又無法解決的時候,應及時告訴家長或老師,防止矛盾激化、釀成事端。
20.不與社會上不三不四的小青年來往,不跟陌生人交往。在校期間不隨便走出校門,遇有急事應向班主任請假,不跟陌生人或似曾相識的人離開學校。
21.當發現危及人身安全隱患或發生人身傷害事故,發現有不法分子侵入,知情者應及時向老師或學校領導報告,及時報警求助。
22.自習時間和午休時,陌生人叫人時,學生不得出教室或宿舍。
23.節假日學生不得在校住宿。
24.不得損壞避雷設施。
25.在家預防煤氣中毒。
26.所住房舍發現有異?,F象(如漏雨、漏土、墻壁裂縫等),要馬上報告。
27.公共區的電燈不亮要及時告知有關部門。
28.刮風下雨要遠離樓房、高樹、高壓線和不牢固的墻壁。
29.不到基建工區玩耍、參觀。注意觀察危險區域和設施的警示標志。
30.發生地震,掌握逃生本領,用手或物品護頭,緊急撤離房屋。
(二)財物安全
1.教室、宿舍無人時要關窗、鎖門,教室、宿舍鑰匙專人保管,不得亂配鑰匙。
2.自行車要上鎖、掛牌。
3.個人錢物妥善保存。
4.非本班人員不得亂竄教室、宿舍。
5.不得從教室和宿舍門窗鉆入鉆出。
6.丟失錢物及時報告學校有關部門,盡量保護案發現場,積極提供破案線索。
(三)體育安全
1.上體育課要嚴格在體育老師指導下,按規定進行。
2.從事劇烈的活動要防撞傷、踏傷、扭傷,從事有危險的體育活動要采取防護措施。
3.禁止學生越墻拾球,外出拾球需注意安全。
4.學生不得在教學區、宿舍區和人員集中的區域打排球、籃球或踢足球。
5.校運會或其他體育比賽時,學生不得在賽場內穿行、玩耍、帶跑和觀看比賽。
6.學生集體跑步,守秩序。
7.患有不宜進行劇烈體育活動疾病(如先天性心臟病)的學生,應事先向班主任提出書面申請,教導處備案并書面通知有關任課教師,該生可免于參加劇烈體育活動。
(四)飲食安全
1.學生不得食用變質食品。不買"三無"(無生產廠家、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食品。
2.提高食品衛生意識,不購買不法攤販的食品,不到校外不法小飯鋪就餐。(不法商販、飯鋪無三證即無衛生許可證 、無健康證、無工商許可證)。
3.不食用變質的水果。
4.飯前要洗手、勤剪指甲。
5.不飲用涼水、生水和不清潔水。
6、防食物中毒,有不良反映要立即報告學校。
(五)用電安全
1.遵守用電、用火規則,注意用電、用火安全,不得觸碰校內任何交流電氣設備。
2.不準私自更換宿舍照明用燈。
3.不準私拉電線用以照明、燒水、取暖、做飯、充電、收聽錄音機、收看電視等。
4.不拆卸、不損壞公共電力設施;在語音室、多媒體教室、實驗室上課不準亂動電器、開關,下課后由老師關閉總電源開關。
5.已壞電器、開關學校由電工負責
維修,不要用手接觸。
6.遇到惡劣天氣要注意被砸壞的電線,以防觸電。
(六)防火安全
1.不準用電爐子取暖。
2.不準吸煙,不要在宿舍點蠟燭看書。
3.不準焚燒垃圾。
4.學生不得抽煙、玩火。
5.嚴禁學生攜帶打火機、火柴、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進校。
6、不能參加森林火災滅火。
7、發生火災,懂得逃生本領,俯身捂住口鼻,緊急撤離。
(七)交通安全
1.學生滿12周歲,由家長填寫騎自行車申請表,經學校同意后,允許騎自行車上學,但不得騎"三無"(無車閘、無車鈴、無車鎖)自行車,要自覺遵守交通法規,防止交通事故發生。
2.在校外行走或騎車時不準帶耳機。
3.不坐滿員超載的汽車。
4.學生不準騎摩托車和開其他機動車。
5.行走要靠右邊行走。過馬路走人行道,紅燈停綠燈行。
6.騎車前要檢查制動裝置是否靈敏,騎車、行走要注意路口車輛。
(八)實驗安全
1.實驗課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和教師要求去做。
2.做實驗有不良反應要馬上向指導教師報告。
3.實驗完畢要洗手。
(九)用藥安全
1.學生用藥要遵醫生囑咐或按說明服用,不能服用過期和變質的藥物。
2.對本人有過敏反應的藥物要禁用并告知醫生。
3.因防疫需要而統一購用的藥物,須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學校同意后方準用藥。
4.禁止在宿舍內噴灑農藥。學生未采取任何防護措施,不準噴藥。
5.滅鼠藥要按學校要求專人分放,防污染、防中毒。
6.發現傳染性疾病要及時報告學校。學校要采取措施以防止群體傳染病的蔓延。
7.學生有疾病,班主任隨時安排救治并及時通知學生家長,病情嚴重者要及時報學校有關領導。
8.學生有重大病情,校醫要護送到醫院,并把有關病情用藥及采取的措施告知醫生。
(十)其他規定
1.學生必須接受防火、防觸電、防震、防溺水等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嚴格遵守學校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2.記住下列幾個重要電話:火警119、匪警110、急救120,緊急情況下打電話求救。
3.責任要求:
(1).自習、上課、組織活動期間,因教師疏于管理而造成的人身傷害由任課教師負責。
(2).平時教師對看到學生違紀違規現象,不管不問由此而引發的人身傷害事故負有責任。
(3).班主任、學校各職能部門因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而造成的人身傷害事故負有責任。
(4).教師明知這樣做或已預見到這樣做有危險、有危害而執意去做,對學生造成的人身傷害負有責任。
(5).學生因違紀違規造成的個人傷害由個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