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公共管理制度:費用繳交辦法
●管理費的收費標準是按照政府指導價收取。
●住戶自用水、電費根據供水、供電部門收費標準交納。公共水、電費,按規定由物業公司負責支付。
●有償服務收費標準由物業公司參照有關政府指導價制定。
●業主應每月按規定到管理處繳納管理費及其它有關費用。
●業主(住戶)應于次月5日前同時付清上月自用水、電費和本月管理費,若無故拖欠應交納的費用,每天按應交款項千分之三繳納滯納金,對拒交或無理取鬧的,物業公司有權對業主提出警告,甚至采取停電停水處理。
●業主對收費通知單所列金額如有異議,可在收費通知單發出后的交款期內與物業公司聯系,但不可借此拖延付款。
●房屋產權如有轉讓行為時,應按《房屋租賃管理規定》到物業公司辦理有關手續,并對該單位發生的費用進行結算。否則,物業公司將視該單位所發生的費用為時下業主承擔。
●業主如有出租轉讓行為時,業主負責按時付清該單位所有發生的費用,物業公司不負責向租戶清收。
●各項繳交費用以物業公司開具財務票據為準。任何形式的付款,只要物業公司未開出收款財務票據,都視同未交。
篇2:某醫院食堂招待費用管理規定
醫院食堂招待費用管理規定5
為了提高食堂的整體管理和服務水平,規范醫院職工用餐和來客招待的標準,進一步完善招待費用的統一歸口管理和審批申報程序,經醫院黨政領導班子研究決定,具體由分管院辦領導和分管財務領導統一審批報銷,具體規定如下:
一、招待內容
招待的內容包括來客用餐、水果、煙酒等。
二、招待標準
1、主要領導來客來訪招待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2、班子成員(不包括院長、書記)招待費原則上每月不得超過2000元;
3、職能科室(院辦、醫務科、財務科、護理部、院內感染科、總務科、微機室、醫保辦、藥劑科、器械設備科、保健科、保衛科、信息科)每月不得超過1000元;
4、涉及醫院全面性檢查來客由分管領導審批,交待院辦統一安排,中、晚餐按50元/人(不含酒水),陪同人員標準相同;
5、涉及醫療糾紛來客(工作人員含保衛科)招待由分管領導審批,交待院辦統一安排,來客中、晚餐按40元/人(不含酒水),工作人員中、晚餐20元/人;
6、特殊情況工作人員用餐由分管領導審批,交待院辦統一安排,早餐按8元/人,中、晚餐不得超過20元/人。
三、招待管理
(一)用餐招待
1、招待業務來客實行對口申報。即哪個職能科室的業務由哪個科室的負責人(或分管領導)申報。申報時首先由申報人請求分管領導,同意后到辦公室填寫招待申請單。所招待的費用從規定的金額中扣出。申請單各項目必須真實、全面、正確填。由申報人持申請單到指定地點就餐,并將派餐單交于食堂,結賬時附于賬單后。用餐申報人員必須在申請單和食堂菜單上填寫金額(大寫)后簽名。
2、招待申請單必須事先取得。如分管領導不在辦公室,應電話請示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批準領導應交待院辦開具申請單。凡無申請單的,醫院一律不予報銷,由醫院食堂自己承擔。
(二)招待用茶、煙、水果、點心等由辦公室根據領導指示辦理,如在食堂購買,食堂應及時、確保質量,填寫好購物清單和物品一并送往院辦,申報人應驗收(數量、單價)后簽字。
四、招待費用公開
食堂每周一應將上周所招待的點菜單、招待申請單、購物清單送到分管院辦領導簽字,并由院辦做好統計表,每月初將上月各科室開支的費用公布。當月超支科室,下月自覺節約開支,年終超出部分列入醫院年初績效工資考核內容。
五、凡工作餐,中午一律不準飲酒;其他招待外來人員的用餐場合,陪餐人員必須飲酒的,必須適量,不得因酒誤事或損害單位形象。
六、本規定自20**年10月1日起執行。
篇3:醫院醫療費用管理小組職責
> 醫院醫療費用管理小組職責2(一)在分管院長的領導下,定期對醫院財務、物價管理工作以及各項收費情況進行調研,并通過定期或不定期相結合的辦法檢查有關財務制度的落實和執行情況。
(二)負貢向物價部門申領《收費許可證》當收費項目、標準調整時,應及時辦理《收費許可證》變更手續,同時實行亮證收費。
(三)各科室電腦計費員要嚴格執行上級規定的醫療收費標準,按照醫囑單和護理記錄單上所示的約品規格和數量,以及治療和護理等項目進行計費,嚴禁自設、增設收費項目或擴大收費范圍,不得自行修改收費標準,杜絕多收、漏收現象。
(四)科室開展新項目、新技術的收費標準,若上級有規定的,按規定的標準收費;若沒有標準的,有關科室必須事先以書面形式報告醫療費用管理小組,由該小組組織人員進行成本測算,擬定收費標準,向上級物價管理部門辦理報批手續,經上級物價管理部門批準后方可執行。
(五)對全院醫療費用執行情況每季度進行一次抽查,每年進行一次全院性大檢查,并將檢查結果以書面形式向院長辦匯報。
(六)對違反財務物價規定的科室和個人,醫療費用管理小組人員協同監察室組織調查,經查屬實的,根據其情節輕重提出初步處理意見,報院長辦研究決定后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