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恐嚇電話、可疑包裹及爆炸事件處理預案
1.目的
明確在日常運行中,如遇到恐嚇電話、爆炸物威脅或爆炸事件的應急處理流程,最大程度的保障人員安全。
2.范圍
適用于公司總部各部門及項目各物業服務中心遇突發事件的處理。
3.職責
3.1.各物業服務中心應急處理工作小組構成與職責:
組 長:各項目物業服務中心負責人職 責:負責項目各類突發危機事件應急處理的現場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并向公司總經理匯報應急事件處理及跟進情況;組員:各項目分管部門經理或主任
3.2.各部門職責
3.2.1.客服部門/人員:在發生突發事件時做好業主/租戶安撫工作;
3.2.2.管業或保安部/人員:發現可疑包裹及恐嚇行為時,采取必要的保護及現場人員疏散、警戒工作;
3.2.3.工程部/人員:確保設施設備的安全,并配合政府部門采取應急措施;
4.處理流程
4.1.恐嚇電話處理
4.1.1.當員工接到恐嚇電話時應盡可能保持鎮靜,接聽人員應盡量延遲電話威脅人在線時間,請電話威脅人重復信息,盡可能記錄來電者的每一句話,有條件的可使用錄音設備;
4.1.2.如電話威脅人在威脅中涉及有爆炸物的恐嚇,接線員應機警詢問爆炸物品的位置和時間,同時注意威脅人來電背景特殊聲音及來電者的口音等; 4.1.3. 接線員掛斷電話后立即向保安部負責人報告有關電話內容;
4.1.4. 保安負責人即刻調閱接線員相關記錄,并與接線員一同向項目負責人報告,由項目負責人決定是否報警處理;
4.2.可疑包裹或危險(爆炸)物的處理
4.2.1.恐嚇郵包的特征
a) 置于厚實的信封內或置于包有硬封面的書籍包裹內; b) 以平寄形式郵寄; c) 郵戳是國外的或是不熟悉的;上海豐誠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企業標準恐嚇電話、可疑包裹及爆炸事件處理預案 PM-ERP-012-20**d) 字體奇特,無寄信人地址與郵戳上的地址不符; e) 不尋常的包扎;
4.2.2.收到可疑郵包或爆炸物時,不得將對講機、手機等有信號的通信物品靠近爆炸物;
4.2.3.不要輕易打開或隨意擺弄郵包,應立即將可疑物品放置在防爆桶內或用防爆毯進行包裹,并疏散現場人員,同時即刻撥打當地公安或防爆部門電話,以尋求支援;
4.2.4.保安人員根據現場情況可封鎖現場,設置警戒區域,等待公安人員處理,同時加強周邊與外圍巡邏,排查可疑人員;
4.2.5.公安人員到達現場后,由公安或防爆人員對可疑危險品進行處理,當值崗位人員主動配合相關工作;
4.3.確認爆炸物的處理
4.3.1.確認現場存在炸彈或危及人身安全之爆炸物,項目啟動應急預案,由項目負責人現場指揮,啟動消防廣播系統,安排樓內業主/租戶進行撤離;
4.3.2.物業相關人員安排樓內人員的撤離與接應工作,并妥善安排至安全區域集合;
4.3.3.在未得到公安機關或防爆部門的允許下,不允許任何人進入大樓;
4.4.后續跟進
4.4.1.遇爆炸事件的應急處理中,如有新聞媒體進行采訪時,應由公司指定人或公共關系部對外公布相關信息;
4.4.2.應急事件處理完畢后,由項目負責人填寫《事件報告》上報至公司總部。
篇2:X飛行員公寓爆炸事件處理預案
某飛行員公寓爆炸事件的處理預案
1、在**飛行員公寓管轄區域內一旦發生爆炸事件,在場人員要迅速報告保安部,保安部接報后,迅速調動保安力量到達現場,同時立即向公安機關報警,并通知有關負責人。
2、監控室人員配合,嚴密警戒,注意查控可疑人員,抓獲犯罪嫌疑人。
3、公司領導接到報告后要立即到現場,對各項應急措施予以決策。有關部門負責穩定客人情緒,根據領導的指示,組織疏散客人,并給予妥善安置,對附近區域進行全面搜查是否另有可疑物品,防止再次爆炸。
4、保安部負責置警戒線保護現場,維護現場秩序。
5、如有傷員,客務部負責通知醫院進行搶救,并撥打電話120。
6、保安部當班領班負責訪問現場知情者,并做好記錄。
7、保安部協助公安相關勘查現場和破案。
8、在特殊情況下,組建臨時指揮部,現場最高領導任總指揮國航物業**分公司各部門所有在崗人員要服從指揮部下達的各項指令。
篇3:物業轄區爆炸事件處理作業指導書(7)
物業轄區爆炸事件處理作業指導書(七)
1.0目的
在出現爆炸或接到揚言爆炸的恐嚇電話時,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最大限度的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
2.0職責:
2.1管理處主任全面負責爆炸事件的協調處理和指揮。
2.2管理處護管隊負責爆炸物的搜索和爆炸現場的處置工作。
2.3維修組負責對運行設備設施的搶險工作。
2.4相關人員負責配合緊急事件處理的順利進行。
3.0資源的配備
3.1人員的配備
3.1.1由管理處主任,指揮安排應急分隊,全面負責爆炸事件的處理工作。
3.1.2應急分隊的主要成員為護管隊員,其必須經過消防、急救和安全等知識培訓,掌握處理爆炸事件的基本技能。
3.2設備設施的配備
3.2.1中央監控系統、個人防護設備(如防毒面具)、挖掘工具和急救箱等。
4.0工作流程
4.1爆炸恐嚇
4.1.1管理處員工接到爆炸恐嚇電話或得到相關信息時,應立即做好記錄,收集盡可能多的詳盡信息,同時迅速報告管理處主任。
4.1.2管理處主任接到通知決定是否報警,并向公司安全主任報告,同時了解情況,并啟動應急分隊,以配合警方工作。
4.1.3當值班長通知各崗位控制人員出入,并加強巡邏、確認:
4.1.3.1如發現無主物品,不要隨便碰觸,立即上報。
4.1.3.2確認如確有爆炸物品,即刻封鎖現場、上報領導、組織疏散。
4.1.4值班領班負責用對講系統或電話通知小區有人員疏散到空曠地帶。
4.1.5應急分隊配合警方組織人員疏散。
4.1.6配合警方進行搜索、調查和處理等工作。
4.2爆炸
4.2.1消防中心收到爆炸信息,立即通知就近的巡邏隊員確認:
4.2.1.1隊員確認爆炸為誤報時,消除警示并通知消防中心。
4.2.1.2爆炸確已發生,消防中心應立即向"110"、"119"報警,并向管理處主任匯報。
4.2.2管理處主任接到通知后,應向公司安全主任報告。同時啟動應急分隊,消防中心通知小區內所有人員, 疏散至開闊、安全的地方。
4.2.3維修組切斷必要的電源,急救組緊急救助受傷人員。
4.2.4如爆炸現場出現坍塌,應急分隊在確保自身安全的情況下,疏散附近的人員,尋找受傷人員組織現場急救并撥打"120"求救;消防中心通知人員疏散,并告知業主在未及時疏散時,應躲避在書桌下或衛生間等空間較小的位置等待救助。地震發生時,程序同此。
4.2.5保安隊員保護好現場,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同時加強在公共區域的巡邏,檢查是否還有可能引爆物品,若有,立馬轉移到安全的地方。
4.2.6消防監控中心高度戒備,隨時監視有無火災、非法電視信號切入等可疑情況出現。
4.2.7如果爆炸現場出現火災、或因汽車爆炸而導致的火災,按照滅火流程組織滅火。
4.2.8公安隊員到場后,應急分隊聽從其指揮,并協助公安人員的現場工作。
4.2.9后勤組及時做好疏散人員和受傷人員的安置和清點工作,管理處安排人員配合公安部門和業主統計因爆炸造成的損失,調查爆炸原因,做好受災業主的安撫工作,針對事故原因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4.2.10由于違規或其他原因引起的爆炸,由管理處主任根據爆炸的現場實際狀況決定是否疏散。
4.3演習:管理處主任助理負責安排護管隊人員定期組織演習,演習每年不少于1次。
5.0爆炸恐嚇處理流程圖(略)
6.0爆炸處理流程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