翡翠城車輛管理小技巧
隨著園區車輛的日趨增多,“車輛管理”成為物業服務中心的首要難題。11月杭州翡翠城有業主來電表揚:“最近翡翠城在進行車輛管理,管理得很好,現在小區道路通暢多了。”車輛管理終于有了高招,小伙伴們都來學習學習吧!
【事實描述】
杭州翡翠城東南區,地下車位1116個,地面臨時車位126個,目前已售車位985個,園區業主已擁有1981輛車。隨著園區車輛日趨增多,停車問題引發的業主間矛盾、業主與物業間的矛盾日益突出,作為公司重點參觀接待樓盤,車輛規范化管理勢在必行。
在管理過程中,大部分業主對此表示支持,他們自發加入車輛管理隊伍,晚上他們在門口崗進行勸導,給予物業人員精神上的支持。如今車輛管理正式實行至今已有兩個月,車輛管理工作開展順利。
【處理高招】
10月初,由翡翠城高級經理簡陽、東南區經理俞春燕以及所有園區部門主管級以上員工組成的車輛管理小組正式成立。
分析原因
車輛管理小組首先分析引發矛盾的原因及了解業主是否出租、承租車位等訴求。
通過第三方配合開展工作
為保障車輛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避免在開展車輛管理工作中部分業主不配合造成車輛堵門,在正式實行管理工作前兩個月,與當地公安、交通等部門進行溝通,協助開展車輛管理工作。
做好宣傳工作
向集團客服服務中心報備在業主QQ群、園區網站以及園區所有宣傳櫥窗、樓道張貼溫馨提示,并用三天向業主發放3000余張溫馨提示:告知車庫道閘系統開始使用;所有車主領取車輛通行卡便可通行;遵守《業主臨時公約》路面泊位先到先停,不得占用主干道停車;并勸業主購買或租用車位。
合理利用資源
通過與空關車位業主聯系,幫助出租車位,截止目前,通過車輛管理已經成功完成188個空置車位的出租;通過對周邊資源的整合利用,與翡翠城開發公司進行多次協商并最終同意將其商業中心地下商用車庫劃借50個車位租給園區業主使用;通過對園區126個地面臨時停車位進行壓縮停車,可多停15輛車,近一步緩解車輛停放問題。
人性化管理
對于園區車位已滿情況下,停放在園區門口道路上的車輛,每天進行電話登記,如需移動及時通知業主;對臨時停放的車子予以主干道停放放行,但要求車主打開雙跳燈,避免他人效仿、成效較好。
加班加點,動用業主力量
實行車輛管理時,為保障每個區域每條主干線路都有車輛管理人員,實行兩班制12小時倒班模式,從而慢慢培養業主的停車習慣,并及時匯報每個可供臨時停車點的空余數量,確保車位合理利用。每天晚上由項目經理攜各部門主管級以上人員在門崗陪同秩序維護隊員站崗執勤到晚上十點,處理因車輛管理問題而起的摩擦與糾紛,給基層員工以管理決心和信心。
持之以恒、進行到底
每天早上對前一天遇到的突發情況進行開會分析與總結,還針對反應激烈的業主上門解釋車輛管理工作的必要性和持續性,不斷完善車輛管理工作。
篇2:X集團公司駕駛員和車輛管理規定
*集團公司駕駛員和車輛管理規定
一、駕駛員管理
0、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員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的有關。
1、牢固對立服務意識,發揚誠實業的精神,吃苦耐勞,按時完成各項任務。
2、遵守紀律,服從車輛主管人員調派。有很強的遵章守時觀念,準時出車。駕駛員的BP機和手機須24小時開機,聽到上級的呼叫,應盡快回電話或立即到達出車地點。
3、每周五的16:30-17:00司機班召開班務會,交流思想情況,討論問題,主管講評一周工作,布置下周任務,提出有關要求。
4、司機值班時間,工作日為17:00到次日8:30,假日為周五17:00到下周一早8:30,每周輪換一次。值班司機在值班時間采用不坐班制,但在收到車輛主管和經理級以上領導的呼叫后,必須在規定時間到達公司。
5、駕駛員每日上班后,先對車輛進行嚴格檢查,項目包括:轉向、剎車、燈光、機油、水、輪胎、氣壓,確認車輛無任何故障,清潔車輛,隨時做好出車準備。
6、駕駛員依照派車單出車,認真填寫派車單上應填寫的內容,未經車輛主管人同同意,不得私自駕車外出。嚴禁將車輛交于他人駕駛。
7、出車回來后,把車停在規定停車場,如規定停車場已滿,選擇安全地點停放。然后報告主管,做好下一次出車準備。
8、下班后把車輛停放在規定停車場,嚴禁把車輛開回家或停放在其他地點。
9、車輛在行駛中如發生嚴重故障或交通事故,應立即報告車輛主管或行政事務部經理,并通知當地交通管理部門,嚴禁隱瞞不報。
10、工作時間和值班時間駕駛員嚴禁喝酒。
11、駕駛員應積極配合業務人員的工作。與財務人員外出取款時,廉潔奉公幫好相應保衛工作,保證財務人員和貨款的安全。
12、駕駛員要愛護車輛,保持車輛內外清潔,注意按規定保養車輛。
13、駕駛員要認真學習汽車維修技術,自覺提高駕駛技能。車輛主管每月組織對司機進行一次考核。
14、車輛主管負責司機班管理、車輛管理、派車。車輛主管每月出車不少于1000公里。
15、車輛如發生交通事故,按甲、乙雙方責任論處,對負100%責任的,不予處罰,其它情況司機應承擔公司最終直接經濟損失的全部。
16、駕駛員出現酒后駕、擅自將車停放在家中;擅自離崗、接送客人遲到等問題,視情節處罰款50-200元。
17、如果出現車輛耗油超標,每公升扣發發動機當月公里補助2元。超過標準20%的,必須停車檢查。
二、車輛使用管理
(一)派車
1、申請用車者,填寫申請單,經部門(子公司)經理簽字送司機班,由車輛主管統一安排。若出現車輛主管不在的情況,由行政事務部經理派車。申請用車者通常類頭一天下班前和當天中午前將申請單送于車輛主管,以便協調安排。
2、凡申請北京市區以外用車,必須經公司主管簽字。
3、外單位借用公司車輛,一天之內須經行政事務部經理批準,超過一天須經公司主管批準。
(二)八小時外用車
凡下班后或節假日用車應提前申請,并告知司機;如臨時急需用車,直接與車輛主管聯系,由車輛主管安排,事后應按規定補辦用車手續。
(三)派車原則
通常依照下列順序安排用車:財務取款、接送重要客戶、提貨送貨、部門經理辦理業務。其他人員辦理業務原則上不予派車。
(四)私人用車
在特殊情況下,員工如需私人用車,需經行政事務部經理同意,報公司主管批準,并按每公里0.5元交納損耗費用。
篇3:關于修改、補充公司《駕駛員和車輛管理規定》有關細則的通知
關于修改、補充公司《駕駛員和車輛管理規定》有關細則的通知
為進一步規范公司車輛管理,經總裁辦公會研究決定,對《駕駛員和車輛管理規定》作如下修改、補充:
1、修改條款:原規定中第16條“車輛如發生交通事故,按甲、乙雙方責任論處,對方負100%責任的,不予處罰,其它情況司機應承擔公司最終直接經濟損失的全部?!备臑椋骸肮拒囕v如發生交通事故,除因對方負100%責任的,公司不追究駕駛司機責任外,其它情況均需由駕駛司機承擔直接經濟損失的全部,間接經濟損失的50%”。
2、補充條款:未經公司主管批準,非公司專職司機不可駕駛公司車輛。公司專職司機不可擅自使用公司車輛辦私事,任何人不可將公司公用車輛開回家中。違反上述規定者,公司將予以辭退處理,同時對因違反此規定造成的經濟損失,當事人須進行相應賠償。
以上修改及補充的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本規定的解釋權歸行政事務部。由行政事務部及人力資源部監督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