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灣小區無線對講機作業指導書
1.目的:為了規范**藍灣無線對講機的使用,改善**藍灣對講機使用效果。
2.適用范圍:**藍灣管理處。
3.方法和過程控制:
3.1對講機接收效果不好時,送無線電管理員檢測。對講機電池使用一年以上正常老化、蓄電不良無法維修的,應報經理審批購買原型號新電池。
3.2人為損壞、丟失對講機,由使用者負責修復或賠償相應費用。
3.3使用對講機的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履行交接班檢查、驗收、移交手續,在交接時所發現的設備故障,視為移交人的責任,由其負責修復或賠償有關費用。
3.4**藍灣管理處各崗位日常聯絡以內線通訊方式為主,無線對講為輔。來訪登記崗在來訪人員較少的情況下使用內線電話與中心聯系,在來訪人員較多的情況下,可以內線電話和無線對講結合同控制中心取得聯系。
3.5呼叫方呼叫對方時,須口齒清晰,將對方代號重復呼叫兩次;應答方應答時應說明本代號已收到,并請對方繼續說下去。例如:呼叫方呼叫"藍灣8號、藍灣8號、我是藍灣中心收到請回答。";應答方應答"藍灣8號收到請講"。通話雙方應長話短說,通話結束后,應以"明白,完畢。"結束通話。如用簡短對話無法說明問題,則要用內線聯系或進行面對面交談。
3.6如呼叫方呼叫對方三次無應答,應借助控制中心或其它崗位聯系對方,提高對講機使用效率,以免占用對講機。
3.7對講聯系過程中,嚴禁第三者呼叫,以免干擾他人。
3.8對講機使用要嚴肅,嚴禁在對講機中聊與工作無關的話題。
3.9由中心協調與監督對講機使用情況,如有違反規定者,由中心做好記錄,并通知相關負責人,如有重復錯誤,則由中心負責人在周例會上進行通報。
4、對講機的使用注意事項
4.1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將對講機借給他人使用
4.2使用音量調節及靜噪旋鈕外,其它一律不得擰動。
4.3愛惜使用保持清潔,避免雨淋或高處摔落。隨身攜帶,謹防遺失。
篇2:物業保安對講機使用作業指導書
物業保安對講機使用作業指導書
1.每個崗位配發對講機一部,另配充電池和充電器各一部。
2.持機人負責管理和使用對講機,禁止轉借他人或將電線拆下來使用。
3.對講機在更換電池時必須先關掉電源和主機上的開關,延長其使用壽命。
4.沖電池不能經常更換,必須按規定時間(8-10小時)輪換使用。
5.發現對講機損壞或通訊失靈,持機人應立即向直屬上司報告處理,嚴禁私自拆修。
6.嚴格按規定頻率使用,嚴禁亂按亂調其它頻率。
7.認真做好對講機交接工作,交班時交班人要講明對講機當班使用情況,接機人當場查驗,發現損壞或通訊失靈立即報告當值班長,以防出問題時相互推卸責任。
8.遵守"誰使用,誰保管,誰損壞,誰負責,誰丟失,誰賠償"的原則。
9.當值班長負責檢查所有對講機,并督促保安員注意使用方法及操作事項。
10.呼叫對方時先報自己崗位,接到呼叫時講"收到,請回話、明白"并規定從晚上9:30至次早5:30對講機每10分鐘向"007"匯報一次。
11.收接方回話時,呼方要簡明扼要將情況講清楚,收接方收到呼叫信號后應回答"清楚/明白".
12.用對講機講話時應使用規范禮貌用語,嚴禁用對講機講粗言穢語,不得開玩笑或談與工作無關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