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居中心報警處理程序
一、接到報警信號后,應立即攜帶對講機、手機等通信工具,迅速到達報警點確認。
二、如未發生火情,應查明報警原因,采取相應措施,并認真做好記錄。
三、如確認有火災發生,應立即用通信工具向消防控制室反饋信息,利用現場滅火器材進行撲救。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根據火災情況啟動有關消防設備,通知有關人員到場滅火,報告單位值班領導,并應撥打119向消防隊報警。
五、情況處理完畢后,恢復各種消防設備正常運行狀態。
篇2:技術學院110報警服務臺工作制度及報告程序
技術學院校園“110”報警服務臺工作制度及報告程序
校園“110”聯動系統工作細則
為維護校園治安秩序,確保教學、科研等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及時向師生提供優良的服務,提高學院綜合服務能力,校園“110”聯動系統工作細則如下:
一、組織領導
校園“110”聯動服務工作是在學院領導下,由保衛處牽頭,協同學生處、綜合服務處,共同組建的報警求助聯動服務系統。聯動指揮中心由保衛處、學生處、綜合服務處的領導及其下屬的校衛隊、水電維修人員、宿舍管理人員和接警服務員等組成?!?10”報警服務臺設在保衛處(大門)值班室,建立24小時晝夜值班制度,實現全日制服務。
二、報警求助的范圍
本院師生員工在校園內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屬報警求助范圍:
1、人身財產受到嚴重威脅或不法侵害時;
2、突遭意外事故時;
3、發現治安、刑事案件時;
4、正常工作、學習、生活秩序受到嚴重干擾時;
5、受傷、患重病和水、電、火災危險而處于無援助狀態時;
6、需求助的其他緊急事項。
三、接警服務的原則
校園“110”接警服務按照“有警必接,有難必幫,有險必救,有求必應”的原則,負責校園內的所有報警求助事務的及時妥善處理。在保衛工作范圍內的報警求助事項,如殺人、搶劫、強奸、打架、斗毆、流氓滋事、火災險情、事故危急等的求助,校園“110”值班人員在規定5分鐘內趕到現場處理;對保衛工作職能范圍以外的其他求助事項,校園“110”提供咨詢服務,并按聯動系統工作要求,調動有關部門趕撲現場協助處置。
四、報警電話
師生遇到急、難、險情況求助時,校園內電話撥打2277110或2237715;校園外報警撥打市報警電話“110”。
校園“110”報警服務臺工作制度
一、落實24 小時值班制度,負責校園“110”報警救助服務的接受和分轉處置。
二、做好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災害事故、突發事件的先期處置。
三、做好重大案件的現場保護工作。
四、制定處置突發事件的預案。
五、在校內開展晝夜巡邏,預防各類案件的發生。
六、盤查校內各類嫌疑人員,檢查出入證件;清除校園內不法商販及閑散人員,并對其教育和處罰。
七、做好重點部位的安全保衛工作 。
八、維護學校大型活動的治安秩序。
九、維護校內交通秩序,糾正違章車輛。
十、全力幫助求助者。
十一、承辦院領導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
校園“110”報告程序
為強化報警服務規范化建設,提高嚴格執法熱情服務的能力,實現“有警必接,有難必幫,有險必救,有求必應”的原則,特制定本程序。
1、接警人員應以最快速度(5分鐘內)到達發案地。接警人做好報案記錄(案發地點、時間、簡要案情、報警人姓名、單位或住址、電話等)。如案情重大,應逐級上報。
2、遇到暴力案件,出警人員迅速控制局面,保護現場,并追捕嫌疑人,必要時應報告濟寧市公安局110,如有人員傷亡,應立即采取急救措施。
3、遇有一般治安案件,出警人員應果斷制止違法行為,疏散圍觀群眾,并將嫌疑人帶到保衛處進行處理。
4、遇有火情時,出警人員應攜帶消防器材參與滅火,重大火災應及時撥打火警“119”同時保護好現場 。
5、遇有集群事件,應遵循“可散不可聚,可順不可激,可解不可結”的原則,迅速疏散人員,通知有關領導,協助控制事態發展。
6、遇有求助者,應熱情幫助解決,本部門無力解決的,應向求助者耐心解釋,提供咨詢服務。
篇3:保安員培訓之火警報警程序
保安員培訓之火警報警程序
無論什么時候,發現火情的人應保持鎮靜,切勿驚慌,如難以撲滅時,應按照下列程序工作
1、立即用火場附近的電話通知保安部,如附近無電話時,可打火場附近的手動報警器完成報警工作。
2、采用電話報警時,請打火警電話“119”,報警時講話聲音要清楚,要說明起火地點,物質燃燒種類,是否有人被圍困,火勢的情況以及是否正在采取撲救措施等,然后通報自己的姓名和部門,之后注意傾聽對方是否有補充詢問,并做認真回答,得到允許后方可掛斷報警電話。
3、在撲救人員未到達火場前,報警者采取相應的滅火措施,使用火場附近的消防設施進行補救。
4、關閉火場附近的電源開關及門窗。
5、切勿在火場附近區域高喊“著火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亂,
6、引導火場附近的客人從安全通道撤離,同時告訴客人不要使用電梯。
7、滅火后,要保護好現場,禁止無關人員進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