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廈消防專員崗位職責
1.消防專員為大廈、小區的放火責任人,對大廈、小區防火工作全面負責。
2.負責管轄小區內消防組和防火監督管理。
3.負責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巡視檢查和日常護衛工作。
4.負責消防設備的運行管理。
5.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管理小區、大廈義務消防隊。
6.按既定消防訓練方案,組織實戰訓練或演習,使小區、大廈義務消防隊做到防火工作長備不懈。
7.隨時檢查轄區消防情況,發現隱患及時報告安全員或部門負責人,發現違章及時制止糾正。
8.隨時檢查所管隊員對消防器材使用掌握的實際情況,提高戰斗力。
9.接到火災信號,迅速組織人員,按既定方案或臨時制定的方案進行滅火、搶救。
10.負責管轄內業主房屋的二次裝修管理。
11.定期向部門經理匯報隊員培訓及消防工作情況。
篇2:物業管理公司消防專員職責
物業管理公司消防專員職責
一、在防火責任人的領導下,依據消防法規和本公司規章制度,對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實施監督管理。
二、制定消防法規和消防知識教育的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
三、負責對火災危險性大的崗位工作人員進行消防知識培訓,并對新進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知識教育。
四、經常組織開展各種消防安全檢查,對發現的問題,提出書面的整改意見,并報告本公司防火責任人,督促有關部門(單位)整改。
五、確定消防保衛重點,組織制定防火措施和滅火預案,并認真落實。
六、監督動火和臨時用電審批制度的執行及其安全防范措施落實。
七、根據本公司實際情況,統籌規劃配備相適應的消防器材,并加強管理,保證其完整好用。
八、及時制止可能引起火災等危險的行為,處理消防違章事故,協助有關部門調查火災原因,保護火災現場,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提出處理意見。
九、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篇3:物業公司消防專員崗位工作職責(9)
物業公司消防專員崗位職責(九)
1、消防專員在總經理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湖北省消防條例》及其它有關消防法規,組織實施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制定和實施本年度、階段工作計劃,并負責實施建立健全公司消防檔案資料。領導全科同志履行防火科職責。
3、組織公司消防骨干開展政治、業務學習,提高消防骨干的政策理論水平和業務技能,遵守公司內各項規章制度。
4、貫徹執行消防法和政府安全防火有關法規,負責落實三級防火安全責任制,逐級簽訂防火責任書。
5、負責向全體公司員工和租戶、客戶進行消防法法規的宣傳教育,組織培訓兼職消防干部和義務消防隊,普及防火、滅火知識,使其具有自防、自救和撲救初級火災的能力。
6、負責公司所轄區域的防火安全檢查,臨時用火、用電的審批工作。及時督促整改火險隱患。
7、掌握消防設施的布局,消防栓的位置、滅火器材的存放地點,在發生火災時,能快速準確的組織防火滅火。
8、定期組織進行消防防火檢查,尤其是防火重點部位,加強對易燃易爆及化學品的存放、運輸的監督管理工作,發現問題限期整改,消防火災隱患。
9、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了解其性能,全面掌握公司消防設施的保管使用情況,掌握公司各消防重點要害部位的消防器材的發放情況,做到底數清、情況明。負責消防器材的購置、配發、維修、保養和管理。
10、組織制定防火方案和預案,一旦發生火災,要立即帶領職工撲救,保護好火災現場,協助上級有關部門調查起火原因,追查火險、火災事故,提出處理意見。
11、掌握公司所管理的物業的建筑結構耐火等級,用火部位壓力容器與動力電熱設備的存放和使用的位置以及易燃、易爆、化學試劑儲存方面的情況。
12、積極參加維護公司重大活動的治安秩序。
13、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