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保安部設備管理制度(三)
1.對講機維護與管理
?。?)保安部主管負責建立對講機通訊器材臺賬。
?。?)對講機只供當值的保安員和干部使用,嚴禁用作其他用途,特殊情況須由保安部主管同意方可。
?。?)對講機嚴格按規定頻率使用,嚴禁保安員、干部私自亂拆、亂擰或亂調其他頻率,否則按違紀處理。
?。?)對講機電池要充電6小時以上再使用,但充電的時間不能超過12小時,交班時要用干布擦拭機身,并將音量調到適當(清晰聽到)位置。
?。?)干部或保安員在交接時應做好對講機交接驗收工作,發現問題應做好記錄并及時上報主管領導。
2.警棍的使用
?。?)保安員要愛護使用警棍,嚴禁用警棍嬉戲打鬧或交給人玩耍。
?。?)所配警棍只供保安員在緊急情況下防衛使用,非值班、執勤人員嚴禁佩戴和使用。
?。?)嚴禁將警棍提供給他人使用,無特殊情況或未經保安部主管批準,攜帶警棍外出。
?。?)交接班時,對警棍進行檢查并記錄于《保安部交接班登記表》上。
3.催淚器、手銬的使用
?。?)安員要愛護使用催淚器、手銬,非值班、執勤的保安員嚴禁佩戴和使用催淚器、手銬。
?。?)禁用催淚器、手銬嬉戲打鬧或交給他人玩耍,嚴禁將催淚器、手銬提供給他人使用。無特殊情況或未經保安部主管批準、嚴禁攜帶催淚器、手銬外出。
?。?)配催淚器、手銬只供保安員在執勤中受到犯罪嫌疑人的武力威脅或對已抓捕的現行犯有逃脫可能的情況下使用。
?。?)接班時,交接班保安員要做好交接驗收工作,發現問題應做好記錄并及時上報主管領導。
4.手電、雨衣的使用
?。?)保安員要愛護使用手電、雨衣,非晚間或下雨時不得使用,嚴禁將雨衣、手電筒、電池點為已用。
?。?)對雨天用過的雨衣要及時用干布擦試干凈并折疊整齊后交當值班長保管。對使用完畢的手電要用干布擦試干凈并將電池卸出。
?。?)交接班時,對雨衣、手電進行檢查是否完好或正常,并記錄于《保安部交接班登記表》上,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部門主管。
篇2:物業公司保安設備管理規程
物業公司保安設備管理規程
1.目的
保證器械功能完好、正常使用。
2. 適用范圍
保安警用所有器械。
3. 職責
1)當班保安員負責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器械。
2)保安主管負責保安器械的采購、發放、送檢。
4.對講機使用程序
1)對講機是管理公司員工執行任務的工具,屬于管理公司的公共財產,每一個員工都有責任和義務保證對講機的正常使用。保安隊的全部對講機應建立《通訊器材臺賬》。
2)對講機只供員工執勤時使用,嚴禁用作其他用途,特殊情況須由主管領導同意方可。
3)對講機由值班人員使用,嚴禁轉借他人,嚴禁個人攜帶外出,如確有需要,須報主管領導批準。
4)對講機嚴格按規定頻率正確使用,嚴禁員工私自亂拆、亂擰或亂調其他頻率,否則按違紀處理,若損壞視情節賠償。
5)員工在交接班時應做好對講機交接驗收工作,以免出現問題時相互推脫責任。發現問題應做好積記錄并及時上報主管領導加以處理。
警棍的使用管理規定
1)警棍是保安人員執行公務時的專用工具和武器。
2)所配警棍只供當班保安執勤時攜帶和在緊急情況下使用,非值班、執勤人員嚴禁佩帶和使用,警棍是用于保安員執行公務時自衛使用。
3)嚴禁將警棍提供他人,無特殊情況或未經保安主任批準,嚴禁將警棍帶出。
4)嚴禁用警棍嬉戲打鬧,嚴禁將警棍交于他人玩耍。
5)執勤保安員必須將警棍隨身攜帶,不得隨意擱放或托他人帶為保管,嚴禁丟失或損壞。
6)使用人員要愛護使用,如有丟失或非因公損壞要予以賠償,并追究行政責任,誰丟失、損壞,誰賠償,當分不清具體責任時,由該崗位人員共同賠償。
7)交接班時,交接班人員要做好交接工作,確保其處于安全正常使用狀態。
8)**街大門執勤保安,必須隨身攜帶警棍,發現不攜帶警棍者,每次給以罰款20元。
保安部
20**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