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消防中心員工消防工作制度
1. 熟悉使用滅火設備,如有疑問,可詢問公安消防有關部門;
2.經常檢查防火設備,如有損壞或失效者,應即時修理;
3.設法使住戶明了如何使用防火設備,可利用通告、標貼等;
4.每日上班時檢查天臺、前后樓梯、走廊等走火通道,千萬不允許有阻塞情況;
5.制止兒童在公眾地方玩火;
6.留意公用電線,如有隱患,應立即派人修理;
7.注意擅自將住宅改為工場的單位,尤其是原料或制品容易釀火者,或發現住戶藏有大量易燃物品,皆應盡速向上級報告;
8.勸告拜神的住戶小心燃點香燭,并盡可能制止住戶在走廊燃燒元寶紙等;
9.如發現某戶有濃煙冒出或火燒濃味,而又無人開門,應即電"119"報案,切勿擅自破門而入;
10.若發現火警,即電"119"報案,同時按動警報通知住戶疏散,在安全情況下使用滅火筒或水喉設法施救;
11.報案時必須清楚說明現場地址、報案人姓名及管理處電話;
12.所有消防裝置應由認可的消防處最少每年檢查維修一次。
篇2:星級酒店員工手冊:消防安全
星級酒店員工手冊范本:消防安全
第四章消防安全
酒店配有標準的消防控制和報警系統。每一位員工都必須熟悉并了解正確使用火
器和消防設備,熟記酒店消防樓梯和疏散通道。
一、火災預防:
*遵守有關場所禁止吸煙的規定。
*嚴禁把煙蒂或其它燃燒留在電梯內、棉織品運送處或字紙簍里。
*酒店內任何地方都不得堆積堆積廢紙、臟毯、臟棉織品或其它易燃物品,以杜絕易燃源。
*不準在灶臺或高瓦數電燈附近放置燃易爆物品。
*盛有易燃、易爆物的容器,不得存放在大樓內。
*任何員工發現還在冒煙的煙頭都應該立即把它熄滅。
*如果發現電線松動、磨損、折斷、電源插座和電器的破損等情況,應立即報告工程部,以便及時修復。
*廚師上班前必須檢查燃油管道、燃燒器、開關等設施的安全狀況。發現泄漏,應該關閉閥門,報告工程部。
*廚師下班前必須檢查所有廚房設備,關掉所有閥門的開關。
二、志愿消防委員會:
包括下列人員:
1、副總經理;2、安全部經理;3、行政管家;
4、消防主管;5、工程部經理;6、前廳部經理;7、餐飲部經理。
消防委員會要定期召開會議專項檢查消防設備,確保消防工作落實。
三、火警程序:
當消控室火警報警時,消控中心值班員要立即查明火警指示方位板,并采取下列措施:
1、通知巡邏安全員找出起火位置,并立即報告安全部經理和值班經理。
2、與樓面服務員保持緊密聯系,隨時準備提供幫助。
樓面服務員將采取下列措施:
1、檢查樓面指示板,確定哪一間房間發出火警。
2、檢查有沒有起火,起火時,通知接線員撥119報火警。
3、如查明是假火警,巡邏安全員要立即報告安全部經理(白天)、值班經理(晚間),以便找出原因及時復位,解除警報。
四、滅火程序:
發生為災后,在立即通知119的同時,由總工程師/安全部經理指揮滅火。
酒店參與滅火的有關員工須按以下程序進行:
1、水工到維修中心報到,密切注意消防泵和供水系統工作。
2、電工到大廳報到,按指令切斷電源。
3、安全部人員到大廳報到,并接受總工程師/安全部經理的指示,協助滅火和人員疏散工作。
4、電梯將停止使用,消防隊來到后,由他們接替指揮滅火,直到火滅。
五、疏散:
由酒店總經理發布決定疏散,總工程師、安全部經理(白天)、值班經理(晚間)組織實施。
1、客房服務員要敲門通知所有的客人并進行檢查,通知客人立即離開房間。
2、阻止任何人使用電梯。
3、客房服務員帶領客人從樓梯疏散、撤離建筑物,到指定地點集合。
4、樓層主管/員工要快速檢查并關掉所有客房的門、窗、走廊門、邊門,然后離開現場。
篇3: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員工作目標和職責
> 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員(科員)工作目標和崗位職責一、工作目標
全年不發生因本人工作失誤而引起的重大火災事故,一般火警事故降低,校內一般事故的處理率和隱患整改率達百分之百。
二、崗位職責
根據公安部《機關、團體、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七條規定,消防安全管理職責是:
1、努力學習熟悉各項消防法律、法規,精通各種火災的預防和撲救知識(如電氣、化學、液化氣、油品等易燃易爆物的火災);
2、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組織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4、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5、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方案;
6、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暢通;
7、組織管理學校義務消防隊。制訂校內消防部位滅火作戰計劃;
8、組織開展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實施和演練;
9、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法人代表)和保衛處長委托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
10、消防安全管理員應當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法人代表)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若因未履行職責而發生火災事故的,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1、根據本處的具體工作情況,協助治安、內勤等崗位做好本處內的有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