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單車管理規定(三)
1.0由管理員負責單車庫內的秩序維護和清潔衛生,做到單車擺放整齊,水管、地面潔凈。
2.0原則上對無牌單車不予保管,單車進場給牌,出場交牌,單車管理員必須做好單車出入登記,做到登記及時、準確無誤。
3.0每月必須確保足額及時地對保管費進行收繳,出具收據,統一上交財務。
4.0摩托車保管費:25元/月,自行車:10元/月,對臨時保管的單車收費標準為:摩托車2元/次,自行車0.5元/次。
5.0單車保管員必須遵守勞動紀律(服務時間:早6:00-凌晨2點),忠于職守,并須對保管范圍內的單車的丟失承擔責任。
篇2:市場單車摩托車管理規定
市場單車、摩托車管理規定
1、業主(或租戶)需要保管單車和摩托車,請先到市場管理處辦理立戶登記手續,領取存車牌,掛于車上,憑此享受按月收費待遇,由保管員查收。單車每月伍元,摩托車每月拾元。未掛牌車輛做臨時停車對待。
2、臨時停放車輛當日收費,白天:單車次每日0.10元;摩托車0.20元;
3、在車棚存放車輛后務必立即領取“存車牌”,詳閱“存車牌”背面“存車須知”。
4、單車、摩托車必須存放在指定的位置,未按規定存放,造成丟失,責任自負。
5、要尊重保管員的工作,服從保管員的管理。
6、保管員的工作受各位住戶的監督,其任何失職行為請向管理處及時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