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項目秩序維護部管理規程
1、目的
確保秩序維護員自身素質的提高,自覺維護秩序管理工作的正常運行。
2、適用范圍
適用于**項目秩序維護部。
3、職責
3.1秩序管理員負責本崗位及轄區內正常秩序的維護。
3.2秩序維護班長負責值班輪休工作安排、內務管理。
3.3秩序維護主管負責秩序管理員及轄區內秩序維護工作的管理。
4、工作程序
4.1宿舍內務設置與管理制度
4.1.1床上用品的設置
4.1.1.1蚊帳必須保持干凈,掛之有形,起床后收起,不得在上面掛任何飾物或圖畫。
4.1.1.2被子不用時,要按四方塊疊成形,不準疊成其它形狀,嚴禁上班時不疊被子現象,枕頭放在被子的靠里部分,床單要保持干凈、整潔。
4.1.2生活用品的設置
4.1.2.1鞋子放在床下面,鞋跟向外,擺放成一條線或以班為單位,集體放置,不得到處亂放,鞋子要經常洗涮,不能有臭味。
4.1.2.2毛巾折疊成長方形,統一掛置,漱口缸統一擺放。
4.1.2.3 室內不得私自釘釘子掛置衣物,衣物要放在規定的箱柜里,更不允許有到處亂扔現象,個人物品不準放在公共設施上,不允許在宿舍自己添置柜、桌、椅等物品。
4.1.3 宿舍紀律
宿舍是集體場所,要保證員工能休息好,就必須用紀律來約束。
4.1.3.1嚴禁在宿舍吵鬧、賭博、打麻將等非法活動,不得在宿舍打架鬧事。
4.1.3.2 不準留宿異性、外人,屬直系親屬確需留宿的,需報秩序維護主管批準,嚴禁私自留宿現象。
4.1.3.3 宿舍鑰匙由專人保管,不準踢門、撞門。
4.1.3.4 宿舍的一切公共設施受損必須按價賠償,全體隊員有責任保護宿舍一切公物,重要設備派專人護理、保管,任何人不得私自損壞或占有。
4.1.3.5 按時熄燈,熄燈后宿舍內保持安靜。班長在熄燈后要及時清點人數,任何人不得推遲時間。
4.1.3.6 不準在宿舍內私拉電線,亂拉開關、燈頭和使用電爐等。
4.1.3.7 每個房間均由秩序維護班長負責全面管理。
4.1.4 宿舍衛生值日制度
全體隊員必須按主管或班長安排的值日表進行衛生值日,保證值日期間的衛生狀況良好。
4.2作息規定
4.2.1值班制度
實行24小時值班制,分白班、中班、夜班(值勤時間段根據實際工作需要而定)。
4.2.2軍訓時間和實務培訓時間
周一至周五下午16:00~17:00,每周一、三、五參加軍訓,周二、四組織實務理論培訓(具體時間可根據實際情況訂制)。
4.2.3按時上下班、就寢、參加培訓,無特殊情況,不得無故缺席。
4.2.4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請假時間在1小時以內向秩序維護班長請示,告之去向及聯系方式,24小時內向秩序維護主管請示,24小時以上必須向物業服務中心領導請示。請假,超過3天,應報主管副總經理及行政公司人力資源部批準。
4.2.5 休息(假)期間,如發生緊急情況,一經召喚必須立即返秩序管理部,聽候調遣。
4.3 備勤
夜班隊員下班后,即進入備勤狀態,備勤期間不得外出。
4.4紀律
4.4.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法令,認真學習各項有關的法律法規常識和有關政策,增強法制政策觀念,做到有法必依,嚴格依法辦事和在權限范圍內進行秩序維護工作。
4.4.2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嚴格遵守個人服從組織、下級服從上級的原則,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職責,工作中及時請示報告,自覺接受領導的檢查和業主的監督。
4.4.3處理問題時,堅持原則,是非分明;嚴禁打人、罵人、刁難業主、粗暴無禮、侮辱人格的行為;不被金錢物質美色所引誘腐蝕,嚴禁接受業主的禮品和現金,嚴禁利用工作之便索賄、受賄及縱容、包庇壞人陷害好人。
4.4.4必須按時上、下班,在崗位上交接班,嚴格執行交接手續,即交清情況、裝備和衛生,認真填寫記錄并簽名,接班人員未到,不得離開崗位。
4.4.5有事必須事先按規定請假,不得私自調班、頂班;不準擅自離崗位(特殊情況,必須由班長批準),不準竄點、竄崗或聚在一起聊天,不準擅自把無關人員帶入執勤范圍;未經允許不準擅自進入業主室內,更不得擅自使用業主電話或動用業主物品。
4.4.6不準在崗位上睡覺、會友或辦私事,不準在崗位上看書、看報刊、玩游戲機或收錄機,嚴禁在執勤前和執勤期間飲酒,執勤期間不準吸煙。
4.4.7 注意團結,相互學習,互助互愛,共同提高,做到不利團結的話不說,不利團結的事不做,維護秩序,維護隊伍內部的團結。
4.4.8保守機密,嚴守物業服務中心內部機密,做到不該問不問,不該看不看,不與無關人員談論公司和業主的內部情況。
5.檢查程序
5.1秩序維護主管每周組織各班長對備勤情況、宿舍內務進行一次突擊性的抽查。
5.2秩序維護主管每天巡視崗位,
檢查值班情況,巡視檢查上午班、下午班應不少于五次,中班不少于六次,夜班不少于四次。6. 記錄
日檢表、周檢表由部門資料員保存1年。
篇2:車場崗秩序維護崗位職責及崗位規程
車場崗秩序維護崗位職責及崗位規程
一、崗位職責
(1)負責維護車場車輛停放秩序和公共秩序;
(2)收費崗秩序維護員負責收取臨時停放車輛的車位停放服務費;
(3)負責指揮引導車輛的進出。
二、崗位規程
(1)當車輛進入車場時,立即向來車敬禮,并指揮其慢行,引導車輛正確停放,并提醒車主關好車門、車窗,貴重物品隨身帶走;
(2)車輛出場時,應仔細核對出場的車輛和車主。若對出場車輛和駕駛員有疑問,應禮貌詢問,并與車主聯系確定,核對駕駛證件后,登記放行;若發現車主與駕駛人員不符,不予放行,立即通知服務中心和巡邏秩序維護員到場處理,并在《值班交班記錄表》上進行記錄。
(3)對于臨時停放車輛,進場時應發放停車憑證,離場時收回憑證,并按規定收取車位停放服務費,出具相應的發票;
(4)車場崗應嚴密注視車輛情況和駕駛員的行為,若有醉酒者駕車,應立即勸阻,避免事故發生。
(5)巡查車輛狀況,發現有未關閉門窗或漏水、漏油等現象時,應及時通知車主,并上報服務中心及時處理,然后在《值班交班記錄表》上進行記錄。
(6)定期檢查道閘、減速帶、照明、指示牌、消防栓等設施,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并作好記錄。
篇3:項目前期售樓現場秩序維護工作規程
項目前期售樓現場秩序維護工作規程
1.0 目的
通過對售樓現場及周邊轄區的秩序管理及對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的管理等工作實施有效的控制,以確?,F場秩序達到客戶要求。
2.0 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新接項目前期管理階段各責任區域秩序管理及車輛停放管理工作。
3.0 職責
3.1在公司保安部經理的組織下由各項目主管負責根據秩序維護工作特點策劃、編制并完善作業規程,同時組織學習;
3.2各項目主管負責對其所在項目的秩序維護工作開展情況與本規程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并提供指導;
3.3各項目秩序維護工作分管人員負責對其項目的秩序維護進行具體的工作安排、管理及對秩序維護工作質量的指導、巡查及記錄;
3.4各崗位秩序維護人員負責所轄區域內秩序維護及受托管理的物品和設施的安全守護工作。
4.0 使用說明
4.1.1以下規程為標準規程,各項目應根據自身具體情況選擇使用;
4.1.2所有崗位責任以交接班的簽字時間進行劃分,原則為"誰當班誰負責、誰手上出現的問題在誰手上處理";
4.1.3如本標準規程中有未提及的特殊事項,各項目主管應及時將情況報告公司及公司保安部,并與保安部協同對其進行完善。
5.0工作程序
5.1售樓部大廳門崗(禮儀崗)工作規程
5.1.1交、接班
5.1.1.1每四或八個小時進行一次交接班,在交接班時保安人員之間須互致舉手禮;
5.1.1.2在交接班時,交班人員應將須告知的事項全部向接班人員說明,必要時應在《工作記錄表》上予以登記說明;
5.1.1.3接班人員應將交接物品進行查看,無誤后在《工作記錄表》上進行登記確認,交接班結束。
5.1.2當班巡檢
5.1.2.1交接完成后,接班人員應開始進行內部巡回檢查,(間隔時間為1小時一次),以確保售樓部內的秩序得到有效控制;
5.1.2.2巡檢期間應根據室內光線的明、暗程度及時的開、關照明用燈具同時應查看所有用電器具的使用情況,以及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5.1.2.3巡檢時應檢查室內的溫度及空氣流通情況,并根據檢查結果及時調整空調和換氣裝置的工作狀態,標準以人體感到舒適為宜;
5.1.2.4巡檢期間應隨時注意觀查飲水機水桶余水量,如不足則立即進行更換;
5.1.2.5經常性的查看資料架上的資料是否齊全、擺放是否整齊,需要時應及時進行補充或整理;
5.1.2.6適時更換現場背景音樂;
5.1.2.7如現場有顧客帶來的小孩在兒童娛樂區玩耍時,巡檢人員應提醒小孩注意安全,同時對小孩的活動范圍進行觀查,以確保其不會對現場物品造成損壞;
5.1.3秩序控制
5.1.3.1當售樓部內顧客較多時,本崗自動調整至門內,注意力應放在現場物品的安全及客戶財產安全上;
5.1.3.2如發現有可疑人員進入現場,應及時將其勸出,如規勸無效則可強行清出售樓現場以確?,F場秩序不被破壞;
5.1.3.3當有大宗物品出入現場時,應在委托方工作人員的配合下確認物品的歸屬,如屬委托方公司物品時,應在帶物人出示委托方出具的出門條并核對無誤后方可放行;
5.1.3.5 如發現有物品損壞或被盜現象,則應及時通知當班主管及委托方現場負責人,由雙方共同對責任進行確定,并按確定結果由雙方負責人共同進行相應的處置;
5.1.3.6在委托方現場最高負責人的要求下,可對個別在現場鬧事的客戶進行規勸;
5.1.3.7在與客戶交談時必須面帶微笑,并使用禮貌用語"請"、"謝謝"、"對不起"、"請走好"等;
5.1.3.8在客戶進出售樓現場接待中心時,如當班秩序維護人員在門口站崗,則必須行舉手敬。
5.1.4下班前的檢查工作
5.1.4.1當售樓現場委托方工作人員全部下班時,當班主管應負責檢查對經理室、物管室、財務室進行全面檢查,以確認門、窗是否全部關閉,如沒關好,則應提醒銷售工作人員將其關閉;
5.1.4.2售樓部人員下班后,當班人員應將各房間及大廳的用電全部關閉器具(有規定要求長明開啟的除外);
5.1.4.3根據光線及能見度的具體狀況,決定外圍燈具的開、關;
5.1.4.4將應進行登記的重要事項在《工作記錄表》進行記錄,全天工作結束。
5.2樣板間固定崗
5.2.1交、接班
5.2.1.1每四或八個小時進行一次交接班,在交接班時保安人員之間須互致舉手禮;
5.2.1.2在交接班時,交班人員應將須告知的事項全部向接班人員說明,必要時應在《工作記錄表》上予以登記說明;
5.2.1.3接班人員應對包括樣板間內所有的交接物品進行查看,如有問題須及時指出并由交接雙方進行登記確認,無誤后在《工作記錄表》上進行記錄,交接班結束。
5.2.2巡檢及陪同參觀
5.2.2.1交接完成后,接班人員應開始對樣板間進行內部巡回檢查,以確保樣板間內的的物品及物品擺設不被破壞;
5.2.2.2巡檢期間應根據室內光線的明、暗程度及時的開、關照明用燈具同時應查看所有用電器具的使用情況,以及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5.2.2.3巡檢時應注意室內的空氣流通情況,并根據檢查結果及時調整空調或換氣裝置的工作狀態
,標準以人體感到舒適為宜;5.2.2.4在無客戶參觀時,可協助清潔人員進行樣板間的內部保潔工作。
5.2.3秩序控制
5.2.3.1當有客戶進入樣板間參觀時,當班人員先應禮貌的提醒客戶穿上鞋套,然后陪同進入樣板間,在陪同期間,應將關注點放在樣板間物品及飾品的安全方面;
5.2.3.2如參觀樣板間的客戶帶有小孩,巡檢人員應提醒小孩注意安全,同時對小孩的活動圓心注意,以確保其不會對現場物品造成損壞;
5.2.3.3如發現有可疑人員進入現場,應及時將其勸出,如規勸無效則可強行清出售樓現場以確?,F場秩序不被破壞;
5.2.3.4當客戶進入樣板間參觀時攜帶有大宗物品及危險物品時,應建議其將上述物品暫時存放在其他不進入樣板間的同行人員處,如無同行人員,則可由我公司其他當班工作人員暫時代為保管。如對方一定要自行帶入,應加強陪同工作時的監督力度。
5.2.3.5 如發現有物品損壞或被盜現象,則應及時通知當班主管及委托方現場負責人,由雙方共同對責任進行確定,并按確定結果由雙方負責人共同進行相應的處置;
5.2.3.6在委托方現場最高負責人的要求下,可對個別在現場鬧事的客戶進行規勸;
5.2.3.7在與客戶交談時必須面帶微笑,并使用禮貌用語"請"、"謝謝"、"對不起"、"請走好"等。
5.2.4下班前的檢查工作
5.2.4.1當售樓現場委托方工作人員全部下班時,當班人員應負責將樣板間所有門窗全部關閉,并進行檢查確認。
5.2.4.2售樓部人員下班后,當班人員應負責將樣板間所有用電器具的電源全部關閉,并進行檢查確認。
5.2.4.3將應進行登記的重要事項在《工作記錄表》進行記錄,全天工作結束。
5.3外圍固定崗及流動崗
5.3.1交、接班
5.3.1.1每四或八個小時進行一次交接班,在交接班時保安人員之間須互致舉手禮;
5.3.1.2在交接班時,交班人員應將須告知的事項全部向接班人員說明,必要時應在《工作記錄表》上予以登記說明;
5.3.1.3接班人員應對交接物品(包括所負責區域內受托管理的物品及設施、設備或停放的車輛)的完損情況進行查看,如有問題應在接班前予以指出并記錄后由交接班雙方簽字確認。如無誤,在《工作記錄表》上進行登記確認,交接班結束。
5.3.2巡邏執勤
5.3.2.1接班人員接班后,應定期對責任區域進行巡邏檢查,每次巡檢結束后,均應在《巡邏簽到表》上記錄巡檢到達時間;
5.3.2.2在巡邏期間,如發現包括花柱、沿街廣告牌、外設大型廣告牌及外設照明燈具在內的特殊區域人進行破壞,則應立即出面制止,如是成團伙的人員欲進行破壞且又不聽勸阻時,則必須立即用對講機通知當班分管人員和其他當班人員前往協助,對那些不聽勸阻蓄意破壞的社會閑雜人等,在條件許可的前提下可將其擋獲并扭送至當地派出所交警方處理;如局面復雜,則當班人員應立即向110報警;
5.3.2.3如在當班期間遇有客戶打聽售樓部位置,則應熱情、禮貌的為其指明路線;
5.3.2.4經常性的提醒在兒童娛樂區游戲的小朋友注意安全,如萬一有較嚴重的傷害事故發生,則應立即撥打120急救報警電話,同時通知當班管理人員并開展緊急救助;
5.3.3車輛通行及停放管理
5.3.3.1嚴格按照委托方的規定進行車輛通行管理,對禁止進入的車輛應嚴禁其進入控制區,對允許進入的車輛進行合理引導,并將其帶往指定的位置停放;如無停放位置,則應禮貌的將情況告訴對方請求諒解并可建議其到最近的停車場停放;
5.3.3.2在指揮車輛停放到位后,應及時提醒車主在離車時關好門窗,同時要求勿在車內存放貴重物品;
5.3.3.3如在停車管理過程中,遇不聽指揮亂停放車輛的車主,應及時通知主管和委托方現場負責人到場協調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