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目的
緊急情況發生時,保障物業集團所轄物業及業務范圍內的人員生命、財產安全。
2.0 范圍
適用于物業公司(管理處)所轄物業發生的意外事故、突發事件等緊急情況的處理。
3.0 職責
3.1 各物業公司(管理處)負責人為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全面指揮協調,組織人力、物力處理緊急事件。
3.2 各物業公司(管理處)職責部門負責人為各種緊急突發事件處理的具體負責人。
3.3 物業公司(管理處)客戶服務部負責與業戶進行溝通聯系,保證信息及時、準確傳遞,做好業戶的安撫解釋工作。
3.4 全面質量管理辦公室對重大緊急事件的調查及情況的通報。
4.0 工作內容
4.1 突發事件信息的獲取來源:業戶反饋/物業公司(管理處)工作人員值勤中獲悉。
4.2 突發事件指不可預見到或突然發生的,需要立即補救或采取行動的事件。
4.3 物業公司(管理處)責任部門當班人員接到突發事件信息后,準確記錄事發地點、內容、投報人及其聯系電話,并第一時間匯報部門負責人,由部門負責人3分鐘內確定具體有效處理措施,并在10分鐘內組織人員到達現場處理,同時將現場情況上報公司領導。
4.4 物業公司(管理處)負責人接到突發事件信息后,20分鐘內到達現場,負責人力、物力的總調度工作,并將情況及時呈報物業集團公司領導。
4.5 突發事件處理過程中,物業公司(管理處)各相關部門保持信息暢通,聽從指揮,服從安排,現場處理人員在事件未妥善處理情況下,不得擅自離開現場(經公司領導允許的除外)。
4.6 突發事件處理完畢后,由物業公司(管理處)職責部門負責人以專題報告形式于24小時內呈報公司領導、物業集團領導各一份,職責部門負責存檔備案一份。
4.7 如有需要,物業公司(管理處)職責部門負責拍照備案。
4.8 為預防突發事件的發生,對所涉及的應急材料,各級倉庫應確保最低庫存。
4.9 突發事件處理程序
4.9.1刑事案件和治安事故的應急處理
4.9.1.1當保安員遇有接報或發生突發案件時,要在第一時間向主管領導通報情況,保持鎮靜,并通過通訊設備報告事發地點、現場事態等情況。
4.9.1.2保安員及保安部負責人在接到求援信號后,立即趕到現場組織處理。
4.9.1.3保安部負責人視情況的嚴重程度,采取各種有效的措施予以處理,同時上報相關部門。
4.9.1.4發現涉及犯罪或治安事件時,應及時報警,并保護案發現場,維持秩序,禁止無關人員進入,以免破壞現場遺留的痕跡、物證,影響證據的收集。
4.9.1.5現場如有業戶或人員受傷,要立即撥打急救中心電話或設法盡快送醫院醫治搶救并報告警方。
4.9.1.6事件處理完畢后,各物業公司(管理處)保安部負責人應將事情經過和處理結果記錄在《突發事件報告》中,并報各物業公司(管理處)負責人審核。
4.9.2 火警應急處理
4.9.2.1當發生火警信號后,消防中心當值人員立即找出消防訊號之位置, 通知附近巡邏隊隊員趕往現場查看是否發生火災,確認火災類型和火情大小。確認屬實,迅速向上級匯報。若屬誤報,應及時將全部消防系統復位。
4.9.2.2當保安部負責人接報后,立即組織搶救,并視情況向119報警。同時通知物業公司(管理處)負責人。
4.9.2.3接到火災報警并確認發生火災后,::消防中心值班人員應檢查電梯是否迫降至首層,燃氣總閘是否關閉,消防風機、消防泵等消防設備是否正常,確保消防系統隨時進入運行狀態。
4.9.2.4物業公司(管理處)負責人組織保安員撤離易燃易爆物品,啟用滅火器材,全力撲滅初起之火。并組織業戶撤離危險地區,做好妥善安排。
4.9.2.5保安部負責人保護好現場,維持現場秩序,并及
篇2:大酒店總經理辦公室緊急事件處理制度
酒店總經理辦公室緊急事件處理制度
1.緊急事件是指將要或正在危及正常經營的惡性事件,緊急事件的處理遵循系統損失最小原則。
2.制定相關預案處理各類緊急事件。
3.嚴格執行緊急事件的匯報制度:
?、倬o急事件發生后,總經理(總經理不在時,店內最高負責人)以最快方式(如電話)向董事長報告,報告的內容包括是誰、是何事件、在何處、何時發生、嚴重程度及該事件已報何人、何部門(如公安局、消防局等)等情況;
?、谝鶕录唧w情況將事件的發展情況同步上報(如每30分鐘、每1小時、每4小時等)董事長;
?、墼诰o急事件得到基本控制后的12小時內,將事件發生、處理過程報告董事長;事件處理后,應及時將處理結果、今后相應防范措施與有關政府機構的權威結論一并上報董事長;
?、芫o急事件發生后,總經理需立即召開由副總經理、公關部(或市場營銷部)經理和事件發生部門負責人參加的緊急會議,研究明確事件善后事宜處理政策和對外信息發布口徑及事件處理分工,一般情況下,對外信息發布由公關部(或市場營銷部)負責,其他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對任何人發布信息。
4.緊急事件發生后,所有參與部門寫出分析和總結報告,如可能,可召開研討會,總結經驗和今后防范措施。
篇3:臥虎山莊緊急事件處理制度
臥虎山莊緊急事件處理制度
1.緊急事件是指將要或正在危及山莊正常經營的惡性事件,緊急事件的處理遵循系統損失最小原則。
2.山莊制定相關預案處理各類緊急事件。
3.嚴格執行緊急事件的匯報制度:
?、倬o急事件發生后,山莊總經理(總經理不在山莊時,店內最高負責人)以最快方式(如電話)向董事長報告,報告的內容包括是誰、是何事件、在何處、何時發生、嚴重程度及該事件已報何人、何部門(如公安局、消防局等)等情況;
?、谏角f要根據事件具體情況將事件的發展情況同步上報(如每30分鐘、每1小時、每4小時等)董事長;
?、凵角f在緊急事件得到基本控制后的12小時內,將事件發生、處理過程報告董事長;事件處理后,山莊應及時將處理結果、今后相應防范措施與有關政府機構的權威結論一并上報董事長;
?、芫o急事件發生后,山莊總經理需立即召開由副總經理、公關部(或市場營銷部)經理和事件發生部門負責人參加的緊急會議,研究明確事件善后事宜處理政策和對外信息發布口徑及事件處理分工,一般情況下,對外信息發布由山莊公關部(或市場營銷部)負責,其他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對任何人發布信息。
4.緊急事件發生后,所有參與部門寫出分析和總結報告,如可能,可召開研討會,總結經驗和今后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