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服從領導管理與安排。
二、 值勤期間嚴禁瞌睡、酗酒、抽煙、吃零食;不準嬉笑、打鬧、看書報、聊天;禁止做其他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三、 衣容嚴整,文明值勤,禮貌待人。遇到領導要敬禮,以示尊敬;回答別人的問話時,要起立。
四、 嚴禁小攤小販、收購廢品者或推銷人員等一切無關人員進入;外出的自行車或摩托車對于陌生人或行跡可疑者(包括外來人員)要主動上前詢問,如有必要并讓其出示有效證件做好登記。
五、 對于外來車輛要問清楚其來意并做好發放車牌與登記工作。凡是外出車輛經查證后沒有相對應的車牌的,一律不予放行;報告給管理處后,經核實確實是其本人的再給予放行。
六、 對于搬家或外出攜帶貴重物品或大件物品者,如不能確定其身份要問清楚并核實做好登記。
七、 值勤人員要嚴查細問、敢說敢問;注意觀察可疑的人或事,一旦發現情況立即上報。
八、 夜間巡邏時,應該有重點性、針對性,對于要害部位要細查、嚴查、多查。
九、 做好交接班登記工作,交接班時要清點好物品是否完好無損;物品如有損壞或丟失及時上報,對于人為的破壞追究其責任人并按原價賠償。
十、 嚴格請銷假制度。對于無故曠工或無故不參加會議者,管理處將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十一、希望有關人員能夠遵守以上規定,對于違反者:情節較輕并為初犯者,給予警告處分;情節較為嚴重、影響比較惡劣或屢犯不改者,給予處罰或予以除名。
篇2:集團公司保安工作細則
> 集團有限公司保安工作細則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完善保安工作,明確崗位職責,特制訂本工作細則。
第二條本工作細則適用于江蘇**實業集團有限公司保安。
第二章日常事務工作細則
第三條安全保障
(一)及時做好領導護送工作,確保領導人身安全;
(二)護送財務部出納前往銀行辦理大額提款事宜,維護公司的財產安全;
(三)每日巡視辦公區域至少三次,檢查安全隱患(參照《安全管理規定》執行),填寫《巡視記錄表》,并根據檢查狀況及時向相關部門安全員提出整改意見,并要求其簽字確認;
(四)及時并靈活處理突發事件,維持安定有序的工作環境;
(五)組織各部門安全員進行培訓,總結存在的安全問題,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學習消防等安全知識,注意創新,不斷改進安全措施。
第四條開水供應保障
(一)每日由當值保安負責33樓B座辦公區的開水供應事宜;
(二)當值保安必須提前半小時到達公司,在上班時間前燒好開水并灌滿辦公區內所有水瓶;
(三)保證當日開水供應不間斷,注意查看辦公區內水瓶,及時添加開水,查看頻率為:
客用:根據來客多少,靈活把握,一般半小時一次;
其他:一小時一次。
(四)禁止對已燒開的水反復加熱,并注意不燒開水時及時切斷電水壺的電源;
(五)對于辦公區內員工的開水供應需求,應禮貌應答,并盡快滿足;
(六)如實填寫《開水供應記錄表》,以便進行考核。
第五條清潔衛生保障
(一)協助保潔員做好前廳地面的保潔及廢品的清理、賣出工作;
(二)客人離去或會議結束后及時撤下并清洗客用器皿;由當值保安負責當日客用器皿的消毒。
(三)負責保潔員下班、休假、請假等不在公司期間的所有清潔衛生工作,重點是洗手間與洗手臺的清潔。
(四)如實填寫《保潔記錄表》和《客用器皿消毒記錄表》,以便進行考核。
第六條晚間及節假日會議保障
嚴格遵循《會議接待流程》中會議服務的相關規定,注意茶水提供及添加的及時、規范(每十五分鐘添加一次)。
第七條會議物資保障
(一)會議所需物資包括礦泉水、茶水、公司便箋等;
(二)負責維持會議物資的合理庫存量,發現低于合理庫存量時,應及時上報相關人員并做好物資補充工作;
(三)在會議物資的使用方面,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
(四)當會議物資數量有所變動時(消耗或補充),必須進行盤點,并填寫《會議物資數量登記表》。
第八條物業維修保障
(一)能夠勝任簡單的物業維修工作,如更換燈泡等;
(二)負責公司物業維修的聯系、跟催工作,力求及時、高效。
第九條禮品配送保障
(一)掌握禮品級別、標準。
(二)確保將禮品安全、及時地送達指定地點。
(三)當值保安負責對禮品進行日盤點,做好記錄,及時上報。
第三章值班管理細則
第十條值班重點工作內容
(一)領導護送工作
(二)開水供應事宜
(三)清潔工作
(四)客用器皿消毒
(五)晚間會議服務
(六)晚間禮品配送
(七)值班結束后的巡查工作
第十一條考勤管理
(一)由于保安崗位的特殊性,晚間及節假日經常需要加班且加班時間不定,為保證其能夠以良好的精神狀態投入第二天的工作,現明確規定:若晚間加班至十一點以后(包括十一點),第二天的上班時間可推遲1個小時,至十二點,可推遲2個小時,以此類推。
(二)發生異??记诒仨毤皶r填寫《員工異勤處理意見表》,提交部門負責人簽字后一聯交部門考勤員留存,一聯交人力資源部。
第十二條班次管理
(一)實行每日輪流值班。
(二)調班必須事先請示部門領導,未經部門領導同意不得私自調班。
(三)節假日值班班次由部門負責人屆時安排。
第十三條值班交通費報銷規定
(一)遵循節約原則,十一點以后可報銷全程交通費。特殊情況,可報銷部分交通費,具體以財務部核定為準。
(二)進行交通費報銷時,報銷封面后除需附注明起止地點的發票外,還需附《加班申請表》,方可報銷。
第四章儀容儀表、言行規范
第十四條無特殊情況,必須穿工作服、佩帶領帶,統一穿黑皮鞋,并要求確保整潔,禁止挽袖、卷褲腿,且口袋內不宜裝過多物品。
第十五條時刻
保持精神振作,抬頭挺胸,真正做到"站如松、坐如鐘、行如風"。
第十六條當值保安在保安室就坐時必須面向前廳,以便執行監控職能;特殊情況下,如需使用電腦,可輪流進行,務必保證有一人面對前廳。
第十七條實行"微笑服務",待人禮貌、熱情。
第十八條其他參照《員工手冊》的《員工行為規范》中相關條款執行。
第五章附則
第十九條對于工作失誤或接到相關投訴(經查實)將視情節輕重給予部門內部通報批評,同時扣除績效考核相關項部分或全部分數。
第二十條本細則自頒布之日起執行,并將根據實際不斷修訂完善,要求保衛科嚴格參照執行。
第二十一條監督權及解釋權歸行政部。
篇3:初中(學校)保安工作管理制度
初級中學(學校)保安工作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學校安全保衛工作,確保教育教學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進行,現制定zz初級中學保安工作管理制度如下:
一、保安隊工作職責
1、加強保安隊伍建設,提高政治業務素質,做到每月進行政治和業務學習。
2、堅持“四定”制度(定崗、定時、定人、定責)做到按性質定崗,按需要定時,按設置定人,按任務定責任。
3、做好“四防”安全教育工作(防火、防盜、防破壞、防事故)完成學校交給的安全保衛任務。
4、落實各級保安人員層層責任制。做到學校督查保安隊長工作,隊長督查保安員工作。
5、嚴格執行上級有關治安保衛的政策、法令、法規,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命令,服從指揮。
6、發揮保安隊的整體戰斗能力,團結戰斗,勇敢機智,不畏難、不怕苦、不怕死,同違法犯罪分子作堅決的斗爭。
7、執勤中著裝整齊,注意形象,做到文明執勤,禮貌待人,熱情服務,決不罵人、打人,濫用警械。
8、增強身體素質,堅持每周出操鍛煉制度,提高適應能力,堅決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
9、積極協助公安機關搞好學校治安工作預防大小事故的發生。
二、保安隊長工作職責
1、組織好全隊保安員的政治和業務學習,學習有關保安方面的各項政策規定,不斷提高政治和業務水平。
2、認真履行保安隊長職責和崗位責任制,遇到問題多請示匯報,努力完成學校安全保衛工作任務。
3、根據學校的安全保衛工作任務,安排好保安員的執勤崗位,做到“四定”并將值班、執勤情況每日匯總上報。
4、監督及督促檢查各執勤崗和保安執勤情況,落實崗位責任制,并將檢查情況進行登記。
5、策劃安排保安員的培訓及指導工作,按照上級規定,無上崗證的要安排崗位培訓,做到持證上崗。
6、每月安排全體保安隊會議,進行溝通和交流思想,小結工作,布置任務,落實工作計劃。
7、堅決執行《zz初級中學保安獎懲條例》,對于成績顯著的進行表揚或獎勵,對于違反規定的要給予批評或懲罰。
8、積極組織全隊開展體育鍛煉,堅持每周出操制度,增強適應能力,使全隊成為一個高素養的戰斗集體。
三、保安員工作職責
1、努力學習政治和業務,不斷提高政治覺悟和業務水平。
2、熱愛學校和本職工作,明確工作任務,具有敬業愛崗和樂于奉獻精神。
3、嚴格遵守法紀和學校規定,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做到令行禁止。
4、勇敢機智,團結同志,不怕苦、不畏難、不怕死,堅決同違法犯罪分子作堅決斗爭。
5、做到定崗定時執勤,不遲到早退,在執勤中,不得擅自離開崗位,不得聊天閑談。
6、執勤中遇有緊急情況或現行犯罪,應果斷處理,保護現場并及時報告領導或公安部門。
7、儀容整齊,文明執勤,禮貌待人,熱情服務,絕不打人罵人,樹立良好的形象。
8、重點時段、重點地段要加強巡邏,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要熟悉校領導電話,公安報警電話、急救電話和火警電話。
9、加強體育鍛煉,堅持早晨出操制度,無特殊情況不得請假。
四、保安員獎勵條例
為了更好的完成學校安全保衛工作任務,充分發揮保安作用,特制定保安獎勵條例,有下列應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1、努力完成本職工作和上級交給的任務,成績顯著,有突出貢獻者;
2、熱愛本職工作,工作任勞任怨,盡忠職守,多次受到上級表揚者;
3、遵紀守法,聽從指揮,團結協作,拾金不昧者;
4、遇有事故和災害,及時匯報,處理得當,避免和減輕損失者;
5、抓獲盜竊、搶竊、搞破壞行為有功者;
6、在處置突發事件中,有突出貢獻者;
7、檢舉違法犯罪和違反學校制度侵害行為表現突出的;
8、為保護學校財產和師生及他人生命安全,敢于挺身而出、見義勇為、影響較大者;
9、工作一年內沒有違反學校制度的保安處罰條例,考核評優評先者;
10、在其他方面取得突出成績。
五、保安員處罰條例
為了加強管理,嚴肅紀律,充分發揮保安員的積極性,更好的完成工作任務,制定本條例。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處理:
1、不服從上級的安排和頂撞上級領導者;
2、在上班時間內睡覺,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及擅離崗位者;
3、消極怠工或謠言惑眾者;
4、未經允許隨便動用學校的物品者;
5、不按規定時間上下班、遲到早退等;
6、招惹、參與或教唆他人打架者;
7、有意損壞器材設備和學校其他物品者;
8、不按
時參加早訓者;
9、遇見問題不及時匯報,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者;
10、不能正常完成工作職責,因工作失誤給學校造成損失的。
如違犯本條例者,罰款50-200元,重則辭退,如違反法律法規則依法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zz初級中學
二〇〇四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