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縣二中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教室是學生學習接受知識的重要場所之一,具有人員密集易發生危害事故的特點,為安全防范的重點場所,所以必須嚴格執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一、教室要經常清掃室內衛生,傾倒室內垃圾,避免蚊蠅、蟑螂等害蟲滋生;室內桌椅要擺放整齊,禁止雜物堆積;未經班主任同意禁止張貼各種廣告、字畫、宣傳單、通知,禁止懸掛掛鉤、繩索、吊帶。
二、學生應當愛護教室內的各類公共設施,嚴禁擅自動用消防器材,破壞消防設施;教室內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禁止吸煙、使用明火(如點蠟燭、煤油爐、酒精爐、燃燒廢棄物);禁止在電源附近堆積雜物,禁止封堵進出教室的路口。發生火災及時疏散,及時報告老師及學校政教處。
三、攜帶教室內設施、物品出樓者,應持本人學生證及相關證明主動到值班室登記,并接受檢查;未經政教處批準,禁止師、生在教室會見外來人員及家長,禁止師、生容留非本班人員在教室滯留。任何情況下,教室內均不得留人住宿。
四、教室門鑰匙班級應指定專人保管,門窗每天落實到值日生要隨時關鎖好,禁止將鑰匙交給非本班人員。禁止以任何借口擅自撬門破鎖;任何人不得隨意損壞門窗,若發現門窗損壞,班級干部有責任及時報班主任及學??倓仗幘S修,同時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
五、教室內禁止飼養各種寵物(貓、狗、鳥等);教室內禁止喧嘩、打鬧、玩球、跳舞、高音收放廣播(音樂)、聚眾起哄鬧事等影響他人學習的行為;禁止在教室內私藏槍支、彈藥、匕首、打斗械具;嚴禁將帶有*、淫穢性質的書刊、音像制品帶入教室。
六、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財物,學生課桌內除放書籍課本、學習用品外,不準存放其他任何貴重物品(如:手機、現金、錢包、首飾、手表、隨身聽、計算器等)如有丟失,后果自負。
七、教室內應做到安全用電,除正常教學用電外,不允許其他電器用電,允許使用的用電設施、器具必須是出自正規廠家生產的,有質量合格證明;規范用電,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必須做到人走后切斷一切電源,提高節能意識,杜絕不安全因素;
八、教室內的照明設施及電源發生故障時,師、生不得隨意拆裝,應及時通知總務后勤人員維修。如有違反,造成人身傷亡的,后果自負。
九、嚴禁攀爬窗戶、門、護欄出入教室,不準學生在無保護措施情況下擅自登高擦洗戶外窗玻璃。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十、每班電教員需負責保養投影機等電器設備,若發現問題,應及時報告電教老師,做到及時維修。不可私接電源,亂用電器設備。
十一、樓面內設有滅火器,落實教室防火、防盜等安全保衛措施,學生學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十二、非上課學生,未經教師許可,不得進入教室,對于可疑人員徘徊教室或廊道內要仔細盤問,正確及時處理。
十三、由政教處和教務處經常對教室文明、清潔衛生進行檢查、抽查,并通報檢查情況,檢查結果與學生評優、班級評優以及班主任考核等掛鉤。
十四、全體師、生要自覺維護教室安全,增強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自衛觀念、互助觀念,提高防范和自我管理能力及突發事件的處理能力,發現可疑人員及行為及時上報學校政教處及相關部門。
篇2:附小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附小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教室的門窗必須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損壞。
2.門窗發現損壞,班主任有責任及時報修,同時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總務部門要迅速落實維修工作。
3.教室門的鑰匙班級應指定專人保管,門窗每天落實值日生隨時關鎖好。
4.學生課桌內除放書籍課本、學習用品外,不準存放其他任何貴重物品(如:現金、錢包、首飾、手表、隨身聽、計算器等)
5.學生不準在教室內追逐打鬧,隨便搬動課桌、椅。
6.學生不準在課桌上亂寫亂畫,更不得用刀具刻劃痕跡。
7.教室內不準亂拉私接電源、亂設插座、亂充電。
8.不準學生在無保護措施情況下擅自登高擦洗戶外窗玻璃,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9、教務部門要定期開展教學設備(黑板、計算機、背投等)的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并及時報總務部門,總務部門要迅速落實維修工作。
篇3:附小多媒體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附小多媒體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多媒體教室列入學校安全要害部位,必須安裝防盜門窗和報警裝置,報警裝置須與學校值班室聯網,
2.專人管理,計劃安排使用,未經領導批準,閑人不得入內。
3.使用微機應實行登記制度,購入硬、軟件嚴格審批制度、專人負責審查、登記、保存、賬冊齊全;不得將黃色、有害、國家查禁等不健康的信息輸入教學多媒體內。
4.多媒體教室微機價值貴重,使用人員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學生應服從老師或輔導人員的指揮。
5.人離教室要隨手關窗鎖門,并注意切斷電源,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禁止火種帶入室內,做好消防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