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鄉中小學教師職稱聘任實施方案
為深化和推進職稱工作改革,規范職稱聘任工作,實現中小學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根據相關部門關于崗位聘任要求,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聘任原則
(一)公開、公平、競爭、擇優;
(二)根據20**年事業單位崗位設置數額,按照取得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時間(聘任)或聘任時間(拔高)、教齡為主,行政職務、榮譽稱號及論文(僅取最高等級計分)分值不宜過高的原則,實行競聘。
二、聘任條件及期限
(一)聘任范圍。
截止20**年1月1日,按照有關規定取得相應中、高級技術職務資格的符合聘任條件的在職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競聘。
截止20**年1月1日,已經聘任的在職專業技術人員進行“拔高”聘任。
(二)聘任條件。
參照20**年《濟南市教育局關于教育系統專業技術等級崗位首次聘用指導標準(試行稿)》,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具體聘任條件。
1.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2)、職業道德考核合格以上(無嚴重的教學事故);
(3)、具有相應專業技術職務所需資格;
(4)、年度考核稱職以上;
(5)、具有相應專業技術崗位所需的專業能力、水平、業績和聘任年限。
2.競聘條件
(1)、聘任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六年以上,近六年年度考核合格,可以競爭聘用五級崗位;
(2)、聘任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六年以上,近六年年度考核合格,可以競爭聘用六級級崗位;
(3)、聘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六年以上,近六年年度考核合格,可以競爭聘用八級崗位;
(4)、聘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三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可以競爭聘用九級崗位;
(5)、專業技術十一級崗位基本任職年限,聘任助級專業技術職務三年以上。
(三)聘任期限。
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聘任實行聘期管理,聘用期限為3年;本次聘任后,聘期為20**年1月-20**年12月。
三、聘任辦法
(一)、專業技術職務聘任(資格)年限,一年2分(滿半年計2分,不滿半年計1分);
(二)、教齡年限賦分(以教齡為準,不以參加工作時間為準),一年1分,(滿半年計1分,不滿半年計0.5分);
(三)、榮譽稱號賦分
聘任(取得資格)以來至20**年1月1日前的榮譽稱號,僅限以下五項,取其中一項,
優秀教師、十佳教師、百佳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先進工作者(個人)。
1、省政府表彰或省人事廳與省教育廳聯合表彰5分;
2、省教育廳、市政府表彰或市人事局與市教育局聯合表彰3分;
3、市教育局、縣政府表彰賦2分。
4、縣教體局表彰賦1分。
以上賦分,僅限最高一項,不累計賦分。
(四)論文賦分(限聘任以來至20**年12月31日前公開發表論文)
賦分刊物名稱:人民教育、中國教育報、山東教育、山東教育報、濟南教育(以上五種刊物僅取其中一種)。
1、國家級(人民教育、中國教育報)賦3分;
2、省級(山東教育、山東教育報)賦2分;
3、市級(濟南教育)賦1分;
以上賦分,僅限最高一項,不累計賦分。
四、聘任程序
(一)宣傳、動員;
(二)成立職稱聘任工作小組、制定方案(聘任及拔高);
(三)召開教職工(專業技術人員)大會審議通過方案;
(四)6月3日,各學校上報所有參會人員親筆簽字的方案,教體局、人社局備案;
(五)6月4日個人報名、資格審查、公示(不少于二個工作日);
(六)6月6日工作小組對所有參聘人員進行賦分,6月7日按方案確定聘任人員、公示(不少于五個工作日);
(七)6月12日前,聘任審批表及花名冊報教體局人事科,匯總后人社局審批、備案。
職稱聘任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關系到廣大教師切身利益和全縣教師隊伍穩定,各單位必須高度重視,陽光操作,確保聘任工作順利進行。
五、專業技術等級崗位競爭聘用的有關事項
1、若名次出現并列情況,專業技術職務聘任(資格)賦分高者排前,若相同,教齡賦分高者排前,若仍相同,年齡較大者排前。
2、在高、中級專業技術崗位數額內沒有空缺的情況下,具有上一級職務任職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高職低聘時,可聘用下一級職務崗位的最高等級。
五、組織機構
(一)聘任領導小組
組長:李丙堂
成員:苗春元
工作職責:負責審定聘任方案,審定綜合考核結果,推出擬聘任人選等。
(二)聘任監督小組
組長:金永華
副組長:徐德忠
組員:
(三)聘任工作組
組長:李丙堂
組員:王加祥
工作職責:負責材料收集、匯總、審查聘任人員資格,對量化賦分進行匯總、審核考核結果,公示聘任結果等工作。
沙河教育辦公室
20**年11月9日
參評人員簽字:
篇2:獅中中學部教師職稱聘任方案
獅中中學部教師職稱聘任方案
第一條考核評聘對象:zz學校中學部中、高級資格教師,但尚未聘任中、高級職務的在職教師。
二、考核業績包括其他加分(除班主任和值周教師外)限近5年內,截止日期為20**年12月31日止。
三、教齡分:1.2分/年。
四、學歷分:研究生5分,本科4分,???分。
五、竟聘資格年限分:1.5分/年(如聘中一按取得中一資格時算)
六、職稱考核優秀:1分/年(以競聘該職稱前5年計算)
七、擔任行政職務計分:正校級7分,副校級6分,中層4分,年級組長、教研組長2分,擔任現任行政職務每連任一年加1分,同一人在同一時期擔任不同行政兼職的,則取最高分值計。(行政職務指擔任中層正、副級以上領導,會計享受中層待遇。)
八、擔任班主任計分:20**年上半年至20**年上半年每學期0.5分,20**年下半年加1.5分。
九、獲得表彰的先進個人,同獲國家、省、市、縣、校(鄉)對行政表彰的按8、6、4、2、1的標準計分,07-08學年度獲表彰的取相應級別的一半分值。取最高分,不累計。(聘前5年計,見證書)
十、優質課:獲縣級一等獎4分,二等獎3分,三等獎計2分,每高一級別相應各加2分。(優勝獎按三等獎計分,見證書)
十一、教師輔導學生參加各類競賽獲獎:(團體獎)縣一等獎4分,二等獎3分,三等獎2分,市級以上加倍計分。學生個人獎:縣一等獎1分,二等獎0.8分,三等獎0.6分,市級以上加倍計分(見證書,聘前5年計)
十二、教師本人參賽獲獎:校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計1、0.8、0.6分
縣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計3、2、1分
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計5、4、3分
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計7、6、5分
國家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計10、8、7分(聘前5年,見證書,20**年以后可累計)
十三、獲獎的教育論文:縣一、二、三等獎,分別計1、0.8、0.5分
市一、二、三等獎,分別計2、1.5、1分
省一、二、三等獎,分別計3、2.5、2分
國家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計5、4、3分。
發表在教育正刊上的論文(副刊、增刊、論文集上的不算),在上述各個不同級別中,各加2分,按相應級別的一等獎計。
同一篇論文取最高級別加一次分。(聘 5年)。
十四、教師編寫的校本教材被鄉級采用計1分,被縣級采用計2分,被市級采用計3分,被省級采用計4分,被國家級采用計5分(見材料原件)。
十五、教學課題:立項負責人:校級1分,縣級2分,市級3分,省級4分,國家級6分,參加人得相應級別的1/2,結項的加倍計算,參與者必須是本學科教師或學校領導。(聘前5年,見課題原件,取最高,不累計)
十六、教學業績:自20**年上學期開始計算,列入明年考核方案,計分10分。(聘前5年內)
十七、考勤2分,以07年下半年全勤2分。(全勤指沒有請過事假,以記錄為準)。
十八、有安全、教學事故或收費問題的一票否決,學分制不合上級要求的不予聘任。
十九、支教:到外鄉支教的教師每年0.5分計(不限五年)。
二十、當年值周教師1.5分(以07年下半年計1.5分)。
二十一、附則:
1、同一項目逐級獲獎,取其得最高級獎項計分,不累計。
2、獲獎情況均以證書為準,取最高級別,不累計。
3、如果追加指標,則按本年度聘任結果順延(特殊情況除外)。
4、從20**年起,各項業績可以累計計分。
二十二、聘任程序:
1、考評小組根據教師個人情況,工作業績分項累計得分。
2、由考核領導小組對參聘人員的近五年內的德、能、勤、績具體表現進行綜合評定,得出參聘人員的平均分值,滿分10分。
3、三項得分累計為參聘人員最后得分,由被聘對象核實認定,從高到低產生學校聘用人員名單,學校公示1周,無異議后確定上報批準。
本方案經zz學校第一屆一次教代會通過后實施,由zz學校職稱聘任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zz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