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項目掛靠財務管理及操作簡述
一、分類:分包,轉包
分包,簡單點,我公司有建筑總承包資質,中標1000萬工程,拿出200萬給另一個建筑公司,我會給業主開1000萬的建筑發票,200萬的建筑公司也會給我開建筑發票??偘苑职_來的發票金額進行營業額抵減并申報納稅?!疚奶枺骸稜I業稅暫行條例》第五條規定,納稅人的營業額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三)納稅人將建筑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其支付給其他單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額為營業額】;建筑公司還可能涉及勞務分包合同等,這種嚴格講不算分包,有的勞務公司開具勞務發票,其實構成了成本,如果有的開的建筑業發票(和自己開給業主的票一個類型),就進行抵減。
轉包,最直接的表現,中標1000萬,轉給他人1000萬;借用資質。違反建筑法,但是稅務上管不了那么多,但是實務中這個情況那是基本都是這個啊?!督ㄔO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七十八條第三款規定:“本條例所稱轉包,是指承包單位承包建設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給他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給他人承包的行為。”
二、財務交底書。(見附件)
交底對存在掛靠業務的單位財務部來說,相當重要。必須在中標后(中標后需要在數日內付履約保證金,履約保函之類,肯定會通過財務部門,所以財務部也是知道此項目中標的),公司的相關部門需及時通知與掛靠人簽訂內部承包或者施工的協議(不能久拖)。切記要將這個打印出來交給掛靠人,讓對方拿回去認真看,避免以后產生辦款的糾紛,發票糾紛等??傊枰诠こ涕_工的左右將交底給對方。
三、掛靠管理多種方式:(主要側重財務上)
1、簡單化。不管工程大小,開立一般賬戶(臨時賬戶)工程款從公司賬上過,扣除較高所得稅(一般2.5%-3%,按照收到款一次,扣一次,以實際到賬扣相應),管理費(一般1.5%),不提供發票,直接付給對方任意賬號。質保期一過,銷戶。完事
2、正規做賬,提供發票??鄢枚?,管理費后余額,全額提供成本發票(雖說用不完,你總要做多一點利潤,調劑其他項目,補給自營項目),完稅稅票也可做提款用。發票的提供比例,根據工程項目的變化而變化,大體了解該項目的施工內容構成。
例:本次到賬100萬,根據工程性質,材料票可提供30%,柴油票20%,機械租賃發票10%,勞務票30%,其他汽車過路費,項目部水電費等等,當然可以拉通工程總量來算調劑此次提供發票的比例。對方可以不用一次性提供完,有20%-40%的款項,可以先用備用金的方式支付給他,需要發票及時沖銷,調節當期工程利潤等等。
三、小田來舉例:
實際中,會經常遇到以下情況,歸根結底,對方還是沒看財務交底:
例1)掛靠人工程做完,所有材料人工等費用他自己都已經墊付完了,然后工程款到公司賬上,他現在來辦款走。對方會說把該扣的扣了,余款直接付給我就是了。
當然,這個模式有的企業在做,尤其是很多國企,開立異地賬戶,賬戶會一直延續到工程結束1-2年質保期結束后,但問題是根本不把這個賬戶納入稅務部門的那套賬,對于掛靠人來說,發票問題解決了。但是如果做進了對稅的賬,但他們自己找票調劑可能也比較困難,成本也高,這個深層次的到底是風險,還是另有辦法化解,就有點內幕了,所以,有很多我還是知道,確實是沒做在稅那套賬的。
這個對資金的付款要求嚴,因為大的工程會存在第三方(銀行)的監管,施工合同里有一章是資金監管協議。不允許亂轉錢,你說付給誰付多少就可以的。
如果打算采取這種模式,費用要高一些,
例子2)掛靠人說:提供發票可以,我去給你找(例如材料商A),但是你不能再轉給那個商家A,因為我已經提前買了他的材料付了款了,不能再付給他??梢越兴M行委托支付給我。
這個,看自己的風險偏好了,我單位確實不允許委托支付。但是我認為,偶爾一次還是可以,但人就是這樣,有了一次就會有二次,不易拿捏。
?、傥夜旧晕⒋簏c的材料勞務發票都會在省稅務局,地稅務局查詢。一查有很多時候會發現是假發票,會過濾很多假發票。
?、谔峁┌l票準購薄復印件。
?、蹅€別重大的,先收著待定,另作咨詢或處理。
例3)較好的處理方法,工程開工,掛靠人把錢存到公司賬上,掛往來,以公司對公轉到要開發票或者購買材料的商家,然后大家就不會存在太大問題。然后工程款到之后,公司再支付給掛靠人,沖銷往來。………
四、進度質量及其他的管理:
1、財務管理就看財務交底,大工程必須專人管財務章,項目公章,對方出薪資。私章一般是掛靠人。
2、質量、進度上,幾百萬小工程就派人出差監督視察,上億工程需委派工程人員進駐。對方出薪資
3、一個項目只認一個辦款人,第一次來辦款的時候由簽合同的人出個書面委托書即可。
4、各種金額限額根據自身企業情況,風險偏好而定。
5、對內對外施工合同,供應商合同等,單獨成冊整理。
6、E*CEL臺賬必不可少。
分包合同表格舉例:
序號
分類編號
簽定
日期
經手人
對方單位
標的
施工合同價
管理費金額
管理費
繳納方式
現場
管理費
稅務情況
開戶
情況
履約保證金
備注
1(分包)**公司1
20**.05.30
S309古敘H8合同段
2%,工程合格實按1.5%收取
預付20萬元,余款最后一次計量支付。。
開戶。
押金1000
僅做參考。
附件1:財務交底
這個版本設置還是對掛靠人的要求比較嚴(主要是發票的提供,但絕對能降低極大財務風險)。有不足,有待完善。
附件2:其他公司主合同及內部承包合同掃描件
附件1
————公司監管項目財務交底
本項目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要求是:依法合理的使用工程資金,確保工程資金安全,減少損失和浪費,做好財務會計核算工作,及時納稅并完善稅務手續,遵守金融法規辦理各種銀行結算業務,提供真實、準確的會計信息。
為確保本項目順利完成以上財務管理要求和任務,同時為便于項目負責人了解公司財務部辦事流程,提高辦事效率?,F針對財務相關事項明確以下幾條:
一、開立外出經營許可證(以下簡稱“外管證”)的相應規定:
1、開立外管證需提供的資料
(1)與業主簽訂的施工合同復印件;
(2)開工令(原件);
(3)業主方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4)必須先向公司繳納合同價萬分之三的合同印花稅,再由公司代繳到企業主管稅務部門;
2、辦理外管證延期需提供資料
外管證的期限為6個月,若工程沒有完結,可以辦理外管證延期手續。
(1)返還上期的兩聯外管證,并且必須由當地稅務機關簽字蓋章;
(2)截止外管證到期日,業主已撥付工程款的稅票及發票。
3、外管證銷戶需提供資料
(1)返還上期的兩聯外管證,并且必須由當地稅務機關簽字蓋章;
(2)業主已撥付所有工程款的稅票及發票;
(3)結算或審計資料。
二、必須在公司所在地稅務機關繳納以下稅金:
1、企業所得稅:1%。根據每期撥付的工程款,含開工預付款、材料預借款、工程計量款等,每期先上交到公司,再由公司代繳到稅務機關。
2、印花稅:0.03%,合同簽訂后按合同金額預交,工程完結后,若審計結算價高于合同價,應補交差額部分的印花稅。審計結算價低于合同價,已經預交的印花稅不予退還。
3、副調基金:0.07%,根據每期撥付的工程款,含開工預付款、材料預借款、工程計量款等,每期先上交到公司,再由公司代繳到稅務機關。若當地稅務機關已經征收該稅,憑稅票可以不必再重復交稅。
三、項目部銀行結算賬戶管理的要求:
1、經公司批準可以在施工當地開立臨時賬戶,開戶前繳納5萬元賬戶押金。
2、銀行所有收支單據及銀行對賬單(必須原件)應按時在每月5日前提供到財務部。
3、每筆支票的支付必須在公司財務部審核后,才能夠加蓋銀行印鑒。
4、資金的20%部分可以以現金方式支付,主要用于項目電力水費、汽車運行費(過路費、停車費、維修費、汽油費、洗車費)、辦公設備費(附上購買辦公設備清單)、差旅費、通訊網絡郵電費、試驗檢測費、土地占用賠償費(附上相關簽訂的協議及辦款手續)、其他雜費,報銷時提供合規發票;20%主要用于民工費用,報銷時需提供經營地勞務發票,勞務金額超過20萬元,一律轉賬。資金的60%部分必須以轉賬方式用于支付材料款、燃料、設備租賃等費用,轉賬支票的收款單位必須與發票單位一致(不允許委托付款)。該項目提供合規成本發票比例金額如下:
合同金額
材料發票(60%)
勞務費發票(20%)
機械發票(16%)
其他發票(4%)
12480000.00元
7488000.00元
2496000.00元
1996800.00元
499200.00元
5、材料轉賬和勞務費需要以項目部的名義與供應商簽訂合同,其他零星材料發票金額超過10萬元也需要與供應商簽訂合同。在與供應商簽訂合同時,需要附上供應商營業執照正副復印件一份。簽訂的合同需要交回總公司原件。
特別說明:本項目工程資金進入公司總部帳戶,第1、2、3條不適用本項目。
四、辦理工程款支付的流程如下:
1、具體流程:工程款到賬—財務部開具《工程項目資金審批表》—項目主管部門—主管工程副總—財務總監—常務副總簽字。(為便于各主管部門能了解工程的進度情況和工程的質量狀況,此審批步驟一般情況下由項目部自行辦理,不能由財務部門代辦簽字手續);
2、工程款到賬后,項目部必須提供:中期支付證書、工程計量支付審核表的復印件、計量發票、稅票、及項目部開具給業主的收據、業主開具的收據等一切與計量有關的資料,由財務部經辦人員出具《工程項目資金審批表》,核定本期扣款、實際應支付款項,經財務部負責人審核后,按上述流程簽批。
注:以上相關資料需及時提供給公司本部,以便盡快入賬。
3、根據協議約定繳納各項費用;
4、根據簽批的金額,提供相應的發票,填寫報銷單據,分項劃款。
五、票據要求
因法律主體和會計主體都是公司,故項目部財務管理辦法采取報賬制。所有原始憑證必須經公司財務人員審核簽字后方可支付或報銷,支付或報銷后的原始憑證必須及時交給財務人員做賬及保管;
1、各項目部應及時與供應商、機械租賃商及勞務合作隊伍等簽訂合同,同時報送公司財務部存檔一份,及時取得成本發票,所有材料供應商、機械租賃商及勞務施工隊伍應按期結算;
2、各項目撥款時提供相關正規發票,手工發票必須提供發票準購證復印件,機打發票必須在網上查詢是否屬實,勞務費用需提供勞務發票。
3、辦款前需填列相關收料單、領料單、費用報銷單。財務審核后,可以開具支票予以報銷。報銷單據涉及到其他部門的后續簽字,由財務部負責完善。
4、購買固定資產、業務招待費的發票不能報銷;(對方是個人買的固定資產的話,他拿著沒用,就叫他給你,對做大資產很有用)
5、發票的填寫要求
(1)發票應具備以下內容:發票的填制日期、客戶名稱、規格、單位、數量、單價和金額(沒有詳細開具名稱、數量、單價的發票必須附蓋有財務章的購貨清單或收銀條,客戶名稱必須是:
——————公司)。
(2)計算準確無誤,大小寫必須相符。
(3)從外單位取得的發票必須蓋有填制單位的財務章或發票專用章;從個人取得的發票,必須蓋有稅務局專用章和填制人員的簽名或蓋章。
(4)各種發票的填開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的規定。發票不得涂改、套開、用復寫紙填開。并于20**年1月1日起,針對普通發票只接受新版普通發票(發票名稱為:通用機打發票或通用手工發票兩種)。
(5)行政事業性收據可以視同發票予以報銷。其他票據如非經營性統一收據、普通收據、白條、收銀條都屬不合法原始憑證。
六、其他未盡事項在施工過程中另行協商決定。
————公司財務部
20**年02月01日
附件2內部合同
篇2:工商局直屬事業單位和掛靠社團財務管理辦法
工商局直屬事業單位和掛靠社團財務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規范機關掛靠社會團體和直屬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加強內部會計控制,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障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 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由財務部門代理記賬的社團事業單位:市民營經濟協會、市工商學會、工商局信息中心、市12315申訴舉報受理中心、市消費者協會、消費報社。
第三條 各社團事業單位應配備專(兼)職報賬員,各項收支、往來款項和票據、發票,由報賬員向財務部門結算。財務部門會計人員依法實施會計監督。社團事業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和其實際負責人對單位的所有收支工作負責。
第四條 社團事業單位開設一個基本存款賬戶,一般不得開設其他結算賬戶。
第五條 社團事業單位各項收支經濟業務和代辦事項發生的往來款,必須全額納入本單位法定賬目核算,嚴禁多頭開戶、公款私存、設立賬外賬或“小金庫”。
第六條 社團事業單位各項收支實行預算管理。
各社團事業單位,參照財政預算管理的做法實行內部預算管理。經費收支預算要堅持先有預算、后有支出,量入為出、留有余地的原則,根據單位業務開展情況,于每年12月份由事業社團單位研究提出下一個年度的收支預算草案,財務部門審核報局長辦公會研究通過后,以主管局的名義下達。
第七條 根據資金管理與工作需要,局機關可在政策許可的范圍內集中社團事業單位資金。所集中資金的收支,按財政非稅收入管理等有關規定辦理,不得違規在社團事業單位直接列支費用。
第八條 社團單位向會員收取會費應當嚴格按照民政部、財政部規定執行,社會團體會費標準的制定和修改須經會員大會(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并在一周內分別報送業務主管單位、登記管理機關和財政部門備案,會費收取應當遵循自愿原則;社團事業單位接受社會贊助、捐贈應當堅持自愿和無償的原則,禁止強行或者變相攤派,接受贊助、捐贈的社團事業單位必須與贊助、捐贈人訂立合同。社團事業單位收取各項費用應向交款人出具合法有效的票據。
第九條 社團事業單位須按規定使用票據,不得私自印制票據。使用稅務發票應指定專人到稅務部門購領,并按照稅務部門發票管理規定管理,設置發票使用登記簿。
第十條 社團事業單位應指定專人負責開票、收款,收取的款項必須在收款當日(遇特殊情況自收款之日起兩日內)交財務部門或存入銀行指定賬戶并辦理票款結算手續,不得坐支現金,不得自設其他賬戶存放資金或公款私存。
第十一條 社團事業單位各項支出應根據預算安排,按以下分類及權限進行審批。
(一)人員支出:直接用于單位職工(含聘用人員)個人部分的支出。具體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其他工資、各類津補貼、獎金福利等。
人員支出除執行市相關規定外,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績效考核辦法,將考核結果與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獎金掛鉤,報主管部門批準后執行。
人員支出需由單位負責人確認,經財務部門審核,報分管局長審批。
(二)常規性日常公用支出:每月發生的水電費、電話費、郵寄費、印刷費等,無需事前審批,實際發生時由單位負責人確認,經財務部門審核,報分管局長審批。
(三)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除人員經費、常規性日常公用支出以外的各項支出,由經辦人簽名,單位負責人簽字同意,經財務部門負責人審核后,報分管局長審批,3000元以上(含)的支出需事前報批,填寫《事業社團單位經費使用報批單》,經單位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分管局長同意后辦理,實際費用發生后履行審批手續。超過5萬元(含)的支出報局長辦公會研究同意后實施。經局長辦公會研究同意的支出,分管局長審批時在支出憑證上標注“已經局長辦公會研究同意”。
第十二條 超出預算和入不敷出的開支一般不予列支,若確為工作需要應事前報告分管局長,經局長審批同意后先辦理預算調整手續。
第十三條 各項費用報銷細則:
各項經費的支出應執行中華人民銀行制定的現金使用規定,1000元以上支出須從銀行劃轉到服務單位進行轉帳支付結算。
(一)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的經濟業務,應當將批準文件作為原始憑證附件,如果批準文件需要單獨歸檔的,應當在憑證上注明批準機關名稱、日期和文件字號。
(二)購買實物的支出除提交購買實物的原始憑證外,必須附有驗收或領用證明。
(三)納入政府集中采購的支出除附相關票據外,還應附參加政府采購的相關材料。
(四)公務接待費支出:在報銷時需提供派出單位公函(介紹信)、公務接待清單及合法有效的結算發票。接待清單應注明具體的接待對象、公務活動項目、陪同人員。
(五)會議費報銷時應提供會議審批文件、會議通知(包括會議時間、地點、議程、會期、會議代表和工作人員數量)及實際參會人員簽到表、會議服務單位提供的費用原始明細單據、電子結算單等憑證。
(六)報銷培訓費應當提供培訓通知、實際參訓人員簽到表、講課費簽收單以及培訓機構出具的原始明細單據、電子結算單等憑證。
(七)差旅費報銷時應當提供出差審批單、機票、車票、住宿費發票、相關交費證明等憑證。
(八)固定資產報廢、調撥和變賣,提供按規定程序報經審批后的材料。
(九)設備購置費用支出報銷時需提供政府采購合同,資產驗收入庫單、領用單(數量種類較多可加附詳細清單),合法有效的結算發票等附件材料。
(十)房屋維修、裝飾工程費用支出報銷時,需要政府采購的按政府采購規定提交材料外,需附批準文件、經費預算報告和施工單位建設、維修(裝飾)預算書,工程結束驗收單和項目結算審計報告。
(十一)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有規定列入政府采購除執行政府采購相關規定外,報銷時要提供維修單位出具的車輛維修項目費用清單,以及合法有效結算發票;車輛燃油要使用油卡結算,實行一車一卡,報銷時提供油卡充值清單及發票。
(十二)其它商品和服務類支出在報銷憑證摘要中說明支出的相關事由,除按規定審批外,還應當將開展工作的材料(上級文件,通知、工作小結、合同以及此項經費支出所保障工作的其它資料)作為支出附件。
提交材料規定的未盡事項的,有規定在支出報銷時需要提供相關附件材料的應按規定提交材料。
第十四條 在各單位兼任領導或工作人員的公務員,不得在兼職單位領取工資或享受其他獎勵、福利待遇。
第十五條 社團事業單位應加強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資產財務和實物賬,定期進行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盤點,并將固定資產實物清單報局辦公室備案。局辦公室應加強對社團事業單位資產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
社團事業單位對損失報廢的固定資產應建立審批制度。屬人為毀損、遺失的應追究責任人責任。
第十六條 社團事業單位的收支應及時入賬,收支內容應符合社團事業單位收支管理的有關規定,費用報銷必須手續齊全,并按相關經費支出的規定提交附件或證明材料。對摘要不明、手續不清、材料不全、票據不符、填寫錯誤、票面不潔、化整為零以及內容涂改等不符符合相關規定和違反財經紀律的支出票據會計人員有權拒絕支付、要求糾正或補正,必要時請求上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