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商務助理試用期轉正工作總結范本
本年度擔任后勤總公司總經理助理一職,主要協助公司領導處理公司的一些日常事務,具體分管飲服中心的工作并兼任飲服中心主任一職。
作為中層管理崗位的基層干部,僅管在具體的工作方法、工作經驗上還存在許多的不足之處,但我始終兢兢業業地履行著自己的工作職責,把每一項工作作為對自己的挑戰,作為自己進一步學習提高的動力,作為不斷完善自我的大好機會,虛心學習,在各位領導同行的感召帶動下,順利完成了本年度的各項工作任務,通過具體的工作開展,在做人做事等到方面得到了一定的提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將一如既往地努力工作、認真真學習,學習各位領導、同仁總攬全局的工作氣度,游刃有余的工作能力,寬以待人的工作胸襟,不斷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和綜合素養。
過去的一年中,始終以***重要思想為指導,忠實貫徹學院領導的精神意圖,在公司領導的直接領導和全院各相關部門的密切協作下,堅持三服務、兩育人的宗旨,忠實履行自己的工作職責,從以下五個方面開展本部門的工作:
1、以安全為本;始終把安全工作作為食堂工作的生命線,思想上高度重視,措施上保障得力,建立衛生安全責任制和就餐值班制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同時規范采購程序,嚴格遵守采購索證制度,從源頭上杜絕劣質原料流入校園。
2、以提高質量為核心;加強對采購環節的監控,努力降低伙食成本,加強內部的核算管理,節約運行成本,努力做到提供的飯菜質價相符,繼續開展了炒好每一個菜,燒好每一鍋湯,做好每一個點心,蒸好每一板飯,服務好每一位同學的五個好主題教育活動。
3、以確保衛生為重點;日常工作中狠抓食品、個人、環境三大衛生環節,并將責任明確到人,層層落實,有效防止了食堂食品中毒事故的發生。
4、以優質服務為宗旨;制訂了食堂服務承諾制度,要求中員工在服務過程中要以人為本,想學生所想,急學生所急,提出服務從點滴做起的口號,要求員工從細小處做起,從規范化做起,有效化解了食堂就餐過程中出現的各類矛盾。
5、以隊伍建設為保障:經過近風年的努力,目前已初步形成一支作風過硬、素質優良的穩定的員工隊伍,特別是今年和南師經營食堂易位經營以來,f1一樓自營食堂的日均營業額高出二樓南師食堂6000余元,而以往一樓南師食堂僅比二樓自營食堂高1000-**元;f2二樓自營食堂日均營業額和一樓南師經營食堂基本持平。
圍繞上述五個方面的內容,過去的一年中,本人做了一些具體鎖碎的工作,具體匯報如下:
1、保證了近萬名在校師生的就餐保障工作,全年完成總營業額870余萬元,返還教職工餐補3.8萬余元,上交公司凈利潤70萬元。
2、業心準備,積極籌劃,順利完成了省教育廳文明食堂申報工作,并順利通過了相關專家組的初評驗收,同時被專家組確定為明年的省文明食堂先進集體入圍單位。
3、積極應對下半年度原料價格上漲給食堂經營帶來的沖擊,嚴格成本控制,加強內部管理,建立了規范的核算制度,開展向垃圾桶要一個點的主題教育,保證了供應價格的穩定,有效維護了校園的和諧。
4、通過召開師生座談會、系部走訪、建立就餐值班制度等多種形式,傾聽師生呼聲,不斷改變服務質量,提高服務水平。
5、積極參與創建衛生城市的各項工作及學院對外的各項接待工作,展示良好的窗口形象。
6、成功舉辦了新一屆優質服務月,展示了食堂的整體實力,拉近了和師生間的距離。
7、做好新生接待及軍訓的各項服務保障工作,發放新生飯卡3000余張,并成功實現了售飯系統和銀行賬戶的對接。
8、完成了食堂售飯窗口的隔斷、校園主蒸汽管道的改造、浴室熱水供應管道改造、二期食保溫管道鋪設等多項工程。
9、完成了假期加班教師及補課同學的餐飲保障工作。
10、完成了炊事員用工管理辦法、食堂目標責任制度及炊事員薪資發放辦法的制訂和實施工作。
11、完成了餐飲管理的各項日常工作,加強了對各食堂日常工作的監控力度,配備專職人員,定時定點對各食堂的安全、衛生等各項工作進行全天候檢查。
12、完成了食堂衛生、安全、采購、帳務管理等各項規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工作,并實現了倉庫結算電處化。
本年度個人工作的缺點:
1、基層崗位呆的時間較長,鎖碎的事情處理的較多,全局問題思考的較少,有些工作缺乏前瞻性,主動性,統領全局的能力不強。
2、忙于具體事務,歸納總結不夠,沒有形成一套規范的管理體系,工作有時有隨意性。
范本二
加入貴公司已經兩個月了,任行政助理一職,雖然之前有過一些相關的工作經驗,但“不在其位,不謀其政”很多事情都是跟想象的不一樣。
兩個月的時間很快過去了,在這兩個月里,我在公司領導及同事們的關心與幫助下完成了各項工作,在思想覺悟方面有了更進一步的提高。
這兩個月的工作總結主要有以下幾項
1、專業知識、工作能力和具體工作。
公司行政助理的主要是協助行政經理做好行政工作。我認為行政工作比較瑣碎,每天都面臨著大量的、瑣碎的、不起眼的事務,而這些事務又是必不可少的。在短時間內熟悉了本職的工作,明確了工作的程序、方向,提高了工作能力,在具體的工作中形成了一個清晰的工作思路,能夠順利的開展和完成本職工作。
在這兩個月中,我本著“把工作做的更好”的目標,積極的完成了以下本職工作
(1)辦公明細等電子文檔的更新和調整,以方便自己開展工作;
(2)工作區域的衛生管理及執行;
(3)協助行政經理做好了各類文件、通知的修改、公布、下發等工作,并按具體整理的文件類別整理好放入文件夾內,以便查閱;
(4)公司車輛的違章及用車情況的管理;
(5)協助好行政經理做好公司的人事工作:招聘,新員工入職的手續及物品發放工作,和各項安排;分類整理公司人員請假、辭職、工作方面的資料,便于人員的合理安排及月末的考勤工作;
(6)每星期對考勤進行統計、公布,每月準時上繳員工考勤情況;***
篇2:地產公司員工試用期轉正管理辦法
一、目的
為規范員工在試用期內及轉正的要求及辦理程序,明確相關部門的工作職責,特制訂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地產公司、物業公司、**、**等試用期員工轉正。
三、權責
3.1試用期員工的權責
3.1.1主動了解自己的工作職責與工作內容、工作目標、公司的規章制度等;
3.1.2接受總部行政人事中心的入職培訓及相關考核。
3.2試用期直屬主管的權責
3.2.1在工作中引導新員工領悟公司的文化、督促并指導其執行公司各項管理制度以及日常辦公/工作須知等;
3.2.2培訓新員工工作職責、內容與目標及崗位必須的安全操作知識與技能。
3.3總部行政人事中心的權責
3.3.1培訓新員工有關公司的文化、公司各項管理制度以及日常辦公/工作須知等;
3.3.2負責試用期員工的最終考核;
3.3.3負責面談試用期轉正的員工并審核其申請;
3.3.4負責與試用期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3.3.5 新進職員入職的三天內須持有并簽名的《崗位工作說明書》。該"崗位工作說明書"是其工作的要求與標準,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具體請參閱《工作說明書管理辦法》。
3.4轉正申請的批準
3.4.1董事長負責審批職員以上的轉正申請;
3.4.2行政人事總監負責一般員工轉正申請審批。
四、內容
4.1試用期管理規定
4.1.1員工入職當天,填寫<員工檔案>的同時,總部行政人事中心在其入職一個月內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期限規定如下:
(1)合同期不滿一年者,試用期為一個月;
(2)合同期達一年,不滿三年者,試用期為二個月;
(3)合同期達三年及以上者,試用期為六個月;
(4)需要縮短試用期或免試用期者,由用人單位申請,經行政人事總監加注意見后報董事長批準方可。
4.1.2試用期內離職
(1)辭職:試用期員工由于個人原因提出辭職的,須提前三天填寫<離職申請書>通知所屬部門的負責人,并督促所屬部門在二個工作日之內加注意見后遞交至總部行政人事中心,經批準后,員工可辦理離職手續;
(2)辭退:因違反公司規章制度、違反國家法律或試用不合格而辭退員工。各用人單位的直接主管必須有明確的不合格證據說明,并將職員不合格的事例填寫在<職員試用滿月評估報告>中或相關考核報告中,普通員工不合的事例由直接主管自行記錄報告總部行政人事中心;
(3)試用人員工作未超過三日而離職的員工不予發放工資。
4.1.3試用期內請假
試用期員工如因事、病或其他請假達三天者,其轉正時間自行順延,若請假時間達三十天者,如非特殊原因向總部行政人事中心申請并經過同意,否則不得轉正。
4.1.4試用期考核
(1)職員滿月考核:當新職員入職時,行政人事中心須在其入職的三個工作日內將<職員試用滿月評估報告>交給其直接主管,用人單位在其工作滿一個月后的三個工作日內將提交該報告提交總部行政人事中心;
(2)試用期結束考核:員工試用期滿前一周內用人單位須將<試用期員工轉正考核表>提交總部行政人事中心;
(3)試用人員在試用階段如因品行不良或工作能力欠加、考勤未達標者,部門負責人須如實記錄在<職員試用滿月評估報告>中,以作為解聘其的依據。如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者要給予賠償或追究其法律責任。
4.1.5若發現試用期員工在應聘過程中有隱瞞、欺騙現象,公司有權立即終止其試用關系并無任何賠償責任。
4.2轉正管理規定
4.2.1正常轉正
(1)普通員工正常轉正程序
每月10日前,各單位主管根據員工入職時間,按約定的試用期限,確定可以在當月轉正的員工的名單,填寫在<___月份基層員工試用期轉正考核一覽表>內,逐級審核后交行政人事中心總監審核,若在規定薪酬范圍的轉正,由行政人事總監批準即可生效,若其轉正薪酬超過規定的范圍,由行政人事總監加注意見后報董事長批準;
(2)職員正常轉正程序
職員在試用期滿前10天,由行政人事部門的招聘人員將<試用期員工轉正考核表>發至用人單位主管,由用人單位約其面談后,將該表交至被考核者填寫。同時被考核者須撰寫"試用期間工作總結與自我鑒定";
用人單位的考核表與報告經用人單位主管逐級審核后,在試用期滿前七天遞交總部行政人事中心。所有職員,總部行政人事中心均須在在試用期滿前七天與需要轉正的員工約見訪談(遠程則以電話約談),并將訪談內容與意見加注在考核中,報董事長批準后生效。
(1)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員工公司原則上不予錄用,特殊情況,須在試用期滿前七天向總部行政人事中心提出申請,獲批準后可按轉正員工處理。
(2)試用不合格員工由行政人事中心在期滿前一天內(最遲不得超過期滿的當天)為其核算工資辦理離職手續,用公告欄和電子郵件兩種形式發布公告,告知相關部門及與我司相關有業務來往的合作伙伴。
(1)試用期間內表現優秀者可由用人單位負責人提出申請,經批準后向總部行政人事中心提交提前轉正的申請,總部行政人事中心加注意見后報董事長批準。提前轉正者試用期不得低于一個月;
(2)注意:用人單位任何人均不可擅自承諾員工提前轉正,而必須將其優秀事跡整理成書面文件上報至總部行政人事中心,經審核報董事長批準后方可向員工轉達提前轉正、提前調薪的口頭通知。若因用人單位擅自承諾提前轉正而未能經批準者,員工應提前獲得的調薪待遇由承諾者承擔,公司將視情節嚴重程度或金額的大小向該承諾者予以行政警告以上處分。
(1)曾在我司工作超過6個月,且沒有被考評不合格或沒有受行政警告以上處分者;
(3)滿足上述二個條件的人,由本人在入職時即申請,由總行政人事中心向董事長報告經同意后,方可同意免試用期。
(1)各用人單位須在每月10日前,將當月轉正員工的<___月份基層員工試用期轉正考核一覽表>與職員的<試用期員工轉正考核表>,一并交至總部行政人事中心;
(2)行政人事中心收到上述考核表后,在15日前遞交行政人事總監或董事長批準。
(1)試用期滿后,員工在每月的15日前轉正的則在當月調整薪金,若在每月的16日后轉正的, 則從下月調整薪金;
(2)基層員工轉正參照《物業基層員工工資標準》和《**公司各崗位工資與出勤時間標準表》進行調整,超出標準者,須在表中注明;
(3)職員級人員的轉正,由總部行政人事中心應將考核評估結果知會當事人(一般要求被評估者書面確認<試用期員工轉正考核表>),職員轉正工資視入職時所談條件及試用期表現而定,若與入職時所談薪酬有出入,則由行政人事中心與入職者面談確定。
(1)總部行政人事中心為轉正職員購買基本養老、住院、工傷、失業等社會保險,不愿購買者須與所屬部門負責人處簽訂書面協議;
(2)普通員工的社保按用人單位的預算及用人單位的要求而購買。
4.2.7各類考核表原件作為調薪依據保存于總部行政人事中心薪酬核算部門。
4.2.8試用不合格者,總部行政人事中心在試用期滿前二天內約談當事人。
4.3本辦法經批準后施行,修改時亦同,解釋權在總部行政人事中心。
6.1<___月份基層員工試用期轉正考核一覽表> HR303-01-A;
篇3:地產集團試用期轉正考核制度
考核目的:
通過對試用期員工在試用期間忠誠度,執行力,組織協調力,業務能力,愛崗敬業等各方面考核,充分了解該員工的復合度,穩定性。達到留住合適的,淘汰不合格的目的。
不斷提高試用期員工的轉正質量,降低人員流失率,保證員工隊伍的穩定性。
考核原則:
試用期員工的轉正考核將參照《福佳文化》及相關規章制度標準,采取本人申請,部門初評,主管上級審核,人力資源部調查,總裁審批的原則進行。
適用范圍:
處于試用期申請轉正的員工。
考核評定人:
(一)、評定一般員工
1、直屬上級評定占60分
2、同事間評定占30分(1/3)
3、跨部門同級評定占10分(3人)
(二)、評定管理人員
1、總經理占30分
2、直屬上級評定占40分
3、下級評定占20分(2/3)
4、同級評定占10分(3人)
考核結果處理:
1、可以轉正;
2、延遲轉正;
3、轉崗轉正;
4、轉崗試用;
5、辭退。
考核流程:
針對相關部門負責人的考核意見,給出審核意見
考核要求:
第一條 轉正申請書填寫要求:
規格:A4紙,電腦打印,字號為小四
內容:
第一部分:試用期的工作內容(成績);
第二部分:對公司文化的認識;
第三部分:工作中發現的新問題,及改進意見;
第四部分:下步工作方向、工作目標。
第二條 部門考核:
主要通過考核轉正人員在試用期內在的工作表現,評定其崗位的勝任能力。
考評人:主管領導(考核管理人員)、部門負責人、直屬上級
考評點:
1、工作職責;
2、工作指標(目標);
3、工作知識技能;
4、對本崗位的熟知度。
第三條 人力資源部考核:
通過基層訪談調查,考察員工的優點、缺點、能力、性格等各方面,主要了解轉正人員同公司文化的符合度。
考評人:被考核人的上級、同事、下級(如有)、跨部門同級
考評點:
管理人員:
執行力、忠誠度、品德、計劃性、前瞻性、組織協調能力、愛崗敬業、管理能力等;
一般員工:
執行力、忠誠度、愛崗敬業、主動性、紀律性、合作能力、專業知識、學習能力、工作質量、工作及時性、改進與提高等。
第四條 總經理、主管領導考核:
根據上述考核結果,綜合判斷轉正人員的試用期間的工作表現,并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給出結果。
有下列情況者,應適當延長試用期,不可考慮按期轉正:
試用期內出勤率不足95%;
試用期內受到乙類處分;
試用期內周考核平均分低于9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