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維修時間要求標準 |
||||
維修周期 |
備注 |
|||
結構類 |
樓板裂縫 |
5天 |
視工程量大小最多可延長至7天 |
|
柱梁裂縫 |
10天 |
|
||
沉降、變形裂縫 |
5天 |
視工程量大小最多可延長至7天 |
||
非結構類 |
石材、瓷片面層裂縫 |
5天 |
視工程量大小最多可延長至7天 |
|
涂料面層裂縫 |
3-5天 |
|
||
砂漿抹灰層裂縫 |
5天 |
視工程量大小最多可延長至7天 |
||
砌體裂縫 |
5-7天 |
視工程量大小最多可延長至10天 |
||
構造、節點裂縫 |
5-7天 |
視工程量大小最多可延長至10天 |
||
沉降裂縫 |
5-7天 |
視工程量大小最多可延長至10天 |
||
空鼓、脫落 |
涂料、瓷片、石材、抹灰 |
3天 |
視工程量大小最多可延長至5天 |
|
屋面 |
5-7天 |
視工程量大小最多可延長至10天 |
||
外墻 |
3天 |
視工程量大小最多可延長至5天 |
||
露臺、陽臺、花槽等 |
5-7天 |
視工程量大小最多可延長至10天 |
||
門窗、天窗 |
3天 |
視工程量大小最多可延長至5天 |
||
廚房、衛生間土建 |
3天 |
視工程量大小最多可延長至5天 |
||
地下室側壁、擋土墻滲漏 |
5天 |
視工程量大小最多可延長至7天 |
||
給水管滲漏 |
管道明裝 |
1天 |
|
|
管道暗裝 |
3-5天 |
包括裝修恢復,視工程量大小最多可延長至7天 |
||
排水管滲漏 |
1天 |
如果為暗裝,可延長至7天 |
||
線管滲漏 |
2天 |
|
||
設備井預埋套管滲漏 |
1天 |
|
||
室外地面冒水 |
3天 |
|
||
疏通地漏、洗菜盆、洗手盆下水 |
1天 |
|
||
水龍頭漏水 |
1天 |
|
||
更換軟管、花灑、水龍頭、角閥 |
1天 |
|
||
線路跳閘、短路、漏電故障 |
1天 |
|
||
安裝暗線 |
2天 |
|
||
維修空氣開關、漏電開關等 |
1天 |
|
||
維修電源插座、電話插頭、按鈕開關 |
1天 |
|
||
維修燈具 |
1天 |
|
||
維修居家報警系統 |
1天 |
|
||
室外鋼制品 |
生銹、脫焊、脫漆 |
2天 |
|
|
欄桿 |
劃傷、脫漆、生銹 |
2天/戶 |
若需更換可延長至5天 |
|
門窗類 |
推拉門輪子、鎖扣 |
1天 |
|
|
修(換)窗五金 |
1天 |
|
||
更換玻璃 |
2-3天 |
重新訂貨,可延長至15天 |
||
更換型材 |
2-3天 |
視具體情況可延長至7天 |
||
門窗局部脫漆維修 |
1天 |
|
||
門窗大面積脫漆維修 |
2-3天 |
|
||
入戶門 |
油漆、脫皮維修 |
1-2天 |
|
|
3天 |
|
|||
入戶門劃傷、碰痕 |
1-2天 |
局部、現場維修 |
||
10天 |
情況嚴重,需更換或返廠維修 |
|||
入戶門變形、起蹺 |
1天 |
現場調校 |
||
5-7天 |
更換或返廠維修 |
|||
入戶門五金配件維修、更換 |
1天 |
|
篇2:盟共用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運行、維修養護管理標準
盟東城共用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運行、維修養護管理標準
序號項目“z城”管理標準
1)綜合管理
1.設備用房方便物業管理企業使用,達到集中、集約管理效果、應集中設置(二次供水、消防供水、高低壓配電房、消防控制室、監控室與物業服務中心盡可能集中設置。建立房屋及共用設施設備的基礎檔案。建立房屋及共用設施設備的基礎檔案。
2.運行、檢查、維修養護記錄應每月歸檔。
3.組織實施房屋使用安全情況評估檢查。
4.共用部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按照責任范圍編制修繕計劃,并按計劃組織修繕;共用設施設備運行中出現的故障及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即時組織修復。
5.每年第四季度制定下一年度維修養護計劃。
6.特種設備按照有關規定運行、維修養護和定期檢測。
7.雷電、強降水、大風、沙塵暴等極端天氣前后進行檢查并落實防范措施。
8.設備機房1).每月清潔1次,室內無雜物。2).設置擋鼠板、鼠藥盒或粘鼠板。3).在明顯易取位置配備消防器材,每月檢查1次消防器材,確保完好有效。4).設施設備標志、標牌齊全。5).在顯著位置張貼或懸掛相關制度、證書。6).交接班記錄、設備運行記錄、工作日志、清潔記錄等齊全、完整。
2)共用部位
1.房屋結構每季度檢查1次梁、板、柱等結構構件,外觀出現變形、開裂等現象時,應申請房屋安全鑒定,同時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按鑒定結果組織修繕。
2.建筑部件1).每季度檢查1次外墻貼飾面或抹灰、屋檐、陽臺、雨罩、空調室外機支撐構件等。2).每周巡查1次共用部位的門、窗、玻璃等。3).每月檢查1次共用部位的室內地面、墻面、天棚;室外屋面、散水等。4).每年上汛前和強降雨后檢查屋面防水和雨落管等。
3.附屬構筑物1).每周巡查1次道路、場地、階梯及扶手、側石、管井、溝渠等。2).每月檢查1次雨、污水管井等。3).每周巡查1次大門、圍墻、圍欄等。4).每周巡查1次休閑椅、涼亭、雕塑、景觀小品等。5).每年檢測1次防雷裝置。信號系統應加裝信號線路電涌保護器。
3)空調系統
1.運行前對冷水機組、循環水泵、冷卻塔、風機、風機盤管、水處理等設施設備進行系統性檢查。
2.運行期間每日巡視1次空調系統,保證室內溫度符合相關規定。
3.制定節能措施,每月對能源消耗進行統計、分析。
4.每年檢查1次管道、閥門并除銹。
5.每年檢驗1次壓力容器、儀表及冷卻塔噪聲。
6.每年清洗消毒1次新風機、空氣處理機濾網、表冷器、箱體等;每年清洗消毒2次風機盤管濾網;每2年清洗消毒1次風管。
7.每年對空調系統進行1次整體性維修養護。
4)二次供水設施
1.按照衛生防疫部門的要求使用消毒設備,水箱按規定清洗消毒、水質化驗,水質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2.每日巡視2次水箱間、水泵房,檢查設備運行狀況。
3.每月切換1次備用水泵。
4.每季度檢查1次水泵潤滑情況,補充或更換潤滑劑;每年養護1次水泵。
5.每年對供水管道、閥門等進行除銹、刷漆,每年入冬前對暴露管道進行防凍處理。
6.水箱、蓄水池蓋板應保持完好并加鎖,鑰匙由專人保管,實行“雙人雙鎖”保管制度;溢流管口、透氣口應安裝金屬防護網并保持完好。
5)排水系統
1.排水設施每年上汛前對雨、污水井、屋面雨水口等設施進行檢查,組織清理、疏通,確保暢通。每次降雨前后及過程中對主要排水口、管井進行檢查。
2.污水泵汛期每日巡視2次,平時每日巡視1次,檢查設備運行狀態;每周進行1次手動啟動測試;每季度養護1次。
3.化糞池每半年檢查1次化糞池;組織安排清掏。
6)照明和電氣設備
1.樓內照明每班巡視1次,一般故障8小時內修復;復雜故障1日內修復。
2.樓外照明每日巡視1次,一般故障12小時內修復;復雜故障3日內修復;每2周調整1次時間控制器。
3.應急照明每日巡視1次,發現故障,即時修復。
4.低壓柜每日巡視3次設備運行狀況;每半年養護1次,養護內容包括緊固、檢測、清掃;每年檢查2次電氣安全;每半年檢測1次接地電阻;每年校驗1次儀表。
5.低壓配電箱和低壓線路每周巡視1次設備運行狀況;每半年養護1次,內容包括緊固、檢測、清掃;每半年切換1次雙路互投開關。
6.控制柜每周巡視2次設備運行狀況;每年養護2次,養護內容包括緊固、檢測、調試、清掃;每季度校正1次各種電器裝置或控制設備的設定值;每年檢查2次各類遠控裝置和節能裝置。
7.發電機每月試運行1次,保證運行正常;每年2次帶負荷運行;每年活化2次蓄電池;每班巡視1次充電機和蓄電池。
8.檢測每年檢驗1次電能表。
9.配電室、樓層配電間防止小動物措施完備;穿墻線槽周邊封堵嚴密;鎖具完好;電纜進出線和開關標志清晰、準確。
7)安全防范系統
1.報警控制管理主機每日巡查1次,檢查設備運行狀態;每日表面清潔1次;每季度內部除塵1次。
2.對講門口機每周檢查1次按鍵、顯示屏等;每周表面清潔1次;每季度內部除塵1次。
3.網絡控制箱每季度檢查1次外觀、接線;每季度表面清潔1次;每季度內部除塵1次。
4.紅外對射探測器每月檢查1次接線、探測范圍、防水狀況等;每月表面清潔1次;每季度內部除塵1次。
5.圖像采集設備每日檢查1次監視畫面、錄像功能;每周表面清潔1次;每季度內部除塵1次。
6.攝像機每季度檢查1次聚焦、紅外夜視、接線、防水狀況等,進行相應的調試;每季度鏡頭表面清潔1次;每年防護罩內部除塵1次。
7.解碼器每季度檢查1次防雨罩、接線等,進行相應的調試;每季度表面清潔1次;每半年內部除塵1次。
8.云臺每季度檢查1次運轉、接線,進行清晰度調校;每季度表面清潔1次;每半年轉動部位上潤滑油1次。
9.巡更點每周檢查1次外觀,表面清潔1次;每日存儲巡更記錄。
10.讀卡器每周檢查1次外觀;每周表面清潔1次,查看防水狀況。
11.電磁鎖門鎖每2周檢查1次吸力、外觀、接線。
12.出門按鈕每2周檢查1次開鎖功能、接線。
8)電梯
1.電梯在投入使用前按照相關要求向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辦理使用登記。登記標志應置于或附著于電梯的顯著位置。
2.在電梯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應向電梯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申請。
3.日常維護保養和定期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排除;電梯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應每年進行校驗、檢修。
4.應與有資質的電梯制造、安裝、改造、維修單位簽訂電梯維保合同,約定維護保養的內容、要求、頻次、期限以及雙方的權利、義務與責任。對專項服務企業的維修保養工作進行監督,對專項服務企業定期檢修計劃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
5.配備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定期對電梯安全管理人員進行特種設備安全培訓,保證其具備必要的安全知識。
6.制定電梯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演練。發生電梯困人或其它重大事件時,應立即啟動事故應急預案,組織救援,并及時向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物業服務人員應在15分鐘內到達現場,專業維修人員應在30分鐘內到達現場。
9)水景
1.啟用前進行防滲漏和防漏電檢查,防止滲漏,保證用電安全。
2.使用期間每日巡查1次噴水池、水泵及其附屬設施,每周檢查1次防漏電設施。
3.設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標志。
4.水質符合衛生要求。
篇3:張家口市關于《調整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交存標準》的通知(2015)
張家口市關于《調整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交存標準》的通知(20**)
張住建字[20**]51號
張家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張家口市財政局
關于《調整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交存標準》的通知
各縣、區住建(房管)局、財政局、各房地產開發建設單位:
根據《河北省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我市主城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首期交存的數額按住宅(非住宅)建筑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6%計算,現將交存標準調整如下:
1.多層住宅為每平方米70元;
2.高層住宅(帶電梯的多層住宅)為每平方米110元;
3.非住宅(公寓、辦公用房、商業用房等)為每平方米130元;
4.別墅為每平方米80元;
5.獨立地下室、車庫為每平方米40元。
各縣區房產部門應當合理確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積應交存的首期維修資金交存的數額;也可參照本交存標準執行。
此交存標準從20**年4月1日起執行。其他規定內容按《河北省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實施細則》文件落實;本交存標準調整前已交存部分維修資金小區,繼續沿用原政策規定執行;存量房(2000年1月1日后建設的小區)產權轉移按新交存標準規定執行。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