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園物業工程部工具管理制度
1.本工具管理所指之工具依工作需要,區分為“部門裝備”及“個人裝備”分別由專人及發放個人保管。
2.所有工具的購買,均由部門主管根據工作需要,提出書面申請,填寫申購單交管理中心主任和物業總經理審批后再執行,并把費用列入部門費用科目內。
3.所有新、舊工具均需要《設備(工具)入庫單》入庫登記,每月制定《工具庫存表》交管理中心備案。
4.凡領用工具者,俱應填寫《設備(工具)領用單》,經部門以主管審批同意,由使用人簽名后領用,領用單分兩聯,一聯自行保管,一聯留倉管員保管,本項資料列入移交。
5.工程人員之“個人裝備“,設《個人工具登記卡》,以便查驗。
6.“部門裝備”由管理中心指定專人保管,領用人需辦理有關手續方可領用,用完應立即歸還,如有遺失,由保管人員負責。
7.工程人員應依工具的正確使用方法使用,一旦發生損毀,應及時報告,連同已損毀之某些人交工程部主管鑒驗后購換工具。報告內容應書明“工具品名、規格、損毀情況及損毀原因,損毀之工具領換時,應以舊換新。
8.工具的最低使用提限由各部門的主管根據有關規定如在使用年限內,因不正當使用而致損毀(由部門主管依據毀損情況判斷后),使用人應負責賠償。
9.各部門主管應于每月十五日對“部門裝備“及”個人裝備“檢查一次,核實數量。
10.領用工具不得揤為私用,檢查如不能即時檢驗,應即以遺失論處,工具遺失,一律照價扣款賠償。
篇2:某集團公司通訊工具管理制度
集團公司通訊工具管理制度
第一條 目的
為合理使用公司通訊工具,提高工作效率,合理控制費用開支,特制定本制度。
通訊工具是指電話、手機、傳真機。
第二條 管理部門
公司所有通訊工具由行政部統一管理。行政部監督本制度的執行情況,財務部配合行政部執行本制度。
第三條 配置
1、通訊工具(手機除外)由行政部統一購配,任何部門或個人領用須登記《通訊工具領用表》。
2、配備電話一部、電腦一臺,公司領導配備電話兩部。
3、根據業務需要,各部門可申請配置一部傳真機。
4、視工作需要,為職員配備其它通訊工具。
二、使用管理
1、為部門配置的通訊工具,由該部門負責日常維護管理;
2、由個人使用的通訊工具,辦理領用手續并負責日常維護,到期歸還。
3、下班后傳真機應設置自動接收狀態。
4、除在家里能接電話以外,手機應該保持開機狀態,對公司的電話有呼必應;
5、未經行政部同意,任何部門、職員均不得擅自移動、增裝或拆除通訊設備。
6、個人使用的通訊工具,應妥善保管,不得損壞和遺失,如有損壞,由個人承擔維修費用。
7、所有員禁止使用手機彩鈴。違者每次罰款100元。
8、禁止打私人電話,違者每次罰款 元。
9、接聽電話時,盡量放低聲音,以免影響他人工作;其他人也應避免在其身旁說話,打擾接聽電話人的接聽效果。
三、費用管理
1、部門負責人應嚴格控制本部門長途電話的使用,個人應自覺遵守使用制度,節約通訊費用開支。通訊費實行《核定包干、統繳清扣、超支不補、年終匯算》辦法。
2、每人每月手機、電話包干費用如下表。
(1)手機包干標準:
(2)話費包干標準:
篇3:廠企設備工具管理制度
廠企設備工具管理制度
第一條 機械設備、工具是公司重要資財之一,必須建立和健全設備使用管理程序,進行規范化管理制度,防止流失,便于統計公司資產。
第二條 凡外購、自制各種設備和工具都必須辦理申請、審批、驗收登記、定位放置、繪圖造冊、檢驗報廢程序規范管理。
第三條 各部門應按公司指定的機械設備放置點定置管理,未經公司許可不許隨意搬放他處,以便于公司繪制設備分布平面圖和定期盤點核算資產。
第四條 設備調用、搬遷位置,必須報辦公室設備管理人員造冊備案,并隨時更改放置平面圖和跟蹤統計。
第五條 凡新購的機電設備,必須報安全管理部門制訂《安全操作規程》,并對使用者作必要的安全知識培訓指導,方可投入使用,確保人機安全投入運作。
第六條 員工必須妥善保管工廠發給的一切工具,如有丟失或損壞必須當天報部門主管人員并申請補發。
第七條 屬機械設備應指定專人進行專業定期維修保養,并作好維護記錄,使之保持良好性能狀況,預防早期磨損。
第八條 設備工具的報廢、更新應由使用部門填表申請,經設備專業維修人員和設備管理人員核實簽認后,方可將《設備報廢申請表》隨同《設備申購表》交公司重新申購或換用。
第九條 違犯本章有關規定的單位負責人或有關員工,本章已有規定的按規定處理,遇本章節未規定的按《人事制度》第十三節有關程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