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業學校住宿生晚自習管理制度
晚自習是學校教學和管理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因此,組織好晚自習,對培養學生良好的學風,保持學校良好的校風有著重要作用。為加強我校的學風建設,營造健康向上的學習氛圍,落實晚自習紀律要求,使我校學生晚自習得到規范化管理,特制定以下考核要求。
一、晚自習考核要求
(一)、按時上、下晚自習,遲到、缺席現象實行扣分。(遲到/早退每次扣2分/人次,缺勤每次扣5分/人次。)
(二)、學生要規范著裝,不得穿拖鞋、背心、吊帶等衣服進入教室,不得將食品帶入教室內。(拖鞋、背心、吊帶、食品每次扣2分/人次。)
(三)、請假者須有班主任老師簽字同意,有請假的正式請假條,且一般須事先請假,由班長主動將請假條拿給值班老師檢查;無正式請假條者視為缺勤,每次扣2分/人次。
(四)、參加其他培訓、輔導課、技能訓練、公益活動等的同學須有班主任批準的請假條,否則視為缺勤,每次扣2分/人次。對于弄虛作假現象將嚴肅處理、按缺勤雙倍扣分,并進行通報批評。
(五)、晚自習玩手機、電腦打游戲的學生扣2分/人次。
(六)、晚自習期間,學生不能正常自習,大聲喧嘩的班級,視情節扣10~20分。
二、晚自習紀律要求
(一)、 晚自習總的紀律要求是安靜地自主自習,不得干擾他人的學習。
(二)、保持安靜,不得隨意討論與講話(就算是討論與學習有關的事情,也請務必小聲交流);不得在教室內大聲喧嘩、吵鬧。
(三)、晚自習時不準離開座位隨意走動,更不準擅自離開教室,遇特殊情況須離開教室時,應該先向樓層值班老師報告,在得到允許之后才可離去。時間為5分鐘。
(四)、學生干部、各班班干部都應積極配合值班老師的晚自習檢查工作。對不配合晚自習檢查工作的班級或個人予以酌情扣分,情節嚴重者予以通報批評與教育。
三、其他相關說明與要求
(一)、在值班老師檢查過程當中,如班級干部不配合,弄虛作假者,視情節扣5~20 分。
(二)、所有學生干部應模范地帶頭參加晚自習。凡是學生干部所在班級被安排了要上晚自習的,無特殊情況(會議、檢查等)均必須參加晚自習,否則按缺勤扣分。
(三)、晚自修管理是學生自主管理,值班教師輔助,同時采用誠信積分制管理,扣分5-10分通知家長(黃牌警告),10-20分情節嚴重者,參照住宿生管理制度及處分相關條例執行。
晚自習室管理規定
一、晚自習室設在學校尚德樓。
二、自習時間:18:30---20:00
三、進入自習室的同學要保持室內安靜,按照固定座位安排進行自習不得隨意換座位。
四、全部住宿生均需參加自習。
五、聽從值班老師和學生會干部的管理,如有違反視情節輕重予以處分
六、注意安全,不得攜帶任何危險物品進入自習室。
六、各自保管好隨身攜帶的學習用具和其他物品,離開自習室時須全部帶走。凡因個人保管不當而造成的損失,由本人負責。
七、不得攜帶跟課本無關的書籍、零食飲料等進入自習室。
八、愛護公物,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學生公寓的安全工作是公寓管理工作的第一要務。生活老師是安全工作的首要責任者。各宿舍舍長兼任安全委員,負責各種隱患的發現、報告與防范,監督檢查各種安全設施的配備情況。
一、水電安全
及時關水、關燈、關風扇、關空調。不在宿舍內私接電燈、插座,不違規使用電器,每個宿舍有且僅允許有一個插排。發現水電故障不得私自處理,應及時報告生活老師,由學校派水電工維修。
二、消防安全
宿舍樓區,嚴禁煙火。不得將火柴、打火機等火源帶入宿舍,嚴禁抽煙、點蠟燭、燒紙物,堅決消除一切火災隱患。通過每學期組織的突發事件疏散演練,認真學習消防安全知識,掌握滅火器等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以及逃生自救常識。
三、財物安全
貴重物品嚴禁帶入學生公寓,如有現金未能及時充入校園卡,請隨身攜帶保管好,不得放在所謂“隱蔽”的地方。非經本人同意,不得隨意拿用他人物品。晚熄燈后關好門窗,嚴防任何人從窗戶出入,生活老師和舍長都要嚴把此關,杜絕疏漏。放假時無人入住的宿舍大門由值班老師鎖好,最后一名離開的同學關水電、門窗。
四、上下樓梯、床鋪安全
在上下課出入公寓、緊急集合等人流高峰期,生活老師必須提前敞開大門、保持疏散通道暢通。光線不好時提前打開樓梯走道照明燈,常備手電筒和應急燈,按時站在樓梯口指揮疏導,遇突發事件及時化解。學生上下樓要輕聲慢步靠右行,不得擁擠起哄。嚴禁不脫鞋子上下床鋪。頭靠有護欄的一邊睡。
五、生活安全
宿舍是我們的共同家園,需要大家攜手共建。同學們要學會生活、學會做人、學會與他人友好相處,要與人為善、與鄰為伴,杜絕打架斗毆等惡性事件的發生。周末或假期出現一個人單住的情況要聽從值班老師安排和其他同學合住。不得在宿舍、樓道、水房等地聚集吵鬧、起哄。不得帶有腐蝕性、危險性、有異味的、有違學生身份的物品進入宿舍。舍長要注意觀察宿舍動態,防患于未然,善于化解矛盾,逐步建立起積極向上、和諧健康的人際環境。
請大家各負其責,切實遵守以上安全管理制度。如有違反,必將嚴肅處理。
學生公寓門禁制度
一、課間和休息時間樓門關閉。
二、所有住宿生必須按時出入公寓,不得帶走讀生進入公寓。
三、上課期間學生不得滯留或返回宿舍,特殊情況須持有班主任簽字的情況說明,詳細登記后方可出入。
四、嚴禁男、女生互串宿舍,嚴禁男生進入女生公寓。
五、外來人員確需進入公寓者,必須說明事由、出示證明、核實身份、履行登記手續,且經宿管會工作人員允許方可進入。
宿舍內務整理評分細則
一、不準亂拉電線,使用高功率電器(4分)。保持桌面整潔(2分),水杯水瓶按從高到低的順序擺放整齊,(2分)窗臺無雜物(1分),窗簾整齊(1分),(要求寢舍長負責)共(10分)
二、被子疊放整齊(8分),方向要統一(2分),將被口朝門的方向擺放(2分);枕頭放平,放在被子的上面(3分)。床上不得擺放其他物品及亂掛衣物,毛巾等(5分)。共(20分)
三、臉盆統一放在臉盆架上,臉盆架放在門后(2分),臉盆內擺放自己所帶的洗漱用品(牙膏、牙刷、牙缸等)(3分);毛巾疊成小方塊放在臉盆內(2分),臉盆內物品擺放整齊(3分)。共(10分)
四、鞋子(包括拖鞋和旅游鞋等)統一放在床底下的鞋架上(3分);鞋頭朝外擺放整齊(2分)。共(5分)
五、地板要打掃干凈(包括床底下),(5分)不能有頭發(2分)、紙屑(3分);共(10分)
六、貴重物品自己妥善保管,行李箱放在空床上或衣櫥頂上擺放整齊(3分);多余的行李寫好名字放在儲藏室(2分)。共(5分)
七、宿舍墻壁無亂貼亂畫亂掛(5分),宿舍內垃圾清理干凈后帶到樓下規定處(6分),陽臺地面清潔干凈無水漬(6分),衣服晾曬整齊(3分)。共(20分)
八、宿舍門口、大廳內無垃圾、無雜物,(10分);畚箕、垃圾桶和掃帚要整齊擺放室內指定位置(5分)。拖把要求拖完地面后用清水沖凈擰干放回指定位置(5分)。(要求寢舍長負責)(20分)
以上總分100分,按細則評分。要求每個寢室選出一名宿舍長,每名同學輪流值日,并將值日生安排表張貼在門外;宿舍長除做好本職工作外,負責督促值日生工作。學生處每天把查房的結果公布在9號、12號樓公告欄中,每月進行一次評比,對不按照此細則要求完成的宿舍,經培訓后仍不能達標的將在校園網上公示。學期結束學校將進行優秀寢室及優秀寢室長評比并進行表彰。
篇2:學習部晚自習管理制度
學習部晚自習管理制度
第一條 各班晚自習的時間為:每個周日至周四晚上的18:30-20:30。各班學委應在自習開始前將本班總人數、當日出席人數、缺席人數、缺席學生姓名、原因及學號,全部記錄于白紙和黑板上,并在學習部檢查自習期間將寫好的白紙上交,供學習部核對檢查。如有班級未寫,則視情節給予班級扣(1~3)分處理。 第二條 嚴禁無故缺席晚自習,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自習,須在當天晚自習檢查前向本班級輔導員老師請假,各班學委負責收齊本班全部假條,于當晚自習檢查時統一交于學習部。如有極特殊情況來不及在當日自習檢查前向輔導員老師開出假條,可于第二天補開假條并最遲于第二天晚自習結束前上交學習部。
第三條 如有實訓、上課、參與活動等集體不能出席晚自習的情況,應提前告知學習部及到輔導員老師處辦理相關證明并立即上交學習部。
第四條 逾期遲交或不交假條者,即視為無故曠自習一次,給予個人通報批評一次,并對班級進行扣2分處理。
第五條 晚自習期間無故遲到或早退的同學,將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個人通報批評或扣(1~3)分處理,并對班級進行扣1分處理。
第六條 班級每周累計出現一人次通報批評,班級扣1分,出現三人次通報批評及以上班級扣3分。
第七條 晚自習期間,嚴禁在教室和教學樓內吸煙、飲酒,如發現一律按學校有關規定給予個人警告以上處分,并對班級進行扣3分處理。
第八條 晚自習期間,班級整體應保持安靜,并具有良
好的學習氣氛。嚴禁出現打鬧、大聲喧嘩、交頭接耳、集體討論等擾亂自習紀律的行為,一經發現,視情節輕重,給予個人通報批評或扣(1~3)分處理,并給予班級扣2分處理。
第九條 晚自習期間嚴禁在自習室和教學樓內進行各種娛樂活動和體育活動,一經發現,視情節輕重給予個人通報批評或扣(1~3)分處理,并給予班級扣2分處理。 第十條 晚自習期間,嚴禁在自習室和教學樓內打電話、玩手機、聽音樂、聊天、吃東西等違反自習紀律行為。一經發現,視情節輕重給予個人通報批評或扣(1~3)分處理,并給予班級扣2分處理。
第十一條 無故在自習期間鎖門或未寫出勤表的班級視為拒檢,根據情節給予通報批評或扣(1~3)分處理。
第十二條 晚自習期間,嚴禁破壞教室內公共設施,如發現,按《學生須知》相應管理條例處理。
第十三條 晚自習期間,環境應保持整潔,每天學委安排值日生保持自習室衛生,對檢查當天衛生情況較好的自習室,班級及當天值日生各加1分;對情況不好的教室,班級及當天值日生各扣1分。
第十四條 晚自習期間,自習室內桌椅應排列整齊,學生應自覺按學號做好。對檢查當天學生就做座整齊的自習室,班級加1分。對情況不好的自習室,班級扣1分。
第十五條 班級紀律情況良好給予當天加1分。
第十六條 經發現有同學無故曠自習,由院學習部對個人給予通報。
第十七條 晚自習期間,在自習室內動用明火,違規使用用電器者,視情節輕重給予個人警告處理。
第十八條 晚自習期間,不允許出現攀爬欄桿、窗臺等
教室內外危險設施現象,如若發現對個人通報批評。
第十九條 所有在校一年級、二年級及三年級學生均要實行晚自習。如三年級班級根據專業需要,需變換晚自習形式,須由班級提出申請,系(部)認定并制定考勤方案,經系主管導員批準后方可執行。 第二十條 各部門(社團)未經批準不準組織學生利用晚自習召開會議或開展活動,因比賽或其它原因確實需在晚自習期間召開會議或開展活動,須由主辦部門提出申請,經院主管導員及分管副主席同意后方可,并由相關管理部門簽發假條。否則一律按曠晚自習處理。
第二十一條 對自習期間無故頂撞檢查人員的個人及班級,將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或扣(1~3)分處理,并上報輔導員老師。
第二十二條 對于學習部召開的會議或舉辦的活動,視其表現情況給予個人或班級加、扣(1~3)分處理。
第二十三條 每月累計扣5分或5分以上的班級或個人,給予通報批評或以上處分。
新能源學院學習部
附錄:新能源學院學習部加扣分細則
為明確晚自習管理制度,在最大程度上調動各班級及學習部干事的工作積極性,特推出以下加分細則。
一、 對上晚自習的各個班級每周進行一次考核,根據平時表現及加扣分情況評出最優班級,酌情給予加分;
二、 學習部每個月根據工作情況進行干事考核,綜合出勤率、工作量、積極程度等評選出三名干事,分優良中等級分別加3到1分進行獎勵;
三、 對學習部工作有突出貢獻的個人,酌情給予加分;
四、 按時上交學習部要求的工作、積極配合學習部工作的班級,酌情給予加分,否則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