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河工程學院保密守則
一、不詢問、閱聽、記錄不該知曉的國家秘密事項;不泄露所知悉的國家秘密。
二、不在無保密保障的場所閱辦、存放秘密文件、資料。
三、不擅自或指使他人復制、摘抄、銷毀或私自留存帶有密級的文件、資料。
四、不在非保密筆記本或未采取保密措施的電子信息設備中記錄、傳輸和儲存黨和國家秘密事項。
五、不攜帶秘密文件、資料進入公共場所或進行社交活動。
六、不準用無保密措施的通信設施和普通郵政傳遞黨和國家秘密;嚴禁密電明傳、明密混用。
七、不準與親友和無關人員談論黨和國家秘密,領導干部要管好身邊工作人員和配偶、子女。
八、不在私人通信及公開發表的文章、著作、講演中涉及國家秘密。
九、非經批準,不得在涉外活動或接受記者采訪中涉及國家秘密。
十、不在出國、出境訪問、考察等外事活動中攜帶涉密文件、資料或物品;確因工作需要攜帶的,須按有關規定到保密部門辦理審批手續,并采取嚴格的保密措施。
篇2:技術學院組織人事處保密工作守則
技術學院組織人事處保密工作守則
一、不該說的秘密,絕對不說。
二、不該問的秘密,絕對不問。
三、不該看的秘密,絕對不看。
四、不該記錄的秘密,絕對不記錄。
五、不在公共場所談論涉密事項。
六、不在家屬、親友面前談論涉密事項。
七、不隨意存放涉密文件和資料。
八、不在通訊設備中傳達秘密事項。
九、不攜帶涉密材料出入公共場合。
十、不隨意透漏涉密事項的任何信息
篇3:機關事務管理局保密守則
機關事務管理局保密守則
一、不該說的機密,絕對不說。
二、不在與人通信中,涉及國家機密事項或本單位的有關秘密。
三、不得在無保障保密的場合談論或閱辦秘密文件資料。
四、不在私人筆記本上記錄國家機密事項。
五、不用公用電話,明碼電報辦理機密事項。
六、不準把檔案資料帶出檔案室。
七、嚴格執行查閱規定和各項管理制度。
八、復印機密級文件、資料,嚴格按《保密制度》有關規定辦理。
九、銷毀文件、資料,均應登記造冊并經領導批準后,送保密局審查。
十、辦公室文秘人員、檔案員在調動工作時,應認真辦好移交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