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大學教職工醫療補助實施辦法
為切實保障我校參保教職工醫療待遇,減輕教職工醫療費用負擔,參照衡政辦發[20**]78號《衡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關于實施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意見的通知》文件精神和省內各高校執行醫療補助的情況,在實施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學校對職工實行醫療補助(其支付范圍必須在湖南省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內進行)。
一、醫療補助范圍
享受醫療補助的人員為校本部參加衡陽市城鎮職基本醫療保險的正式工作人員(含退休人員)。
(一)教職工醫療鋪底補助
20**年12月31日以前進校的正式職工均享受醫療鋪底補助,其中20**年1月1日至20**年12月31日進校的教職工當年不滿1年工作時間的按月計發。
1.醫療鋪底補助發放時間:20**年補發20**年和20**年的鋪底補助(扣除已發部分);20**年補發20**年的鋪底補助;20**年補發20**年的鋪底補助。
2.醫療鋪底補助標準:每年補助教職工本人當年1個月的標準工資或退休金(按當年學校發放的第一個月的標準工資執行)。
3.醫療鋪底補助辦法:校財務處將人事處提供的各年度個人月標準工資(退休金)金額發放到教職工的工資卡上。
(二)教職工住院補助
1.教職工住院起付費學校負擔30%。
2.教職工住院(含特殊門診中的惡性腫瘤、尿毒癥、晚期肝硬化、精神病),經醫保報銷后,其自負部分10000元以下(含10000元)的,在職職工學校負擔40%,退休職工學校負擔60%;10000元以上的,在職職工學校負擔60%,退休職工學校負擔70%。教職工住院床位費按衡陽市三甲醫院普通病床標準計算。
二、其他規定
1.教職工住院就餐費、陪護費不得列入補助范圍。
2.學校此前發布的有關醫療補助規定停止執行。
3.教職工享受醫療補助后,學校不再辦理住院借款。
4.本辦法從發文之日起執行。
篇2:咸寧市市直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辦法(2007年)
咸政辦發[20**] 5號
二○○七年一月一日
咸寧市市直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辦法
第一條 為保障國家公務員合理的基本醫療需求,根據《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8]44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勞動保障部、財政部關于實行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0]37號)和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 醫療補助原則:凡是參加了基本醫療保險的國家公務員,方可享受醫療補助;公務員醫療補助資金按現有財政管理體制,實行分級負擔;公務員醫療補助資金與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分開核算,??顚S?當年做到收支平衡。
第三條 享受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的范圍和對象是:
黨群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辦機關、檢察機關、民主黨派、工商聯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民團體、群眾團體機關以及具有法律法規授權、(來自:m.airporthotelslisboa.com)履行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退休人員。
第四條 醫療補助經費來源:按現行財政管理體制,國家公務員以及參照國家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醫療補助資金由同級財政列入當年的財政預算。其他愿意比照參加公務員醫療補助的單位人員的醫療補助資金由單位負擔,必須連續參保,并與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簽訂相關協議。
第五條 籌資標準:從20**年1月1日起按公務員基本工資的4%進行補助。
第六條 醫療補助資金使用:公務員醫療補助資金按征繳總額的50%劃入個人帳戶,50%進入統籌基金。統籌基金補助對象、辦法和標準如下:對參加公務員醫療補助、當年繳清費用的單位中因患大病個人自付達到1.5萬元以上的,根據收支平衡的原則,對當年自付超過1.5萬元以上部分的總人數和個人負擔總額,確定補助標準,由醫保經辦機構提出,報勞動保障和財政部門審批,每年12月份集中補助一次。
第七條 醫療補助按基本醫療保險政策進行管理,基金接受財政、審計和勞動保障部門的監督。
第八條 本辦法與基本醫療保險有關文件配套實施,如遇國家、省、市政策調整,本辦法作出相應調整。
第九條 本辦法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第十條 本辦法自20**年1月1日起施行。
篇3:延安市市直財政全額供養人員醫療補助暫行辦法(2007年)
延政辦發〔20**〕6號
二○○七年一月十九日
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8〕44號)的規定,參照《陜西省省直機關公務員醫療補助暫行辦法》(陜政發〔20**〕113號)執行標準,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享受醫療補助的范圍是,參加了基本醫療保險的市直財政全額供養單位的在職人員和退休人員。
第三條 市財政每年預算500萬元市直財政全額供養人員醫療補助資金,并按時足額劃撥市醫療保險經辦處。當年結余部分結轉下年度使用,不足部分由市財政兜底。
第四條 財政全額供養人員醫療補助標準
(一)在一個參保年度內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腎透析、器官移植后服抗排異藥和惡性腫瘤放化療門診醫療費用,按基本醫療保險規定報銷后,個人負擔累計超過3000元以上的部分,全額予以補助。
(二)鑒定為慢性病的人員,在一個參保年度內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門診醫療費用,按基本醫療保險規定和慢性病規定報銷后,個人負擔累計超過2000元以上的部分(來自:m.airporthotelslisboa.com),補助50%;累計超過5000元以上的部分,補助80%。
(三)在一個參保年度內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住院費用,按基本醫療保險住院和大病、特大病規定報銷后,起付標準以上個人按比例自負的部分在職人員補助85%,退休人員補助90%;在實施財政全額供養人員醫療補助后,個人負擔累計超過2000元以上的部分,補助50%,累計超過5000元以上的部分,補助80%。
第五條 醫療補助資金結算
市直財政全額供養人員醫療補助,由參保單位指定專人負責收集和預審補助人員的原始票據及市醫療保險經辦處的費用結算單,于下年1月10日至1月31日到市醫療保險經辦處審核報銷。
第六條 醫療補助資金的管理監督
(一)醫療補助資金專戶儲存、單獨建帳、??顚S?。
(二)市醫療保險經辦處要建立健全醫療補助資金的預決算制度、財務會計報表和各項支出管理制度。
(三)財政、審計部門對醫療補助資金的使用及相關政策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審計。
(四)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必須詳細、真實、準確地記錄享受補助人員的醫療明細費用,嚴格執行財政全額供養人員補助政策。不得弄虛作假,偽造病歷,出具虛假報銷憑證,如發現上述行為,按照國家、省和我市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七條 本辦法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第八條 本辦法自20**年12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