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貿技術學院休學、復學與退學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明確學生休學、復學與退學的程序,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保障學生的合法權益,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第41號令),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 休學與復學
第二條 在校生屬于以下情況之一的,應當申請休學:
(一)參軍應征參加中華人民解放軍的(含中華人民武裝警察部隊);
(二)因身心狀況不適宜在校學習,須停課治療、休養,時間占一學期總學時數的三分之一以上的;
(三)請假學時數達到該學期三分之一的。
第三條 在校生因創業或其他需要的,可以申請休學。
第四條 學生休學一般以一學年為期,累計休學次數不得超過兩次。
第五條 學生應當在休學期滿前提出復學申請,經復查合格后,方可復學。休學期滿逾期兩周(含)未提出復學申請的,視為放棄學籍。
因故不能在休學期滿后復學的,應當申請再次休學,次數及年限按第四條規定執行。
第六條 學生休學程序按以下流程辦理:
(一)學生向所在二級教學院系提交書面申請;
(二)二級教學院系按規定填寫《學生休學申請審核表》流程表,并附上相關證明材料;
(三)教務處在學信網和教務管理系統進行休學備案操作;
(四)學生所在二級教學院系負責知會學生。
第七條 學生復學程序按以下流程辦理:
(一)學生向所在二級教學院系提出復學申請;
(二)二級教學院系按規定填寫《學生復學申請表》流程表,并附上相關證明材料;
(三)教務處安排復學班級,在學信網和教務管理系統進行復學備案操作;
(四)學生所在二級教學院系負責知會學生。
第八條 學生休學期間保留學籍,但不享受在校學習學生的待遇。
第九條 戶口已遷至學校的學生可以不辦轉戶口手續。因病休學學生的醫療費按國家及當地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章 退 學
第十條 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退學:
(一)在一學期內,獲得學分數未達到該學期修讀的課程學分總數的 50%的,在一學年內,累計獲得學分數未達到該學年修讀課程學分總數的 35%的;
(二)在本專業規定的學習年限內(含休學)未完成學業的;
(三)休學、保留學籍期滿,在學校規定期限內未提出復學申請或者申請復學經復查不合格的;
(四)根據學校指定醫院診斷,患有疾病或者意外傷殘不能繼續在校學習的;
(五)未經批準連續兩周(含)未參加學校規定的教學活動的;
(六)超過學校規定期限未注冊而又未履行暫緩注冊手續的;
(七)學生嚴重違反校規校律開除學籍和違法亂紀處理的;
(八)本人自愿申請退學的。
第十一條 退學處理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學生滿足退學條件;
(二)有關部門審查確認后,名單提交院長辦公會研究決定;
(三)教務處在學信網和教務管理系統進行退學備案操作,并開具退學通知書,學生工作處負責送達學生本人。
第十二條 本人自愿申請退學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學生向所在二級教學院系提出申請;
(二)二級教學院系按規定填寫《學生退學審核表》流程表,并附上相關證明材料;
(三)教務處在學信網和教務管理系統進行退學備案操作,并開具退學通知書,教學系負責送達學生本人。
第十三條 退學學生必須在接到退學通知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辦理離校手續。學生退學的后續問題,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 退學學生按學校規定時間辦理退學手續離校,其檔案、戶口退回家庭戶籍所在地;
(二) 經診斷患有疾病或意外傷殘無法自行離校者,由家長或撫養人負責領回;
(三) 退學學生發給學習證明,學滿一年以上者可申請辦理肄業證書;
(四) 退學學生的已交學費,按省廳的有關文件規定辦理;
(五) 退學學生不得申請復學。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四條 本辦法適用于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歷教育學生。
第十五條 本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 20**年9月1日起執行。
篇2:工貿技術學院休學、復學與退學管理辦法
工貿技術學院休學、復學與退學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明確學生休學、復學與退學的程序,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保障學生的合法權益,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第41號令),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 休學與復學
第二條 在校生屬于以下情況之一的,應當申請休學:
(一)參軍應征參加中華人民解放軍的(含中華人民武裝警察部隊);
(二)因身心狀況不適宜在校學習,須停課治療、休養,時間占一學期總學時數的三分之一以上的;
(三)請假學時數達到該學期三分之一的。
第三條 在校生因創業或其他需要的,可以申請休學。
第四條 學生休學一般以一學年為期,累計休學次數不得超過兩次。
第五條 學生應當在休學期滿前提出復學申請,經復查合格后,方可復學。休學期滿逾期兩周(含)未提出復學申請的,視為放棄學籍。
因故不能在休學期滿后復學的,應當申請再次休學,次數及年限按第四條規定執行。
第六條 學生休學程序按以下流程辦理:
(一)學生向所在二級教學院系提交書面申請;
(二)二級教學院系按規定填寫《學生休學申請審核表》流程表,并附上相關證明材料;
(三)教務處在學信網和教務管理系統進行休學備案操作;
(四)學生所在二級教學院系負責知會學生。
第七條 學生復學程序按以下流程辦理:
(一)學生向所在二級教學院系提出復學申請;
(二)二級教學院系按規定填寫《學生復學申請表》流程表,并附上相關證明材料;
(三)教務處安排復學班級,在學信網和教務管理系統進行復學備案操作;
(四)學生所在二級教學院系負責知會學生。
第八條 學生休學期間保留學籍,但不享受在校學習學生的待遇。
第九條 戶口已遷至學校的學生可以不辦轉戶口手續。因病休學學生的醫療費按國家及當地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章 退 學
第十條 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退學:
(一)在一學期內,獲得學分數未達到該學期修讀的課程學分總數的 50%的,在一學年內,累計獲得學分數未達到該學年修讀課程學分總數的 35%的;
(二)在本專業規定的學習年限內(含休學)未完成學業的;
(三)休學、保留學籍期滿,在學校規定期限內未提出復學申請或者申請復學經復查不合格的;
(四)根據學校指定醫院診斷,患有疾病或者意外傷殘不能繼續在校學習的;
(五)未經批準連續兩周(含)未參加學校規定的教學活動的;
(六)超過學校規定期限未注冊而又未履行暫緩注冊手續的;
(七)學生嚴重違反校規校律開除學籍和違法亂紀處理的;
(八)本人自愿申請退學的。
第十一條 退學處理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學生滿足退學條件;
(二)有關部門審查確認后,名單提交院長辦公會研究決定;
(三)教務處在學信網和教務管理系統進行退學備案操作,并開具退學通知書,學生工作處負責送達學生本人。
第十二條 本人自愿申請退學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學生向所在二級教學院系提出申請;
(二)二級教學院系按規定填寫《學生退學審核表》流程表,并附上相關證明材料;
(三)教務處在學信網和教務管理系統進行退學備案操作,并開具退學通知書,教學系負責送達學生本人。
第十三條 退學學生必須在接到退學通知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辦理離校手續。學生退學的后續問題,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 退學學生按學校規定時間辦理退學手續離校,其檔案、戶口退回家庭戶籍所在地;
(二) 經診斷患有疾病或意外傷殘無法自行離校者,由家長或撫養人負責領回;
(三) 退學學生發給學習證明,學滿一年以上者可申請辦理肄業證書;
(四) 退學學生的已交學費,按省廳的有關文件規定辦理;
(五) 退學學生不得申請復學。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四條 本辦法適用于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歷教育學生。
第十五條 本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 20**年9月1日起執行。
篇3:因傷(病)休學復學申請書范文
因傷(病)休學復學申請書范文
尊敬的校領導:你們好。
我是我校級**專業**班的學生***。我在去年的一次體育課上,由于不慎摔了一跤,造成了左腿骨折。經過一年的治療和調養,現已基本痊愈,為了不耽誤下學期的課程學習,現特提出申請,請求復學。
去年住院以后,由于不能上課,就向學校提出了休學申請。當時我的輔導員張治業老師跑前跑后,所有的休學手續都是他給辦的,因此有些具體復學的手續我還不太清楚。上周,我曾給張老師打電話,但辦公室的老師告訴我張老師已經調往別的單位了。我也不好再麻煩張老師。我開始休學的時間是6月7日,再有20天正好就是整一年。由于學校進入6月份,臨近期末,各方面工作較多較忙,又快放暑假了,因此為了能在學校放假前將所有的入學手續辦妥,我就向學校教務處的王老師作了咨詢。王老師給了我很多幫助,我已填好了有關的一些表格。
在家修養這一年中,我從未放棄過自己的課本學習。出院不久,我就讓家人把我所有的專業書籍從學校拿了回來,每天給自己制定了具體的學習計劃。專業外語,我每天幾乎都在讀。班上同學來我家時,我就會把看不懂的地方拿出來,向他們求教。這一年來,我還讀了不少提高個人修養方面的書,讀了一些中外名著。因此,一年來我雖未在校學習,但卻并未停止學習。因此,我希望領導考慮能否讓我重新跟原班學習。我知道這種提法有些過分,但我請學校找有關的老師考試一下,再做決定。
若我各方面知識確實不讓人滿意,我將無怨無悔重新學起。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