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職校學生校外畢業實習管理規程
第一條 畢業實習的目的
實習教學的目的是引導學生理論聯系實際,使學生拓寬視野,增強學生對社會、國情和專業背景的了解;獲得實際工作的知識和技能,進一步鞏固學生的專業理論知識,培養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鍛煉和提高學生的實踐動手能力和創新能力;增強勞動觀念,培養學生的敬業、創業和合作精神。
第二條 下列情況之一者從優推薦:
1.綜合成績排班級前5名的;
2.在校級以上比賽中獲獎的;
3.專業技術扎實,曾獲得相關技能等級證書的;
4.評為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的;
5.家庭困難,父母下崗且表現好的。
第三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推薦:
1.實習前經補考后累計仍有5科以上(含5科)成績不及格的;
2.被學校給予紀律處分未解除的;
3.三次面試均未被錄用的;
4.連續二次面試不參加的;
5.被用人單位辭退或私自離開用工單位的;
6.未經學校同意批準,未繳納學費的。
第四條 實習學生必須遵守以下守則
1.遵紀守法,自覺遵守社會公德,維護學校、實習單位聲譽;服從實習單位領導安排,嚴格遵守實習單位的規章制度,特別是實習現場規章和安全制度。聽從實習班主任和帶班師傅的指揮。
2.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提早上班,在上班前10分鐘做好一切準備工作。按時下班,下班前做好整理善后工作。
3.堅持安全生產,文明生產,模范執行安全操作規程,注意儀表,注意生產衛生和個人衛生。上班要穿工作服裝;戴好必要的護具,夜班同學白天要保證有足夠的睡眠休息。
4.愛護公物,不浪費水電及加工原料,嚴格保證產品技術質量,不準私拿和吃實習單位的任何東西,違者除按單位的有關規定處理外,還要按校紀校規從嚴處理。
5.在實習中培養自己“吃苦耐勞,好學上進”的優秀品質。虛心求教,認真聽取師傅指導,認真學習指導師傅的好思想、好作風、好技術,工作主動熱情,不怕臟,不怕累。
6.文明行事,禮貌待人,同學間要團結友愛,互相幫助,共同提高,要尊重師傅,自重自愛,建立正常的師徒關系,要艱苦樸素,不大吃大喝,不準抽煙喝酒。不準談情說愛,不準賭博,不準看黃色書刊。要遵守交通規則,注意行路安全。
7.關心國家大事,積極參加實習單位組織的政治學習。努力把學到的知識結合到生產實踐中去,善于學習實際生產中采用的新材料、新設備、新技術、新工藝,對生產中出現的問題,應認真組織學習和討論。要按時做好實習總結。
8.實習期間,應按實習大綱的要求,認真實習,做好實習記錄,并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實習手冊》。
9.實習結束時,要向領導、師傅告別,及時還清所借物品,照價賠償損壞的物品,要按時將《實習手冊》、《實習鑒定表》等材料交給班主任。
10.嚴格遵守實習單位的保密制度,不得將技術或商業情報泄露,自覺維護實習單位利益。
第五條 學校對學生實習單位的安排
1.實行“一次性推薦”和“雙向選擇”原則,一經確定不得擅自變動,若有正當理由,應提前三天向系辦提出申請,經用人單位批準方可離開實習崗位,并持用人單位證明到學校辦理有關手續,學校將根據情況做出安排處理。
2.學生從單位正式離職后,必須立即到班主任處報到,接受下一步安排,并在規定的時間內再次參加實習。自謀的,7天內;需學校推薦的,由學校根據當時實際情況安排。如不按時報到,按一天曠課6節計算。
3.對私自離開實習單位或被用人單位辭退的學生,學校原則上不再推薦,并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第六條 基于個別學生為今后就業方便,同時鼓勵自主擇(創)業,自行安排的同學在實習前必須將以下材料交系辦批準,方可進行正常實習。
1.書面申請原件一份(學生及家長簽字);
2.實習單位接收證明(必須加蓋單位公章)原件一份;
3.實習協議書(一式兩份,由用人單位和我系加蓋公章生效,雙方單位各執一份);
4.用人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一份;
5.自謀就業實習申請表原件一份。
第七條 校外實習崗位自行安排的學生,家長及接收單位應齊抓共管,除必須遵守第四條守則外,還應:
1.確保安全。實習單位切實落實安全措施,家長要加強安全教育,學生應樹立安全生產觀念,自覺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確保實習安全進行。如發生意外,及時與學校取得聯系。
2.學生外出實習,不在校內,更要遵守學生守則,保持學生本色,樹立我校學生的形象,維護學校的聲譽,做一名守法的公民。
3.校外實習要有固定的場所,實習內容,聯系方式和聯系人。
4.實習期限由學校統一規定。學校不定期對實習學生進行巡回檢查,如發現三次檢查不上崗位,實習成績不予及格。
5.學生通過自謀但離職后,如仍需要學校推薦,必須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家長簽字后,交到系辦備案。同時,學校根據當時實際就業推薦情況,給予適當的推薦。
第八條 學生在畢業實習期間應征入伍,學籍管理規定如下:
1.學生在應征入伍前,必須到校辦理退學手續或休學手續。
2.如辦理退學手續后,學生與學校已經脫離學籍關系,學生退伍后,學校不再頒發畢
業證。
3.如辦理休學手續,學生在退伍后,必須完成下列工作,方可取得畢業證。
(1)回校跟下屆同專業的班級上課,繼續修完剩余課程,并通過考試合格。
(2)有能力的學生,可申請一次性通過剩余課程考試。
(3)完成畢業實習規定的內容,并通過鑒定合格。
(4)交清剩余學費。
第九條:學生在畢業實習期間,參加全國統一成人高考或“3+2”考試,考取大專院校進一步深造學習,等同于畢業實習。但必須出具以下證明:
1. 報考大學的新生錄取通知書復印件一份或學生處證明原件(加蓋公章)一份。
2. 家長書面證明原件一份。
3. 如必須在白天參加成人高考輔導班,必須向系辦提供家長書面證明原件一份和成人高考輔導班交費發票復印件一份。
第十條 實習請假制度
1.實習期間的工作時間以實習單位的工作時間為準。
2.在實習期間無特殊情況,學生一般不請假,學校不準假。
3.請假必須由本人事先用書面報告,不得托人代辦。
4.請假二天內由師傅、組長同意,二天以上報請實習部門領導簽署意見同意后方可生效,并報系辦備案。
5.因病、因故不能參加實習者,要有經市級以上醫院證明和書面陳述報告,向系辦理請假手續;實習期間請假,應經指導教師或班主任同意,未經批準,不得擅離實習單位,否則按無故曠課處理。
6.實習學生在實習期間實行考核制度,請假情況將與實習成績緊密掛鉤,學校將組織查核。對于弄虛作假的欺騙行為,學校要嚴肅查處。
7.對于請假天數和次數要嚴格控制,請假時間累計超過實習總時間四分之一的,要暫停實習;超過三分之一的,要終止實習,實習成績不予及格,跟下一屆學生重新實習。
8.學生不得故意不參加畢業實習,否則按曠課處理。
第十一條:實習學生的獎懲規定。
1.根據主管部門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條例》和我?!秾W生守則》的實習學生,區分不同性質、情節分別給予必要的校紀處分。
2.對于違反學?!秾嵙暭o律》、《實習制度》、《安全守則》、《請假制度》的實習學生的處分,分為警告、嚴重警告、暫停實習、取消實習資格四檔。
3.被暫停實習的學生,要在其認識清楚,立下保證書(同時由家長簽字)后,才允許返崗實習,中間停止實習的時間必須補足。被取消實習的學生,實習成績不予及格,扣發畢業證,本年度不再安排實習。
4.實習學生受到行政紀律處分,在全系宣布,張貼布告,通知本人和家長,并記入學籍,載入檔案。
5.實習學生受到處分之后,確有悔改表現,進步顯著的,由本人寫出書面申請,由班主任認定,填寫撤銷處分申請表,送交系辦審核,報請學校批準。
6.實習無故曠工一天,按曠課6節計算。
7.實習中各方面表現都較好的同學,學校每學期一評,授予“優秀實習生”榮譽稱號,并優先向用人單位推薦就業。
優秀實習學生評比條件:思想積極要求進步,堅持認真學習政治;認真完成各項任務,發揚奉獻精神,以身作則,各方面起表率作用;虛心學習,刻苦鉆研,成績卓著;自覺履行崗位職責,實習單位反映良好;保持團結,積極參加規定的集體活動;帶頭遵守管理規定,竭力配合班主任抓好管理工作;善于開拓提高,完成實習匯報和實習總結。
優秀實習學生評比方法:每次評比對照評比條件,由實習小組推薦,個人寫好申報材料報系辦;系辦組織人員考核,在廣泛聽取和采納班主任、單位師傅意見的基礎上,會同各方人員集體評議,最終審核確定。
第十二條 學生實習成績的考核
1.學生實習成績進行定期考核,堅持公正、民主、公開的原則,根據單位師傅反映,聽取指導教師的意見,結合個人平時表現、出勤情況進行綜合評定。具體分為德、能、勤、績四個方面:德嚴于律已,為人正氣(20分);能努力鉆研,注重提高(30分);勤按照規定,堅持滿勤(30分);績履行職責,完成任務(20分)。
2.畢業實習不及格的學生,必須自行聯系,重新參加實習,通過鑒定合格后,方可取得畢業證。
第十三條 實習各項成績評分參考標準
學生實習成績分為:優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級制確定。
優:實習期間表現好,實習任務完成好,達到實習計劃中規定的全部要求;實習報告能
對實習內容進行全面、系統的總結,并能運用所學理論對某些問題加以分析;在考核時能比較園滿地回答問題,并有某些獨到見解;為實習單位的發展做出一定的貢獻,得到單位領導和同事的一致認可;實習中無違法亂紀行為。
良:實習期間表現較好,能較好地完成實習任務,達到實習計劃中規定的全部要求;實習報告能對實習內容進行全面、系統的總結;在考核時能比較園滿地回答問題;實習中無違法亂紀行為。
中:實習期間表現尚好,達到實習計劃中規定的主要要求;實習報告能對實習內容進行比較全面的總結;考核時能正確回答主要問題;實習中無違法亂紀行為。
及格:實習期間表現一般,達到實習計劃中規定的基本要求;能夠完成實習報告,內容基本正確,但不夠完整系統;考核時能基本回答主要問題,但有少數錯誤;實習中無違法亂紀行為。
不及格:實習期間表現差,未達到實習計劃中所規定的基本要求;實習報告馬虎或內容有明顯錯誤;在考核中主要問題不能回答,或有原則性錯誤;實習有違法亂紀行為,在實習期間有嚴重違反校規、廠規的事故,并造成嚴重后果或惡劣影響;缺勤累計時間達到整個實習核定總時間1/3及以上者;不提交實習成績鑒定表或對鑒定表作假者。
第十四條 畢業實習時間為一年,中專定于三年級進行實習,大專定于五年級進行實習。
第十五條 其他
1.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2.本規定由南京高等職業技術學校環境藝術系負責解釋。
篇2:職院畢業班學生上崗實習的規定
職業技術學院畢業班學生上崗實習的規定
為明確畢業班學生上崗實習的具體要求,切實做好上崗實習學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根據我院畢業生就業工作實施意見有關條例,特制訂畢業班學生上崗實習的有關規定,具體如下:
一、健全管理網絡,明確工作職責
為確保畢業班學生上崗實習工作的順利進行,在學院就業指導委員會的領導下,構建由學院招生就業處、教務處、學工處和各系部及班主任共同組成的學院畢業班學生上崗實習管理網絡,并明確各自的工作職責。
1、招生就業處工作職責:協同系部聯系落實學生上崗實習單位 ;負責提前上崗實習學生的審批;制訂學生上崗實習的有關規定,編印學院與用人單位及學生與學院簽訂的實習協議、實習學生月度考核表、學生實習鑒定報告等材料;加強對實習學生的跟蹤管理,做好學生與實習單位之間聯系工作,及時協調處理實習過程中的出現的問題;不定期檢查各系部實習學生管理工作的臺帳,定期匯總、通報學院學生上崗實習及預就業情況,督促用人單位與學生簽訂“就業協議書”。
2、學工處工作職責:負責上崗實習學生獎懲情況的資格審核 ,協同系部做好實習學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3、教務處工作職責:負責上崗實習學生學籍管理資格復核等工作;制訂上崗實習學生的上崗實習、畢業設計等工作的有關規定和要求;負責安排實習學生不及格課程的重修和考務工作。
4、系部工作職責:負責制定本系畢業班學生上崗實習工作計劃,聯系落實學生實習單位;負責系部上崗實習學生的資格審核;負責簽訂上崗實習學生與學院的實習協議書及實習單位與學院的實習協議書;負責組建各實習單位的實習隊,確定實習隊負責人;不定期檢查各班級實習學生管理工作的臺帳,定期匯總、通報系部學生上崗實習及預就業情況;做好系部學生上崗實習前紀律教育、安全教育和平時管理工作;負責上崗實習學生的跟蹤管理,做到每月匯總一次,并于每月3日前交院招就處;定期檢查上崗實習學生的畢業設計情況;及時傳達畢業班學生上崗實習的有關精神,具體部署系部學生上崗實習工作;負責本系畢業班學生實習工作的考評、鑒定與擇優推薦工作。
5、班主任工作職責:負責班級上崗實習學生的資格核查;密切保持與實習學生的聯系,跟蹤了解班級上崗實習學生思想、生活和工作情況,每兩周至少與實習隊或實習學生聯系一次,并填寫跟蹤管理臺帳,及時協調處理學生實習中的問題,認真做好實習學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負責班級學生實習成績的考評工作。
二、學生上崗實習的工作程序
1、對自找單位上崗實習學生,必須將單位實習錄用證明和個人上崗實習申請(經家長簽字)交班主任核準,并經系部審核同意、蓋印后送交院招生就業處,招就處匯總后將名單報送院財務處、學工處、教務處,核查無誤后,由招就處審核批準上崗實習學生名單,并通知相關部門;對由系部或招就處組織應聘錄用的學生,系部或招就處應留存用人單位的錄用函,并將錄用學生名單經招就處統一報送院財務處、學工處、教務處,核查無誤后,由招就處通知相關部門。
2、上崗實習學生,必須完成本專業前期學習任務,在校期間沒有受到學校任何處分(受處分的學生需到班主任處領取“受處分學生民主評議”表,經班主任、系部、學工處民主評議同意),同時學生不欠學雜費(特困生須申請緩交款計劃并經班主任、系部和學工處簽字同意)。
3、學生在上崗實習前必須領取“離校通知單”,到學院財務處、學工處、教務處等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并按規定與學校簽訂相關的實習協議書后,將“離校通知單”和與學校簽訂的實習協議書交至班主任處保存,畢業時由班主任憑《離校通知單》等相關材料統一到教務處領取學生畢業證書。
三、明確學生上崗實習的具體要求
1、學生進入實習單位后,要服從實習單位領導的管理,認真實習,踏實工作,刻苦鉆研業務,虛心求學,加強實踐技能的鍛煉,愛護生產工具和設備,加強安全生產和居住安全意識,在工作中多創佳績。同時,學院為了做好實習生上崗情況的調查,對三人以上在同一單位實習的學生,由系部成立實習組(隊),并推薦專人負責,負責人每月月底前將本實習組(隊)當月的實習情況“月度匯報表”郵寄到系部;學生本人每月必須與班主任主動聯系1至2次,以便班主任能及時了解實習生的工作和生活情況,并于每月月底前將本月的“月度考核表”郵寄給班主任,無故缺交考核表二次者,畢業實習成績按不及格計。
2、學生在上崗實習期間,應該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得進行或參與違法亂紀活動。認真遵守學校和實習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者一經查處,學?;驅嵙晢挝话匆幎ńo予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學生在上崗實習期間,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而受到刑事處分的,由實習學生個人負責,學院不承擔任何責任。
3、學生在上崗實習期間,應將安全文明生產放在首位,防止發生意外傷亡事故。同時學生也應該對自身的安全負責,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如學生因違規發生意外事故,由學生與實習單位協商處理,學校幫助協調,但不承擔經濟責任。
4、上崗實習學生應加強居住安全意識。對實習期間繼續住在學校的學生,須提出個人書面申請,經班主任、系部同意后報學工處,由學工處和相關部門批準后統一安排住宿,實習學生在住校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學院宿舍管理規定及其他有關規章制度;對實習期間由實習單位統一安排住宿的學生,必須自覺遵守單位宿舍管理的有關制度;對實習期間需在外租房住宿的學生,須個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學生家長、用人單位人事部門及班主任簽字同意后
,方可外出租房,并要按租賃住房的有關要求辦理手續,在外租房住宿的學生,必須將經學生家長、用人單位人事部門及班主任簽字同意的個人申請和租房協議書交班主任,租房住宿期間的安全由學生個人負責。對擅自違反以上規定而發生的安全問題,一律由學生個人負責。
5、學生在企業實習期間,原則上中途不得變更實習單位。凡因個人原因需中途離開實習單位的學生,必須提前10天提出書面申請,并征得用人單位和學校同意后方可離開實習單位;對于擅自離開原實習單位的學生,畢業實習成績按不合格計。
6、學生在實習期間,必須完成經企業鑒定的上崗實習報告一份,完成學校布置的畢業設計課題(論文),并按期返校參加答辯,上崗實習報告必須于畢業當年的6月20日前交班主任,班主任根據學生的上崗實習報告和實習期間的月度考核情況,評定學生的實習成績,經系部審核后記入學生學籍卡。學生實習成績或畢業設計不合格者均不予畢業。
7、學生在實習單位實習結束前,要主動與實習單位協商簽訂省教育廳頒發的《雙向就業協議書》或《勞動合同》,并于畢業當年的6月25日前交班主任,招生就業處憑學生簽訂的《雙向就業協議書》、《勞動合同》或單位錄用證明到省教育廳學生處辦理學生《畢業生報到證》,同時由保衛處辦理學生《戶口遷移證》。
8、凡在校期間有不及格課程或未通過規定的外語、計算機及專業技能等級考試的學生,實習期間應及時做好相關課程的復習,并按教務處規定時間回校參加課程重修和考試。
9、為便于實習學生更好m.airporthotelslisboa.com地了解學院對實習學生的有關管理規定及要求,上崗實習學生應經常登錄學院招生就業處網頁一覽,也可通過郵件與系部或招就處聯系,以便及時了解情況、解決問題。(學院網址z招生就業處郵箱z)
四、其他說明
1、未上崗實習的學生,必須在校內完成由系部安排的畢業設計課題,不得擅自離開學校。
2、已上崗實習后因故又中止實習任務的學生,也必須回校繼續完成系部安排的畢業設計課題。
3、在校的畢業班學生仍按學校學生管理制度和規定執行。
4、招生就業處為未落實就業單位的學生提供用人單位招聘信息或推薦就業。
5、本規定自20**屆畢業生起實施。
篇3:地產控股公司應屆畢業實習生使用管理辦法
地產控股公司應屆畢業實習生使用管理辦法
1.目的
1.1通過畢業生實習計劃,為公司發展挑選合適的人才。
1.2應屆大學畢業生具有知識新、觀念新、心態積極等優點,可以為公司的管理帶來新的活力。
1.3 應屆大學畢業生使用成本相對較低,能夠在一定程度上促進公司的人力資源成本合理化。
2.適用范圍
置業公司及各項目在正式架構編制以外使用應屆畢業實習生的管理。
3.管理職責
3.1行政中心負責置業公司應屆畢業實習生的使用管理,并對各項目使用應屆畢業實習生數量和效果進行把關。
3.2各項目人事部門負責所屬項目使用應屆畢業實習生的計劃、招聘、錄用、培訓、實習安排以及實習效果評估匯總、人事處理等管理工作。
3.3各用人部門負責所使用應屆畢業實習生的崗位輔導、任務安排以及實習效果評估工作。
4.應屆畢業實習生的使用管理
4.1置業公司按正式編制人員的10%、項目按正式編制人員的2%安排應屆畢業生實習;行政中心根據每年年末定編情況下達各項目下一年實習生指標,并對實習崗位予以把關審核。
4.2屬于指標內使用的實習生之工資、補貼等費用在目標責任書的人力資源成本預算中單列專項費用開支。
4.3 所使用的應屆畢業實習生必須具有本科以上的學歷(物業系統可放寬至大專以上),學業成績優良,專業與實習崗位對口,并具有較好的發展潛力。
4.4實習時間限于每年的3月1日-6月30日,不得超期使用。
4.5 使用應屆畢業實習生應簽訂實習協議。
4.6 優秀應屆畢業實習生可免試用期轉為正式員工,并簽定勞動合同。
5.應屆畢業實習生實習期待遇
5.1應屆畢業生在實習期間按月發給實習津貼,標準為:碩士生1600元/月,本科生1400元/月,??粕?100/月。發放時間與公司員工發薪日一致。
注:行政中心定期根據人才市場情況對實習生的津貼標準進行評估。
5.2實習期間,節假日加班統一按40元/天支付加班費,不考慮超時加班費。
5.3食宿費用及補貼與公司員工一致。
5.4假期享受與公司員工一致,病事假按日扣減實習津貼;公司可因應實習生未完成學業的實際情況,根據學生需要給予必要的返校學習活動時間,并作為事假處理;但須事先向所屬部門請假。
5.5交通車使用權與公司員工一致。
5.6因公出差食宿補貼標準按公司普通員工標準執行。
5.7實習期間屬勞務關系,保險、工傷自理。
6.罰則
指標內使用應屆畢業生必須按照額定數量使用,且必須遵守使用期限。超額超期使用將按照目標責任書有關超編的管理規定處理。
7.附則
本辦法由行政中心負責解釋。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附件一:《應屆畢業生實習協議(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