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計劃生育工作計劃結尾范例
20**年,*縣將人口計生工作納入到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的全局之中,進一步加強對人口計生工作的領導力度,主要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一是狠抓長效節育措施,穩定低生育水平。緊緊抓住以“雙女戶”結扎為重點的長效節育措施的落實,提高長措落實率和及時率,確保低生育水平的穩定。盡可能減少政策外懷孕和政策外生育,人口出生率、符合政策生育率等各項人口計劃指標嚴格控制在省市指標要求以內。
二是切實加強流動人口管理服務,綜合治理人口問題。要將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個案信息全部納入我縣全員人口信息系統,率先實現全縣流動人口管理服務“一盤棋”。要繼續抓好增補葉酸干預、風疹疫苗干預出生缺陷項目,全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質。
三是繼續深化關愛女孩行動,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的問題。深入開展婚育新風進萬家活動、關愛女孩行動,倡導性別平等理念,開展打擊“兩非”專項行動落實獎勵扶助政策,制定并落實對女孩家庭的優先優惠政策,使女孩家庭政治上有地位、經濟上得實惠、生活上受幫助。
四是強化隊伍建設,夯實基層基礎。逐步建立以女性為主、年輕化、知識化、會服務的村級計劃生育專干隊伍,大力開展科技大練兵活動,加大縣鄉村計生專干培訓力度,全面提高人口計生干部隊伍的素質和能力。
五是扎實開展計劃生育“十送·五到家”活動。在全縣集中開展“十送·五到家”的活動,開展為群眾辦實事活動,以計生家庭為中心,為群眾送去溫馨、舒適、安全、人性化的計劃生育優質服務,做到宣傳教育入心入腦,優質服務進家進戶,獎勵扶助關愛到戶到人,讓群眾得到實實在在的好處。
篇2:公司計劃生育工作計劃
公司計劃生育工作計劃
為了完成人口與計劃生育的各項指標,加強流動人口的管理,把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工作同常住人口一樣管理,為公司經濟的協調發展創造良好的人口環境,現將20___年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安排如下:
一、以黨的_____精神和“_____”為指導思想,堅持黨政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建立健全流動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領導小組,責任到人,對人員有變動的及時調整。
二、完善目標管理,實行單位“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以股份公司為主,各單位配合,雙向管理,雙向考核的管理體制。
三、將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納入公司的重要議事日程,列入年初計劃和年終總結,定期不定期的召開黨委會和行政辦公會議,安排部署階段性的工作,并聽取、反饋員工的意見、建議,解決實際問題。
四、加強各項管理工作,不斷提高計生干部的政治理論水平和業務能力,加強自身的修養,樹立廉潔奉公、忠于職守、愛崗敬業的精神,全心全意為廣大員工服務。
五、抓好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日常宣傳工作,組織員工學習有關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政策、法規、優生優育和生殖健康知識。
六、組織好元旦、春節、“三八”、“六一”、等重大節假日和“計生協會成立紀念日”及“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宣傳月”等重要節日的集中性宣傳教育及慰問活動,并做好記錄及小節。因地制宜的開展“婚育新風進萬家”活動,利用板報、宣傳欄等形式宣傳,是計劃生育工作深入人心。
七、做好一年四次的清查登記工作,并做好清查和登記工作的總結。
八、建立健全人口流動人口基礎臺帳、月清季節。帳、卡、表相符,上報及時,有較高質量的報表分析,努力提高統計質量,減少統計水分,確保年內出生物漏報現象。
九、建立已婚育齡婦女統計工作,帳卡填寫規范,并做好用藥人員的隨訪工作及已婚育齡婦女的環、孕情普查工作。
十、流動人口已婚育齡婦女登記造冊率100%,驗證率100%。
十一、對流動人口管理堅持誰用工、誰管理,并簽訂計劃生育合同書。
十二、嚴格考評制度,實行一票否決的獎罰制度,做到每半年全面檢查考核一次。
十三、并積極做好上級部門和辦事處臨時安排的各項工作。
篇3:集團公司計劃生育工作規定
集團總公司計劃生育工作規定范本
第一條根據《北京市計劃生育條例》及《北京市計劃生育獎勵實施辦法》等政策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正式職工(不含試用人員)。
第三條對響應國家號召晚婚晚育者,公司給予一定的優待與獎勵。
第四條女年滿二十二周歲、男年滿二十五周歲后初婚為晚婚;已婚婦女年滿二十四周歲后初育為晚育。
第五條結婚符合晚婚條件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三天外),可另在年內享受獎勵假七天。
第六條晚育(包括雙、多胞胎的)的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三十月)外,給予獎勵假30天。
第七條晚育的女職工懷孕七個月以后,每天可減少工作時間一小時。
女職工產假期滿后上班,每天在工作時間內給一小時的哺乳時間,視為出勤,多哺乳一個嬰兒多給三十分鐘。
第八條已婚育齡婦女(年滿49周歲以下)上節育環者,除醫院規定的休息時間外,可另享受獎勵假三天,一次發營養費50元。
第九條育齡夫婦做絕育手術的(不含婦女因病做子宮摘除術者),除醫院規定的休息時間外,另給獎勵假十天,一次性獎勵100元。
第十條育齡婦女計劃外生育第二胎的,征收5000元以上到50000以下的社會撫育費。
第十一條凡符合國家有關生育第二胎規定條件者,需經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生育,未給批準生育者按計劃外生育處罰。
第十二條對計劃外懷孕者,第一次做人流手術的假期按病假處理;第二次以上做人流手術的假期按事假處理。
第十三條對第一次做人流手術者,術后上環或做絕育手術的,一切待遇按本規定第八條、第九條執行。
第十四條本規定所涉及各類假期的工資收入發放按《考勤制度》執行。其他相關事宜的規定與《考勤制度》不一致的,按本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