秩序部職責
一、在集團、公司的領導下,維護物業小區治安秩序,保障小區內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為居民創造一個安全、舒適的居住、生活環境。
二、認真做好防火、防盜、防搶劫工作,確保小區內休閑椅、路燈、草坪燈、圍墻護欄、圍墻燈、消防栓、電子監控等各種公共設施設備的完整無損,發現不安全因素立即查明情況,排除險情,并及時報告公司領導,需向公安部門報案的要及時報案,確保小區的安全。
三、對小區內的居民做好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及治安保衛有關規定的宣傳工作。
四、保護小區內刑事、治安案件或治安災害事故現場,并協助公安部門開展工作。
五、負責管理好小區內交通秩序。
六、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和特殊性任務。
篇2:物業項目安全秩序部主管崗位工作職責
物業項目安全秩序部主管崗位職責
直接上級:安全秩序部部長,對部長負責。
督導下級;安全員領班。
崗位職責:
1.協助部長做好安全員人員的業務學習和訓練,制定工作計劃和部署,制訂詳盡訓練方案。
2.了解各崗位的工作情況,及時將重要情況上報,把領導的決定和意見等指令及時部署給各位班長,做好上傳下達的工作。
3.負責監督所屬安全員的考勤。
4.負責安全秩序部的后勤工作,做好辦公和生活用品的發放及登記手續。
5.負責各種設備及消防器材的管理,建立詳盡的防火檔案。
6.主動向部長匯報部內的工作和思想情況,并能認真解決各種問題。
7.負責安全員的業務知識培訓,并定期組織考核。
8.在部長外出的情況下,可代理部長主持安全秩序部的工作。
9.完成部長交辦的其它各項任務。
篇3:物業項目安全秩序部部長崗位工作職責
物業項目安全秩序部部長崗位職責
直接上級:總經理
督導下級:本部門主管
崗位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條例以及本公司的各種規章制度,認真作好安全防范工作。
3.全面負責安全秩序部的日常工作,定期召開辦公會和組織業務學習。組織協調安全秩序部內部各崗位的工作配合,指導全體安全員人員完成各小區的安全秩序維護工作。
4.密切加強與公司其它部門的聯系與合作,積極幫助各管理處制定安全措施和制度,并監督、檢查和指導安全制度和措施的實施。
5.協助各中心主任和公司總經理做好"治安綜合治理"和"安全管理委員會"的組織工作,接待公安、消防機關的人員。
6.積極配合安全機關和消防部門對重大治安事件和火災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7.負責處理違法和違反公司規定的事件。
8.負責做好公司員工的普法教育,加強員工的法制觀念,教育全體人員學法、懂法,遵紀守法。
9.完成上級直接交辦的其它各項任務,并及時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