秩序維護人員的交接班標準
第一節 秩序維護人員的交、接班要求
一、秩序維護員的接班要求
1、提前10-15分鐘趕到各自崗位進行儀表儀容檢查和崗位交接工作。
2、交接班隊員相互行禮并按交接崗要求進行換崗。
3、接班隊員應清點崗位上所有執勤物品,如:對講機、滅火器、水帶、巡更棒、探照燈(電筒)、警棍、充電器及電板等,如發現損壞、缺遺應立即向班組長提出,并要求上一班隊員說明物品去向,并做好記錄。
4、認真查閱上一班值班記錄,詢問上一班工作完成情況,如有需要繼續跟進的工作應記錄,以便跟進。
5、交接雙方在確認無誤后在《交接班情況記錄表》上簽名,并開始接崗值勤。
二、秩序維護員的交班要求
1、各崗位應在交班前30分鐘進行崗位內務整潔工作。
2、認真做好值班記錄,收集整理好相關的工作證據。
3、在接班人員到達崗位時,相互行禮并按交接崗要求進行換崗。
4、將未完成的工作如實向接班人員交待清楚。
5、互相簽名后,方可離崗。
6、接班隊員未到崗時,交班隊員不準下崗。
三、秩序維護員替換用膳時的崗位交接要求
1、替換人員應及時到達各自崗位接崗,替換隊員吃飯。
2、隊員用膳時間應控制在30分鐘以內,用膳后及時返回崗位繼續值勤或替換吃飯。
四、報警員的交接班要求
1、接班的報警員須提前10-15分鐘上崗接班,并在交接班情況記錄表上記錄接班的時間。
2、接班時,接班人員須對報警中心的電話機、對講機、充電器、電板、監控電腦、火災報警控制器等設施設備、器材進行檢查,經確認(使用)運行正常無故障后才能簽名。
3、接班時,接班人員須認真查閱上一班的值班記錄,詢問上一班工作完成情況,如有需要繼續跟進的工作應記錄,以便跟進。
4、交班時,交班人員應在交班前15分鐘把報警中心的設施設備、桌椅、地面的衛生清理干凈。特別是在擦拭監視器等儀器設備時,應使用干布或毛刷進行,嚴禁沾水擦拭。
5、交班時,交班人員應認真做好值班記錄,收集整理好相關工作證據;向接班人員如實交待清楚尚未完成的工作,并在交接班情況記錄表上簽名。
6、接班人員未到崗時,交班人員不準下崗。
7、接班人員驗收時發現的問題,由交班人員承擔責任;接班人員簽字后發生的問題,由當班人員承擔責任。
第二節 秩序維護員交接班的動作標準
一、穿制服隊員的交接班動作標準
1、接班隊員走到交班隊員前3-5米處自行立定。
2、雙方相互敬禮后,成立正站姿。
3、雙方同時右跨一步后,向前三步走,自行立定向后轉。
4、雙方同時右跨一步(成立正站姿),交班隊員向前一步。
5、交班隊員向接班隊員交遞執勤器材,交待上一班發生的重大事件、需下一班跟進的事情、領導的指示和要求。
6、交接完畢后,交班隊員向后轉,起步離開執勤崗位。
二、穿西裝或禮賓服隊員的交接班動作標準
1、交、接班隊員相距3-5米,對立,成腹前握指式站姿。
2、相互鞠躬、問好后成立正站姿。
3、雙方同時右跨一步后,向前三步走,自行立定向后轉。
4、雙方同時右跨一步(成立正站姿),交班隊員向前一步。
5、交班隊員向接班人員交遞執勤器材,交待上一班發生的重大事件、需下一班跟進的事情、領導的指示和要求,相互握手、問好。
6、交接完畢后,交班隊員向后轉,起步離開執勤崗位。
篇2:護衛處交接班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1.0目的
規范護衛處/消防管理中心各崗位交接班工作,確保工作交接清楚,責任明確.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小區內護衛員各崗位每天每班次的交接工作.
3.0職責
3.1護衛處主管/當值班組長負責交接班工作.
3.2當值班組長負責所轄班組的交接班工作.
3.3當值護衛員負責具體的工作交接.
4.0程序要點
4.1護衛處主管每周星期四前編制完成下周<<護衛處崗位安排表>>,報主管審批全體安全員依據<<護衛處崗位安排表>>進行當值.
4.2接班前集合
4.2.1嚴格執行<<管理處員工服務管理標準作業規程>>的有關規定,不符合該規程中儀容儀表要求的不準上崗.
4.2.2所有接班人員應于接班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集合:
a)注意自身形象,不得相互追逐/打鬧.
b)保持站立姿式,不得蹲坐.
4.2.3整理著裝,當值班長按<<管理處員工服務管理標準作業規程>>的有關規定檢查員工著裝.
4.2.4當值班長集合隊伍,點名并統計/作好記錄.
4.2.5護衛處主管下達工作指令,交待有關工作注意事項.
4.2.6集合過程應在10分鐘內完成.
4.3接班
4.3.1所有當值人員提前5分鐘趕到各自的崗位進行崗位交接工作 .
4.3.2交接班人員相互敬禮并問好.
4.3.3接班人員清點崗位上所有公物,如:對講機/滅火器/水瓶等.如發現損壞/缺遺應立即向班組長提出,并要求上一班當值人員說明物品去向及作好記錄.
4.3.4認真查閱上一班值班記錄,詢問上一班工作完成情況,如有需要繼續跟進的工作應記錄以便跟進.
4.3.5檢查區域內有無異常情況,在上一班當值安全員的帶領下,系統的檢查責任區域內的工作情況,如發現有異常則要求上一班當值人員做出解釋,并通知班組長前來處理及做好記錄.
4.3.6交接雙方在確認無誤后在上一班值班記錄本上簽名,并開始接崗值勤.
4.4交班
4.4.1各崗位在交班前30分鐘需進行崗位清潔工作:
a)保持地面無明顯積塵,無煙頭/紙屑/果皮等雜物,無痰跡.
b)滅火器排放整齊表面無積塵,電風扇表面無污垢/整潔光亮,掛鐘鏡面干凈無積塵,門窗無積塵,墻面無腳印,天花無蜘蛛網;
c)公物擺放整齊有序桌面/桌椅干凈無比灰塵/無雜物.
4.4.2認真做好值班記錄,收集整理好相關的工作證據.
4.4.3在接班人員達到崗位時,主動向對方敬禮并問好.
4.4.4將未完成的工作如實向接班人員交待清楚.
4.4.5帶領接班人員系統的檢查責任區域的工作情況.
4.4.6互相簽名后,方可離崗,并及時趕往集合地點.
4.5交班后集合
4.5.1當值班長在全部崗位交接清楚后集合隊伍/清點人數.
4.5.2各區域的班/組長對區域值班情況進行講評工作.
4.5.3當值班長講評本班次的整體工作表現,批評或指出不足,提出改正措施或意見.
4.5.4解散隊伍
4.6替換吃飯時的崗位交接
4.6.1中班當值人員在11:00--12:00內及時到達各自崗位接崗,替換早班當值人員吃飯,早班當值人員在下午16:30--18:00內及時到達各自崗位接崗,替換中班當值人員吃飯.
4.6.2當值人員用膳時間為30分鐘,用膳后及時返回崗位繼續值勤.
4.6.3具體的交接按本規程4.2款執行.
4.7值班記錄本不得撕頁,記錄不得涂改,記錄;本用完后即收回護衛處統一保管,保存期一年以上.
4.8班長在上崗后一小時內,巡視所轄區域所有崗位情況,并在值班記錄本上簽名.
4.9每天早上8:00--9:00由區域班長填寫<<護衛處區域安全情況(日)匯總表>>交部門主管審閱.
5.0記錄
5.1<<護衛處一日情況匯總表>>
5.2<<護衛處交接班登記表>>
5.3<<護衛處崗位檢查表>>
6.0相關支持文件
6.1<<管理處員工服務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6.2<<護衛處/消防管理中心員工績效考評實施標準作業規程>>
篇3:保安部交接班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保安部交接班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1、目的:
規范作業,對外樹立公司形象,對內增強員工責任感,提高商戶及顧客的信任感和滿意度。
2、范圍:保安交接班管理作業。
3、作業標準:
1)隊長集合整隊,清點崗位、人數,整理著裝,傳達工作任務,提出要求。
2)隊長帶隊交接,隊列行進步伐整齊,精神抖擻。
3)交接崗按照:交接崗時:隊列行至崗位由隊長下口令崗位交接,接班員出列,距交班員3——5步對正,相互敬禮,交班員右跨一步下站臺,接班員齊步至站臺,交接值班物品、崗位情況,雙方交接清楚后并在交接班登記本上簽名確認,交班員報告入列。
4)所有崗位依次交接后,隊長帶回集合點講評當班值班情況。
4、交接制度:
1)、接崗隊員在上班前應做好各項準備工作,穿好工作制服,整理好儀表、儀容,并提前15分鐘到崗;
2)、接崗隊員在接班前應仔細檢查所管區的設備設施等完好情況,耐心聽取交班隊員交待有關當值的相關事宜,清點好警械、器材、崗位用品等后,由交接雙方認可并在《保安部崗位交接登記本》、《保安值班崗位情況記錄表》上簽字后生效;
3)、由于接崗隊員上崗前對所管區檢查不仔細,接崗后才發現被盜案件或其它影響工作事故,當值隊員承擔全部責任;
4)、由于交崗隊員疏忽大意未將有待處理的相關事項移交給接崗隊員而引發的工作事故,交班隊員應承擔全部責任;
5)、交接時,交接雙方如果存在異議,必須立即報告隊長,在問題沒有解決前,交班隊員不得離開崗位;
6)、無特殊情況,接崗人員不得故意拖延接崗時間,如接崗人員沒有到崗,交崗隊員必須堅守崗位;
7)、隊長對各崗交接應進行抽查或親自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