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配件更換周期(部分)明細表
序號 | 配件名稱 | 更換標準 | 更換周期 | 備注 |
1 | 門導靴 | 單側磨損導致門平行度>1-2mm | 建議6個月 | 參考使用頻率 |
2 | 呼梯按鈕 | 可靠性降低或破損 | 建議6個月 | 參考使用環境 |
3 | 樓層顯示器 | 顯示不清及功能缺失 | 建議2年 | 參考使用環境 |
4 | 門滾輪 | 滾輪面變色或軸承異常 | 建議2.5年 | 參考使用環境及保養規范性 |
5 | 門鎖觸點 | 變色及彈性變異導致接觸不良 | 建議2年 | 參考使用頻率及環境因素及保養規范性 |
6 | 廳門聯動鋼絲繩 | 出現局部斷股 | 建議2年 | 參考使用頻率 |
門吊輪 | 磨損、軸承異常,引起開關門晃動或異常響聲 | 建議2年 | 參考使用頻率及環境因素 | |
7 | 門機皮帶 | 局部開裂、齒條磨損 | 建議2年 | 參考使用頻率 |
門機皮帶同步輪 | 齒條磨損、軸承異常 | 建議2年 | 參考使用頻率及環境因素 | |
8 | 轎廂定位橡膠 | 壓縮無彈性 | 建議4年 | 參考使用環境 |
9 | 轎廂導靴 | 導靴串量大于4mm | 建議6個月 | 參考使用頻率 |
10 | 反繩輪軸承 | 運行噪音增大異響 | 建議3年 | 參考使用頻率 |
11 | 應急燈 | 失效 | 建議1.5年 | 參考保養的規范性 |
12 | 曳引鋼絲繩 | 外層鋼絲繩磨損>直徑40%,或鋼絲繩磨損達到直徑7%,或有斷絲、斷股 | 建議2年 | 參考使用頻率及環境因素及保養規范性 |
13 | 曳引輪 | 繩槽磨損或軸承異常 | 建議5年 | 參考使用頻率及環境因素及保養規范性 |
14 | 制動器閘皮 | 磨損達到原厚度的1/2 | 建議2-3年 | 參考使用頻率及環境因素及保養規范性 |
15 | 主板 | 建議刪除 | 建議4年 | 參考使用頻率及環境因素及保養規范性 |
16 | 主板 | 建議刪除 | 建議4年 | 同15 |
17 | 主板 | 建議刪除 | 建議4年 | 同15 |
18 | 主交流接觸器 | 三相電流差值大于平均值10%或吸合存在異響 | 建議3-5年 | 參考使用頻率及環境因素及保養規范性 |
19 | 功能繼電器 | 10-100萬次 | 建議3-5年 | 參考使用頻率及環境因素及保養規范性 |
20 | 風扇(含控制柜) | 排風量不足、運行中異常響聲 | 建議3-4年 | 參考使用頻率及環境因素及保養規范性 |
21 | 應急電池 | 無法充電或放電時間不足1小時 | 建議3-4年 | 參考使用頻率及環境因素及保養規范性 |
22 | 充電電容(控制柜) | 充電異常,造成中間電壓過高或過低 | 建議4年 | 參考使用頻率及環境因素及保養規范性 |
23 | 隨行電纜 | 存在電纜中間斷線或接觸不良現象 | 建議5-8年 | 參考使用頻率及環境因素及保養規范性 |
24 | 平層磁感應開關 | 開關信號易丟失或卡死,引起掉層、死機等故障 | 建議2年 | 參考使用頻率及環境因素及保養規范性 |
25 | 減速磁感應開關 | 開關信號易丟失或卡死,引起掉層、死機等故障 | 建議2年 | 參考使用頻率及環境因素及保養規范性 |
26 | 測速發電機 | 碳刷磨損、速度反饋異常引起的電梯急停 | 建議3-5年 | 參考使用頻率及環境因素及保養規范性 |
27 | 補償鏈導向輪軸承 | 軸承磨損、異響 | 建議3年 | 參考使用頻率及環境因素 |
27 | 補償鏈導向輪軸承 | 軸承磨損、異響 | 建議3年 | 參考使用頻率及環境因素 |
28 | 梳齒板 | 斷齒 | 建議3個月 | 參考使用頻率及環境因素及保養規范性 |
29 | 梯級輪 | 破損、開裂 | 建議2年 | 參考使用頻率及環境因素 |
30 | 梯級鏈輪 | 破損、開裂 | 建議3年 | 參考使用頻率及環境因素 |
31 | 梯級入口導向滑塊 | 磨損引起入口處游動間隙大于2mm | 建議6個月 | 參考使用頻率及環境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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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改造工程五金配件施工方法
改造工程五金配件施工方法
1、工藝規范
1.1 所有五金配件的品牌、型號、規格、款式、色澤、產地等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1.2 五金配件的材料表面光潔,不得有劃損或殘缺的現象。
1.3 五金件的配套零件、輔件必須是原廠的統一配套用料,不得擅自組合或零配。
1.4 各類螺絲的緊固安裝必須垂直到位,緊貼,牢靠。
1.5 各類不同五金配件的安裝方式或工藝要求,必須嚴格遵守該產品的安裝或使用說明書中的各項內容。
1.6 五金配件的安裝尺寸、位置必須嚴格按設計圖紙要求進行安裝。
2 技術標準
2.1 用料準確,安裝位置、尺寸及方式準確。
2.2 符合設計要求,嚴格按圖施工。
2.3 安裝牢固,無松動,對稱,無斜位,無凸凹不平。
2.4 材料表面無劃損、刮破的現象,整潔、美觀、光亮。
2.5 注重產品保持,特別是一些重五金,配件安裝完畢后,應有保護措施。
2.6 門頭氣鼓的安裝,應確保開啟90 度時的自然閉合時間為5 秒鐘內完成。
2.7 如遇到配套螺絲長度超出安裝基底壁厚等問題時,必須與設計師協商解決,嚴禁擅自處理。
3 材料說明
3.1 鋼制鉸鏈:用經設計認可的優質品牌或同類進口優質產品。鉸鏈應當是標準形式,有五只尼龍耐磨擦環,尼龍襯套,平圓頭。
3.2 不銹鋼鉸鏈:鉸鏈應當是標準形式,有五只尼龍耐磨擦環,尼龍襯套,平圓頭。
3.3 黃銅鉸鏈:黃銅鉸鏈采用設計認可的優質品牌或同類進口優質產品。
3.4 明裝式閉門器:明裝式閉門器按規定應當有銀灰色烤漆層或金黃色烤漆層并配套供應兩只關閉速度調整閥。
3.5 全隱式閉門器:全隱式閉門器應當有配套供應的兩只關閉90 度的速度調整閥。全隱式閉門器只用內部內,門的最小厚度應不小于50mm 厚(適用于門重65 公斤)。
3.6 平頭插銷:平頭插銷應當是熱壓黃鋼或不銹鋼。平頭插銷用在門頂部及底部,安裝在門的邊緣。
3.7 鎖與成套門鎖:所有鎖與成套門鎖都應當是設計認可的優質品牌或被認可的原產地的產品。
篇3:裝飾資金計劃材料購配件計劃
裝飾資金計劃及材料購配件計劃
一、主要材料進場檢驗
嚴格按公司質量體系文件的要求控制進場的工程材料,所有進場材料要進行材料質檢,并有相關的質量記錄。對國家有強制性要求的送第三方檢查材料要按要求送檢,并做到來一批檢一批、不漏檢。同時,對材料質檢工作要抽查,進行二次檢驗,以驗證質檢人員的工作效果。對質檢工作配備充分的設備、儀器資源,儀器設備先要按規定要求核準。送甲方、監理審批的材料,尺寸要能反映材料的真實情況,并能在往后的采購得到的材料。
二、材料質量保證措施
1.材料和設備的申請、訂貨、采購、送樣等都要以計劃為依據,以保證按質、按量、按時間供應所需材料。
2.建立、健全進場前檢查驗收和取樣送檢制度。加強材料和設備的"四檢"工作,即:驗規格、驗質量、驗數量。凡屬不合格產品,不能運到現場。在驗收中,發現數量不足、質量不符合要求、損壞等情況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及時處理。
3.作好現場和倉儲的管理工作。材料和設備的貯存方法正確,并做到分類分批保管和堆放。合格證、化驗單與材料相符?,F場的大宗材料和大型設備應按施工平面圖和施工順序,就近合理堆放。應加強材料的限額管理和發放。
4.各級材料和設備的管理人員都要加強技術業務學習,掌握常用材料的質量標準和性能,熟悉材料的保管和運輸規定。
三、把好進貨渠道關
1.材料和設備供應單位(以下)均稱供應單位)對供應的產品質量負責。供應的產品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i.達到國家有關法規、技術標準和購銷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有產品檢驗合格證和說明以及有關的技術資料。
ii.實行生產許可證制度的產品。要有許可證主管部門頒發的許可證編號、批準日期和有效日期。
iii.產品包裝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
iv.使用商標和分級分等的產品,應在產品或包裝上有商標和分級分等標記。
2.除明確規定由產品生產廠家負責售后服務的產品外,供應單位售出的產品發生質量問題時,由供應單位對使用單位負責保修、保換、保退,并賠償經濟損失。如供應單位證明屬生產廠的質量責任,也由供應單位負責向生產廠家索賠。
3.建筑材料、設備的供需雙方均應按上述1、2兩條的要求簽訂購物合同,并按合同條款進行質量驗收。
4.嚴格執行有關的驗收和保管發放制度。對無出廠合格證和沒有按規定復試的材料設備一律不發放使用。保管貯存中,做到不損壞,不變質,不混放。
5.要重視材料的使用認證,以防錯用或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6.對主要裝飾及建筑配件,應在訂貨前要求廠家提供樣品或看樣訂貨。主要設備訂貨時,要審核設備清單,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7.對材料性能、質量標準、適用范圍和施工要求必須充分了解,以便慎重選擇和使用材料。
8.凡是屬于重要結構、部位的材料,使用時必須認真核對、認證材料的品種、規格、型號、性能有無錯誤,是否符合工程特點和滿足設計要求。
9.應用新材料,必須通過試驗和鑒定。代用時必須通過計算和充分的論證,并要符合結構構造的要求。
10.材料認證不合格時,不許用于工程中。有些不合格的材料,如過期、受潮的水泥是否降級使用,亦需結合工程的特點予以論證,單但決不允許用于重要的工程或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