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經理人

淘寶合同范本

3522

篇一:

  淘寶代銷協議

  甲方:淘寶ID號:

  乙方:淘寶ID號:

  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互相信賴,有償使用,共同發展、誠信

  合作、實現雙贏的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協議,

  以求共同恪守:

  一、合作方法簡述:

  乙方在乙方店鋪內經銷甲方提供的商品,甲方負責甲方商品發貨及售后等具體事項,并擔負發貨墊款義務,乙方在銷售完成后及時將甲方貨款和利潤分成及時轉入甲方指定的支付寶賬戶內。

  二、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及時提供貨源信息,并以書面形式提供商品進貨價格。

  2、甲方應給乙方提供技術支持,包括提供商品圖片、店鋪裝修指導、銷售經驗傳授等。

  3、甲方在接到乙方發貨通知后,應及時按乙方提供的客戶資料發貨。

  4、乙方在銷售過程中如出現退換貨問題,甲方應配合乙方解決相關問題。

  三、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店鋪標價應與甲方標價保持統一,但有權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不低于進貨價的優惠促銷。

  2、乙方應在每天 前提早通知甲方發貨。

  3、乙方在銷售過程中如出現退換貨問題,有權先行處理,但事后應及時通知甲方。

  4、乙方應每月向甲方提供銷售利潤報表,并于每月10日之前將上月貨款和甲方利潤分成轉入甲方指定的支付寶賬戶。

  四、物流和退換貨

  1、代銷商品的物流費用由甲方墊付并計入商品銷售成本。

  2、雙方應協商確定退換貨規則,以方便乙方在銷售時與客戶進行溝通。在出現客戶退換貨問題時,乙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相應處理,因退換貨產生的損失,由雙方各承擔50%。

  五、利潤分成及結算方式

  1、由乙方銷售出去的的商品,甲方首先按照商品進貨價格收取費用。然后剩余利潤甲乙雙方五五分成。批發價格見附件。

  2、貨款及利潤分成每月結算一次,乙方于每月10日之前將上月貨款和甲方利潤分成一起轉入甲方指定的支付寶賬戶 內。

  六、其他約定事項

  1、 其它未盡事項,經由雙方協商,可另立補充協議。

  2、如就本協議條款的解釋或本協議涉及事宜的執行發生爭議的,雙方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申請雙方認可的第三方居中調解,亦可直接向縣人民法院起訴。

  3、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及法律解釋。

  本協議有效期 壹 年,自協議簽署之日起計算,在合同期屆滿前一個月,如雙方同意繼續合作,應重新簽訂新的合同。

  本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持壹份,經雙方簽字生效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淘寶ID:

  支付寶賬戶:

  日期:201 年

  日乙方: 淘寶ID: 支付寶賬戶: 日期:201 年月 日月

篇二:淘寶合同范本

  成都樂乎科技代運營服務協議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成都樂乎科技有限公司

  聯系人: 聯系人: 李杰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18181967101

  總則: 電子商務服務申請人(以下簡稱甲方)與電子商務服務商成都樂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誠實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平等協商就委托在互聯網上開展電子商務;活動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一、基本內容:甲方委托乙方經營甲方所屬淘寶店鋪的日常維護和運營工作。

  店鋪名稱:旺旺ID:

  二、服務期限: 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

  三、服務內容:

  3.1、甲方委托乙方成為該項目綜合網絡營銷的合作方,具體要求乙方提供的服務事項為

  3.1.1 店鋪裝修設計,在線銷售;

  3.1.2 在線接待服務人員人數由甲方根據業務情況,要求乙方配備相應的淘寶客服人數。接待時

  間為每天9:00至23:00(將于店鋪明顯處標明告知店鋪客戶);

  3.1.3 店鋪推廣,包括微博、微信等平臺的多渠道粉絲推廣,以及店鋪日常維護與技術支持;

  3.1.4 網店美工,網頁更新設計;

  3.1.6 網店推廣頁面制作;

  3.1.7 網店活動申報及落實

  3.1.8 提供店鋪相關的行業數據分析報告;

  3.1.9 按照節日聯合甲方策劃、實施促銷活動。

  3.2、乙方負責為甲方提供淘寶店的運營團隊,提供日常運營。為乙方認可的甲方提供托管服務的店鋪。

  3.3、如店鋪需要其他付費推廣營銷和參加淘寶付費活動(如聚劃算,淘寶優站等),所產生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需提前三個工作日告知甲方,由雙方協商大致方案和投入資金,最終決定是否需要參加,乙方不得強制甲方參與。

  3.4、甲方有權參與產品定價,并可以給出售價區間,乙方無權私自調整產品價格,特殊情況需要調價時,需獲得甲方認可后,方可調價(例如:搞活動,做爆款,刷單等等特殊情況)。

  3.5、乙方根據甲方需要,協助甲方獲取每月產品銷售數量及總銷售額等交易數據。

  3.6、乙方擁有的與甲方業務相關的專業分析報告,可優先向甲方提供。

  3.7、乙方承諾在甲方淘寶店所出售的商品均為經甲方提供的商品;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甲方的商標用于非甲方生產或銷售的商品。

  3.8、對于通過甲方淘寶店完成的產品銷售,由甲方負責提供相關產品,并負責產品質量、產品運輸、產品保修等所有相關工作并承擔相關費用。

  3.9、乙方負責甲方店鋪的日常運營,如甲方店鋪出售商品造成侵權的,所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5 運營策略的規劃、修正、執行與完善;

  4.1.1、提供專人或專項小組負責與乙方聯絡,向乙方提供及時、準確、詳細的信息資訊,如因甲方工作人員更換或離職而導致乙方無法就合同內容與甲方及時溝通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4.1.2、合同期間,甲方需參與產品定價、營銷方案的選擇,店鋪運營建議、產品問題、進貨、發貨、售后處理、對賬、資金提現等工作,乙方需負責在網店托管運營中的日常操作,甲方對網店有全面知情及監督權,并擁有提供改善建議的權利。

  4.1.3、甲方對涉及店鋪的推廣及其他營銷策劃方案擁有最終決定權。

  4.1.4、按照合同的約定及時支付費用,如因甲方未按期支付費用乙方有權停止服務,所造成的項目延期等后果將由甲方承擔,且乙方已收取費用不再退還甲方;

  4.1.5、甲方必須向乙方出示真實有效的企業資料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個人身份證、品牌商家授權書及產品商標注冊證等有效證件原件并提供相應復印件。

  4.1.6、甲方必須按照淘寶集市、淘寶天貓平臺規定之《七天無條件退換貨》等相關政策履行相關售后服務,及時處理買家退換貨及相關退款。

  4.1.7、甲方需提供真實的產品樣品;

  4.1.8、如因甲方未履行以下義務,包括但不限于:

  4.1.8.1提供真實有效的企業經營資料;

  4.1.8.2按時發貨;

  4.1.8.3履行淘寶規定的《七天無條件退換貨》等售后服務;

  4.1.8.4提供產品真實信息和圖片并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甲方未履行相關義務而受到淘寶集市或淘寶商城處罰所造成損失,由甲方承擔。

  4.1.9、甲方必須為在中國境內依法登記、注冊的經營主體,甲方保證其具有簽訂本協議的主體資格,并依法具有經營本協議所列商品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并保證不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權利。如甲方提供虛假文件,乙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協議及全部附件,甲方還應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4.2 1、乙方在互聯網上以合法方式為甲方提供相關的電子商務銷售服務。

  2.2、乙方需拍攝由甲方提供的產品的高清圖片(包括細節圖),用于店鋪寶貝詳情描述;

  2.3、乙方需按合同約定完成和甲方約定的月、季度、年度銷售額;

  4.2.4、乙方必須尊重甲方的知識產權、商標權。

  4.2.5、乙方網上銷售的產品須經甲方合法獲得及授權,對產品的描述及相關服務必須依照事實進行,不得夸大、虛構或違反國家法律及相關電子商務平臺運營規定,但由于甲方提供資料不實導致的,相關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由于乙方操作失誤造成的相關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4.2.6、乙方確保服務期間不單方使用甲方任何產品、資金、資料、賬戶,所有產品、資金、資料、賬戶等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做出任何處理,與托管服務有關的需要涉及產品、資金、資料、賬戶等內容,乙方必須在獲得甲方書面授權同意后,方可進行操作。否則,一切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五、違約處罰

  1、甲方存在下列行為,甲方應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5.1.1在乙方履行本協議過程中,因第三方原因或甲方為實現合同目的而需要依賴的網絡平臺規則限制或更改等原因而導致甲方合同目的不可實現的或只能部分實現的,甲方必須配合乙方重新調整或約定服務項目,如甲、乙雙方不能達成一致,則乙方在扣除已產生的工作成本及已完成的工作成果對應的費用后退還

  甲方剩余服務費用。

  5.1.2若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可以單方面終止本協議且不退還已交全部款項:

  (1)、有惡意欺騙消費者行為等行為受到行政機關的處罰;(2)、利用乙方服務從事非法事務或向乙方提供的內容或證書(含甲方提供網站的內容)不合法;(3)、所供貨品缺斤少兩、以假當真、以次充好、貼牌、冒牌等,引起消費者投訴的或造成乙方損失的;(4)、所銷售產品具有安全隱患或有毒有害產品;(5)、消費者下單后長期不發貨或遲延發貨;(6)、甲方單方面修改密碼導致乙方無法工作的或拖延支付乙方費用超過10天以上的;(7)、其他嚴重侵權或違法行為。

  5.1.3任何方均不能在合作期限內或解除合同后對相對方進行各種誹謗、辱罵、威脅等不法行為;雙方發生糾紛,應友好協商解決,任何方不得通過非法或不正當方式處理:包括但不限于:詆毀對方名譽、到對方辦公場地或居住地聚眾鬧事、損壞對方財產、散布對方虛假或負面信息、影響對方正常工作的開展等,否則可追究對方的法律責任,并要求違約方賠付本協議總費用50%作為違約金。

  5.1.4、甲方未能按照本協議規定支付銷售傭金以及提成的,乙方視甲方自動終止合同;

  5.1.5、在本協議約定的服務期間,甲方干擾乙方正常操作的。因甲方存在前款第1至第5行為致使相關行政司法機構裁定乙方承擔責任的,并不視為乙方承擔因甲方上述行為引起的責任,乙方在賠償受損的第

  三方利益之后,向甲方提出索賠請求,賠償范圍包括乙方向第三方支出的直接費用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5.1.6、若甲乙雙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支付任何款項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金額的千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2、乙方存在下列行為,則乙方按以下方式承擔由此對甲方造成的損失:

  5.2.1、乙方服務方式被認定為非法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5.2.2、乙方并非為達成本協議條款的目的,利用甲方提供的產品、支付寶資金、資料、帳戶做與服務無關的事宜,致甲方相關利益受到損害的,乙方須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六、基礎服務費和銷售提成

  6.1、經甲乙方雙方確認服務費用的收取標準為:基礎服務費(不含稅)+提成

  基礎服務費(不含稅):年服務費元;(含客服代運營)套餐

  6.2、乙方通過銷售甲方產品獲取銷售提成。每個月1號根據支付寶相應訂單結算;甲方需在結算后三日內向乙方支付提成。

  6.3、每月營業額提成2%

  6.4、合同簽訂后支付元,店鋪進入運營后支付 元,合同簽訂半年之后支付 元。其中乙方前期策劃、組建團隊、市場分析和技術資源設備投入等綜合成本過高,甲方支付給乙方的 萬元資金為本項目的成本費用,乙方不予退款。

  6.5、乙方承諾合作期內合同的保底銷售額為萬元;若合作服務期內店鋪的總銷售額沒有達到人民幣

  萬元(萬元)的,在合同到期之后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按沒有完成部分的比例向甲方退回相應的服務費用,計算公式如下:退回的服務費用=(總服務費用-成本費用)*(保底銷售額-已完成銷售額)/保底銷售額

  6.6、甲方按合同約定的服務期對乙方銷售業績進行考核評判,服務期內的總銷售額以服務期內甲方店鋪對應的支付寶賬號中因網店真實銷售交易而實現的金額為準,以及依據本合同6.5條應計入的金額,若支付寶賬號中因網店真實銷售交易而實現的金額低于萬元,那么按本合同6.5條方案進行按比例退款。

  6.7、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時將款項存入或轉賬至乙方指定銀行賬號,任何私人間交易將不被認可。 逾期付款的甲方應按照未付款項的3‰支付每日違約金。

  銀行賬戶:

  戶名:成都樂乎科技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都大道支行

  企業支付寶:lehu_keji@163.com成都樂乎科技有限公司

  6.8、本協議服務費為不含稅報價,開具服務費和傭金發票時甲方(客戶)需承擔相應稅點。

  七、爭議解決方式

  7.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份,本協議自甲方第一次支付給乙方服務費用后生效。本合同相關附加協議同樣具備法律效力,出現附加協議與本協議相關條款沖突的條款,以附加協議為準。

  7.2、如果合同期滿未續約,則甲乙雙方應于合同期滿后半個月內完成賬目結算。

  7.3、對本協議未盡事宜或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共同協商解決并簽訂新協議或補充協議執行。協商不成的,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保密條款

  8.1、甲乙雙方應嚴格保守在合作過程中所了解的對方的商業及技術機密,否則應對因此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和刑事責任;

  8.2、乙方應為甲方在網店托管的運營過程中,一切未經公開發表的雙方資料未經允許均不得外傳,未征得對方同意,任一方不得將該項目的運作模式作為案例對外公布和講解。

  九、免責條款

  9.1、本合同的履行因發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所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但應在狀況發生后及時通知對方,避免損失的擴大。“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且無法避免的客觀事件,如戰爭、自然災害、停電、罷工等。“意外事件”是指諸如淘寶網、易趣、騰訊拍拍等電子商務平臺或第三方支付平臺的影響而導致乙方暫時或永遠不能履行合同。

  9.2、如因國家互聯網或其他相關政策變化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9.3、如因甲方私自停用店鋪賬號或者修改密碼導致乙方不能正常開展運營工作,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十、其他

  10.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字或單位蓋章之日起生效。

  10.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合同,經雙方簽訂的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協議外的任何口頭承諾,說明,宣傳等內容,非雙方簽署的文書等均不作為有效內容;

  10.4、除國家法律另有規定或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若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一方私自解除本合同的,須支付另一方違約帶來的損失,具體違約金金額由雙方協商經一致,并達成書面合同。書面合同達成之前,本合同應當繼續。

  10.5、甲方支付的任何款項,必須向本單位指定的賬戶支付,其他賬戶乙方一概不予以認可。

  甲方: 乙方:成都樂乎科技有限公司

  簽字: 簽字:

  日期: 日期:

篇2:房產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房產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房產買賣合同權益抵押]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職務: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職務:_______

  郵碼: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抵押物業地址:

  第一部分 協議書

  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購房____字第____號

  第一條 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會同擔保人簽定本房產抵押貸款合約(下稱“合約”)。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即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抵押于抵押權人,并同意該房產買賣合同項下的房產物業(即抵押物業),在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后,立即辦理房產抵押手續,以該物業抵押于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并愿意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即貸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房產物業,作為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的部分樓款。經三方協商,特定立本合約,應予遵照履行。

  第二條 釋義

  在此貸款合約內,除合約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營業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

  “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擔保人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房產物業建筑期”: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日期之前,視為房產物業建筑期。

  第三條 貸款金額

  一、貸款金額:人民幣____元;

  所有已歸還(包括提前歸還)的款項,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帳戶。

  第四條 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____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日起計。期滿時抵押人應將貸款本息全部清還,但在期限內,如抵押人發生違約行為,抵押權人可據實際情況,隨時通知抵押人歸還或停止支付或減少貸款金額,抵押人當即履行。

  第五條 利息

  一、貸款利率按____銀行貸款最優惠利率加____厘(年息)計算。

  二、上述之優惠利率將隨市場情況浮動,利率一經公布調整后,立即生效,抵押權人仍保留隨時調整貸款利率的權利。

  三、本合約項下之貸款利率,按貸款日利率或根據抵押權人書面通知按市場情況而調整的利率。

  四、合約有效期內,按日貸款余額累計利息,每年以365天計日。

  五、貸款利率如有調整時,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調整后的利率。

  第六條 還款

  一、本合約項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抵押人應分____期,自款項貸出日計,按月清還借款本息,每期應繳付金額(包括因利率調整帶來的應繳金額改變),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如還款日不是營業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于還款日起延次一個營業日繳交。

  二、抵押權人有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期數。

  三、抵押人必須在____銀行開立存款帳戶,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要照付該帳戶,若因此而引致該帳戶發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責任。

  四、所有應付予抵押權人的款項,應送____銀行。

  五、抵押人不能從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項。如果在中國現時或將來有關法律規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項(包括稅款),則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權人補償額外款項,致使抵押權人所得,相當于在無需反索的情況所應得不折不扣的款項。

  第七條 逾期利息及罰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應繳的金額,應按照規定期數及日期攤還;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由抵押權人決定,按月息2%至5%幅度計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還款,除繳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罰息。

  三、抵押人須按照上述指定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項的利息,直至款項結清為止,無論在裁判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后,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

  第八條 提前還款

  一、在征得抵押權人同意的條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規定,辦理提前還款手續:

  1.抵押人可在每月的分期還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償還實貸款額,每次提前償還金額不少于____萬元整的倍數;所提前償還的款額,將按例序漸次減低原貸款額。

  2.抵押人必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一個月前給抵押權人一個書面通知,該通知一經發出,即不可撤銷。

  3.抵押人自愿提早繳付本合約規定的部分或全部款項,抵押人應予抵押權人相等于該部分或全部款項一個月利息的補償金。

  二、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在發生下列所述任何情況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或立即追計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約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對外的借款、擔保、賠償、承諾或其他借債責任,因:

  A.違約被勒令提前償還;

  B.到期而不能如期償還。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發生病變(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并、收購、重組、或因法院或政府機關或任何決意通過要解散、清盤、破產、關閉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處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屬之財產。

  4.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被扣押令或禁止令等威脅,要對具不動產、物業或財產等有不利影響,而該等威脅又不能在發生后30天內完滿解除。

  5.抵押人及/或擔保人不能償還一般債權人的欠債,在清盤、倒閉時不能清償債項或將要停止營業。

  6.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在中國法律規范下,變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繼續履行本合約所應負責任。

  7.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業務上經營前景或其所擁有財產出現不利變化,而嚴重影響其履行本合約所負責任的能力。

  8.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財產全部或任何重要關鍵部分被沒收征用,被強制性收購(不論是否有價收購),或遭到損毀破環。

  9.抵押人沒有事先得到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權結構。

  10.抵押人舍棄該抵押房產。

  如發覺上述任何事項或可能導致上述事項的事故已經發生,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應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除非上述事項在抵押權人得知時已獲得完滿解決,否則抵押權人可在該等事項發生后任何時間,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或根據本合同內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條款第一條第二點的擔保期限內追付擔保人。抵押權人于運用上述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擔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九條 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一、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繳付手續費5‰,在貸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須絕對真實地提供本合約涉及的一切資料;若在簽約后,發現抵押人所提供的資料與事實不符,抵押權人有權立即收回該筆貸款及利息,并對依約所收手續費,不予退還。

  二、抵押貸款文件費,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過付____幣____元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有關本合約所涉及的公證及抵押登記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約清付本合約內規定的一切款項,引致抵押權人催收,或因為任何原因,使抵押權人決定通過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費用(如處理押品的各種手續費、管理費、各種保險費等)概由抵押人負責償還,并由各項費用確實支付之日起到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算逾期利息。

  第十條 貸款先決條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產抵押貸款申請表;該申請表須經擔保人確認。

  二、抵押人提供購置抵押物的購房合約。

  三、以抵押人名義,向抵押權人指定或認可的保險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物金額的全險;保險單須過戶____銀行,并交由該行保管。

  四、本合約由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方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

  五、本合約須由____公證機關公證。

  第十一條 房產抵押

  一、本合約項下的房產抵押是指:

  1.房產物業建筑期內抵押人的權益抵押: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____(即售房單位)簽訂并經____市公證處公證的“房產買賣合同”中,由抵押人將依據該購房合約其所應擁有的權益,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于抵押權人;如因抵押人或擔保人未能履行還款責任或擔保義務,抵押權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該“房產買賣合同”內的全部權益,以清償所有欠款;

  (2)該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須交由抵押權人保管。

  2.抵押房產物業: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____(即售房單位)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購買的已建成(即可交付使用)的抵押房產物業(資料詳見附表);

  (2)抵押人須將上述第2項(1)點之抵押房產列在本合約的附表二內,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權人作為所欠債務的押品;

  (3)抵押人(即購房業主)現授權抵押權人在接獲擔保人(售房單位)發出的入住通知書后,即代其向____ 市房產管理機關申領房產權證書,并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二、抵押房產物業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為上述抵押房產,投保金額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房產金額的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抵押人須無條件全部償還抵押權人,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索償。

  2.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將保險單過戶于抵押權人。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有損于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金額。

  3.保險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支付保管費。

  4.抵押人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其代表人,按受保險賠償金,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該賠償金的支配人;此項授權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不可撤銷。

  5.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至抵押人清還所欠款項。

  6.倘該房產在本合約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于修理損壞部分。

  三、抵押房產物業登記

  1.物業建筑期的購房權益抵押:向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房產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的“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2.物業建成入住即辦理房產物業抵押登記,抵押物業的《房產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登記費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解除

  1.一旦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并履行合約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義務后,抵押權人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的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約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并退回抵押物業的《房產權證書》及《房產買賣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點條款下,由抵押權人具函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并將房產權證書交于抵押人向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注銷手續。

  五、抵押物的處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約規定的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約各項明文規定的條款或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時,抵押權人可以立刻進入及享用該樓宇的全部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權人認為合適的售價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權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資或報酬則由抵押人負責。該接管人或代理人將被當作抵押人的代理人,而抵押人須完全負責此接管人或代理人的作為及失職之責。

  2.獲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權利:

  (1)要求住客繳交租金或住用費及發出有效的租單及收據,并有權以訴訟、控告、扣押或其他方式追付欠租或住用費;此等要求,收據或追付事宜,將以抵押人或抵押權人名義而發出,而付款人將不需要問及接管人是否有權力行事;

  (2)接管人可依據抵押權人的書面通知而將其所收到的款項,投保于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及其內部附著物及室內裝修。

  3.抵押權人依照第十一條第五項條款不需要征詢抵押人或其他人士同意,有權將該房產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關規定處分,抵押權人有權簽署有關該房產買賣的文件及契約,及取銷該項買賣,而一切因此而引起的損失,抵押人不須負責。

  4.抵押權人可于下列情形運用其處分該房產的權力:

  (1)抵押權人給予抵押人通知,要求還款(不論屆期與否)而抵押人一個月內未能遵守該項通知全數償還給抵押權人;

  (2)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繳全部應付款項;

  (3)抵押人違反此合約之任何條款;

  (4)抵押人系個人而遭遇破產,或經法院下令監管財產;或抵押人為公司組織而被解散或清盤;

  (5)抵押人的任何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

  (6)抵押人舍棄該房產。

  5.當抵押權人依照上述權力而出售該房產予買主時,買主不須查詢有關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會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權人債項或該買賣是否不當。即使該買賣有任何不妥或不規則之處,對買主而言,該買賣仍然當做有效及抵押人有權將該房產售給買主。

  6.抵押權人有權發出收條或租單予買主或租客,而買主及住客不須理會抵押權人收到該筆款項或租金的運用,倘由于該款項或租金的不妥善運用招致損失,概與買主及租客無關。

  7.抵押權人或按第五(2)條款委派接管人或代理人,須將由出租或出售該房產所得的款項,按下列次序處理。

  (1)用以償付因出租或出售該房產而支出的一切費用(包括繳付接管人或代理人的費用及報酬);

  (2)用以扣繳所欠的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根據此合約一切應付的費用及雜費(包括保險費及修補該房產的費用);

  (3)用以扣還抵押人所欠貸款及應付利息,扣除上述款項后,如有余款,抵押權人須將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他有權收取的人,出售該房產所得價款,如不夠償還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項及利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擔保人。

  8.抵押權人于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9.抵押權人可以書面發出還款要求或其他要求,或有關抵押房產所需的通知書,該書面通知可以郵遞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報的住宅或辦公地址或投留在該房產內,而該要求或通知書將被認為于發信或投留之后7天生效。

  第十二條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抵押人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抵押人保證按本合約規定,按時按金額依期還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權人處開立存款帳戶,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帳戶。

  三、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上述抵押房產,在本合約簽訂前,未抵押予任何銀行、公司和個人。

  四、抵押房產的損毀,不論任何原因,亦不論任何人的過失,均須負責賠償抵押權人的損失。

  五、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按揭、再抵押、抵償債務,舍棄或以任何方式處理;如上述抵押房產的全部或部分發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的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并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六、抵押人使用該房產除自住外,托管或租與別人居住時,必須預先通知抵押權人,并征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方可進行;如將該房產出租,抵押人必須與承租人訂立租約,租約內必須訂明:抵押人背約時,由抵押權人發函日起計壹個月內,租客即須遷出。

  七、準許抵押權人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該房產,以便查驗。

  八、在更改地址時立即通知抵押權人。

  九、立即清付該房產的各項修理費用,并保障該房產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十、抵押期間,繳交地稅,有關部門對該房產所征收的任何稅項、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其他一切雜費;以及遵守居民公約內的條文,并須賠償抵押權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的損失。

  十一、在抵押權人認為必要時,向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投保買房產保險或抵押人的人壽保險,該投保單均以抵押權人為受益人。

  十二、當有任何訴訟、仲裁或法院傳訊,正在對抵押人有不利影響時,保證及時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十三、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將抵押物業權益轉給擔保人,并保證對該轉讓無異議。

  十四、若擔保人按本合約有關規定,代抵押人清還所有欠款,抵押權人應將抵押人名下的抵押物業的權益轉讓予擔保人。

  十五、擔保人在取得該抵押物業權益后,抵押人同意擔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處分該抵押物業(包括以抵押人名義出售該物業),以賠償擔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償欠款而引起的損失及一切有關(包括處理抵押物業)費用;若有不足,擔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償,抵押人承諾所有不足數額負責賠償于擔保人。

  十六、抵押人確認擔保人取得抵押物業權益及處分抵押物業的合法地位,由于處理抵押物業而導致抵押人的一切損失,抵押人放棄對擔保人追索的權利。

  十七、按照抵押權人的合理請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抵押權人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 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

  一、擔保人____,地址____,(營業執照)____是本合約項下抵押權益的房產買賣合同的賣方(即售房單位),也是本合約項下貸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以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約引起有關訴訟費用的為限。

  2.擔保期限:以本合約生效日起至抵押人還清或擔保人代還清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一切費用之日止。

  二、擔保人責任:

  1.擔保人自愿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權人的規定或通知履行還款責任,或抵押人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抵押權人即以雙掛號投郵方式,書面通知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并于發函日起計30天內履行擔保義務,代抵押人清償所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欠款。

  3.擔保人保證按抵押權益房產買賣合同所列售房單位責任,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的建造工程,抵押權人對此不不負任何(包括可能對抵押人或其他任何人)責任。

  4.擔保人同意抵押人將其房產買賣合同的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承認抵押權人在抵押人清償本合約項下貸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擁有該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權益,并保證該權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擔保人)侵犯。

  5.擔保人保證與抵押權人緊密合作,使本合約各項條款得以順利履行;特別是在發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后,將盡力協助辦理物業抵押有關手續,以保障抵押權人的利益。

  6.擔保人因履行擔保義務后,而取得本合約項下的抵押權益房產買賣合同或抵押物業,擔保人有權以任何公平或合理的方式予以處分,以抵償代抵押人清償欠款本息所引起的損失,如因處理該抵押物引致任何紛爭或損失,概與抵押權人無關。

  7.擔保人在此的擔保責任是獨立附加不受抵押權人從抵押人處獲得樓房或其他抵押,擔保權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違約,抵押權人無需先向抵押人追計或處置抵押物業,即可強制執行擔保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擔保責任直至依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十四條 抵押權人責任

  抵押權人基于抵押人確切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及擔保人愿意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擔保責任的條件下:

  一、按合約有關規定,準時提供一定期質押貸款予抵押人,該貸款將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轉入售房單位帳戶。

  二、抵押人向抵押權人還清本合約規定的貸款總額連利息及其他應付款項之后(包括轉歸該房產權予抵押人的費用)若同時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約各項條款者,抵押權人將該抵押權益的房主買賣合同或房產權證書轉歸抵押人,同時解除擔保人擔保責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還款義務,而由擔保人代清還所積欠一切欠款后,抵押權人即將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權人的抵押物業權益轉讓給擔保人,擔保人對該抵押物業的處理,與抵押權人無涉。

  四、本合約由各方簽署,經____市公證處公證,由抵押人簽署提款通知書交于抵押權人收執并經抵押權人已收齊全部貸款文件后二天內,抵押權人須將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指定帳戶,否則抵押權人須償付利息予擔保人,利息計算按第五條第一項辦理,由于抵押人或擔保人出現各種導致抵押權人未能貸出款項的情況發生,抵押權人概不負責,且有關各項費用恕不退還。

  第十五條 其他

  一、對本合約內任何條款,各方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二、在本合約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約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約和有關法律規定的債權人應享有一切權益和權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約所載任何條款時,抵押權人可不預告通知,將抵押人存在抵押權人處的其他財物自由變賣,以抵償債務;如抵押人尚有其他款項存在抵押權人處,抵押權人亦可撥充欠數。

  四、本合約規定的權利可以同時行使,也可以分別行使,亦可以累積;上述權利、利益和賠償辦法并不排除法律規定的其他賠償辦法。

  五、抵押人、擔保人與抵押權人,與本合約有關的通知、要求等,應以書面形式進行,電傳、電報一經發出,信件在投郵7天后,及任何以人手送遞的函件一經送出,即被視為已送達對方。

  六、抵押權人無需征求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抵押權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權益轉讓他人;但抵押人和擔保人未征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約項下的任何還款及其他責任或義務轉讓于第三者;抵押人或擔保人的繼承人或接辦人,仍須向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的承讓人繼續負起本合約項下的還款及其他責任。

  七、本合約所提及的抵押權人,亦包括抵押權人的繼承人、承讓人;抵押人亦包括經抵押權人同意的抵押人繼承人、接辦人。

  八、本合約不論因何種原因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約,或部分條款無效,抵押人和擔保人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若發生上述情況,抵押權人有權終止本合約,并立即向擔保人和抵押人追償欠款本息及其他有關款項。

  九、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付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之欠款數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為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的確數證據,抵押人和擔保人不得異議。

  第十六條 適用法律及糾紛的解決

  一、本合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護。

  二、在爭議發生時,按下述第( )項解決:(1)向____仲裁委申請仲裁;(2)向____人民法院起訴。

  三、如抵押人來自海外或臺灣等地區,或為該地區居民,抵押權人有權在抵押人的來處或居住地執行本合約內由抵押人給抵押權人權力,及向抵押人進行追索,包括仲裁、訴訟和執行仲裁或訴訟之裁決,如抵押權人決定在上述地區執行上述權力,進行追索、仲裁、訴訟等行動,抵押人和擔保人必須承認本合約同時受該地區的法律保障,不得提出異議,如本合約內任何規定,在該地區法律上,被認為無效或被視為非法,并不影響其他規定的效力。

  第十七條 附則

  一、本合約須由三方代表簽字,并經____市公證機關公證。

  二、本合約經____市公證機關公證后,以抵押權人貸出款項的日期,作為合約生效日。

  三、本合約內所述附表(一)、附表(二)及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擔保人(即售房單位)所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附件三),為本合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四、本合約用中文書寫,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執壹份、公證處存檔壹份。

  第十八條 簽 章

  本合約各方已詳讀及同意遵守本合約全部條款。

  簽章: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署:______________代表人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登記機關:

  抵押登記編號(____)樓花字第____號

  抵押登記日期,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篇3:出版合同范本

  出版合同范本

  甲方(著作權人):_______

  地 址:________ 郵碼:________ 電話: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乙方(出版者):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郵碼:________ 電話: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____

  作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

  作者姓名: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上述作品的出版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授予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在____地區以圖書形式出版上述作品_____文本的專有使用權。

  第二條 甲方保證擁有第一條授予乙方的權利。如因上述權利的行使侵犯他人權益,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乙方可以終止合同。

  第三條 上述作品內容、篇幅、體例、圖表、附錄等應符合下列要求:

  第四條 甲方應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上述作品的譽清稿交付乙方。甲方因故不能按時交稿,應交稿期限屆滿前____日通知乙方,雙方另行約定交稿日期。甲方到期仍不能交稿,乙方可以終止合同。

  甲方交付的稿件應有作者的簽章。

  第五條 乙方應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出版上述作品,因故不能按時出版,應在出版期限屆滿前____日通知甲方,雙方另行約定出版日期。乙方到期仍不能出版,甲方可以終止合同。乙方應按第九條約定報酬標準的____%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第六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第一條約定的權利許可第三方使用。如有違反,另一方有權要求經濟賠償并終止合同。一方經對方同意許可第三方使用上述權利,應將所得報酬的____%交付對方。

  第七條 乙方尊重甲方確定的署名方式。乙方不得更動上述作品的名稱,不得對作品進行修改、刪節、增加圖表及前言、后記。

  (乙方可以更動上述作品的名稱,對作品進行修改、刪節、增加圖表及前言、后記,但改動結果應得到甲方的書面認可。)

  第八條 上述作品的校樣由乙方審校。

  (上述作品的校樣由甲方審校。甲方應在____日內簽字后退還乙方。甲方未按期審校,乙方可自行審校,并按計劃付印。因甲方修改造成版面改動超過 %或未能按期出版,甲方承擔改版費用或推遲出版的責任。)

  第九條 乙方向甲方支付報酬的方式和標準為:

  (一)基本稿酬加印數稿酬:____元/每千字×千字+印數基本稿酬____%?;?/p>

  (二)一次性付酬:____元?;?/p>

  (三)版稅:____元(圖書定價)____%(版稅率)。最低印數為____冊。

  第十條 乙方在合同簽字后____日內,向甲方預付上述報酬的____%(____元),其余部分于出版后____日付清。

  第十一條 甲方交付的稿件未達到合同第三條約定的要求,而且甲方拒絕按照合同的約定修改,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甲方返還預付報酬的____%。如經反復修改仍未達到合同第三條的要求,預付報酬不返還乙方;如未支付預付報酬,乙方按合同第九條約定報酬的____%向甲方支付酬金。

  第十二條 上述作品首次出版____年內,乙方可以自行決定重印。首次出版____年后,乙方重印應事先通知甲方。如果甲方需要對作品進行修改,應于收到通知后____日內答復乙方,否則乙方可按原版重印。

  第十三條 乙方重印、再版,應將印數通知甲方,并在重印、再版____日內按第九條的約定向甲方支付報酬。

  第十四條 甲方有權核查圖書的印數。如甲方指定第三方進行核查,需提供書面授權書。如乙方隱瞞印數,除向甲方補齊應付報酬外,還應支付全部報酬____%的賠償金并承擔核查費用。如核查結果與乙方提供的印數相符,核查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五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如圖書脫銷,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重印、再版。如甲方收到乙方拒絕重印、再版的書面答復,或乙方收到甲方重印、再版的書面要求后____月內未重印、再版,甲方可以終止合同。

  第十六條 上述作品出版后:

  乙方應于____日內將作品原搞退還甲方。如有損壞,應賠償甲方____元;如有遣失,賠償____元。

  (作品原稿由乙方自行處理。)

  第十七條 上述作品首次出版后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贈樣書____冊,并以____折價售予甲方圖書____冊。每次再版后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贈樣書____冊。

  第十八條 乙方許可報社、雜志社刊載上述作品,須另行取得甲方書面授權。

  (甲方授權乙方許可報社、雜志社刊載上述作品,乙方應及時將報刊使用作品的情況通知甲方,并將所得報酬的____%交付甲方。)

  第十九條 雙方因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 )項處理:

  (1)由仲裁機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條 合同的變更、續簽及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年。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 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 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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