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規范全縣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促進教育公平,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做好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意見》(*教基〔20**〕*號)及《**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20**〕*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則
(一)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實行“劃片招生、免試入學”原則。
結合區域內適齡兒童數、學校分布、學校規模、班額規定、交通狀況等因素,按照街道、路段、門牌號、村組等,合理劃分學區,保證每個適齡兒童、少年都享有一個公辦學校學位。義務教育民辦學校實行免試入學,由學校自主確定招生的范圍、標準和方式。未經審批的民辦學校不得招生。
(二)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
全面推行義務教育學校“陽光招生”,做到招生信息“六公開”,即:公開招生政策、公開招生計劃、公開招生范圍、公開招生程序、公開錄取方法和公開錄取結果。建立和完善招生入學公示制度、告知制度、誠信制度和監督制度。通過各種形式向社會公布招生信息,通過多種途徑為家長、學生和社會提供咨詢指導和服務??h教育部門設立投訴和咨詢電話,學校設立咨詢服務臺,明確專人負責,公布聯系電話。
(三)堅持嚴格執行招生計劃、控制班額的原則。
各招生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門下達的招生計劃,不得超計劃、超班額招生。今年小學起始年級班額控制在46人以內,初中起始年級班額控制在50人以內。
(四)堅持“三個一致”的原則。
對于學區內生源較多,摸底人數超過計劃數的,嚴格執行“三個一致”原則,即:適齡兒童少年戶籍與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一致;適齡兒童少年戶籍地址與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房產地址一致;與實際居住地一致。
二、招生對象
小學招生對象為年滿六周歲(即20**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如果招生學校有空余學位,可以逐步放寬年齡直至學位已滿,但出生日期必須控制在20**年12月31日前。對于放寬年齡入學,學校必須公開規范辦理,公告辦法、流程和入學年齡的截止時間。各校要做好引導工作,不鼓勵不足齡兒童入學,不得超班額放寬年齡招收不足齡學生。
初中招生對象為20**年小學應屆畢業生。小學歷屆畢業生或無學籍學生,應回戶籍所在地學校入學。對于本學區內無學籍或者歷屆小學畢業生,學校不得拒絕接收。
三、入學辦法
(一)農村公辦學校
農村義務教育公辦學校以鄉鎮為單位劃分入學學區。小學學區由鄉鎮中心校按照行政區域的設置劃分,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憑戶口簿到劃定的學區學校辦理入學手續;初中學校只有一所的,實行全覆蓋,兩所及以上的(含農村縣直學校),由鄉鎮中心校統一劃分學區,學生本人(或監護人)憑戶口簿、小學完成證書、學籍表等到劃定的學區學校辦理入學手續。
(二)城區公辦學校
城區義務教育公辦學校按學區劃片入學(學區劃分見附件2、附件3)。具體入學辦法如下:
1.城關街道、城東街道和城南街道戶口的適齡兒童、少年,在戶口所在學區學校入學。
報名登記時須向學校提供以下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原件與復印件;
(2)戶口簿原件與復印件;
(3)房產證或不動產登記證(以下統稱房產證)原件與復印件;
(4)初中還需提供小學完成證書和學籍表。
2.凡符合規定的進城務工、經商人員子女,依據有關規定提供合法的證件,由**縣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領導小組安排到務工或經營地(從事公交車、出租車等營運人員子女以公交車、出租車等所入公司所在地為準)學區學?;蛑付▽W校入學。
報名登記時須向學校提供以下材料:
(1)家長的書面申請;
(2)戶口簿原件與復印件;
(3)進城務工人員需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的務工合同(務工一年以上,即20**年8月1日前)、工資表原件、復印件及在城區企業(國營、集體、股份、私營)務工(一年以上,即20**年8月1日前),自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需按有關規定足額交納社會保險費(養老、失業、工傷、醫療、生育),提供交費憑證原件及復印件;
(4)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需提供工商營業執照和相關部門頒發的證照(營業一年以上,即20**年8月1日前);在城區從事出租車(公交車)行業的需提供與出租車(公交車)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營業執照、營運證、駕駛證原件及復印件(從事出租行業一年以上,即20**年8月1日前)。
(5)非本縣戶籍須由公安部門核發的居住證原件與復印件;本縣戶籍須提供在城區居住的合法證明(房管部門批準的房屋租賃備案表和租房協議書)。
(6)初中還需提供小學完成證書和學籍表。
3.凡符合規定的城區居住人員子女,提供合法證件,由**縣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領導小組安排到居住地學區學?;蛑付▽W校入學。
報名登記時須向所在學區學校提供以下材料:
(1)家長書面申請;
(2)戶口簿原件與復印件;
(3)房產證原件與復印件;
(4)初中還需提供小學完成證書和學籍表。
凡符合上述條件的進城務工、經商和城區居住人員子女的法定監護人,務必在20**年8月10日到12日向所在學區學校提出申請,并提交有關證件材料。
符合城區公辦學校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由其法定監護人提供相關材料,所在學區學校核查后對初核名單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學生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姓名、戶口簿地址門牌號、務工有效合同及相關交費憑證、房產證等證明。對提供材料不清,無法確認或所在學區學校認為有必要時,由學校組織專門人員對有關情況進行實地核查,學生法定監護人及有關方面應當積極配合。對招生入學工作中的突出問題,由所在學區學校提出申請,**縣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領導小組研究解決。
(三)民辦學校
免試入學是法律賦予所有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力,是義務教育的基本原則,適用于所有公、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要合理確定招生范圍和方式,優先滿足本地學生上學需求,把學生健康成長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對于報名人數超過招生人數的民辦學校,可采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招生,禁止統一考試招生或變相考試招生。嚴禁超出教育部門核定的招生計劃,嚴禁超班額招生。按照公、民辦學校同等對待的要求,民辦學校招生應與公辦學校同步進行,不得提前或推遲。
(四)特殊群體
1.殘疾適齡兒童入學。原則上,殘疾兒童、少年到縣特殊教育學校就讀。對于符合隨班就讀條件的殘疾兒童、少年,家長有送其到普通學校就讀愿望的,普通學校應當依法接受。任何學校不得拒收學區內具有一定學習能力的殘疾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對于個別不能到校就讀的重度殘疾兒童,應為其提供送教上門或遠程教育等服務,確保做到“全覆蓋,零拒絕”。
2.現役軍人子女入學。對駐臨部隊軍人子女優先安排到駐地學區學校入學或安排到教育質量較好的學校就讀;對**籍軍人子女優先安排到戶籍所在學區學校入學或就近就便安排到當地教育質量較好的學校就讀。軍人子女入學時提供軍人證件及戶口簿。
3.政府引進的特殊人才子女入學。按照上級有關文件規定,政府引進的特殊人才子女在居住地學區學?;蛑付▽W校入學。事業、企業招聘或引進人才子女入學可參照執行。
4.縣政府招商引資投資商的子女入學。按照縣政府招商引資相關文件要求,需招商局出具證明并持居住證、本人的營業執照及完稅證明,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到實際居住地學區學?;蛑付▽W校入學。
5.漁民子女按照其上岸實際居住地和戶籍所在學區入學。
6.對父母雙亡的孤兒,在實際監護人居住地學區入學。
(五)因特殊情況造成戶籍與實際居住地不一致的,按下列規定辦理:
1.適齡兒童、少年父母中一方戶口不在本縣城區,另一方在本縣城區工作,其戶口隨另一方在本縣城區生活并實際居住的,以實際居住地(房產證地址)確定其入學學區或指定學校入學。
2.城區房屋拆遷戶。因舊城改造、拆遷過渡等原因造成人戶分離的,未購房的無房戶,憑拆遷協議,按其原居住地(原房產證地址)學區入學或指定學校入學;重新購房的,以新購房產證確定其入學學區。
3.空掛戶不能作為學位分配依據。對于20**年以后戶口掛靠在城區某一親友處的(非適齡兒童、少年的直接監護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城區無房產且不在城區實際居住和工作,孩子應回父母實際居住地或工作地接受義務教育。
4.適齡兒童、少年戶口隨父母戶口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處落戶,其父母雙方均未購房(以房產部門開具的父母雙方無房產證明為憑證),且實際常住(要有相關證明材料)、戶口從未遷移過(以戶口簿記載為憑證),孩子可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戶籍、房產證確定其入學學區或指定學校入學。
5.新購房屋已正式交付并實際入住一年以上(20**年8月1日前入住),非因本人原因未辦理房產證、未遷移戶口的家庭,憑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房產部門出具的房屋備案證明(沒有備案的由開發企業提供土地使用證)及發票、水、電、氣、物業管理費發票、社區證明等憑據,在入住的新購房屋地學區學?;蛑付▽W校入學。
6.因故未能取得房產證的城區低保家庭子女,需向現居住地社區提出申請,由社區提供有效證明,連同戶籍、水、電、氣使用發票等材料報學區所在學校,學校調查核實無異議后,安排在戶籍地學區學?;蛑付▽W校入學。
7.其他特殊情況造成城區戶籍與實際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縣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領導小組研究解決。
四、實施步驟
(一)制定方案(6月20日—8月9日)。
1.成立領導組織。成立**縣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領導小組(見附件1)。
2.制定方案。由**縣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結合我縣實際制定。
3.各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組織人員對轄區內擬入學適齡兒童、少年進行摸底,全面掌握學區內適齡兒童入學底數,并進行公示。
4.下達招生計劃??h教育部門根據學校上報的招生計劃,結合學校辦學規模、師資、當年畢業生數等因素,確定各學校招生計劃,并進行公示。
5.公示方案。在縣政府網、縣電視臺、教育網等有關媒體公示招生入學方案,各招生學校在校內宣傳欄張貼。
(二)辦理入學手續(8月10日—8月23日)。
1.城區公辦學校
(1)摸底登記(8月10日—12日)。法定監護人持身份證、戶口薄等有效證件主動到所在學區學校申請登記,學校收取戶口簿原件、房產證原件、營業執照原件、務工人員勞動合同及相關交費憑證原件,并妥善保管。
(2)學校初審(8月13日—16日)。學校對法定監護人提供的有效證件進行核查,證件有異議的提請有關部門予以確認。
(3)學校公示,并處理遺留問題(8月17日—19日)。所在學區學校根據摸底、審查情況,在校園醒目位置公布招生計劃和初核名單。對材料不吻合及證件有異議的,報**縣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4)招生對象確定、公示(8月20日—22日)。各所在學區學校對符合條件的招生對象予以確定,名單報縣教育局,并在縣政府網、教育網、學校公示欄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三天,接受群眾監督。
(5)通知書下發(8月23日)。各招生學校對公示無異議的學生發放入學通知書。
2.農村公辦學校
8月10日—16日,學生或監護人持戶口簿等(初中還需提供小學完成證書和學籍表)到所在學區學校進行登記;8月17日—22日,學校初審公示,對符合入學條件的新生在學校醒目位置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三天,接受群眾監督;8月23日,發放入學通知書。
3.民辦學校
(1)報名登記(8月10日—12日)。學生或監護人持戶口簿、小學完成證書、學籍表等證件到已批民辦學校申請登記。每一位適齡兒童、少年只能報讀一所民辦學校。
(2)確定招生對象(8月13日—19日)。學校初審,對符合入學條件的新生在學校醒目位置進行公示。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學校,通過隨機派位等方式確定招生對象。
(3)公示(8月20日—22日)。對確定的招生對象,報縣教育局,并在縣政府網、教育網、學校公示欄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三天,接受群眾監督。
(4)發放入學通知書(8月23日)。各民辦學校對公示無異議的學生發放入學通知書。
(三)開學報名(9月1日)。
學生或監護人持入學通知書到學校辦理入學報名手續。
(四)學籍辦理(9月1日—30日)。
各學校要在9月30日前完成新生學籍辦理工作。
六、有關要求
1.加強招生入學工作管理與組織實施。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在**縣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進行,縣教育部門負責具體落實,做好指導與協調工作;各有關部門積極配合,對招生學校收取的戶口簿、房產證、營業執照等證件予以認定;各招生學校自主招生,學校校長是招生入學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2.完善招生入學機制。任何學校均不得擅自提前招生、超計劃招生,不得以考試、測試等方式選拔錄取學生。嚴禁招收擇校生。嚴禁跨學區招生。嚴禁學校違規預收學費。嚴禁設立重點班、快慢班和各種形式的實驗班、特色班等。嚴禁生源學校及教師向招生學校提供包括學生花名冊、成績冊、家庭住址、住宅電話和家長手機等信息;不得虛假宣傳和買賣生源有償招生。
3.加強學籍管理。學籍的主要功能是記錄學生的學習過程,不得以學籍問題為由拒收學生。學生入學后,原來已有學籍的,接收學校要通過學籍系統為學生轉接學籍,實現“人籍一致”;原來沒有學籍的,要為學生新建學籍。學生沒有到校報到入學的,學校不得通過招生程序將其學籍注冊成正式在校生。城區、縣中心鎮區以及存在大班額的學校,在注冊學籍過程中要將入學學生的戶口本、房產證、居住證等入學證明材料掃描上傳至學籍系統。
4.嚴明入學紀律。各單位、各學校要嚴格執行省、市有關招生入學工作紀律,進一步規范招生行為,確保招生工作規范、有序、平穩,做到社會認可,群眾滿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規向招生學校安排學生,如有特殊情況,需報**縣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領導小組研究解決。對有空余學位的學校,由招生學校統一按照隨機派位的方式確定入學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后通知入學。
5.加大對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招生入學的監管。堅決制止民辦學校招生過程中的考試招生、擇優錄取、無序競爭、惡性搶奪生源和亂收費等違規行為。民辦學校招生簡章和招生廣告須經教育部門審核并公示,招生簡章和招生廣告須含以下內容:學校的簡要情況(含學校的性質);辦學地址;批準辦學文號或辦學許可證號;招生對象;招生層次及分類招生人數;經物價部門核準的學費、簿本費、資料費、食宿費及其他雜費的收費標準等。其招生簡章和廣告用語必須規范,有關內容必須與法律法規、國家現行政策和教育行政部門相關規定一致,不得做任何可能誤導學生的宣傳和虛假承諾。違規招生一經發現要依法糾正,對于拒不執行的,停止招生或減少其當年招生計劃,直至吊銷辦學許可。
6.加強對違規招生行為的懲戒力度。違反招生政策、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領導小組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給予相應處罰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1)違反免試入學規定,采取考試、測試等形式選拔或變相選拔新生的;
(2)跨學區招生的;
(3)違反規定招收擇校生的;
(4)未妥善安置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就學的;
(5)收取與入學掛鉤的各種費用及其他亂收費的;
(6)未按規定要求辦理新生學籍的;
(7)未落實義務教育招生公開公示要求的。
7.提高服務質量。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各部門、各單位要增強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切實解決新生入學工作中熱點、難點問題和涉及學生及家長切身利益的問題。公安、市場監管、房產、衛生、地稅、交通等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配合學校做好戶口簿、房產證、營業執照、居住證、車輛營運證等證照的審核工作。教育部門和招生學校要把招生入學工作作為為人民服務的重要窗口,安排專人接受咨詢,積極主動幫助學生家長釋疑解惑,做好服務,提高學生家長、社會對招生入學工作的滿意度。
8.加大宣傳力度。教育部門和招生學校要通過公告、宣傳單、講座、媒體、網絡等多種方式,加強對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政策的解讀和宣傳,引導好社會輿論,服務好學生。大力宣傳“家門口的好學校”,引導學生就近入學。要不斷增強招生入學工作的透明度,彰顯招生改革的公信度,接受社會監督,努力營造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良好社會環境和輿論氛圍,確保今年全縣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順利完成。
縣教育局咨詢電話:**
監督電話:**
篇2:做好年城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通知(全文)
教基一廳[20**]1號
教育部辦公廳
關于做好20**年城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各計劃單列市教育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近年來,按照中央要求,在各級黨委政府領導下,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貫徹落實教育部統一部署,采取切實有效措施,狠抓成果鞏固,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改革取得了新進展,但仍然面臨亟待解決的突出問題和矛盾。為深入貫徹*****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以及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夯實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改革成效,提升人民群眾對教育改革發展的獲得感,服務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總任務,現就做好20**年城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通知如下。
一、科學確定劃片方式。
在教育資源相對均衡的地方,要積極通過單校劃片的方式,落實就近入學的要求。在目前教育資源配置不均衡、擇校沖動強烈的地方,要根據實際情況,積極穩妥采取多校劃片,將熱點小學、初中分散至每個片區,確保各片區之間大致均衡。實行多校劃片的,應通過隨機派位方式分配熱點學校招生名額。派位未能進入熱點學校的學生,仍應就近安排至其他學校入學。對于群眾高度關注的熱點學校,要加快推進學校聯盟、集團化辦學、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發揮其輻射帶動作用,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
二、合理確定片區范圍。
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在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指導統籌下,根據適齡學生人數、學校分布、所在社區、學校規模、交通狀況等因素,按照確保公平和就近入學原則依街道、路段、門牌號、村組等,為每所義務教育學??茖W劃定片區范圍。鑒于一些地方人口分布和學校布局具有不均勻性、街區形狀具有不規則性,就近入學并不意味著直線距離最近入學。要充分考慮可能影響公平的各關鍵要素,確定相對科學的劃片規則,確保適齡兒童、少年整體上相對就近入學。片區確定后,應在一段時期內保持相對穩定。
三、完善劃片工作機制。
對于新建學?;蛐陆ň用裥^的劃片,以及需要對現行片區進行調整或準備實行多校劃片的,區(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現代治理理念,完善各利益相關方參與的劃片和片區調整工作機制,強化劃片工作程序和內容的公開、公平、公正,提升劃片結果的公信力。要充分發揮社區、居委會的作用,及時化解劃片、招生、入學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實現共治共享。劃片及片區調整工作備受關注,應當提前廣泛告知,設立必要的過渡時限,給社會留出合理的預期時間。
四、嚴控特殊招生比例。
20**年,各區(縣)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招收特長生的初中所招收的特長生比例,要降到區(縣)初中總招生人數的5%以內。區(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在充分聽取各方意見的基礎上制定特長生招生具體辦法,并及時向社會公開。各地要梳理針對特定人群的優惠招生政策,取消不必要的特殊政策。確有必要的,應在學生所在片區內統籌予以保障,原則上不得跨片區擇校。
五、方便隨遷子女入學。
各?。▍^、市)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國務院《居住證暫行條例》要求,研究建立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切實簡化優化隨遷子女入學流程和證明要求,提供便民服務。學校要實行混合編班和統一管理,促進隨遷子女融入學校和城市生活。學校要按照“一人一籍、籍隨人走”原則,在學生實際到校報到后,使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做好隨遷子女的學籍轉接和管理工作。
六、健全應急協作機制。
各?。▍^、市)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區域內各市,特別是省會城市的工作指導,完善協調機制,搭建直通網絡。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明確具體聯系人和聯系電話,報送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請于1月31日前報教育部)。要設立舉報電話、郵箱、新媒體平臺等,暢通社會反映問題渠道,及時處理,防止積少成多,積小成大。出現問題時,要第一時間報告、協商和處理,確保學生及時入學升學。要積極協調政府相關部門,針對往年易發問題,制訂招生入學工作預案,成立應急小組,加強會商協調,快速穩妥處置突發事件。
七、加強政策宣傳引導。
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與群眾利益息息相關,必須不斷提高政策的社會知曉度。各地要與新聞宣傳部門和有關單位通力合作,在招生入學關鍵環節和關鍵時間,積極做好正面宣傳。要將核心政策內容制成通俗易懂的宣傳材料,便于群眾理解和使用。既要充分發揮主流媒體的作用,又要廣泛運用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的都市媒體和微信、微博等新媒體,廣泛持續宣傳招生入學政策??赏ㄟ^新聞發布會、訪談等方式,面對面為群眾解疑釋惑,提高宣傳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八、抓好各項政策落實。
各地要在總結以往經驗的基礎上,認真制訂20**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方案,細化各項要求。工作方案要聚焦突出問題,關注主城區,關注熱點學校;要加強頂層設計,整體規劃小學入學、小升初及優質高中招生指標分配辦法,形成招生入學工作體系;要明確區域內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的責任分工,抓好落實,確保招生入學各環節有序銜接。
教育部辦公廳
20**年1月26日
篇3:實驗學校一年級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
實驗學校一年級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20**年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及《20**年普陀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 》,堅持依法辦學,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規范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現就20**年我校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招生入學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招生計劃
擬招收一年級4個班。
二.招生對象
凡年滿六周歲(20**年9月1日—20**年8月31日之間出生)的具備學習能力的適齡兒童。
三?;驹瓌t
1、堅持“依法招生”的原則,規范辦學行為,依法實施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
2、堅持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招生“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
3、堅持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辦好每一所學校,滿足每一位適齡學生的入學需要,切實維護少年兒童的合法權益。
4、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及時向社會公布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相關信息,加強教育部門、中小學校和家庭、社會之間的相互溝通與理解。
四.招生辦法
1.學校嚴格按照市區教育局相關文件精神和確定的招生范圍和招生計劃,就近免試招收學生。
2.對居住在招生范圍內的非本地段戶籍的學生和符合條件的外省市學生,按照區的有關規定辦理。
五.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z
副組長:z
組員:z
六.招生工作要求:
1.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成立由校長任組長,教導處具體負責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結合市區招生工作要求,做到各項工m.airporthotelslisboa.com作層層把關,責任到人,確保招生工作有計劃、有組織、有步驟地進行。
2.做好招生宣傳工作。由于今年我校整體搬遷、學校更名、重新劃分了招生范圍,因而給招生工作帶來了很多困難。學校通過新生家長咨詢、張貼招生告示、下發《入學告知書》、拜訪招生范圍內的居委會、警署,相互溝通、互通信息,
特別是宣傳學校的辦學思想、辦學特色和優勢,形成學校良好的辦學聲譽,為招生奠定基礎。
3.認真做好來訪接待工作。要樹立服務意識和責任意識,本著服務社會、服務家長、服務學生的原則,在保證招生工作規范的基礎上,認真做好招生的來訪接待工作。
4.做好殘疾適齡兒童的入學工作。在招生過程中,如遇到殘疾適齡兒童,可直接勸說到相應的學校入學。
5.在招生工作時,教師要熱情、耐心、認真、負責地做好工作。
七.招生入學工作程序和日程安排:
?、?20**年3月底,完成小學招生對象的摸底工作。(由本校和原對口學校共同完成)
?、?20**年5月15日前,向本招生范圍內的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的父母及指定監護人,送達“就近免試入學,接受義務教育”的報名《告知書》;完成招生告示的張貼工作;拜訪本招生范圍內的居委會、警署,相互溝通、互通信息。
?、?20**年5月21、22日,接受報名。
?、?20**年6月30日前,完成一年級招生工作。
?、?20**年8月15日前,向已經報名的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指定監護人發出入學通知書;公布招生錄取結果。
萬里城實驗學校 教導處
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