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主要職責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和省、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取消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方面的行政復議職責。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研究擬定我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的規范性文件,并組織實施。
(二)制定全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的總體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三)組織指導全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伍行使以下行政處罰權:
1、行使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強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環境衛生的建筑物或者設施。
2、行使城市規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在城市規劃區內,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違反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在城市規劃區內進行臨時建設,逾期不拆除,以及在批準臨時使用的土地上建設永久性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設施的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未經批準擅自設置城市雕塑、建筑小品和大型戶外廣告牌的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3、行使城市園林、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5、行使環境保護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建筑施工噪聲污染的行政處罰權;對在人口集中地區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護的區域內,焚燒產生有毒有害煙塵、惡臭氣體的物質的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向城市水體排放、傾倒工業廢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廢棄物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建設施工造成大氣污染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6、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在城市道路、公園、廣場等公共場所無照商販和違反規定隨意擺攤設點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違反規定設置戶外廣告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涉嫌無照經營行為查處時,可以查封、扣押專門用于從事無照經營活動的工具、設備、原材料、產(商)品。
7、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侵占道路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四)負責對各區縣、高新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培訓、考核和監督檢查;負責統一調度、組織全市性城市管理專項和重大執法活動。
(五)負責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方面的投訴和應訴工作。
(六)依據委托,負責管轄范圍內戶外廣告空間資源運營工作。
(七)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市機構編制委員會文件通知,確定將戶外廣告、門頭牌匾設置審批職責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調整為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承擔。
篇2: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工作職責
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工作職責
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本市有關城市治理、城市綜合整治和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地方標準規范,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二)組織擬訂本市城市治理、城市綜合整治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組織開展城市治理、城市綜合整治方面的政策研究;負責牽頭建立健全城市治理、城市綜合整治長效工作機制;組織開展城市治理聯合執法和揚塵治理,以及城市治理相關重大難點問題的綜合整治工作。
(三)負責制定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專業規劃、年度計劃和專項方案并組織實施;負責組織開展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政策研究;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城市治理、城市綜合整治資金使用計劃,制定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專項年度資金計劃。
(四)負責全市城市治理、城市綜合整治工作的指導、協調、督察、考評,向市委和市政府提出城市治理、城市綜合整治督察問責建議;負責對全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進行指導、協調、監督和考核。
(五)按照市和城區(開發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的職責分工,承擔相關行政處罰權工作;負責跨區域及重大復雜違法違規案件的查處。
(六)負責重大行政執法活動的協調或組織實施;負責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的建設和管理;負責指導全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人員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指導全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宣傳工作。
(七)負責組織制定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科技發展規劃;負責市級智慧化城市管理信息平臺和市級數字化城市管理系統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
(八)承擔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市“美麗z·整潔暢通有序大行動”指揮部辦公室的職責。
(九)代管市城市管理監督評價中心(市城市管理指揮中心)。
(十)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有關職責分工。
1.與有關行業管理部門的職責分工
(1)行業管理部門加強源頭監管,依法履行行業內行政確認、行政裁決、行政檢查等職責,指導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開展行政處罰等工作,并提供充分協助和便利;在日常監督管理中發現涉嫌違法行為,可進行調查和收集材料,及時通知并將相關案件線索和材料移送具有管轄權的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開展日常執法巡查工作,依法實施行政調查權、行政處罰權和法律、法規規定的與行政處罰權有關的行政強制措施,根據工作需要積極配合有關行業管理部門履行行政確認、行政裁決、行政檢查等職責。
(2)市容市貌、戶外廣告設施設置、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方面的標準、規范制定等行業管理工作由市市政和園林管理局負責;日常執法巡查和具體執法工作由市和城區(開發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2.與城區(開發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的職責分工
邕江綜合執法范圍內水上、水面和法規、規章規定由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行使的行政處罰權,由市級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實施。上述范圍以外的行政處罰權,由屬地城區(開發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實施。
3.建立健全執法協作聯動機制
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與行業管理部門建立健全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協調聯動、監督制約的工作機制,形成管理和執法工作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