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睢陽區產業集聚區消防隊配套工程及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環境保護監理細則
編制:總監理工程師
審批:公司技術負責人
河南榮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第一節總則
1、適用范圍
適用于主體工程承包人的施工現場、辦公場所、生活營地、施工道路、附屬設施等,以及在上述范圍內的生產活動可能造成周邊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區域;環境保護專項設施區域。
2、編制依據
2.1環境保護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
2.2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和環境保護設計文件等;
2.3施工區、生活區、移民遷出和安置區等區域環境基本情況和環境保護要求;
2.4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措施計劃中有關水污染、大氣污染、固體廢棄物處置、水土流失、生態影響等的基本資料和經批準的環境保護措施;
2.5經環境保護部門確認的環境標準、污染物排放標準及環境質量標準;
2.6施工設備、材料等的出廠技術資料中有關環境保護的文件和資料。
3、監理目標
3.1以適當的環境保護投資充分發揮本工程潛在的效益。
3.2在環境影響報告書中所確認的不利影響得到緩解或消除。
3.3落實招標文件中環境保護條款及與環境有關的合同條款。
3.4保護人群健康,避免施工區內傳染病暴發和流行。
3.5實現工程建設的環境、社會與經濟效益的統一。
第二節監理職責
1、監理人職責
1.1審核承包人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中有關環境保護的措施計劃和專項環境保護措施計劃。
1.2參與工程監理機構組織的開工準備情況檢查和開工申請審批等工作,檢查開工階段環境保護措施方案的落實情況。
1.3審核承包人編報的環境保護規章制度和環境保護責任制。
1.4審核承包人的環境保護培訓計劃,并監督承包人對其工作人員進行環境保護知識培訓。
1.5督促、檢查承包人嚴格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有關環境保護的條款和國家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
1.6監督承包人的環境保護措施的落實情況。
1.7檢查施工現場環境保護情況,制止環境破壞行為。
1.8根據現場檢查和環境監測單位提供的環境監測報告,對存在的環境影響問題及時要求承包人采取措施,必要時應要求承包人進行整改。
1.9主持環境保護專題會議,協調施工活動與環境保護之間的沖突,參與工程建設中的重大環境問題的分析研究與處理。
1.10進行環境保護監理的文件檔案管理。
2、總監職責
2.1主持編制環境保護監理規劃,制定環境保護監理機構規章制度,審批環境保護監理實施細則。簽發環境保護監理機構內部文件。
2.2確定環境保護監理機構各部門職責分工及各級環境保護監理人員職責權限,協調環境保護監理機構內部工作。
2.3指導環境保護監理工程師開展監理工作。負責環境保護監理人員的工作考核,調換不稱職的監理人員;根據工程建設進展情況,調整監理人員。
2.4審核承包人施工組織設計中的環境保護措施和專項環境保護措施計劃。
2.5主持環境保護第一次工地會議,主持或授權環境保護監理工程師主持環境保護監理例會和專題會議。
2.6簽發環境保護監理文件,對存在的重要環境問題的處理,商工程總監理工程師后,簽發指示(有些項目稱《環境行動通知》)。
2.7主持重要環境問題的處理。
2.8主持或參與工程施工與環境保護的協調工作。
2.9檢查環境保護監理日志;組織編寫并簽發環境保護監理月報、環境保護監理專題報告、環境保護監理工作報告;組織整理環境保護監理合同文件和檔案資料。
3、監理工程師職責
3.1參與編制環境保護監理規劃,編制或組織編制環境保護監理實施細則。
3.2預審承包人施工組織設計中的環境保護措施和專項環境保護措施計劃。
3.3檢查負責范圍內承包人的環境保護措施的落實情況。
3.4檢查負責范圍內的環境影響情況,對發現的環境問題及時通知承包人有權要求提出處理措施。
3.5協助環境保護的總監理工程師協調施工活動安排與環境保護的關系,按照職責權限處理發生的現場環境問題,商工程監理工程師后簽發環境問題通知。
3.6收集、匯總、整理環境保護監理資料,參與編寫環境保護監理月報,填寫環境保護監理日志。
3.7現場發生重大環境問題或遇到突發性環境影響事件時,及時向環境保護的總監理工程師報告、請示。
3.8指導、檢查環境保護監理員的工作。必要時可向環境保護的總監理工程師建議調換環境保護監理員。
4、監理員職責
4.1檢查負責范圍內承包人的環境保護措施的現場落實情況。
4.2檢查負責范圍內的環境影響情況,并做好現場監理記錄。
4.3對發現的現場環境問題,及時向環境保護監理工程師報告。
4.4核實承包人環境保護相關原始記錄。
第三節監理內容與措施
1、水污染防治
1.1生活飲用水安全
(1)承包人的生活飲用水必須執行國家飲用水衛生標準。
(2)生活飲用水水源為地面水,則在取水點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的水域不準排入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
(3)生活飲用水水源為地下水,除防止地下水源污染外,水井口應高出周圍地面30~50cm,并設置井臺井蓋以防雨污水等進入。
(4)水源地(包括水廠)附近應設置明顯的衛生防護帶,防護帶內嚴禁堆放垃圾、糞便、廢渣,不得修建滲水坑、滲水廁所,不得鋪設污水管道,不準居住工人。
(5)定期監測有代表性的供水龍頭的游離余氯和糞大腸菌群。
(6)檢查供水單位對用氯量、余氯量以及加氯系統運行情況的記錄。
(7)為保障生活供水系統的衛生,承包人必須按照衛生標準對生活供水系統進行凈化。
(8)定期與不定期檢查承包人的水處理落實情況。
1.2生活污水處理
(1)生活污水要先經過化糞池發酵殺菌后,由地下管網輸送到無危害水域?;S池的有效容積應能滿足生活污水停留一天的要求。同時,化糞池要定期清理,以保證它的有效容積。
(2)要求承包人對排污口排出的生活污水進行內部監測。
1.3生產廢水處理
(1)承包人排出的生產廢水不得超過國標《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一級標準。生產廢水處理措施為沉淀池、油水分離器等。
(2)混凝土拌和廢水、混凝土澆筑、基坑等廢水含有大量的懸浮物,要經沉淀池沉淀后排出。
(3)施工車輛多,洗車臺廢水含油量大,要求含油廢水必須經過油水分離器處理或隔油池處理以后方可排出。
(4)防滲工程中會產生大量的廢泥漿,則必須挖沉漿池且嚴格監督及時清池,確保沉淀后清水排放;另外應確保沉漿池、儲漿池質量,以防漏漿現象。
1.4水體防治
(1)嚴禁向水體排放油類、酸液、堿液及其他有毒廢液和清洗裝儲過油類或其他有毒污染物的容器。
(2)嚴禁向水體傾倒生產廢渣、生活垃圾及其他廢物。
(3)嚴禁向水體排放或傾倒任何放射性強度超標的廢水、廢渣。
(4)燃料庫、化學藥品庫等應按照設計和合同要求,采取保護措施,避免污染水體。
(5)為防止地下水污染,嚴禁利用滲坑、滲井、裂隙排放、傾倒廢水。
(6)防滲工程施工中加入的化學物質不得污染地下水。
(7)水質保護區內不得設醫療點、畜禽飼養場、滲水廁所、滲水坑且嚴禁堆放垃圾、糞便、廢渣和設置污水溝或污水管道。
(8)應預防暴雨、洪水等造成污染物質、垃圾、污水處理池的沖刷、漫漬。
(9)嚴格按照規范要求進行蓄水前的庫區清理,防止水庫水質污染。
2、大氣污染防治
2.1施工區大氣污染主要來源于施工和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氣和粉塵。為防治運輸揚塵污染,要求承包人在裝運水泥、石灰、垃圾、土石料等一切易揚塵的車輛時,必須覆蓋封閉。
2.2砂石料加工及拌和工序必須采取防塵措施。
2.3對道路產生的揚塵,要求承包人采取定期灑水措施。
2.4大型燃油機械設備應裝置消煙除塵設備。
2.5嚴禁在施工區焚燒會產生有毒有害或惡臭氣體的物質。
2.6焚燒處理清除物嚴禁使用石油類和其他化學助燃劑。
2.7涵閘除銹施工面積大于100m2的應設隔塵幕簾。
2.8拆除舊建筑物時應隨時灑水抑制揚塵。
3、噪聲控制
3.1應明確工程施工期所采用的噪聲標準。
3.2為防止噪聲危害,對產生強烈噪聲或振動的設備,應選用低噪弱振設備和工藝。
3.3對接觸移動噪聲源如鉆機、振動碾、風鉆等的人員,必須發放和要求佩戴耳塞等隔音器具。
3.4對學校、醫院、機關等噪聲敏感區應在施工場界或噪聲接受點設置隔聲設施,并明確隔聲設施的建設用材、高度和長度。
3.5要求承包人合理安排作業時間,廣播宣傳或音響設備要合理安排時間,不得影響公眾辦公、學習和休息,減少和避免噪聲擾民。
3.6工程爆破應采用低噪聲爆破工藝,并避免夜間施工擾民。
3.7應避免其他噪聲和電鋸、電鉆等擾民。
3.8必須考慮施工活動對周圍環境的影響,如粉塵、噪聲、爆破等的影響。
3.9進入營地和施工區的車輛嚴禁使用高音或怪音喇叭。
3.10在交通干線兩側、營地、生活區周圍應結合綠化種植隔音林帶,減輕噪聲危害。
3.11加強工人文明施工教育,在營地、村鎮不得喧嘩、吵鬧。
4、固體廢棄物處理
4.1生產、生活垃圾和生產廢渣要運送到指定或設計的場所進行處理。
4.2承包人要合理地保持現場不出現不必要的障礙物,存放并處置好承包人的任何設備和多余的材料。
4.3儲存棄渣、固體廢棄物的場所,必須采取工程防范措施,避免邊坡失穩和棄渣流失。
4.4應在施工區和生活營地設置臨時垃圾儲存設施,防止垃圾流失,并定期將垃圾清走并進行覆土掩埋。
4.5醫院或其他醫療單位的含菌垃圾應送焚燒爐焚燒。
4.6嚴禁將含有重金屬和病原體等有害有毒成分的廢渣隨意傾倒或直接埋入地下。
4.7在飲用水源保護區、基本農田保護區嚴禁建設工業固體廢物集中貯存、處置的設施、場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場。
4.8當主體工程竣工時,承包人應從現場清除運走任何廢料、垃圾,拆除和清理不再需要的臨時工程,保持移交工程及工程所在現場清潔整齊。
5、土地利用
5.1嚴格按設計和合同要求利用土地,嚴禁占用合同以外的土地。
5.2妥善保存作業面表層的土壤以便施工結束后進行跡地恢復時使用。
5.3施工中機械、人員踏壓的農田,應在施工結束后進行翻耕,恢復其疏松能耕狀態。
5.4工程完工后,督促承包人按合同要求清場和施工場地的平整。
6、生態保護
6.1要求承包人加強野生動植物保護的宣傳教育。
6.2督促檢查承包人野生動物保護措施落實情況。
6.3要求施工中盡量減輕損壞現有生態。
6.4嚴禁亂砍亂伐和捕捉野生動物的行為。
6.5若發現或疑為珍稀動植物及其棲息生長地時,應立即采取保護措施,并及時上報有關部門。
7、健康與安全
7.1要求承包人對其雇員進行進場前體檢,不合格者不得入內。對進場雇員應每年至少進行一次體檢,并建立個人檔案。
7.2食品從業人員應按食品衛生法要求持證上崗。
7.3工地食堂應衛生、整潔,定期消毒;食品、刀具等應生熟分開。
7.4承包人應按操作要求提供有益于工人身心健康和有安全保障的生產條件。
7.5生活飲用水必須執行國家飲用水衛生標準。
7.6承包人在工地人員中設有一名或多名專門負責有關安全和防止事故的人員。
7.7承包人在整個合同的執行期間在營地住房區和工地采取適當的措施以預防傳染病,并提供必要的福利及衛生條件。
7.8要求承包人采取必要的預防措施,保護在現場所雇用的職員和工人免受昆蟲、老鼠及其它害蟲的侵害,以免影響健康和患寄生蟲病。
7.9施工區內若有病疫區,應要求加強防范措施,并經常檢查、核實和督促預防性藥物和防護用品的發放情況。
7.10為了有效地對付和克服傳染病和職業病,承包人應遵守并執行中國政府或當地醫療衛生部門制定的有關規定、條例和要求。
第四節監理工作
1、環保監理對策
環境保護監理的對策是:防治結合,預防為主,以防保治,以治促防。
(1)防治結合
監理工作同時兼顧列入工程量清單的工程防護措施和未列入工程量清單的污染物、污染源治理以及臨時過渡工程環保措施;
(2)預防為主
將預防人為活動對自然環境造成的污染和破壞放在環保監理工作的首位;
(3)以防保治
質好量足地完成環保防護工程,保證工程竣工后實現環境保護預期治理效果;
(4)以治促防
采取監理措施治理污染源、污染物,降低或避免施工給環境帶來的次生污染,促進施工全過程的環保工作。
環保監控措施
(1)組織措施
1)總監理工程師負責環保工作,選派經環保部門培訓的專業工程師負責環保監理工作;
2)制定環保監理規劃,明確監理范圍及工作標準,驗收時向業主提交環境監理總結;
3)要求承包人確定環保工作責任人,會同政府、業主、監理人建立環保工作聯動監控體系,落實各方聯系人員、聯系方式。
4)監理工程師將督促承包人在施工階段,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規、政策要求,做好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措施的實施工作。
(2)技術措施
1)認真審查施工設計文件,檢查有無遺落差錯,協助設計單位提交滿足環保法規要求的設計文件;
2)審查承包人的環境管理體系情況,審定承包人識別的《環境因素清單》,以此為依據進行檢查;
3)防護工程監理:監理坡面防護工程、擋土墻工程、沖刷防護工程等數量、質量、位置符合設計要求及質量標準;
4)植被工程監理:水土保持或改進工程、污水治理工程、化糞池、毛發聚集井、隔油池、中和池、降溫池系統完整、質量合格
5)大氣環境監理:通過文明工地建設及硬化、遮擋、苫蓋、灑水等措施盡大限度控制揚塵污染,同時監控好除塵設施的施工;
6)噪聲治理:監控承包人盡量采用低噪聲設備,通過調整作業時間,避免夜間施工擾民。重點監控承包人對噪聲的密閉、隔聲措施及沿線敏感點采取的拆遷和隔聲墻措施,以求降低或避免噪聲污染;
7)固體廢物:監理各施工營地定點設置垃圾桶,對垃圾要進行必要的處理,嚴禁隨意堆放、焚燒;及時回收包裝廢棄物,不得隨意丟棄,污染周邊環境,定期清理運往垃圾填埋場;監控承包人根據工程進度需要合理安排取棄土作業,制止亂取亂棄,檢查并督促承包商采取防止渣土灑落、泥漿廢水流溢、粉塵飛揚的施工措施,工程結束及時平整取棄土場地;
8)電磁污染監理:審核承包人,使用產生電磁波的各種工業和家用電器設備、產品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檢查產品合格證、技術說明書,對有電磁污染的設備要采用主動屏蔽和被動屏蔽的技術方法,將電磁波的影響控制在一定范圍內。將屏蔽體在電磁波作用下感應生成的射頻電流導入大地(射頻接地),以避免屏蔽本身成為射頻電磁波的二次污染源。利用某些物質構成電磁波的吸收部件,進行吸收防護。監控承包人加強對產生電磁波的應用設備的技術管理和治理。
9)會同委托人、設計人、承包人針對水保、環保重大問題制訂處置預案;
10)依法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環保、水保重大事件。
(3)經濟措施
要求承包人制定提交環??己私洕熑螤?、作為環保不達標的處置依據。
(4)合同措施
依據國家、地方的法律、法規和業主的有關規定,在分包、勞務等合同中必須約定環境保護、水土保持的內容,雙方在合同履行中必須嚴格執行。
3、環保監理工作內容、要點和程序
3.1制定環境保護措施
為保護生態環境,防止水土流失、減少施工期間的噪聲和空氣污染、防止污水沖刷農田、淤塞灌溉渠道及河流,要求施工單位在施工組織設計中,制定詳細而可行的環境保護措施,并在施工過程中檢查落實。
3.2防止和減少對大氣的污染
(1)減輕施工車輛行駛中的灰塵,要求施工單位定時在車輛行駛的道路上灑水;
(2)進出工地的車輛進行沖洗,避免泥土污染道路;
(3)運渣土的車輛在運輸行駛途中,不得發生灑漏,否則應采取措施,如在車箱縫隙處鋪設塑料布,渣土面上加蓋蓬布等。
(4)現場攪拌砼時,攪拌位置應離民房或生活房屋一定距離。
3.3減輕噪聲及振動
(1)凡靠近居民區施工,噪聲較大的施工工序,晚上十點鐘以后應停止施工,若因施工工藝要求確實不能中斷施工的,應事前向有關部門申報以獲得批準;
(2)軟基加固中的強夯施工,應充分考慮對周邊建筑物的影響,靠近居民區時,晚間應停止強夯作業,要求施工單位合理安排好作業時間,做到既不影響施工進度,又不影響工程施工質量。
3.4取土、棄土(碴)、廢水及垃圾的處理
(1)取土處取土時,應考慮挖山造田的可能,避免施工結束后出現地面坑坑洼洼,破壞周圍環境。
(2)棄土應棄于指定地點,先防護后棄土場應壓實,避免雨水沖刷、流失而造成污染。
(3)取土時應避免到處亂挖亂掘,使周圍的植被遭受破壞。
(4)生活廢水應排入沉淀池、化糞池進行處理,不得污染水源及影響居民生活環境,沉淀池及化糞池應加蓋,防止蠅蚊滋生。
(5)生活區及工地周圍應保持整潔,生活垃圾不得到處亂扔,應集中收集處理。
(6)臨時租用或借用范圍內的臨時建筑,施工結束后應予拆除,恢復原貌。
3.5環保監理工作要點
環保監理工作,是保護生態環境、保障人體健康的一項重要工作,加強施工階段的環境監理,控制施工階段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是監理工程師的重要職責。
監理工程師將督促承包商在施工階段,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規、政策要求,做好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措施的實施工作。
(1)監理工程師要將環境保護監理工作納入工程監理細則??⒐を炇諘r向業主提交工程環境監理總結報告。
(2)現場核對設計單位對工程的環保設計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合理,發現問題及時提出和敦促設計單位補充、完善和修改環保設計方案和措施。
(3)審查承包人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時,認真審查環保體系是否建立健全,環保措施是否到位,存在問題要進行補充、修改、完善,并監督形成實施。
(4)督促承包人建立水環境監測制度,監督其對附近居民的水井、泉水出露點進行長期觀測,防止隧道施工造成地表水干涸。
(5)監督承包人認真執行“以堵為主,限量排放”的防排水原則,避免影響當地的生態環境。
(6)防止亂挖亂棄,棄渣場、施工便道、生產生活場地等均要求先擋后棄。
(7)督促承包人棄渣后渣頂予以復耕,造地還田,避免水土流失。
(8)監理工程師要督促承包人做好環保工作。生產、生活垃圾要進行必要的處理,嚴禁隨意堆放、隨意焚燒。
(9)及時回收包裝廢棄物,不得隨意丟棄。污染周邊環境。
(10)工程取土應盡可能選在非耕地,確實需要在農田取土時,應優先考慮復耕。
(11)砂、石等散裝材料、生產垃圾運輸時,要有遮蓋,防止污染環境。
(12)經常檢查承包人建立健全環水保體系運轉情況,認真履行環保工程措施施工質量的監督管理。
(13)監理密切配合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檢查、測試、督促和獎罰。
(14)監督承包人的廢水、棄渣、水泥以及各種工程垃圾等的排放和植被的恢復工作。
(15)特別要重視臨時工程的施工過程對環境的影響,確保本標段環境和水土得到保護或保持。
篇2:鐵路建設工程環境保護水土保持監理工作
鐵路建設工程環境保護、水土保持監理工作
[1 工作依據
[1.1 工程環境保護、水土保持監理工作的依據
1 國家和鐵道部關于鐵路工程建設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工作的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
2 經批準的開工項目環境評估意見書。
3 施工區域地方的環保規定。
4 本項目的設計文件及相關環境保護和水土保持工程設計。
5 建設單位下達的有關工程項目的環境保護、水土保持規定和要求。
6 委托監理合同。
7 施工合同。
[2 主要監理工作
[2.1 工程開工前,總監理工程師應在項目監理機構中安排一名專職或幾名兼職專業監理工程師,負責工程環境保護、水土保持監理工作。
[2.2 項目監理機構在編制監理規劃時,應專門列出環境保護、水土保持監理工作內容,安排專業監理工程師編制環境保護、水土保持監理實施細則。
環境保護、水土保持項目監理實施細則應包括如下內容:
1 本工程項目的工程特點與環境保護、水土保持要求;
2 環保監理的工作范圍及工作重點;
3 環境保護、水土保持監理工作流程;
4 環境保護、水土保持監理工作目標、控制要點及監控手段;
5 工作方法及措施;
[2.3 專業監理工程師在圖紙現場核對及參加設計交底時應熟悉了解施工現場的環境特點,施工圖中專門列入的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工程內容。掌握設計文件中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及環境保護、水土保持要求。
[2.4 監理工程師審查施工組織設計時,應對施工單位在工程施工中的環境保護、水土保持措施、環境保護、水土保持方案、實施辦法進行審核。符合相關規定,由專業監理工程師提出審核意見,報總監理工程師批準,控制工期工程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審查后報建設單位。
[2.5 審查施工單位現場的環境保護、水土保持組織機構、專職人員、環境保護、水土保持措施及相關制度的建立,當符合要求時,總監理工程師才能批準工程開工。
[2.6 督促施工單位與當地環保部門建立正常的工作聯系,了解當地的環境保護、水土保持要求和相關標準,取得當地環保部門的支持。
[2.7 施工過程中監理工程師對施工單位環境保護、水土保持措施進行跟蹤檢查,對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工程項目進行檢查及驗收。
[3 控制要點
[3.1 臨時施工道路的開挖及修建
1 施工單位修建臨時施工道路、征地或租用土地要取得當地環保部門的批準,辦理相關環境保護、水土保持手續。
2 按設計圖要求控制臨時工程對環境的影響。
3 修建過程中對樹木的砍伐,要辦理相關手續。
4 對原地形地貌的破壞,施工完成后必須予以恢復。
5 臨時便道的修建,如對地表水系造成影響,施工中必須采取措施,施工結束后對原來的地表水系要予以恢復。
6 施工棄碴不得棄入當地河、湖,不得影響現有地表水系,應集中在指定棄碴場地。
[3.2 水上施工作業環境保護措施的檢查
1 水上施工作業方案必須符合環保的要求。
2 水上鉆孔作業不得向河湖中,也不得向岸邊棄碴,應集中用船運至指定棄碴區域。
3 筑島施工或修建臨時丁壩,必須征得當地水利部門的批準,筑島或修建臨時丁壩不應引起水流大的改變,防止一側沖刷,另一側淤積。
4 采用泥漿護壁鉆孔施工,應有專門的造漿船,廢棄泥漿不得向河湖傾倒,應采取相應措施集中到指定地點棄放。
5 嚴禁向河湖傾倒建筑垃圾。
[3.3 取土場,棄土場的使用和恢復
1 施工中取土及棄碴應在設計文件中指定的位置,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應辦好相關的征地手續。
2 檢查取、棄土場便道揚塵對環境影響的控制措施。
3 施工取土場及棄碴場應建立良好的防排水系統,棄碴場擋護結構應符合設計文件的規定。
4 施工結束后,應根據周邊地貌特點,對取土場予以恢復,在取土場及棄碴場周圍,應按設計要求進行地表綠化。
[3.4 施工污水排放的處理
1 隧道施工中,污水不經處理不得直接排入洞外地表,也不得直接排入附近河湖之中。
2 施工營區的生活污水,必須建立適當的污水處理設施,不得直接排入附近河湖之中。
[3.5 施工營區的環境保護
1 施工營地要進行適當綠化,以便與周圍環境相協調。
2 生活垃圾,固體廢棄物必須集中放置運至當地的垃圾處理點,不得隨意丟棄。
3 施工營區要有專人進行衛生清掃,搞好環境衛生。
[3.6 施工現場周圍水系的保護
施工中應盡量保護當地水系,如有破壞,應采取工程措施予以恢復,防止地表水土流失或造成堵塞,排泄不暢。
[3.7 施工影響區的恢復
施工結束后,應按照原地貌特點,進行土地復耕,地貌恢復并進行綠化,清除一切施工垃圾。硬化的地面、地表臨時建筑予以鑿除。
[3.8 混凝土拌和站的環境保護
1 污水處理:施工中的污水、設備清洗污水要經處理才可排放,并應建立排水系統。
2 原材料堆放,要符合規定。
3 混凝土攪拌機要適當封閉,防止揚塵污染。
[3.9 隧道內施工環境
1 隧道內施工要建立良好的通風系統。
2 督促施工單位定期對有害氣體排放進行檢測。
3 棄碴運輸盡量采取減少污染環境的手段(如軌道運輸等)。
4 現場作業人員勞動保護要符合有關規定。
[3.10 改良土施工控制環境污染措施的檢查
1 專業監理工程師應根據投標承諾及批準的施工方案檢查施工單位采用的機械設備及施工工藝。
2 采用拌和場集中配制時,檢查堆料覆蓋、拌和配料的封閉(或半封閉)設施。
3 對于路拌施工,檢查撒灰、拌和使用的設備、檢查是否采取了有效措施控制揚灰。
[4 主要工作方法和措施
[4.1 巡視與指令
1 監理工程師應經常對施工現場進行巡視,了解各項環境保護、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實狀況。對重點工序或重點施工地段,進行檢查,了解環保進展。
2 對巡視中發現的問題,及時下達監理工程師通知,指令施工單位改正,并對整改結果進行復查。[4.2 設計文件中的環境保護、水土保持項目按設計要求進行驗收
1 路基邊坡植草及地表排水系統
2 棄碴場擋墻的砌筑及岸坡防護
3 站場排污設施、排水系統
4 電磁污染防治措施
[4.3 主要措施
1 環境保護、水土保持與工程主體同步驗收,環境保護、水土保持不達標工程不予驗收
2 經濟措施:監理工程師應根據工程量清單中技術措施費所列環境保護、水土保持費用,環境保護、水土保持達不到要求該項費用不予計價支付。
3 報告:對環境保護、水土保持不重視或不采取措施的單位,及時向建設單位或鐵道部建設主管部門報告,建議列入不良記錄。
篇3:公路工程安全監理和環境保護監理
公路工程安全監理和環境保護監理
根據**公路特點,總監辦成立了安全監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監理,將K12+200~+600段、K14+700~+900段挖方、橋梁吊裝及現澆箱梁支架、臨時用電、安全保通作為安全監理的重點,督促承包人完善施工安全保證體系和各項管理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目標和安全經費,加強對施工人員 "三級"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配備必要的安全保護用品,總監辦認真審核高邊坡挖方、現澆箱梁支架、梁板吊裝安全施工方案,審核承包人專職安全員、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資格,把工地臨時用電、交通管制、拌和站施工、機械設備管理作為安全監理的難點,加強日常安全巡視,督促施工單位在施工點設置安全警告標志和施工標志牌,督促操作人員佩戴安全繩、安全帽等,規范施工人員安全操作行為,當發現安全隱患時,及時采用口頭、書面、報告等形式,督促施工人員改正、整改、停止施工,消除安全隱患,保證施工順利進行。同時配合**處安全保通處不定期開展安全檢查,對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行為進行制止和懲處,并督促施工單位整改,規范施工行為。通過施工單位的嚴格管理和現場監理的不懈監督,Ⅰ、Ⅱ合同段圓滿實現了安全生產的目標。
為把**公路建成一條生態環保的三級公路,根據**處和總監辦簽訂的責任書,總監辦成立了以總監為組長,安全副總監為副組長,其他相關人員組成的環保領導小組,還設立專職的環保工程師負責具體監理工作。同時,制定了相應的環保工作計劃、監理措施。其次,加強現場監控力度,嚴格管理和控制,以不破壞就是最好的保護為中心理念,做好防治工作。督促施工單位落實環保責任目標,對拌和站、預制場、砂石料場、施工便道采取防塵、防噪音措施,杜絕棄土、棄渣、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亂堆亂放,一律運至棄土場堆放,并對棄土場采取整平和恢復植被措施,同時完善合同段內排水、排洪系統,防止雨水沖毀農田。**公路的環保工作通過二年多的不懈努力,有效的防止了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壞,使工程建設與自然環境協調一致,達到了人與自然的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