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家城市建設發展有限公司
工程施工現場簽證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有效控制工程造價,明確變更、簽證的權限范圍,加強現場施工管理,確保工程施工安全及質量要求,同時為工程結算提供客觀、真實、準確的依據,認真做好現場簽證及有效控制簽證流程,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現場簽證的原則:1)準確計算原則;2)實事求是原則;3)及時處理原則;4)避免重復原則;5)現場跟蹤原則;6)授權適度原則。
第三條
現場簽證的基本要求:1)真實性;2)合理性;3)準確性。
第二章職責分工
第四條
監理單位專業監理工程師協助項目經理或現場代表對工程施工現場簽證工作的管理與實施;負責判斷簽證內容是否屬簽證范疇,負責權衡、分析是否予以簽證,得出結論上報甲方項目經理或現場代表。
第五條
公司授權派駐項目經理或現場代表負責工程施工現場簽證工作的協調管理與實施;負責判斷監理簽證內容是否屬簽證范疇,負責權衡、分析是否予以簽證,得出結論上報工程部。
第六條
工程部負責審查簽證內容,簽證范疇是否屬于合同約定承包范圍以外的工作,對是否予以簽證得出結論,會同法務部對予以簽證的費用進行經濟性評審。
第七條
工程施工方(簡稱乙方)負責對甲方或監理下達的指令及需由乙方簽證的工作內容進行簽證,并對簽證的及時性、真實性負責。
第三章現場簽證內容及權限
第八條
現場簽證的內容
1、工程量清單范圍以外工作內容的。
2、合同約定承包范圍以外的工程的。
3、施工圖和設計變更造成工程量增減的。
4、甲方確定的必須通過簽證才予確認的。
5、工程施工合同中約定必須簽證的。
6、法律、法規及現行有效標準規定必須簽證的。
第九條
項目經理或現場代表全權負責簽證的工程量投資估算不超過5萬元,若簽證的工程量投資估算超過5萬元,需責任方提出設計變更或工作聯系單后,建設單位相關領導和部門負責人協同甲方專業工程師、甲方造價管理人員共同審核批復后再實施。
第四章現場簽證參加人員
第十條
項目經理或現場代表、公司專業工程師、造價工程師、乙方代表、監理單位代表。根據簽證的權限,確定參加簽證的人數,參加簽證單人員最少不少于3人,即現場代表、監理單位代表、乙方代表。
第五章現場簽證單填寫要求
第十一條
所有工程量必須經現場測量后填寫,到場人員必須當場在現場簽證單上簽字或當場在記錄的原始數據上簽字。合同約定之外的工作內容,必須附有設計修改、變更圖紙、技術核定單或工程聯系單等書面資料,相關資料必須符合伍家城建公司相關規定要求及合同的約定。
第十二條
簽證必須達到量化的要求,必要時須用簡明圖標注,簡圖必須按施工圖繪制標準與要求繪制,對工作事實的表述應清晰簡明,工程簽證單的每個字、每個字母或每個計算式都必須清晰準確,每一種材料的名稱、規格及數量必須標注明確,隱蔽工程必須附影像資料,并可以進行費用計算工作,每份簽證的詳細預算必須附在本張簽證單后面,否則不予簽證。
第十三條
對無印章、無簽字、無日期、文字含糊的不能簽證。
第十四條
對較大的事項,要有備份或記錄在案。
第十五條
總價合同包干的嚴禁簽證
第十六條
拆除工程舊材料回收需要簽證。
第十七條
因清單招標的投標人漏項的嚴禁簽證。
第十八條
現場簽證要及時辦理,不應拖延過后補簽。對于一些重大的現場變化,還應該有拍照或錄像,以保存第一手原始資料。
第十九條
簽證單必須一事一簽,對于不屬于合理簽證應在簽證單上說明原因并注明“未予簽證”字樣。
第二十條
在工程承包范圍以外且估算金額超過五萬元的簽證,必須遵循“先打報告或洽商經建設單位進行經濟分析同意后方可實施”的原則;簽證必須手續齊全,內容真實,時間及時,計量準確并附計量過程或計算表達式。
第二十一條
現場簽證單原件最少一式五份,項目經理、工程部、法務部、監理單位、乙方各留一份,避免受益方自行修改,工程結算時無法對證。
第二十二條
現場簽證單必須在14天之內完成所有簽證手續,逾期不再接受簽證單。
第二十三條
簽證原則上不允許簽計時工,如有特殊臨時用工情況,必須報伍家城建公司批準后方可實施,簽證時必須列明人工數及用工時間。
第二十四條
以下幾種現場簽證方式無效:
1)、簽證單上只有----簽名
2)、簽證單上有------簽名+“同意”
3)、簽證單上有------簽名+“情況屬實”
4)、簽證單上有------簽名+“以上情況屬實,同意簽證”
正確的做法是:“簽名+復核后的具體描述性簽證意見”。即對工作事實的表述應清晰而簡明,能量化的必須達到量化的要求。
第二十五條
現場簽證單、技術核定單、工作聯系單應統一編號歸檔,建立好管理臺賬,以便工程結算時查找核對。
第二十六條
工程設計變更,包括技術核定單、工作聯系單必須按工程變更程序報批后方可執行。
第二十七條
現場簽證單必須使用伍家城建公司統一制定的表格,并附一份完整預算,各單位必須在規定的時限內審核簽字蓋章,城建公司對預算進行審核作為工程結算的依據。
第六章現場簽證程序
第二十八條
由生效的設計變更單、技術核定單、工作聯系單發生的現場簽證,由乙方提出簽證申請,項目經理或現場代表組織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公司工程部、法務部相關人員參加,現場進行工程量測量、審核后簽字蓋章確認,再報伍家城建公司分管領導簽字蓋章確認。
第二十九條
投資估算在5萬元以內(含5萬元)的簽證,乙方提出申請→監理工程師、項目經理或現場代表審核同意進行簽證→由工程部、項目經理或現場代表、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等相關人員現場進行工程量測量、簽字蓋章確認,再報伍家城建公司工程部、公司分管領導簽字蓋章確認。
第三十條
投資估算在5萬元以上(不含5萬元)的簽證,乙方提出申請→監理工程師、項目經理或現場代表審核同意進行簽證→由工程部、法務部、項目經理或現場代表、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等相關人員現場進行工程量測量、簽字蓋章確認,再報伍家城建公司工程部、公司分管領導簽字蓋章確認。
第三十一條
簽證流程:專業監理工程師及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確認→項目經理或現場代表簽字確認→公司相關部門專業工程師審核簽字確認→工程部負責人審核簽字確認→公司分管領導簽字確認,最后加蓋建設單位和伍家城建公司公章。
第七章現場簽證的效力
第三十二條
乙方上報的簽證文件,未經甲方簽證的,均屬無效。已實施未經簽證所產生的經濟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對甲方的指令確有異議可以拒簽,在甲方堅持要求執行時,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因拒不執行指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三十三條
凡簽證責任人未按法律、法規、現行標準、規定及合同約定時間內對對方提交的文件未予以簽證或答復的,應視為要求已被確認,由此產生的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第三十四條
本辦法為甲乙雙方在合作中的經濟或法律責任界定的依據,包括返工、返修、停工損失、延誤的工期及其它經濟損失。
第三十五條
所有現場簽證單必須最后加蓋了伍家城建公司或伍家建管辦公章方能生效。
第八章現場簽證的時效性
第三十六條
臨時性工作、工程變更通知單、技術核定單、工作聯系單或申請報告所含內容完工后,施工單位必須在7天內提交簽證申請并附相關批復單的復印件,工程部在收到施工單位送交簽證單7天內,甲方必須組織驗收,合格后在14天內完成簽證,
隱蔽工程必須先簽證后隱蔽。
第三十七條
工程變更通知單、技術核定單、工作聯系單或申請報告所含內容涉及樓層、部位較多,無法及時完成的,其驗收納入相應的分部分項工程,但仍需在全部完工后進行簽證。
第三十八條
工程部應按簽證事件發生的時段按期簽證或簽字,法務部應按期核實簽證費用。超過單項合同價款5%的,按《伍家崗區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暫行辦法》和《宜昌市伍家崗區項目代建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
承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后14天內不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第四十條
必要時,甲方可發出口頭指令,施工方對甲方的口頭指令應予以執行。但乙方應在48小時內提出書面文件,甲方必須簽證確認。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一條
原辦法廢止,本辦法自行文之日起執行,由工程部負責統一解釋。
第四十二條
本辦法作為施工合同的附件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日修訂
伍家城市建設發展有限公司
篇2:某地產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管理辦法
1.目的
為了加強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管理,規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確保工程質量和工程進度,制定本管理辦法。
2.范圍
本管理辦法適用于**集團所屬各房地產公司的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的管理。
3.職責
3.1集團財務部成本管理中心負責本辦法的制訂、修改、解釋、指導、監督檢查。
3.2集團所屬各分公司有關部門、人員(包括經辦、審批、資料管理等)負責貫徹執行本管理辦法。
4.方法與過程控制
4.1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要嚴格執行以下原則:
4.1.1權力限制原則:公司對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管理實行嚴格的權限規定,不在權限范圍之內的簽字一律無效,如對公司造成損失,追究越權簽字人的責任。
4.1.2時間限制原則:公司對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及其結算實行嚴格的時間限制,禁止事后補辦。
4.1.3一單一算原則:一個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單應編制一份結算單,且對應一個工程合同。
4.1.4一月一清原則:每月10日前,發包單位、承包單位應就截止上月末已完工且手續完備的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核清造價并簽字確認,交部門領導復核。
4.1.5完工確認原則: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完工后,發包方現場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必須在完工后5日內簽字確認,如屬隱蔽工程,(來自:m.airporthotelslisboa.com)必須在其覆蓋之前簽字確認。
4.1.6原件結算原則: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的結算必須要有齊備的、有效的原件作為結算的依據。
4.1.7多級審核原則: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的造價結算至少要經過二級以上的審核。
4.1.8法律約束原則:50萬元以上的工程合同,發包單位與承包單位簽署工程合同的同時,應與承包單位另行簽訂《關于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的協議》,作合同補充協議,供雙方執行。50萬以下的工程合同應有符合本管理辦法的相應條款。
4.1.9標準表格原則:所有的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單都必須使用規定的標準表格。
5.設計變更內容、格式要求及流程
5.1設計變更的內容及格式要求
5.1.1設計變更是對設計內容進行修改、完善、優化。一般需要設計單位的簽字、蓋章,或者發包單位的有關職能部門(設計部、工程管理部)代簽。
5.1.2設計變更的主要類型:
◆由于設計單位的施工圖出現錯、漏、碰、缺等情況,而導致做法變動、材料代換或其他變更事項;
◆由于發包單位設計部改變建設標準、結構功能、使用功能、增減工程內容,而導致做法變動、材料代換或其他變更事項;
◆由于工程管理部、項目部、監理單位、承包單位采用新工藝、新材料或其他技術措施等,而導致做法變動、材料代換或其他變更事項;
◆由于銷售部、客戶服務中心、業主要求提出變更,而導致做法變更、材料代換或其他變更事項。
5.1.3所有設計變更必須使用公司規定的標準表格(見附件),并明確以下內容:編號、工程名稱、發生的時間、發生的部位或范圍、變更的內容做法及原因說明、增加的工程量、減少的工程量、相關圖紙說明。
5.1.4同設計院對接的部門和經辦人員應要求設計院按規定的統一格式填寫設計變更單,如設計院未按規定格式填寫或另有附圖,經辦人員應另行按規定格式填寫設計變更單作內部審批、結算用,設計院的文件只能作為附件。
5.1.5所有設計變更只有加蓋《設計變更、現場簽證協議書》中留有印樣的專用章或發包單位公章才能生效,承包單位也應加蓋有效印章。
5.1.6發包單位自行提出的設計變更是否需要設計院蓋章簽字,由各公司根據當地具體規定執行,如果無須設計單位確認,則由發包單位相關職能部門簽字確認。
5.1.7發包單位、承包單位均應對設計變更單進行編號(可按歸屬合同連續編號,總承包合同還應分專業連續編號),并整理歸檔、妥善保存;雙方都應設置設計變更、現場簽證事項的單據交付記錄,即交付對方單據時要求對方簽收,接受方不得拒簽。
5.2設計變更辦理一般流程:
5.2.1對于設計院發出的結構專業或安裝專業的變更指令,在本流程圖中是按與工程管理部對接考慮,若結構、安裝設計管理人員的編制在其它部門則相應修改。
5.2.2設計部、工程部在填寫設計變更單時,應根據事件的重要性由部門經理或其授權人簽署。非設計院提出的重大設計要求應按當地主管部門的規定,由設計院發出。設計變更若涉及到需要重新報建的需知會相關部門;如涉及到對客戶銷售承諾的改變需知會營銷部。
5.2.3設計部、工程部在填寫設計變更單時,若因本專業變更導致其它專業需要一同變更的,應發相關知會。(如因墻體位置改變導致水電管線移位)
5.2.4成本部在對變更費用進行估算時,應對措詞不清,結算時易引起分歧、糾紛的變更單退回,要求提出部門表達清楚,不致引起歧義。
5.2.5一般來說,工程師確認時只需要按照相應的設計變更文件確認完成或未完成的事實,而不需要確認具體的工程量。但當無法根據設計變更文件直接計算出工程量,或者相應設計變更文件的某條或某幾條只完成一部分時,監理工程師及項目部現場工程師應直接在設計變更單中確認相應的工程量。
5.2.6對于造價調減的設計變更,發包單位現場工程師要及時跟蹤、落實、核定減少的具體數額,并與承包單位形成書面記錄,防止因漏報而給公司造成損失。
5.2.7項目經理部應嚴格按變更金額簽發的權限報批,為提高效率,公司領導、職能部門經理可根據實際需要,在自身職能范圍內,對下屬職員作書面授權,但授權人仍為責任人。
6.現場簽證的內容、格式要求及流程
6.1現場簽證的內容及格式要求
6.1.1現場簽證是指對施工管理中發生的零星事件的確認,例如:因設計變更引起的拆除、地下障礙的清除遷移、現場簡易通道的搭建、臨時用工等。
6.1.2現場簽證的主要類型:
◆因設計變更導致已施工的部位需要拆除(需注明設計變更編號);
◆施工過程中出現的未包含在合同中的各種技術措施處理;
◆在施工過程中,由于施工條件變化、地下狀況(土質、地下水、構筑物及管線等)變化,導致工程量增減,材料代換或其他變更事項;
◆發包單位在施工合同之外,委托承包單位施工的2萬元以內的零星工程;
◆合同規定需實測工程量的工作項目;
◆紅線外施工道路的修補(紅線內的施工道路修補宜在合同中包干)。
6.1.3所有的現場簽證單都必須使用公司規定的標準表格(見附件),并明確以下內容:編號、工程名稱、發生的時間、(來自:m.airporthotelslisboa.com)發生的部位或范圍、變更簽證的內容做法及原因說明、增加的工程量、減少的工程量、相關圖紙說明。
6.1.4關于臨時用工的簽證事項,雙方應在簽證通知單上洽商確定以下問題:工作內容及工作量、工日、工日單價(如屬綜合單價,則包含間接費、管理費和利潤,并明確是否包含稅金)。
6.1.5所有現場簽證單只有加蓋《設計變更、現場簽證協議書》中留有印樣的專用章"或發包單位公章才能生效,承包單位也應加蓋有效印章。
6.1.6發包單位、承包單位均應對現場簽證單進行編號(可按歸屬合同連續編號,總承包合同還應分專業連續編號),并整理歸檔、妥善保存;雙方都應設置設計變更、現場簽證事項的單據交付記錄,即交付對方單據時要求對方簽收,接受方不得拒簽。
6.2現場簽證的一般辦理流程
6.2.1監理及項目部工程師在簽證前必須認真核對簽證工程的施工時間、工作內容、發生原因、發生的工程量、工日數、 機械臺班數以及簽證所發生的費用應由何方負擔等。特別是對發生的原因以及責任單位的交代應詳細、明了。
6.2.2對于措詞含糊容易引起歧義的簽證,現場工程師在簽署時應征求成本人員意見,成本人員審核重大簽證費用也應避免用詞不準在結算時造成經濟糾紛。
6.2.3簽證內容完成后,工程師應避免簽署類似"情況屬實"或"工程量屬實"等模糊性內容,而必須實度實量后簽字確認完成或未完成的事實或者工程量、材料材質和規格、工日數、機械臺班等。原則上監理工程師不應直接在簽證上簽認有關單價或總價。所有的確認和簽證單都需經項目部負責人核準后方為有效。
6.2.4如果簽證單附有交工圖紙,則監理及項目部工程師應審核圖紙是否與實際施工結果相符,并在圖紙上簽字確認,此時可以不對工程量進行確認,由成本部按照圖紙核算工程量。
6.2.5項目經理部對簽證單上直接簽定的工程量的準確性負責。
6.2.6如簽證單涉及到隱蔽施工、金額、工日、機械臺班及其它事后不可復核的項目時,則應由項目部工程師及成本部工程師共同現場認定。
7.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辦理時間的規定
7.1正常的設計變更和現場簽證單,應在有效簽字人共同簽署完成,并與承包單位核定費用后,才通知承包單位開始實施。特急類(指如果不立即實施將造成更大損失的簽證)設計變更和現場簽證,可以先實施再核定費用;如屬隱蔽工程及事后不可復核的工程,則必須要求承包單位在隱蔽部位覆蓋之前或拆毀前提出預算并對清工程量。
7.2對于費用未核定的設計變更和現場簽證單,發包單位項目部必須督促承包單位盡快計算變更簽證費用,最遲在變更簽證內容全部施工完后的10日內(自監理及甲方工地代表確認完工情況的日期開始計算),向甲方報送完整的變更結算。設計變更單由成本管理部負責10日內核定其工程量,審核完變更結算;現場簽證由項目經理部初審,成本管理部終審。
7.3合同中應規定"承包方違反變更簽證結算上報時間的違約條款"。如:每拖延一天,則扣減上報結算總價的5%,扣完為止。
7.4監理、現場工程師應在變更簽證內容完成的5個工作日內在設計變更和現場簽證單上對完成時間和完成情況進行說明。
7.6承包方應每月5日前將上月已經核完費用的變更簽證單作一份匯總表上報給發包方,發包方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比例同期支付。成本管理部應將變更、簽證發生的情況分析匯總,報送公司領導、設計部、項目經理部、工程管理部,并進行數據綜合分析,提出相應的管理建議。
8.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結算書的格式要求
8.1變更簽證的結算書應包括:變更或簽證單原件以及與變更簽證相關的所有往來函件、結算書、(監理審核意見)、施工合同中相同工作內容的綜合單價、費率合同或合同缺項時應附取費表、材料調差依據、不執行定額的應附工料分析表、其他需要說明的與造價有關的問題等。
8.2成本管理部內部審核不得少于兩級審核。
8.3變更簽證結算書的內容必須完整、準確,并可以制定防止承包單位高估冒算的約束措施,如在合同中約定:變更結算報價超過最終審定價10%,將把最終審定價降低一定比例。
8.4雙方核定設計變更或現場簽證的造價后,應在變更簽證單上注明核定費用,并由雙方責任人簽字、蓋章。
集團所屬各分公司務必嚴格執行本管理辦法,在執行過程中,各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編寫具體的操作細則,并不得與本管理辦法相沖突。各公司編制的《實施細則》,報集團財務部成本審算中心核實,經集團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實施。
9.表格
**有限公司設計變更單
**有限公司現場簽證單
10.支持文件
《關于設計變更、現場簽證的協議》
篇3:房地產公司工程部簽證管理
房地產公司工程部簽證管理
第一節 管理職能
一、總工程師負責簽證工作的領導,由總工負責審批。
二、工程部負責會同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確認工程簽證的實物量。
三、工程部負責會同審查工程簽證的金額,確認材料價差補償范圍、種類及預算量,確認價差。
第二節 辦理簽證的范圍和依據
一、下列情況可以辦理工程簽證:
1、施工單位依據設計院或建設單位出具的設計變更圖、洽商記錄、變更通知而變更施工。
2、由于建設單位的責任引起的停工,返工損失。
3、施工單位應建設單位的要求從事施工范圍之外的作業。
二、辦理價差簽證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施工單位自行采購并實際用到工程上的材料、加工件或半成品。
2、合同預算中對該品種的材料,加工件或半成品沒有包死價格,并規定可以計算價差。
三、造價增加小于等于2000元的項目只辦理技術洽商,不辦理簽證。
四、計算工作量時,必須同時計算增、減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