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屆畢業生應聘申請表
請選擇應聘崗位:□客戶經理□柜員
填表日期:20*年*月*日
姓名
曾用名
性別
國籍
民族
出生地
入學前
戶籍地
政治面目
出生日期
身高Cm
血型
婚姻狀況
特長
畢業學校
學歷
專業
外語語種及等級(成績)
身份證號
現住址
郵編
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緊急聯系人
緊急聯系人聯系方式
是否能夠實習
□否
□是
實習時間:
受教育情況(請從高中教育填起)
起止時間
學校及專業
學歷(學位)
工作經歷或實習經歷
起止時間
單位名稱及部門
證明人及職務
工作/實習
□工作
□實習
□工作
□實習
重要能力證書
□是
□否
已獲得駕駛執照
□是
□否
已獲得會計證
其他重要能力證書全稱
獲得時間
獎懲紀錄(文體特長有獲獎記錄的請一并填寫)
獎懲時間
獎懲單位
獎懲內容
有無親屬在本單位工作:
□無
□有
姓名________
關系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
家庭成員及重要社會關系
稱謂
姓名
年齡
單位及職務
政治面目
申明:本人向廣發行保證申請表中的信息是全面且真實的,知曉任何的不實和遺漏都有可能導致入行后被解聘。本人同意廣發行對與申請表中有關的信息進行背景調查。
填表人簽字:
日期:
開放式問答
1、請講述一個你曾經努力堅持,但最終放棄的工作或項目,為什么會放棄,你所遇到的最大的困難是什么?你從這件事中總結出了什么經驗或教訓?(150字之內)
2、假如你是一名銀行柜員,某天你和同事結賬到很晚,這時你發現你的總賬上少了一塊錢(其他人并沒發現),且你不能確定是什么原因造成了這筆短款。如果告訴大家你短款了,你和所有同事在查出錯誤原因之前都不能離開營業室。這時已經是晚上九點半了,你隔壁的同事在抱怨她年幼的孩子正一個人在家。在這種情況下,你會怎么處理?為什么?(100字之內)
篇2:物業管理公司應聘須知
物業管理公司應聘須知
應聘同志:
歡迎您來**參加應聘,為增進了解,順利開展應聘工作,請您認真閱讀以下注意事項:
一、招聘程序:
篩選簡歷→溝通→體檢→初試→復試→報到(試用)→簽約(正式錄用)。
二、錄用條件:
1、對于大、中專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畢業報到時能取得"四證"(畢業證、報到證、戶口遷移證、學位證);
2、對于有實踐工作經驗者,報到時要求已與原單位辦理好相關離職手續并提供原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無任何法律遺留問題,同時能正確處理家庭關系;
3、試用期間(3-6個月)認同萬向文化,能接受并自覺遵守公司規章制度,適應崗位工作需要試用合格。
三、關于合同簽訂:
一)對于有實踐工作經驗人員,公司有以下兩種用工形式:
1、簽訂聘用合同:以某一項目或某一工作任務完成為期限,規定項目或工作任務的要求、完成質量或須達成的目的,其收入與項目或工作任務完成的質量對應,不享受公司給予的任何福利等。
2、以合同制形式招用,簽訂勞動合同,按照所處崗位承擔責任不同,享受相應權利,承擔相應義務,一旦正式錄用,公司與其第一次簽署勞動合同的期限一般為1年。
二)對于高校應屆畢業生,公司與其簽訂就業協議后,公司或學生單方面不履行就業協議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2000元。一旦正式錄用,企業與其第一次簽署勞動合同的期限一般為1年。
四、關于薪酬:
公司實行基本工資、崗位補貼、津貼和福利的薪酬模式,具體根據員工素質、崗位責任及貢獻大小分配。
員工試用期享受試用期工資,試用期工資根據應聘者的學歷、職稱和從事專業工作年限來確定。
五、其他相關待遇和應知事項:
1、公司不提供員工住宿場所,不承擔員工住宿費用。
2、公司按照當地政府政策為員工辦理"三險一金"。
3、公司為員工提供中午誤餐補貼和交通補貼。
六、如對上述條款無異議的并認同的,請在下面簽上您的姓名。
應聘者(簽字):
年月日
篇3:房地產公司應聘人員背景核查管理辦法
房地產公司應聘人員背景核查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為加強**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員工招聘管理,把好人才篩選關,確保員工隊伍整體素質,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各部門。
第三條人力資源部為應聘人員背景核查的歸口管理部門。
第二章工作內容及程序
第四條人力資源部須對應聘人員的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等基本資料進行核對和查實。對財務及資金管理、審計管理、成本控制、材料設備采購、人力資源管理、網站維護及信息系統管理等特殊崗位,以及部門經理(含主持部門工作的副經理)及以上職級人員,還須對工作經歷、離職原因、品行及工作表現等進行專項背景核查。
第五條專項背景核查原則上應在面試通過后、正式辦理錄用審批手續前進行。應聘人員已聲明要求延后核查的,以及在錄用報批前較難核實的內容,可在試用期間補充核查,但須在轉正前完成全部核查內容。
第六條專項背景核查的主要內容及基本方法:
1、身份核查。包括身份證、家庭情況的真實性等,主要通過聯絡和確認家屬、聯系所在街道或派出所以及核對本人身份證等形式進行核查;
2、學歷及相關證書核查。包括畢業學校、專業、畢業時間及各類證書的真實性等,主要通過網絡核查或學校學籍管理部門核查;
3、工作經歷及離職原因核查。包括工作單位、崗位、工作時間及離職原因的真實性等,主要通過外調、聯系其人事部門進行核對和了解,以及借助社會資源側面核實等。其中,對于離職原因的核查,應重點考查此前兩家單位的離職原因。
4、品行及工作表現核查。包括上下級關系、同事關系,以及為人處事、行為特點等,主要通過正式聯系單位人事部門進行了解或借助社會資源側面核實等。
第七條本辦法第六條所指背景核查內容中,若1-3項核查屬實,第4項內容較難獲得信息,但對應聘人的面試評價良好的,可辦理錄用,但人力資源部和用人部門在試用期間應重點關注其作風和品行,并繼續側面補充核查第4項內容。
第八條在本辦法第六條所指的背景核查內容中,若核實1-3項內容有較大偏差,有虛假、偽造嫌疑,或在對第4項內容的核查時存有重大疑問、疑點的,應暫緩錄用或不予錄用。
第九條通過試用期補充核查,若有品行疑問,工作表現不佳,以及主要事實有偏差的,應不予轉正。
第十條應聘人員背景核查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用人部門進行輔助核查。人力資源部主要通過應聘人員在《應聘人員情況登記表》中已提供的線索進行正面核查,并輔以其他社會關系的側面核查,用人部門主要通過其他社會關系進行輔助核查。
第十一條人力資源部對應聘人員的專項背景核查,須填寫《應聘人員專項背景核查記錄》,并作為錄用報批的基本材料。試用期補充核查情況,應在轉正報批時予以說明。
第三章附 則
第十二條本辦法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十三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應聘人員背景核查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