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禁利用職務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學習心得體會
眾所周知,行賄罪的客體特征是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廉潔性,行為人不論是為了謀取正當利益或是為了謀取不正當利益而進行行賄,其行為本身都有已造成了對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廉潔性的侵犯和褻瀆,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符合犯罪的本質特征。行為人之所以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就是因為看中了其所處的地位和手中掌有的權力。國家工作人員公務行為的廉潔性的本質在于其公務行為的不可收買性。國家工作人員為國家所雇用而依法履行公務,其報酬只能由國家以薪金的形式支付。此外,不應當接受其他任何機構和任何個人給予的任何財物。而行為人為謀取正當利益向國家工作人員進行行賄的行為是對其公務行為的收買,對其公務行為廉潔性的破壞,和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的本質特征是一樣的。行為人以正當利益為目的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只能說明其主觀惡性要比以謀取不正當利益目的的行賄行為輕,僅對量刑有影響,有意義,并不影響其嚴重危害社會性的實質。這正如有學者指出的那樣,受賄罪不應以“當他人謀取利益”及“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作為構成要件,接受了賄賂就是以說明其嚴重的社會危害性。⑸只不過是與行賄罪相比,任何目的(不當和不正當)的行賄行為是從外部對國家工和人員公務行為廉潔性的侵犯,并沒有實質的差異。因此,為謀取正當利益的行賄行為也應規定為犯罪。當然,我們不能反駁說,因為刑法沒有將為謀取正當利益的行賄行為規定為犯罪,所以就不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那樣的話就等于什么問題也沒有回答。⑹我們在這里討論的是“實然”與“應然”的問題而已。
以上僅就為謀取正當利益的行賄行為對行賄客體的侵犯來說明其嚴重的社會危害性的,這是直接造成的危害。其實,一個行為的社會危害性的程度還不只是對客體直接的侵犯,還包括間接造成的后果。為謀取正當利益之行賄行為的嚴重的社會危害性還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滋長了行賄行為的進一步發展,進一步造成了權力的異化變質。行賄與受賄是一對孿生兄弟,是消長同步的。行賄行為的泛濫,必然造成受賄行為的成災,從而更進一步加劇權錢交易的頻度和程度。
2、造成了社會公眾心理負擔。在當前社會中,大多數人都有認定,辦任何事情(正事和非正事,大多數情況下是正事)都需要“送禮”,否則根本辦不成事。其與行為人的經常行賄而刑法對謀取正當利益進行行賄行為的“寬厚仁慈”是分不開的。人們認為這是自然而然的事情,這是“正道”。因此,在大多數人民不富裕的情況下會因此失去很多應得利益的,因為“沒錢辦不成事,其對社會造成的負面影響是不可估量的?!?/p>
3、破壞了執政黨和國家機關的良好形象。中國共*產*黨是為人民謀取福利的黨,其宗旨就是為人民服務,作為一名黨員,一名國家工作人員除了人民的利益之外,沒有自己的任何私利,而為謀取正當利益而進行行賄行為嚴重破壞了執政黨的形象,降低了其在人民群眾心目中的地位。人們認為其是金錢政府,而不是為民政府,久而久之只能失去廣大人民群眾的信任。
4、阻礙了依法治國進程的推進和發展。九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的憲法修正案明確規定: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坝蟹梢?,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是我國法制建成設的基本要求,特別是國家工作人員更應該身體力行,做嚴格執法、依法辦事的模范,而謀取正當利益的行賄行為促長了國家工作人員對物質的占有欲,從而動搖了其依法行政的信念和觀念。
當然,行為人為謀取正當利益而進行行賄到底是無奈還是由于其他原因都有不影響其對國家公務人員職務行為的收買性質。在此情況下,我們可以選擇其他救濟途徑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篇2:物業保安門崗職務說明書
直接上級:保安隊領班
直接下級:無
職責范圍:
負責門崗的安全保衛及服務工作,樹立物業標崗形象
工作內容:
1、提前10分鐘著裝打卡上班;
2、開班前會,認真聽取班長當日工作安排。領取工作報表及工作用品;
3、在班長帶領下。統一列隊換崗,并認真閱讀交接班記錄,清點交接的物品;
4、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維護公司整體形象;
5、負責門崗的安全保障和服務:
1)檢查進入廣場的物品是否符合要求,防危險物品進入廣場;
2)維持出口(入口)次序,嚴禁出口(入口)停放自行車或機動車輛;
3)做好進出客人的迎送工作注意禮節禮貌;
4)堅守崗位,在無人頂替的情況不得擅離職守;
5) 非本轄區業主無正當理由嚴禁進入小區,嚴禁推銷人員或小販等進入小區;
6) 嚴守客戶及公司秘密,不得窺視和傳播客戶隱私;
7) 嚴格按照保安隊制定的〈保安隊員工作程序〉中的要求進行;
8)完成領導交派的其它各項工作::;
6、發生突發事件時能迅速到位,并按照突發事件預案進行處理;
7、完成上一班交接下來的工作和其它上級下達的任務;
8、認真填寫執勤記錄及交接班記錄;
9、同前來接班的員工做交接班,物品交接清楚后,經班長批準方可離崗,換下制服打卡下班;
篇3:物業保安主管職務說明書
直接上級:物業經理
直接下級:各領班
職責范圍:
1、制訂部門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完成部門工作年度工作報告報上一級領導;
2、負責提出部門和本廣場管理所需的管理制度,并負責組織宣傳和實施;
3、負責對各領班及骨干的工作業務指導、監督、檢查和考核;
4、負責與上級主管公安部門的聯系和銜接,協助處理本廣場發生的重大事件。
工作內容:
1、計劃排班,檢查下屬員工的出勤狀況及員工的儀容儀表。
2、建立義務消防隊,落實火災發現、報警應急處理,疏散人員,搶救財產,保護現場的系列措施。
3、制作火災報警和撲救線路方案,定期組織消防培訓::。
4、強化各保安隊員定點職責,加強保安隊員的快速反應支援能力。
5、加強巡邏保安隊員的檢查能力,及時發現火災隱患和可疑人員,保證業主的安全,杜絕火災和偷盜給業主及公司造成損失。
6、安排定時開、關公共區域照明,對夜間無人區域的照明、水、電進行關閉,節約能源。
7、機動人員的調控,防止意外事件的發生。
8、安排班組指揮車輛停放,定期更換車輛出入證。
9、安排裝修工人出入證件及施工許可證發放和檢查、杜絕無證裝修和無證人員出入。
10、協調與公安交警、派出所、消防,城管人員關系,辦理好暫住人員和遷入人員的登記。
11、落實上級臨時指派任務。
12、建立各設備、易耗品帳目,每月盤點。
13、作好備用鑰匙的清理和登記工作
14、保護業主隱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