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4.26”知識產權宣傳周活動方案
遵照自治區知識產權宣傳周活動安排(*知字辦〔20**〕*號)的要求,結合地區知識產權工作實際,擬于4月20日至4月26日,以“推進地區知識產權戰略,支撐創新驅動發展”為主題,在全地區范圍內組織開展知識產權宣傳周活動。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自治區和地區行署的工作安排部署,緊密結合地區社會發展大局,把握輿論導向,廣泛宣傳關于知識產權工作的決策部署以及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政策措施,全面展示地區知識產權工作成就,重點宣傳實施知識產權戰略、加強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對于創新驅動發展的支撐作用,大力推進以“尊重知識、崇尚創新、誠信守法”為核心的知識產權文化建設,為建設知識產權強區戰略,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二、組織領導
由地區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領導小組主辦,地區成員單位,市知識產權局協辦,各縣政府及有關部門、重點企業結合自身情況共同參與。宣傳周活動組委會,在地區知識產權局下設辦公室,負責宣傳周期間各項工作組織協調。
三、活動時間
20**年4月20日-26日
四、活動主題
“推進地區知識產權戰略,支撐創新驅動發展”
五、宣傳內容
圍繞地區行署關于知識產權工作的決策部署;全面客觀展示地區實施知識產權戰略以來取得的顯著成效,介紹地區20**年度知識產權發展狀況;宣傳國家知識產權法律法規和基本知識;深入挖掘各行業各企業運用知識產權促進發展方式,轉變的典型案例和先進人物,努力提升全社會知識產權意識。
六、活動安排
(一)4月23日,召開地區“雙打”成員單位會議
1、由地區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制售和假冒偽劣商品領導小組副組長丁均通報“十二五”期間“雙打”工作情況
2、由地區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制售和假冒偽劣商品領導小組副組長陳新民通報《關于調整地區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的通知
3、由地區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制售和假冒偽劣商品領導小組副組長毛偉通報關于印發《**地區20**年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分解方案》的通知
4、由地區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制售和假冒偽劣商品領導小組組長地區行政公署副專員劉勝君講話
(二)4月26日,在地區行署廣場舉辦“4.26”世界知識產權日大型活動;指導和支持各縣人民政府、部分重點企業開展宣傳周活動。邀請地區領導出席活動;開展培訓或提供培訓咨詢;參與指導維權執法;組織新聞媒體對其采訪報道等。
七、工作要求
(一)認真落實中央、自治區和地區行署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相關規定,結合實際情況,注重突出文化主題,打造特色活動,注重在宣傳周活動中增加知識產權文化傳播元素,進一步增強全社會知識產權意識。
(二)堅持正面宣傳,把握輿論導向,深入宣傳我國知識產權法律法規、方針政策以及取得的成就,營造促進知識產權健康發展的輿論氛圍。
(三)各縣(市)知識產權部門要結合中心工作,創新方式方法,拓展宣傳渠道,著力在貼近百姓生活、增強宣傳實效上下功夫,努力形成全區集中宣傳報道的態勢。
(四)各縣(市)成員單位領導高度重視活動開展情況,縣(市)知識產權局在活動開展期間,組織一次單獨執法行動或協同相關部門聯合執法行動,并及時把執法情況以電子板形式,報地區知識產權局法律事務科;同時各縣(市)成員單位于4月28日前,將本單位活動總結以紙制板和電子板形式報地區知識產權局法律事務科辦公室。
聯系人:孫**
電話:**
電子郵箱:**
篇2:萬科企業培訓知識產權保護管理辦法
萬科企業培訓知識產權保護管理辦法
一、為了更有效地利用資源,并且保護培訓知識產權,特制定此規定。
二、所有的培訓資料均屬于萬科公司所有。培訓資料范圍包括以實物和電子形式的講義、膠片、學員資料、幻燈片、演示稿、光盤、軟盤、錄象帶、錄音帶、照片、書籍、游戲、道具、課程等等。
三、職員由于個人學習、研究或用于組織公司內的培訓活動所需,可以借閱、使用和下載,但需保證遵守下列規定:
1、職員獲得使用培訓資料時需聲明并約定用途和使用范圍,并保證不超出所約定的用途和使用范圍使用所得資料,書面或電子形式簽定《使用課程資料協議書》提交總部人力資源部存檔。
2、未經公司書面許可,職員無權以任何形式在約定范圍外復制和傳播所借培訓資料;復制包括以文字、音像、電子數據等任何形式復制所借資料;在培訓授課過程中錄象、錄音、拍照的,視同對所借資料的復制;傳播包括將所借資料轉借他人、私自在公司培訓以外的場合講授、廣播、放映等;
3、職員不得違反公司的課程設計說明使用所借資料;不在使用過程中對所借資料進行歪曲解釋或者私自篡改;
4、職員需按時歸還所借資料,并保持整潔和完好無損。所借資料是電子數據的,職員應按公司指令在歸還所借軟盤或光盤的同時永久刪除職員在借用期間中制作的副本或以所借資料為內容的電子郵件、各種形式的電子文稿。
5、職員離職時,需要驗證職員是否履行《使用課程資料協議書》約定的全部內容。
四、如職員有未按約定用途和范圍,使用所借資料或逾期歸還所借資料、損壞所借資料等,應接受公司處分;如因違反本規定或協議行為獲有經濟利益時,違反者應向公司支付雙倍金額的賠償;給公司造成損失者,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篇3:.知識產權宣傳周活動方案
20**年“4.26”知識產權宣傳周活動方案
遵照自治區知識產權宣傳周活動安排(*知字辦〔20**〕*號)的要求,結合地區知識產權工作實際,擬于4月20日至4月26日,以“推進地區知識產權戰略,支撐創新驅動發展”為主題,在全地區范圍內組織開展知識產權宣傳周活動。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自治區和地區行署的工作安排部署,緊密結合地區社會發展大局,把握輿論導向,廣泛宣傳關于知識產權工作的決策部署以及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政策措施,全面展示地區知識產權工作成就,重點宣傳實施知識產權戰略、加強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對于創新驅動發展的支撐作用,大力推進以“尊重知識、崇尚創新、誠信守法”為核心的知識產權文化建設,為建設知識產權強區戰略,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二、組織領導
由地區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領導小組主辦,地區成員單位,市知識產權局協辦,各縣政府及有關部門、重點企業結合自身情況共同參與。宣傳周活動組委會,在地區知識產權局下設辦公室,負責宣傳周期間各項工作組織協調。
三、活動時間
20**年4月20日-26日
四、活動主題
“推進地區知識產權戰略,支撐創新驅動發展”
五、宣傳內容
圍繞地區行署關于知識產權工作的決策部署;全面客觀展示地區實施知識產權戰略以來取得的顯著成效,介紹地區20**年度知識產權發展狀況;宣傳國家知識產權法律法規和基本知識;深入挖掘各行業各企業運用知識產權促進發展方式,轉變的典型案例和先進人物,努力提升全社會知識產權意識。
六、活動安排
(一)4月23日,召開地區“雙打”成員單位會議
1、由地區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制售和假冒偽劣商品領導小組副組長丁均通報“十二五”期間“雙打”工作情況
2、由地區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制售和假冒偽劣商品領導小組副組長陳新民通報《關于調整地區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的通知
3、由地區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制售和假冒偽劣商品領導小組副組長毛偉通報關于印發《**地區20**年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分解方案》的通知
4、由地區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制售和假冒偽劣商品領導小組組長地區行政公署副專員劉勝君講話
(二)4月26日,在地區行署廣場舉辦“4.26”世界知識產權日大型活動;指導和支持各縣人民政府、部分重點企業開展宣傳周活動。邀請地區領導出席活動;開展培訓或提供培訓咨詢;參與指導維權執法;組織新聞媒體對其采訪報道等。
七、工作要求
(一)認真落實中央、自治區和地區行署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相關規定,結合實際情況,注重突出文化主題,打造特色活動,注重在宣傳周活動中增加知識產權文化傳播元素,進一步增強全社會知識產權意識。
(二)堅持正面宣傳,把握輿論導向,深入宣傳我國知識產權法律法規、方針政策以及取得的成就,營造促進知識產權健康發展的輿論氛圍。
(三)各縣(市)知識產權部門要結合中心工作,創新方式方法,拓展宣傳渠道,著力在貼近百姓生活、增強宣傳實效上下功夫,努力形成全區集中宣傳報道的態勢。
(四)各縣(市)成員單位領導高度重視活動開展情況,縣(市)知識產權局在活動開展期間,組織一次單獨執法行動或協同相關部門聯合執法行動,并及時把執法情況以電子板形式,報地區知識產權局法律事務科;同時各縣(市)成員單位于4月28日前,將本單位活動總結以紙制板和電子板形式報地區知識產權局法律事務科辦公室。
聯系人:孫**
電話:**
電子郵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