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區域爆炸案件處理程序
主要責任部門:物業保安部
落實負責人:物業保安部經理 (平日工作時間)
保安部值班長/值班領班(夜間及節假日等非辦公時間)
保安部員工不是專業排爆人員,未經受過相關專業培訓。在爆炸案件的應對處理過程中,保安人員的主要職責是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并協助公安機關搜爆,維持現場外圍秩序及善后處理工作。保安經理應保證保安部員工接受本程序的培訓。嚴禁不聽指揮,擅自處理,避免惡性重大事故的發生。
爆炸物恐嚇
保安經理應培訓員工如何接聽炸彈威脅電話。
1.接聽電話者應保持鎮靜、禮貌,力圖從打電話者獲取盡量多的信息。
Ø 何時爆炸?
Ø 爆炸物在何處?
Ø 爆炸物的外形?
Ø 爆炸物的類型?
Ø 爆炸動機是什么?
Ø 爆炸目標是什么?
Ø 打電話者的姓名/他所代表的組織?
Ø 從何處打來電話?
Ø 打電話的電話號碼?
2.讓其他保安員迅速通知上級領導,但不要驚動打電話。
Ø 注意傾聽打電話者,盡最大努力讓其感覺到你在認真聽他說話,并且非常關注此事。
Ø 設法保持通話直到公安人員趕到。
Ø 允許打電話者自由講話。
3.當接聽打電話者講話時,盡力記下他/她的特征。
Ø 性別
Ø 年齡
Ø 語言特點(方言、語速、聲調、口頭語)
Ø 背景雜音
Ø 注意爆炸的時間、地點
Ø 注意打電話者意圖攻擊的人或公司
4.證實已經通知保安經理、項目經理、物業甲方負責人和公安機關。
5.開始組織人力在項目內進行檢查,搜尋爆炸物(在開始搜尋之前必須關掉對講機、手機和傳呼機等通訊設備)。
6.如果不知道爆炸物的確切位置,從首層開始,從外部到室內推進。
7.如果發現可疑的物品,立即封鎖此區域并向保安部報告。
注意:可能的話應使用座機聯系,在使用對講機和手機前要遠離發現可疑物的區域。
Ø 不要接觸或讓任何人接觸可疑物品。
Ø 減少噪音,如說話聲、門窗開關的聲音。
Ø 疏導指揮無關人員迅速撤離該區域。
Ø 在該區域外圍設立警戒線禁止無關人員圍觀、進入。
8.在得到公安機關、保安經理和項目經理的命令前不要進行疏散。
9.如果得到命令進行疏散,所有人員要疏散到遠離該區域的安全距離后,封閉整個區域。
10.除公安人員以外,不允許任何人再進入(區域)大廈,直到警報解除。
11.所有保安人員應接受發現可疑物品的培訓。如果發現可疑物品,應采取上述的步驟4到步驟10。
防爆炸措施:
1. 巡視警員應與門崗警員的工作緊密配合,做到雙方工作雙方知曉,相互提示,互補漏洞。
2. 嚴格執行《門禁制度》,對來訪人員詳細填寫《來訪登記簿》,檢驗有效證件。特別控制新疆、西藏等少數民族分裂份子及法**組織成員進入大廈內部進行破壞活動。
3. 門崗警員應對外來訪客帶入廈內的隨身皮包、箱包類物品詳細登記,做到心中有數。
4. 完善監控系統工作,做到專人值機,及時發現情況,及時聯絡報告,盡職盡責。對技防設備經常保養檢查,確保靈敏有效。
5. 任何人員發現可疑物品無人看領時,不可輕率拆看、挪動,應及
時派人看護控制,及時報上級領導解決。
6. 重點巡視要害及隱蔽死角,做到三勤:眼勤、腿勤、耳勤。部門領導匯同下屬定期定點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7. 停車場管理員需經常巡視檢查車輛停放及進出情況,重點留意有無漏油等異常情況發生,確保停車場安全。
8. 大廈內不設存儲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類物品的倉庫,嚴禁未經保安部許可將危險品帶入廈內。
9. 施工單位所用氧氣瓶、乙炔瓶等必須得到工程部和保安部批準,經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焊工人員必須具有《電氣焊操作證書》,并嚴格按照規范操作。氧氣瓶、乙炔瓶擺放應保持安全距離,確保周邊安全。
10. 炎熱季節,氧氣瓶、乙炔瓶、滅火器等易受熱膨脹的液態氣罐,不得露天擺放,暴露于日照下。
11. 業/租戶因舉辦大型活動,需施放宣傳氣球時,應按照《施放宣傳氣球管理規定》進行要求。
12. 任何易引起火災或導致爆炸發生的地點、物品旁不允許吸煙及明火作業。
13. 打火機氣罐、美發摩絲等日用易爆品應合理放置,避免日光直射。
14. 任何人員發現可疑情況時,應及時致電保安部。
爆炸后應變措施:
1. 發生爆炸后,保安經理及內保主管迅速趕赴現場,查看傷亡及損失情況,疏散周邊人員,分劃警戒隔離區保護現場,擔負現場組織處置工作。
2. 為保證安全,防止余爆發生,項目經理應為宏觀指揮,設立消防監控室為救災指揮部,立即向公安/消防機關報告,并傳達內外指令。保安經理為現場總指揮,處理當時一切事務。
3. 警務主管負責組織、疏散項目內業/租戶人員撤離到遠離現場的外圍空地,維持周邊秩序,全力避免因余爆發生而致使傷亡繼續增加,同時聯系急救中心,及時組織搶救傷者。
4. 消防主管堅守中控室,隨時準備啟動消防滅火系統對爆炸引起的火災進行撲救。
5. 各部門人員要保持冷靜,在指定地點集合,聽從項目經理安排指派,準備配合公安/消防機關進行疏散、救護等工作。
6. 如爆炸后引發火災,所有物業人員應按《消防應急方案》中的相關步驟投入撲救工作。
7. 保安部在得到公安/消防機關要求時,派遣人員配合公安機關檢查現場附近是否尚有爆炸源,并及時報告。
8. 警戒解除后,保安部全面配合公安/消防機關進行偵破、調查、取證工作,抽調保安力量維持項目內外秩序,嚴把出入口,保證善后階段不發生其它任何問題。
9. 物業部檢查受損失情況,逐一列出清單。
10. 工程部聯系相關單位組織人力搶修、更換受損設備/設施。
11. 在得到公安/消防機關允許后,保潔部對事發現場及周邊地區進行清理。
12. 消防監控室設專人進行內外聯絡工作,保證各處情況及時準確的傳達。
現場的保護
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二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保護犯罪現場,并立即通知公安機關派員勘察?!北0踩藛T在自己執勤轄區內如果發現刑事案件、事故,更應擔負好保護現場的工作,為公安機關破案創造條件。
一.現場保護概述
現場保護是指案件或事故發生后,及時采取警戒封鎖等措施,使犯罪現場或事故現場保持發現時的原始狀態。做好現場保護工作是保安員的一項職責和任務。及時保護好現場,是協助公安機關及時查破案件和有關部門鑒定處理好事故的前提。保安員得知發生案件或事故后,必須立即趕赴現場,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護,并同時向公安機關或單位保衛部門報告。
二。刑事犯罪現場的保護
(一)刑事犯罪現場保護的任務
1。封鎖看守現場,布置警戒,維持秩序。在公安人員到達勘查之前,應根據現場內部狀態和周圍環境劃定保護區把犯罪現場封鎖起來,在保護區周圍設崗警戒,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或滯留于現場,并用最快的方法及時報告公安保衛部門。
2。適時采取緊急措施。保護現場階段所采取的緊急措施包括:搶救人命、排除險情、排除交通障礙、監視控制犯罪嫌疑人等。
3。及時了解案件情況。保安員到達現場后應及時收集現場被保護前的各種情況;目擊人員對可疑人、可疑情況的議論、反映等,注意發現、搜集各種線索,必要時還可登記在場的有關證人以配合公安人員的后續調查。
4。向勘查人員作詳盡匯報。在現場勘查人員到達以后,保安人員應主動、及時向勘查人員提供發現案件、發生經過、現場保護以及其他掌握的有關現場的一切情況。包括現場保護前的情況及采取的保護措施,現場發生變動、變化的情況等。以便勘查人員采取相應的勘查對策和其他措施,使勘查工作有重點、有目的地進行和開展其他偵查活動。
(二)刑事犯罪現場保護的方法
刑事犯罪現場保護的方法,因犯罪現場類別不同,可分為室內現場保護方法和露天現場保護方法。
1。室內現場保護方法
室內犯罪現場,是指在非露天的建筑物內發生的各類刑事犯罪案件的地點和留有痕跡、物證的場所。對室內現場的保護,通常采取的措施如下:
(1)封鎖現場的出人口和通道。封鎖出入口,重點是現場中心所在的出人口;在門口、窗口和重要通道布置專人看守,如是雙向通道須全部封鎖,禁止一切無關人員進入現場。
(2)封鎖現場周圍地帶。在現場周圍劃出一定的警戒范圍,布置警戒,禁止圍觀人員靠近現場,以防破壞現場外圍的犯罪痕跡物證。
(3)在實施封閉措施時,不能隨便移動門窗,并要特別注意門窗、門鎖、窗戶插銷上的痕跡是否遭到破壞。
(4)要求事主、目擊證人等候公安人員到場,待公安人員到達現場后,聽從公安人員的安排。
2。露天現場的保護方法
對于發生在室外的露天現場,通常是劃出一定的范圍布置警戒。保護范圍的大小原則上應包括犯罪分子實施侵害行為的地點和遺留有與侵害行為有關的痕跡物證的一切場所。實踐中通常的做法是先把范圍劃得略大一些,待勘查人員到達現場后根據情況進行調整。具體方法是:
(1)對于范圍不大的露天現場,可以在周圍繞以繩索或撒白灰等作警示標記,防止他人人內。
(2)對通過現場的道路,必要時可臨時中斷交通,指揮行人或車輛繞道而行。
(3)對現場上重要部位及現場進出口,應當設崗看守或者設置屏障遮擋。
(4)對院落內空地上的現場,可將大門關閉,如內有其他住戶,可以劃出通道方便住戶出入。
(5)當環境發生改變時(如天氣),要對現場上易變的痕跡物證采取適當的保護措施;野外現場要防止牲畜、寵物進入現場破壞痕跡物證。
3?,F場痕跡物證的保護方法
無論是室內還是露天現場,對發現的尸體、血跡、手印、腳印、車輛痕跡以及被破壞的物體、作案工具或其他遺留物等,都要特別注意保護,以防止有關的痕跡物證受到損毀。
(1)利用標識的方法加以保護:在發現有痕跡物證處用粉筆等物圈劃出來,以免痕跡物證被人為破壞。
(2)利用記錄的方法加以保護:如在保護過程中必須移動現場物品時,可將移動前現場的狀況詳細記錄下來(注意保安人員不得擅自移動現場)。
(3)利用遮蓋的方法加以保護:因氣候因素影響可能使痕跡、物證受到破壞時,可以用臉盆、塑料薄膜等潔凈的遮蓋物將其蓋住,但忌用帶有濃烈氣味的器皿物品遮蓋。
三。事故現場保護
(一)事故現場保護的要求
事故現場保護是指在事故發生后對于現場及其中的痕跡、物證的原始狀態和其他調查線索和證據的來源進行的保全、維護和護衛工作。
保安員聞訊、發現發生了治安災害、交通事故后,應迅速趕赴現場劃定保護范圍,布置力量警戒,關注現場動態。在勘查人員到來之前,不允許任何人出入現場,盡可能維護現場的原貌,防止自然和人為因素的破壞。遇有事故責任人或重大嫌疑人,保安員應設法將其留住。同時,要防止事故結果進一步擴大,把事故危害結果控制在最低程度。
(二)事故現場的保護方法
事故的種類繁多,特點各異,因而現場保護的具體方法和要求也有所不同,保安員應重點掌握保安工作中最常見的火災和交通事故現場保護方法。
1?;馂氖鹿尸F場保護方法
火災事故現場是指由某種原因發生了一時失去控制的燃燒事故,給國家、集體和個人造成生命財產的破壞與損失,留有與火災有關的痕跡物證的一切場所?;馂氖鹿尸F場一般范圍較大,破壞嚴重,痕跡、物證分散,情況復雜,做好現場保護工作十分重要。
(1)劃定好火場的保護范圍,禁止無關人員進入火場,防止有關痕跡被破壞,對重點部位要設崗看守,嚴防有人趁火打劫;
(2)在搶救人員、物資,滅火排險等救險工作中,應力求做到使原始現場少受破壞,變動的范圍越小越好,若有必要變動物品位置時,要記清變更前后的準確特征,并如實及時向事故調查人員反映;
(3)利用一切時機和條件了解火災事故發生前后的有關情況;
(4)如是縱火案,發現犯罪嫌疑人尚未逃離現場,應將其抓獲,扭送到公安機關或單位保衛組織;
(5)撤消現場保護、清掃火災現場,必須征得公安消防監督機關的同意。
2。交通事故現場的保護方法
交通事故現場就是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與事故有關的物體、痕跡和傷亡人員及其所在的地點。交通事故現場情況復雜,由于事故大小、損失情況和現場狀況不一樣,因此,保安員到達現場后,采取的措施也不同。一般情況下,保安人員要立即與交警部門取得聯系,并根據事故的情節和現場態勢,采取相應措施:
(1)及時劃定保護范圍。用繩索、石塊、樹枝等方法設置保護警戒線,禁止無關人員進入。
(2)搶救傷員。應及時檢查人員傷亡情況并采取救護措施。如果有人傷勢嚴重,應首先救護重傷員。保安人員要在過往車輛和群眾的協助下,將傷員送往附近醫院急救或做好送往醫院的救護準備工作。
(3)滅火排險。如遇有車輛起火,保安人員應立即組織有關人員撲救。當有起火爆炸的潛在危險時,應迅速轉移車上危險物品,并記錄現場變動情況,及時疏散周圍人員。
(4)疏導交通。發生交通事故特別是重、特大交通事故都會導致交通堵塞和引起混亂的情況,在交警未趕到現場前,保安員要維護現場秩序,疏導車輛、行人。如遇無關車輛通行可能破壞現場情況時,可指揮人車繞行或改道通行。
(5)監護肇事人。如果肇事者亦成傷、危人員,保安員在護送救治過程中應專門監護;沒有發生傷亡則在現場臨時監護,并詢問其姓名、單位、住址;遇有肇事者畏罪潛逃,應向交管機關報告其特征,協助提供相關證據。
(6)尋找發現證人。主要尋找與事故無關并目睹現場事故發生全過程的人,弄清他們的姓名、單位、地址等情況,以便求得他們的協助,使事故進一步的調查工作得以順利進行。
四。對現場保安員的要求
現場保護的好壞,關鍵取決于現場保護人員的基本素質和責任心。不管是刑事犯罪現場保護,還是事故現場保護,保安員應遵守以下幾點要求:
(一)要有高度的責任感,工作必須認真細致。一方面要保護好現場和現場上的痕跡、物證;一方面要注意警戒,不放過任何搜集各種線索情況的機會。
(二)要有嚴明組織紀律觀念,嚴格按現場保護要求履行職責。嚴格按照分工去實施自己承擔的保護任務,不得擅離職守;自己也不能隨便進入現場,不能出于各種動機隨意觸動、觸摸、移動和拿用現場上的任何物品。
(三)注意保守現場秘密。不得隨便向無關人員泄露現場上發現的與犯罪或事故有關的痕跡物證情況。
(四)做好宣傳、教育和發動依靠群眾的工作。案件和事故現場保護僅僅靠保安員是很不夠的。在現場保護工作中,保安人員要根據現場情況和現場保護工作需要,向周圍群眾做好現場保護的宣傳教育工作,使群眾懂得“保護現場,人人有責”,以取得群眾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從而為保護現場提供更多更有利的方便條件。
篇2:酒店的爆炸、恐嚇電話處理程序
爆炸、恐嚇電話處理程序
程序:
Procedures:
1.爆炸恐嚇電話:
1.1.接到恐嚇電話盡力保持冷靜;
1.2.盡力記下打電話人所說的每一句話;
1.3.示意同事立即通過電話局以追蹤恐嚇電話的方位及電話號碼,然后電話通知保安經理,總經理和當班行政人員;
1.4.注意聽打電話者的聲音,語調,語言,口音,態度和背景聲音,辨別是否有偽裝;
1.5.重復打電話人所說的信息,盡量拖延談話時間;
1.6.盡量打探爆炸地點,引爆時間,引爆裝置,引爆方式和包裝性質,顏色等;
1.7.向恐嚇者訊問他在酒店放置炸彈的動機,但不能激怒對方;
1.8.如果恐嚇者說明了動機,應告訴他接線員沒權做決定,但可以轉告管理人員,并讓他等會再打;
1.9.如可能,應說明如何與打電話的人(恐嚇者)聯系,以及恐嚇者下次與酒店聯系的時間;
1.10.問些問題考察恐嚇者是否熟悉酒店的情況和運轉,以及人員狀況;
1.11.告訴恐嚇者酒店賓客很滿,如果炸彈爆炸會使很多無辜者傷亡,聽他的回答;
1.12.恐嚇者一旦掛上電話,立刻向保安經理匯報所有的情況,保安經理將組織搜查炸彈;
1.13.在未確定前,避免向賓客和職員透露,引起恐慌。
2.爆炸恐嚇檢查單:
打電話人的身份
電話由來:本地市區電話內部電話
打電話人:男女
成年少年
語言:英語普通話
粵語長沙話
其他
口音:當地外地
男裝女音女裝男音
老裝少音少裝老音
假嗓子
聲音:粗細
高低
刺耳悅耳
難聽其他
講話:快慢
清晰失真
結巴鼻音
有條理無條理
有邏輯無邏輯
一人二人
背景音:辦公室工廠
街道動物
飛機火車
汽車音樂
聲音安靜
其他
態度:冷酷氣憤
冷靜的醉酒的
易激怒沉著的
幽默的煩惱的
正常的非正常的
其他
3.疏散:
3.1.通常酒店的疏散要根據所分析的實際情況并在公安局的指導下進行;
3.2.只有具備如下條件,電梯方可運轉:
3.2.1.此處無可引起賓客危險的可疑爆炸物;
3.2.2.所有電梯必須人工操作(行李員負責);
3.3.對樓層進行逐層疏散并先疏散離所估計的爆炸地點最近的樓層;
3.4.各部門主管將在有關m.airporthotelslisboa.com樓層主管和服務員的幫助下指揮疏散,確保賓客安全并將他們領至集合點;
3.5.集合點由在場的公安局指揮確定;
3.6.辦公室及商場由保安員負責疏散;
3.7.餐飲部餐廳由各餐廳經理和員工負責疏散;
3.8.全部疏散結束后,在離開酒店前工程部要關閉主要電源和煤氣;
3.9.由保安人員和公安局負責制止人員重新進酒店。
4.指揮部:
4.1.指揮部成員組成:
由總經理、副總經理、保安部經理、工程部經理組成。
4.2.指揮部地點:
監控中心
4.3.指揮部職責:
4.3.1.分析爆炸恐嚇
4.3.2.組織搜查
4.3.3.決定是否通知公安局
4.3.4.緊急電話通知各部門主管
4.3.5.監督搜查
4.3.6.決定疏散
4.3.7.指導疏散
4.3.8.指定方案,準確談話
5.酒店的緊急搜查:
5.1.由指揮部向各部門分派任務,劃分負責區域。
5.2.部門主管向其下屬派任務,并指導員工進行其所管區域的搜查。
5.3.各部門在完成搜查后必須向指揮部報告結果。
5.4.酒店搜查的注意事項:
5.4.1.所有人員須警惕那些不屬于該地點的可疑物,包裹等。
5.4.2.不要試圖觸摸,移動所發現的可疑物品,應立刻向指揮部報告。
5.5.酒店各區域搜查負責如下:
客房樓層客房部、保安部
公共區域包括停車場等保安部
房頂和地下室工程部、保安部
6.一般預防措施
6.1.控制會客人和提供商進入酒店,會客登記單和車輛通行證可用來確定人和車輛的離開;
6.2.會客人在沒有得到被會人確認前不許進酒店,有可疑時在接待處或通道口進行盤查;
6.3.檢查酒店的防護設施,如圍欄、電源、門、地板、窗戶、疏散路線圖、報警器等;
6.4.客房部確保酒店內的可疑物品能及時發現;
6.5.建立一個只有在確實危險的情況下才疏散的控制中心,在酒店電源被迫切斷的情況下,這個中心要進行與外界的通信聯絡,且要使到來的公安和消防人員容易進入;
6.6.警報響起后,對放置在墻角或通道附近的小包裹、塑料袋包裹要立刻進行檢查,同樣,停放的不熟悉的汽車也很危險。
篇3:物業公司爆炸處理作業指導書(3)
物業公司爆炸處理作業指導書(三)
1.0目的
在出現爆炸或接到揚言爆炸的恐嚇電話時,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最大限度的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
2.0職責
2.1安全主任全面負責爆炸事件的協調處理和指揮。
2.2管理處保安隊負責爆炸物的搜索和爆炸現場的處置工作。
2.3機電部負責對運行設備設施的搶險工作。
2.4 相關部門負責配合緊急事件處理的順利進行。
3.0資源的配備
3.1 人員的配備
3.1.1由安全主任,指揮安排應急分隊,全面負責爆炸事件的處理工作。
3.1.2應急分隊的主要成員為保安隊員,其必須經過消防、急救和安全等知識培訓,掌握處理爆炸事件的基本技能。
3.2 設備設施的配備
中央監控系統、個人防護設備(如防毒面具)、挖掘工具和急救箱等。
4.0 工作流程
4.1爆炸恐嚇
4.1.1公司員工接到爆炸恐嚇電話或得到相關信息時,應立即做好記錄,收集盡可能多的詳盡信息,同時迅速報告消防中心。
4.1.2消防中心向"110"報警,同時向安全主任報告,安全主任接到通知立即向安全委員會報告,同時到消防中心了解情況,并啟動應急分隊,以配合警方工作。
4.1.3當值班長通知各崗位控制人員出入,并加強巡邏、確認:
a.如發現無主物品,不要隨便碰觸,立即上報。
b.確認如確有爆炸物品,即刻封鎖現場、上報領導、組織疏散。
4.1.4消防中心用鎮靜、舒緩的語調在一分鐘內向所有樓層發出緊急通知,以演習或緊急維修等原因要求大廈內所有人員疏散到大廈首層。
4.1.5應急分隊配合警方組織人員疏散。具體詳見緊急疏散流程。
4.1.6配合警方進行搜索、調查和處理等工作。
4.2爆炸
4.2.1消防中心收到爆炸信息,立即通知就近的內保隊員確認:
a.內保隊員確認爆炸為誤報時,消除警示并通知消防中心。
b. 爆炸確已發生,消防中心立即向"110"報警同時報告安全主任,若發生火災,同時立即向"119"報警。
4.2.2安全主任接到通知后,立即向安全委員會報告,同時啟動應急分隊,消防中心緊急廣播通知大廈內所有人員, 應急分隊疏散大廈內所有人員至廣場外開闊、安全的地方。
4.2.3設備保障組迅速切斷必要電源,應急小組組織疏散爆炸現場附近的業戶,急救組緊急救助受傷人員。具體詳見緊急疏散流程。
4.2.4如爆炸現場出現坍塌,應急分隊在確保自身安全的情況下,疏散未坍塌樓層的人員,尋找受傷人員組織現場急救并撥打"120"求救;消防中心通知人員疏散,并告之業戶在未及時疏散時,應躲避在寫字臺下或衛生間等空間較小的位置等待救助。地震發生時,程序同此。
4.2.5保安隊員保護好現場,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同時加強在公共區域的巡邏,檢查是否還有可能引爆物品,若有,立馬轉移到安全的地方。
4.2.6消防監控中心高度戒備,隨時監視有無火災、非法電視信號切入等可疑情況出現。
4.2.7如果爆炸現場出現火災、或因汽車爆炸而導致的火災,按照滅火流程組織滅火。
4.2.8公安隊員到場后,應急分隊聽從其指揮,并協助公安人員的現場工作。
4.2.9后勤組及時做好疏散人員和受傷人員的安置和清點工作,行政辦配合公安部門和業戶統計因爆炸造成的損失,調查爆炸原因,做好受災業戶的安撫工作,針對事故原因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4.3由于違規或其他原因引起的爆炸,由安全主任根據爆炸的現場實際狀況決定是否疏散。
5.0演習
保安隊負責安排保安人員定期組織演習,演習每年不少于1次。
6.0 事故報告
具體事故報告參見《事故報告和處理作業指導書》。
附件一:爆炸恐嚇處理流程圖
附件二:爆炸處理流程圖
一、爆炸恐嚇處理流程圖二、爆炸處理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