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退換物料控制流程
1. 目的
保證退換物料流程暢通,控制物料不良,加強供應商對不良物料的重視。
2. 適用范圍
來料不良、特采物料、作業不良和不能適應公司工藝要求的良品。
3. 退換物料控制流程/職責和工作要求
流 程 職 責 工作要求 相關文件
/記錄
NO
YES
不需換料
良品
需與廠家退換
有混料
生產、SMT
工程、IQC
倉儲部
倉儲、計劃
IQC
IQC
工程部
計劃部
采購部
計劃部
生產、SMT退料部門填寫《退料單》,把所需退換的物料按作業不良、來料不良、良品進行分類(IC應用原包裝料包裝,無法原包裝的,要用防靜電袋包裝),作好包裝和標識,交IQC核查。
工程確認,由品管主管審核后返單至計劃、采購填寫意見,將不良物料退至收料組。
倉儲部根據品管部的不良物料處理發文,填寫《退料重檢單》,將庫存和生產部所退未使用物料退至IQC。
來料不良產生報廢的倉庫電子料(集成電路、PCB、晶振),每半個月退一次,其它電子料倉庫每月統計給計劃部,由計劃部通知是否退料。組合料,倉庫據IQC在退料單上注明同意退料的,隨時退料;注明報廢的,月末由倉庫統計申請報廢處理。(注:倉庫須在退料重檢單上注明泰豐電子、泰豐通訊或泰豐科技)。
IQC按物料的檢驗要求重檢。
如發現混料則退回生產部重選,IQC檢驗并標示后,在《退料重檢單》上填寫檢驗結果。
工程填寫確認意見由品檢主管審核后返單至計劃、采購填寫意見,將不良物料退至收料組。
《 退料重檢單》經采購部確認后,轉計劃部下單。
《 退料重檢單》經采購部確認后,轉計劃部下單。
計劃部下單。
退料重檢單
不良處理單、重檢單
退料重檢單
退料重檢單
退料重檢單
退料重檢單
報廢與廠家換料
IQC
IQC
?倉儲
IQC、收料組
收料組
成本核算
計劃部
采購部
在《退料重檢單》上填寫檢驗結果,將不良物料退至收料組。
倉儲接到由計劃、采購部門確認同廠家換料的《退料重檢單》時,可以從MRP中下帳,下帳后當天把一聯《退料重檢單》返給計劃部,并由計劃部在倉庫下帳聯簽收。
收料組在把物料退給廠家時,須把退貨單上的號碼改為《退料重檢單》上的號碼并在號碼前加“A”,以便跟蹤。 同廠家退換的物料,采購部門應按訂單交貨時期催物料回廠。
成本核算處在結帳時,如廠家尚有帶“A*******”的訂購單未完畢,有權拒絕結算廠家最后一筆款項。
無法退回物料或不退換物料扣廠家貨款。
經計劃部確認無需退換或采購部門確認無法退換的物料,經采購部和計劃部同意扣除供應商貨款。
扣款通知由計劃發給財務處執行,并知會采購部門。
退料重檢單
退料重檢單
退料重檢單
訂購單
編制: 審核: 批準:
篇2:商業廣場商品退換管理規定
商業廣場商品退換管理規定
為了保護消費者的權益,維護公司信譽,強化員工服務意識,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公司對所售商品的退換做出如下規定:
第一條 營業人員接待要求退換商品的顧客時,要認真分析要求退貨的原因,本著誠信經營,對顧客負責的精神,凡是符合退換貨規定的,該退則退,該換則換,不得刁難推諉;
第二條 退換貨的基本原則:商品出現質量問題一律予以退換;非質量問題,有購貨憑證,不影響再次出售的商品,給予退換;非質量問題,無購貨憑證的(是指顧客人為原因丟失或損壞的)一般不予退換,凡符合退換貨條 件的,在商品售出后一定時間內予以執行;超過規定時間的不再退換;
第三條 凡是開保單的商品(保單根據不同商品注明保修、保換、保退的條件)要求按保單規定執行;凡屬商品質量問題,雖無保單,仍要按生產廠家規定的條 件保退保換;一般商品,只要不臟不殘,保持原樣,不影響原價出售的,可以退換;因營業人員工作疏忽,售出的殘次,付錯尺碼和份量的商品可以退換;
第四條 嚴格按照消費者保護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售后服務。
第五條 商品退換規定
一、服裝類、針織類商品退換規定
1、所銷售的服裝必須有產品合格證(吊牌),內容應規范填印,商品上縫制有商標的成份、洗滌、尺碼(法定)標志。真絲、羊毛類高檔服裝,應有穿著、保養、洗滌方法說明。
2、商品退換期限為7天。
3、退換范圍:
?。?)商品不污不損(7天內);
?。?)尺碼與實際不符;
?。?)色差、嚴重褪色(棉、麻、毛、羊絨除外);
?。?)穿著后經法定質量檢驗機構確認有質量問題的,15日之內可退換,并且自出售之日起,每天收取0.3%的折舊費;
4、下列商品情況不屬商品退換范圍:
?。?)顏色(深藏色、紫降紅、大紅、黑色、墨綠、咖啡、老黃等)的真絲全棉織品在初洗3-4次內褪色(屬褪浮色、不屬質量問題);
?。?)裝飾品、拉鏈、紐扣脫落、損壞的;
?。?)使用、熨燙、保養不當造成起球、抽絲、極光、蛀洞等;
?。?)婦女用品、衛生用品、各種內衣、內褲、襪子非質量問題的;
?。?)開封無質量問題的襯衫;
?。?)羊毛衫、羊絨織品、內衣因穿著洗滌不當出現起球的;
?。?)未按規定洗滌方法而造成商品起泡、起球、縮水等;
?。?)特賣過季的和標有"處理品""特價"字樣的。
5、經營者與消費者對服裝問題有爭議的,由消費者根據質量鑒定相關規定程序至法定質量檢驗機構鑒定,根據鑒定結果確認責任方,并由責任方承擔一切費用(鑒定期為10天)。
二、鞋類商品的退換規定
嚴格按照消協制定的《鞋類商品的"三包"規定》執行,無質量問題退換期限為7天,《鞋類商品的"三包"規定》如下:
1、鞋類商品實行"三包"的期限:皮鞋90日;膠鞋、旅游鞋、運動鞋60日;合成革鞋、布鞋30日;童鞋15日。
2、皮鞋"三包"期為三個月,購買之日起7日內不影響再次銷售的可以退換。出現下列情況分別實行包修、包換、包退:
?。?)斷跟、掉跟、開線、輕微開膠、掉漆、脫漿情況,免費修理,每次修理期限為7天;
?。?)嚴重開膠,在一個月內修理兩次仍開膠,由經銷者更換,如無同類同型號更換時,可更換其它鞋類、價款長退短補,也可以退換貨辦理;
?。?)幫裂底斷、皮面嚴重脫漿、掉皮等影響穿著的,可按退換貨處理;
?。?)在"三包"期內因質量問題退貨時,每天按0.3%收取折舊費。
3、屬下列情況不實行"三包":
?。?)消費者穿用或保管不當而損壞的;
?。?)自行修理或拆動的;
?。?)無"信譽卡"或購貨憑證的;
?。?)超過"三包"期限的;
?。?)標明"處理鞋""一次性使用"或"短壽命鞋"的。
?。?)手表、珠寶、化妝品、食品類售出后不予退換。
第六條 經營者與消費者對商品有爭議的,由消費者送法定質量檢驗機構鑒定,根據鑒定結果由責任方承擔一切費用(鑒定期為10天);
第七條 出售等外品及處理品要檢驗商品上應在銷售憑證上標明"降價或處理"字樣,要向消費者解釋清楚,并在購貨憑證上注明"恕不退換"。否則,發生爭執,一律退換。
第八條 消費者在退換商品時,原則上按購貨憑證價格退換,如因季節和市場變化該種商品已變價,按變價后價格退換。
第九條 消費者在退換商品時,憑購貨憑證退換,無購貨憑證商戶認可的,在不影響二次銷售的情況下,無條 件給予退換。
第十條 本暫行規定如和國家和上級有關部門的法律、法規、規章有沖突,按國家和上級有關部門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篇3:商場消費者退換貨管理規定5
商場消費者退換貨管理規定5
一、退換貨原則
1、購買本商場商戶產品,凡不在下列“不可退貨原則”之列的,均可憑“銷售單”在30天
內到所購物品商戶退換貨。
2、退換貨產品,必須憑專用“銷售單”,否則商戶可以不予退換貨。
3、退換貨產品,陶瓷單項數量不超出該項總額的5%;夾板單項數量不超出該項總額的2%。超出的部分按5折計算。
二、不可退貨原則
1、沒有帶“銷售單”的。
2、有破損、缺口的。
3、有泡、浸過水的。
4、有沾水泥、沙漿的。
5、已刷過油漆的。
6、已裁、截、鋸過的。
7、有污漬、骯臟的。
8、使用過的。
9、極小、極少的。(拋光磚除外)
10、拆過包裝的。(拋光磚除外)
11、整箱非原包裝的。(拋光磚除外)
12、非本公司經銷的。
13、特殊加工、訂貨、訂做的。
14、超出規定時間30天的。
15、外墻磚、廣場磚及瓦類產品。
三、違反處罰規定
當事商戶若出現退換貨情形而商戶不予退換貨的,商管部經調查符合情形的,可以“先行賠付”并公告,然后再由商戶賠償,情節嚴重的,并每次罰款100~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