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安徽電力建設第一工程公司企業標準
Q/AEPC-M AQ18-20**
明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20**-06-3O發布 20**-07-01實施
安徽電力建設第一工程公司安全管理部 發布
目 次
前 言 I
1 范圍 1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1
3 職責 1
4 明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2
附錄A(規范性附錄)明火作業的安全控制要點 3
前 言
為了明確和規范現場施工中明火作業活動的職責、活動過程的管理要求,特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適用于公司范圍內的施工現場的明火作業活動。
本標準附錄A是規范性附錄。
本標準由公司安全管理部提出并歸口。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程德貴
本標準審核人:劉曉波
本標準批準人:陳金弘
明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公司范圍內明火作業的管理及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職責。
本標準適用于公司所屬各單位及其各工程項目。
2規范性引用文件
20**年01月21日國家電力公司發布實施 《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
原電力部電綜[1997] 669號文 《火電工程施工安全設施規定》
1999 年2月省電力公司發布 《電力建設安全文明施工現場標準及考核檢查表》
DL 5009.1- 92 《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
J GJ 59- 99 《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
3職責
3.1公司安全管理部
指導、監督、檢查各項目明火作業的安全管理。
3.2公司武裝保衛部
指導、監督、檢查各項目明火作業的消防安全管理。
3.3項目部總工程師
a)負責審批本項目有關明火作業的作業指導書和安全施工作業票;
b)組織明火作業的安全技術交底;
c)監督檢查明火作業的作業指導書和安全施工作業票的實施情況。
3.4項目工程科
a)負責審核本項目明火作業的作業指導書和安全施工作業票;
b)負責監督明火作業的安全技術交底;
c)負責監督檢查明火作業的作業指導書和安全施工作業票的實施情況。
3.5項目安全科
a)負責審核本項目明火作業的作業指導書中的安全措施部分和安全施工作業票;
b)參加明火作業的安全技術交底;
c)監督檢查明火作業的安全管理情況。
3.6項目保衛科
a)負責重點部位施工動火作業票的審批;
b)負責組織檢查重點部位動火作業前的安全施工條件;
c)負責檢查明火作業過程中安全控制情況;
d)負責根據有關規定對火災安全隱患和違章行為進行處罰。
3.7專業工程處技術負責人
a)負責編制本專業明火作業的作業指導書和填寫安全施工作業票;
b)負責按已批準的作業指導書和安全施工作業票進行交底,并有交底記錄和受交底人簽字;
c)負責明火作業作業指導書和安全施工作業票的正確實施。
3.8專業工程處安環員
a)參加本專業明火作業的安全技術交底;
b)負責檢查與落實安全防護設施和防護用品的正確配備及使用;
c)監督檢查本專業明火作業的全過程安全管理情況。
3.9班長
a)負責帶領班組人員按作業指導書和安全施工作業票的要求進行施工;
b)負責對班組人員進行分工交底和作業過程的檢查。
4明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4.1在項目施工開始前,由專業工程處技術負責人根據作業的項目和工程設計圖紙編寫危險區域明火作業清單及作業指導書。
4.2在危險區域進行明火作業時,應填寫安全施工作業票,經項目部工程科、安全科、保衛科審核,項目部總工程師批準后執行。
4.3單項技術員根據已批準的作業指導書和安全施工作業票向施工人員進行技術交底。
4.4施工時,由班長給施工人員分工并進行作業項目、地點和安全要求的交底。
4.5施工人員到達作業地點開始作業前,確認作業環境合格,安全防護設施及消防設施完善后,方可作業。
4.6在施工過程中,安全管理部門、武裝保衛部門及專業工程公司安環員實施現場監督檢查,對發現的不符合項開具整改通知單并督促整改和處理。
附錄A(規范性附錄)明火作業安全控制要點
明火作業安全控制要點
1、進行電火焊等明火作業時,應有防止觸電、爆炸和防止金屬飛濺、火花飛濺引起火災的措施,并應防止灼傷。
2、進行明火作業,必須經常檢查并注意工作地點周圍的安全狀態。有危及安全的情況時,必須采取積極防護措施。
3、嚴禁在儲存或加工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周圍10米范圍內進行明火作業。
4、明火作業點周圍5米范圍內,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確實無法清除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隔離或防護措施。
5、不宜在雨、雪及大風天氣進行露天電火焊等明火作業。如確實需要時,應采取遮蔽、防止觸電和防止火花飛濺的措施。
6、盛裝過油脂或可燃液體的容器,應先用蒸汽沖洗,沖洗時間不應少于10分鐘。直至容器表面溫度高于100℃后,再用小蘇打或燒堿溶液沖洗。在確認容器沖洗干凈后,方可進行電火焊作業。施焊或切割時,容器蓋口必須打開,工作人員嚴禁站在容器的封頭部位。
7、在充氫設備運行區進行明火工作,必須制訂可靠的安全措施,經總工程師及運行單位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工作前,必須先測量空氣中的含氫量,低于0.4%時方可進行。
8、在已貯油的油區進行明火作業時,必須嚴格執行油區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
9、電火焊等明火作業結束后,必須切斷電源,仔細檢查工作場所周圍及防護設施,確認無起火危險后方可離開。
篇2:酒店工程部明火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酒店工程部明火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1."明火作業"是指工程部機修車間以外的工程明火作業。
2.明火作業者提前一天填寫《動焊動火作業申請表》,內容包括:作業內容、作業現場負責人、防護措施等項,交工程總監/經理批準。
3.明火作業前一天將《動焊動火作業申請表》提交保安部,經保安部審核批準后,方可進行作業施工。
4.保安部接到作業申請后,立即勘察現場,提出防護措施和準備防護器械。
5.作業期間,保安部派人到現場監護,密切注意各種情況,發現不安全因素立即停止動焊動火施工。
6.明火作業實行專人操作、專人管理、專人負責,操作人為工程部機修班組指定的機修技工,該技工受過動焊動火的專業培訓,持有特殊工種操作證書,其他部門和個人嚴禁在酒店內私自明火作業。
7.大功率電焊機作業所使用的電源需經過配電領班的批準。
篇3:酒店明火作業安全管理標準(3)
酒店明火作業安全管理標準(3)
1、“明火作業”是指工程部機修車間以處的工程明火作業。
2、需明火作業者提前一天填寫《動焊動火作業申請表》,內容包括:作業內容、作業現場負責人、防護措施等項,交工程總監/經理批準。
3、明火作業前一天將《動焊動火作業申請表》提交保安部,經保安部審核批準后,方可進行作業施工。
4、保安部接到作業申請后,立即勘察現場,提出防護措施和準備防護器械。
5、作業期間,保安部派人到現場監護,密切注意各種情況,發現不安全因素立即停止動焊動火施工。
6、明火作業實行專人操作、專人管理、專人負責,操作人為工程部機修班組指定的機修技工,該技工受到動火動焊的專業培訓,持有特殊工種操作證書,其他部門和個人嚴禁在酒店內私自明火作業。
7、大功率電焊機作業所使用的電源須經過配電領班的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