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公司項目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項目經理是本項目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負責整個項目的安全生產工作,要堅持安全生產“五同時”,認真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
二、做到一事一交底,事事指派專人負責,不違章指揮,認真履行分部分項安全交底制度,隨時隨地檢查糾正和處理違章作業人員,根據不同情節給予批評教育或實施經濟罰款。
三、組織每周星期一安全活動日,總結上周安全工作,提出本周安全要求或傳達上級有關安全文件會議精神,做好記錄。
四、每周組織有關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一次安全自檢。對檢查出的隱患問題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整改落實,并做好記錄。
五、負責組織落實所管轄施工隊伍的安全教育,培訓和持證上崗的管理工作,并做好記錄。
六、發生人身傷亡和未遂事故時,立即停止施工,保護現場和向上級報告,接受檢查和配合查清事故原因和責任。提出整改措施,經上級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后方準恢復施工,不得擅自撤除現場保護,強行復工。
七、按建設部檢查標準,組織項目部人員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項目部安全管理目標,對安全責任目標進行分解,落實到人,并定期考核。
八、負責組織對現場使用的腳手架和機械設備等的安全防護設施的檢查驗收,不合格者不能使用,并經常檢查其安全使用運行狀況,隨時解決存在的問題。
篇2:大酒店執行總經理崗位責任制
> 酒店執行總經理崗位責任制報告上級:總經理
督導下級:部門總監及經理
聯系部門:酒店各部門
職責規范:
1、協助總經理執行酒店的各項決議,完成總經理作出的經營計劃及總經理分配的各項具體工作。
2、檢查酒店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和服務程序的落實、執行情況。
3、按照總經理的分工安排,督導具體業務部門的服務質量,使其達到酒店規定的標準。用量化標準進行考核,掌握酒店日常經營的具體情況。
4、查閱酒店每日經營日報表,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總經理,采取必要措施,予以解決。
5、根據總經理的安排,主持召開經營例會或專項業務會議,對業務工作進行協調、調查。
6、就總經理提出的酒店長遠規化和年度計劃提出合理建議,對旅游市場及酒店經營管理方針發表見解,供總經理參考。
篇3:酒店總經理崗位責任制(2)
> 酒店總經理崗位責任制(二)報告上級:上級主管部門
督導下級:執行總經理 酒店各部門總監及經理
聯系部門:酒店各部門
職責規范:
1、貫徹總經理負責制的管理體制,將逐級領導、層層負責的領導管理制度在酒店各部門中具體落實。規定各級管理人員的職權范圍,協調管理關系,調動各級管理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完善酒店運行機制,保證酒店管理的正常運轉。研究確立酒店戰略目標和服務宗旨,制定相應的經營方針、具體措施和服務標準。
2、組織編制酒店發展的長期規化和近期計劃,審定年度經營計劃,確定酒店及各部門管理目標、計劃指標,并組織貫徹落實。
3、領導、指揮酒店業務銷售和經營管理活動,不斷組織新客源,開拓新銷售市場。
4、建立健全酒店管理體系、管理制度、責任制度,并建立健全落實措施,確保酒店的服務質量。
5、審定簽署酒店重大合同,審批酒店財務預算、決算,控制酒店各項開支和成本消耗,開源節流,提高酒店經濟效益。
6、選聘、任免酒店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部門經理,決定酒店機構設置,員工編制及重要人事變動。負責酒店管理人員的錄用、考核、獎懲、晉升工作。
7、督促檢查酒店服務質量、衛生、安全,加強職業道德教育、店紀店規教育和業務培訓工作,關心員工思想和生活。
8、布置檢查重大接待任務的完成情況,參加重要活動,接待重要賓客。
9、代表酒店與上級主管部門、政府機構及有關的業務部門建立有效的溝通和良好的關系。樹立酒店形象,提高酒店聲譽,不斷促進業務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