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業副總經理崗位責任制
(1)協助、配合企業總經理的日常行政、生產和經營管理工作;組織編報年度工作、生產、經營計劃及成本費用、利潤指標等;直接對總經理負責。
(2)協助總經理組織研究企業經營、市場開發方面的發展規劃。
(3)組織擬報企業業務、經營管理的各種規定、制度,內部機構的設置。
(4)組織編制并按時向總經理匯報;每月經營合同簽訂、履行情況及指標完成情況。
(5)負責協調經營處與財務處、行政部門及其他部門的協作關系。
(6)組織收集市場銷售信息、用戶反饋信息等。
(7)負責組織、推行、檢查和落實經營部門銷售統計工作及統計基礎核算工作。
(8)組織開展市場統計分析和預測工作。
(9)負責組織開展和督導本企業的質量管理體系相關工作。
(10)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
篇2:企業副總經理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企業副總經理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1、在董事長(總經理)的領導下,在自己的職責范圍內協助董事長(總經理)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對分管工作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根據企業的統一安排,做好分管業務的各項安全生產工作。
3、負責分管工作的安全生產檢查、安全規程和規章的制訂和修訂、事故隱患的整改、事故的處理和報告工作。
4、完成交辦的其他安全生產任務。
篇3: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防火責任制
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防火責任制
1、對公司的消防工作負全面的領導責任。貫徹上級消防工作條例和規定。將消防工作納入生產經營、行政管理和施工方案之中,做到與生產經營同計劃、同布置、同落實、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2、組織制定消防工作計劃及規劃;組織審查、批準重點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消防措施及消防安全方案。
3、組織消防宣傳教育,定期組織消防安全檢查及抽查,主持研究整改重大火險隱患。
4、為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5、批準建立消防隊。
6、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審查批準公司制定的消防制度、規定及重大防火措施,并檢查執行情況。
7、定期聽取分廠、部門消防工作匯報,掌握公司的消防安全情況。
8、協助公安機關對火災事故進行調查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