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公司副總經理的質量責任制
1、認真貫徹 "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始終把質量放在管理工作的首位。
2、執行現行的國家法律、法規、驗收標準、企業標準。
3、制訂公司的質量發展計劃并具體組織實施。
4、負責落實制訂公司質量責任制,公司質量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協調公司各級生產管理部門的工作關系,確保質量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
5、領導和組織公司的質量管理檢查工作。
6、加強質量管理,強化質量意識,支持和行使質量否決權。
7、掌握工程質量動態,領導質量預控,確保質量目標的實現。
8、對工程質量實行內控,協助總經理行使質量獎罰權。
篇2:企業副總經理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企業副總經理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1、在董事長(總經理)的領導下,在自己的職責范圍內協助董事長(總經理)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對分管工作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根據企業的統一安排,做好分管業務的各項安全生產工作。
3、負責分管工作的安全生產檢查、安全規程和規章的制訂和修訂、事故隱患的整改、事故的處理和報告工作。
4、完成交辦的其他安全生產任務。
篇3: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防火責任制
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防火責任制
1、對公司的消防工作負全面的領導責任。貫徹上級消防工作條例和規定。將消防工作納入生產經營、行政管理和施工方案之中,做到與生產經營同計劃、同布置、同落實、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2、組織制定消防工作計劃及規劃;組織審查、批準重點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消防措施及消防安全方案。
3、組織消防宣傳教育,定期組織消防安全檢查及抽查,主持研究整改重大火險隱患。
4、為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5、批準建立消防隊。
6、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審查批準公司制定的消防制度、規定及重大防火措施,并檢查執行情況。
7、定期聽取分廠、部門消防工作匯報,掌握公司的消防安全情況。
8、協助公安機關對火災事故進行調查和處理。